作者:过节长肉肉
“啊?”
于谦愣了,他没想到国师居然交给他这么重大的事情,稳固整个南京现有的局面,这……
李逍笑道:“你怕了?”
于谦不敢抬头:“于谦不怕,只是于谦年轻,怕服不了众,无法完成这样的大事……”
“拿着。”
李逍掏出一物,递给了于谦。
“这是什么……”
接过后,于谦发现手中沉甸甸的,仔细看去,发现居然是金牌,上面写着:如朕亲临。
“国师,万万不可啊,这是圣上赐给你的,岂可赐给他人……”这可把于谦吓得不轻,跪在了地上。
“我自然会向圣上禀报的。”
李逍笑了笑道:“于谦啊,你就不要推辞了,我思来想去,也就只有你能胜任此事,我总不可能一直待在南京吧,也只有你可以做到。明日我便将你提拔为南京吏部副尚书兼左督御史兼变法司总管,你有这职位,加上这道金牌,应该就可以稳住大局。”
没错,李逍不可能一直待在南京,需要有人接手他接下来的事情,而于谦就是最好的选择。
于谦的确年轻,但是能力已经展现出来了,自己给他职位和权柄,加上一道金牌,他绝对可以胜任的。
李逍的接班人,也非于谦莫属了。
“于谦领命,国师大恩,于谦永记于心!”
于谦不再多想,接过金牌,跪地领命,心中对李逍更是感恩了,一遭翻身为人上人了。
“好,明日我喊人接手你手上的事情,去南京城复命吧,我会当众宣布这个消息。”李逍笑道。
“啊?”于谦感觉有些措手不及,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嗯,就明天。”李逍道:“后天,我便要回北平了,你有什么问题和困难,不用不好意思,直接写信联系我。”
“这么快……”
于谦有些失落,国师突然要走,他都一时间不适应了,他感觉有国师在,仿佛什么事情都能半城。
“嗯!”李逍抬头看向天空,“因为啊,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啊……”
于谦用力点了点头,心道,国师为国为民,还有更大的要事情要,为天下百姓……
没错,李逍的确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回北平,陪媳妇……
很快,第二天。
李逍按照昨天说的计划行事,当众宣布提拔了于谦。
对于这种突然提拔了好几个级别的事情,朝廷的官员都见怪不怪了,但是从舍区长提拔成吏部侍郎这种跨度,大家还是第一次见。
但也没人反对,那可是国师啊……
国师定然有国师的道理。
不过,众人听到李逍明日便走,居然有些不舍……
“好了,大家不用劝我留我了,这段时光,我会永远记得的。”
早朝上,李逍摆了摆手说道,随后离开。
结束了最后一次早朝,而以后也不会再有上朝的机会了。
转眼到了第三天。
李逍很是低调的,坐着马车离开南京城。
然而,百姓们也不知道从哪里得知消息,纷纷出来相送,十里相送。
“大家不用送了!”
李逍在马车上挥手。
“恭送国师大人!”
成千上万的百姓眼眸里饱含泪水。
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们的生活就已经开始发生了变化了,再也没有了奴隶,佃户。
世界变了天,他们的生活也变了天。
有土地可以耕种,有活儿可以干,有钱可以拿,有更便宜的柴米油盐醋,生活物资……
这一切,都归功于一个人的到来,那就是大明国师。
他们会永远记住国师,歌颂国师。
是国师,改变了他们,将更好的生活带给了他们。
他们得以获得更好,活的像个人。
“恭送国师——”
声音再次响起,响彻苍穹——
第313章 回归南京,分封东海!
