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过节长肉肉
李逍深深的感受到了,这些读书人其实是有志气的。
只不过他们天赋不够写八股文,无法考上功名。
但某些方面并不差,他们只是缺少一个机会而已。
而自己,现在给了他们这次机会。
他们也愿意抓住这次机会往上爬。
“国师,你以真诚对待他们,磨炼他们,他们自然是能感受到的,你对他们有知遇之恩。虽然没有拜你为师傅,却有授道之恩。”
“三个月的朝夕相处,舍不得也是正常,这也就是为什么将军跟士兵久了,士兵愿意为将军出生入死的缘故。”
“换句话说,如今这些秀才,就是国师您手中的兵啊。”
李景隆笑着解释道,他也是深有同感。
以前他不知道,但在慈溪的时候,他就发现以真心对待士兵,士兵们就会加倍的还回来。
这样的军队称之为将士齐心,能打胜仗,打狠仗的军队。
李逍深有同感:“没错,他们都是本国师的兵,为我开疆拓土。”
李景隆点点头,随后又担忧的道:“不过……国师,这次你差他们前去报到,办事,却没有让提前对那些县衙的知县知会,这次他们出去,怕是困难重重,很可能会失败。”
“我当然知道。”
李逍微微一笑:“他们不是可能失败,是一定会失败。”
听到这,李景隆有些纳闷,“那国师为何还让他们出去?”
李逍指向天边,朗声道道:“他们现在正是踌躇满志的时候。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让他们太过顺利,所以我才故意不将一切准备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经历一次挫折才能明白,这个道理。”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李景隆喃喃自语,旋即恍然大悟,原来还有磨炼……
国师培育人才,倒是有自己的一套。
李逍看向天空缓缓道:“除了磨炼,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告诉这应天府的世家乡绅们,战争……要开始了……”
第278章 大型装逼现场,李逍的徒弟们!出发!
李逍的话非常管用。
当天下午,秀才们纷纷上街买衣服去了。
虽然有些舍不得,但国师说过了,人靠衣装马靠鞍。
因此大家都花费了十两银子,为自己添置了几身像模像样的衣裳,靴子,巾帽。
随后大家回了军营,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换上了新行头。
好家伙,换了衣服后,整个军营的秀才们,精神面貌简直是焕然一新。
再也没有先前的穷酸气了。
配上干净像样的衣服,加上这段时间练出来的胆量和气质,倒真是有那么几分官老爷的样子。
衣服就是脸面,有了一身行头之后,
众人走起路来,都是昂首挺胸,自信满满。
还有甚者,买了把漂亮,好木头打造的折扇。
在明朝,扇子不仅是用以生风凉的工具,也不仅是一种艺术品。
它成为一种身份地位趣味的象征,成为他们社会角色的道具。
不仅是夏天,就是在天气凉爽的季节,手执一扇,打开收拢,或佩挂在身,或藏于袖中,都具有人格表露、情绪交流的意义。
说白了,就是装逼。
就跟几百年后的未来,大家出门时不时就抬手看一下表,那是看表吗?
那就是炫耀自己昂贵的手表,一种装逼的动作。
随后,大家相互在校场走动,简直就跟大型的装逼现场。
“张兄,您今日真是光彩夺目,刺眼逼人啊。”
“阁下谬赞,您手中这把折扇妙啊,花了多少银两购置?”
“不贵不贵,也就五两纹银而已,此扇为梅花折,采用上好的桃木所制,上画名师所画梅花多朵,纸张用蛟油浸泡几月,百折不损。”
“百折不损,百折不损好啊,如张兄的格言,百屈不挠!”