永乐七年,十二月,冬至。
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情。
永乐皇帝朱棣在八月份,就从东海府离开,设立东海府府衙,管制东海府郡县,派遣得力干将丘福、谭渊二位武将镇守。
其他一干人等,则是回了北平。
回来之后,安南发生叛乱,沐晟征剿简定失利,乞请援兵,朱棣张辅佩征虏副将军印充总兵官,清远候王友为副,发南畿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广西等卫所军四万七千人赴交趾,会同沐晟,协力征剿简定,十分顺利。
另外还有许多杂七杂八的小事,忽略不计。
而最引人注目的事情,则是郑和奉命,带着巨大的铁轮,已经是第三次下西洋。
因为巨轮的缘故,郑和下西洋比正常历史线来的更快,走的也更远。
第一次下西洋的时候,就已经抵达占城新洲港,再南航至爪哇,西进满剌加,经阿鲁、苏门答腊、南浡里抵锡兰。
第二次,到达了印度尼西亚,郑和回来后,带来了各地的特产以及动物,号称天国上朝,令那些小国的国王前来上贡拜见,彰显国威。
每次出海的方向不一样,第三次,也就是这次,郑和已经带着巨轮,以东海府为跳板,直接往东前进。
郑和按照李逍给的世界地图,穿过了太平洋,比哥伦布更早的踏上了美洲大陆,发现了印第安人的存在。
经过调查,郑和发现的印第安人是黄种人,有些类似是北方蒙古人种,他们文明非常落后,还处于非常原始的社会,以部落的形式存在。
无论是农业还是畜牧业都非常的落后,生产能力极其低下,大部分以捕猎为生。
不止是郑和,包括郑和带来的那些将领和士兵们,都对这片大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不过,当地的印第安人对这些外来者可没有什么好感,立刻发起了驱逐行为,因为语言不通的缘故,也无法很好的交流,于是就发生了第一次冲突。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那些印第安人连马匹都没有见过,他们发现原来人是可以骑在马匹上战斗,来去如风。
更别提郑和的部队还配备了当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燧发枪。
郑和仅仅派去二十人的骑兵队,就能轻易击溃几个部落联合起来的上万名印第安勇士。
这些文明落后的土著,根本无法与之抗衡。
郑和出海带来的五千士兵登陆这块大陆后,便分散派遣出去,绘制更为详细的地图和当地的气候情况记载,以方便带回去给圣上观看。
一个月的时间,郑和便整理好了这块大陆的地形面貌和气候情况的文书。
看了之后,郑和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
这是一块什么样的神奇土地啊,天生为种田而生。
简直就是海外的江南。
粗略估算一下,郑和得到了一个数据,这里应该有二十八万万亩耕地,而现在的大明仅有八万万亩耕地,比大明足足多了二十万万亩。
最关键的是,这里土地肥沃、地势平缓,真正的超大型平原,即便是开荒也非常容易。
绝对是种田产量的好地方。
古人对种田,粮食有着非常大的执着,郑和也不例外,他闭着眼睛也能想到,一旦将这个消息带回给朱元璋和朱棣看,那么这块地方就属于明朝了。
这里当地的土著,对于大明来说,简直是弱的可笑,不堪一击。
绝对能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如此美好的土地。
升起这个念头后,郑和立马就行动了,派遣十名将领,留下三千士兵在这边建立城池根据地,自己则是开船回去复命。
对了,郑和还抓了几只美洲狮,短尾鳄,还有几只白头鹰带了回去,打算献给朱棣。
就当郑和回朝的时候,李逍也踏上了回北平的路上。
……
“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情啊。”
李逍此时坐在回归北平的火车天字一号包间之内,看着手中的情报。
这些情报是他的情报部门送来的消息。
看大明朝今年一年发生的事情,事情比较繁多,除了解决几处叛乱外,还有几处受灾,一系列零碎的事情,李逍也没怎么关注,只是过了一眼。
他将目光都停留在了郑和下西洋的事情上。
郑和下西洋,提前开启了海洋之路,这非常重要,更为重要的事,发现了一块新的大陆,那是一块富饶之地。
“看来,郑和已经登上了这块土地之上了。”
“也就是说,未来世界的格局即将改变,鹰酱国不会诞生在这片大陆,而这块富饶的大陆该归属大明朝。”
“这块土地是非常适合种田的,要知道鹰酱国可耕地面积,占据全国领土的三分之一,非常夸张。”
“在未来,这个国家石油储量约为345亿吨,位居世界第11。天然气储量约为10.4万亿立方米,位居世界第5。煤炭储量约为9842亿吨……”
“钼、天然碱、硼、溴、硫酸钠、铜、金、镉、银、钇、磷、硫、稀土……各种资源都是位列前三,才造就了既是工业大国,又是农业大国……”
想到世界祸害即将不会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李逍不由嘴角上扬,美美的迷了一口好茶。
“国师,什么事情那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