“咦,李兄台的那条腰带甚是好看……”
大家都相互跟熟悉的人谈论,毕竟过了今晚,大家都各奔东西,以后怕是再也没有这段一千多人聚在一起的美好时光了。
台上,李逍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劳力士。
这并不是装逼,而是真看时间……
一旁的李景隆看到,羡慕的咽了咽口水,他早就知道李逍手腕上的是机械表,可以随时随地的看时间。
太上皇、圣上、太子等人各有一枚,价值千金。
“想要?”李逍看向李景隆道。
“不敢不敢,只是好奇,小小物件,为何能自行走动……”李景隆急忙摆手掩饰。
“想要就说嘛,虚伪。”
李逍哈哈一笑,从袖子中又拿出一枚崭新的机械表递给了李景隆,“拿去,送你了。”
这玩意,他仓库里多的是,几万积分就能买到。
而且,北平的钟表厂再过个十来年,也差不多能够生产这种手表了,到时候也就估计不值钱了。
所以这玩意,他一般用来收买人心。
“这……这如何使得啊……”
李景隆眼睛发光,却又受宠若惊,不敢收下这贵重的东西。
“使的,你这些日子为本国师尽心尽力,本国师能亏待了你?”李逍直接将手表塞在了李景隆手上。
“这……”李景隆看着手中那块精致的手表,十分感动,心道以后必要尽心尽力的为国师做事。
“国师,我李景隆日后唯国师马首是瞻!”李景隆激动的道。
李逍微微一笑道:“知道了……眼下是下午六点,天已经微微发黑了,便准备让人设酒宴,作为送别吧。”
“是,景隆这就去安排。”
李景隆匆匆离去,随后安排人就在这校场上设酒宴。
自己则是偷偷的走到一无人之处,小心翼翼的欣赏手中那块机械手表。
“天呐……太神奇了,简直是巧夺天工……他竟然能自己走动,准确的呈现时间,这可比沙漏等计时方式好多了……国师真乃是神人,居然能发明出这样神奇的物件……”
李景隆看着手表是左瞧右看,不停发出惊叹之声。
也难怪李景隆会如此失态,手表对于这个朝代的人,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之物,佩戴在手上那是倍有面子。
别说明朝了,就算是民国时期,能佩戴得起手表的,无不是达官显贵,富甲一方的商人,或是社会名流。
“爹,您一个人在这里鬼鬼祟祟干嘛呢?”
李茹心正在校场走着,想要给于谦送别,结果看到父亲李景隆站在一处角落发呆傻笑,不由走了过去。
“没……没什么……”
李景隆吓了一跳,随后镇定的将手表放入袖里。
不过李茹心这丫头眼睛很尖,一眼便看到了父亲手上的手表,笑嘻嘻道:“父亲,手表是要戴在手腕上的,还要调整时间才行。”
她说完伸出手来,“父亲,将手表给女儿,帮你调试。”
“啊,你怎么懂这么多?”
李景隆有些诧异,不过还是将手表递了过去。
李茹心接过手表,然后晃悠了一下自己手腕。
白皙纤细的手腕上,有一块小巧玲珑的女士手表,蓝色的表盘,上面镶嵌钻石,如蔚蓝星空闪耀。
李茹心得意道:“父亲,李叔也送了女儿一块。”
李景隆一惊,旋即有些激动:“国师待我李家,恩重如山啊,无以回报,无以回报……”
“所以呀,国师这么厉害的人,给女儿牵的红线,那女儿要好好珍惜……经过女儿的观察,这于谦……的确是良配,将来定然能帮到父亲的呢……”
李茹心微微一笑,两颗小虎牙露了出来。
她虽然外表乖张,内心却很是有些小心机,一般男子是瞧不上的,她心中看得上的男子,是能文能武有谋略有志向的男子。
而于谦,似乎都是符合,虽然比国师差了不少,犹如繁星比皓月,但国师那样的男子,千古难寻,自然是不能痴心妄想的。
不多时,李茹心将手表调试好了时间,作示范的戴在了李景隆的手腕上。
李景隆抬了抬手腕,看向表盘,甚是得意。
自从跟了李逍,好像事事都顺心了。
不多时,
酒宴已经开始。
李逍、李景隆等人也纷纷入席,场面十分的热闹,李逍说了句开场白后,就让大家好吃好喝。
六千多人,摆了六百多桌。
桌桌都是大鱼大肉,以及上好的女儿红,为大家践行。
每桌算五两银子,六百多桌就是三千多两银子。
这是酒宴李逍自掏腰包,没办法,问就是有钱。
场下的秀才们都是明白人,心中对李逍的感恩之情更甚。
宴会上,大家推杯换盏,都相互感慨这段时光,要铭记这段时光,以及不能辜负国师的厚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