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第279章

作者:过节长肉肉

  朱凝云摇了摇头,“有夫君在,感觉什么事情都不怕,不过……夫君是怎么知道他的妻儿在沛县?真的早就查到了?”

  啊这……

  李逍糊弄道:“我也是猜测,这个人很可能是蓝玉派来的,而蓝玉在南方一代活动频繁,他的口音像是徐州那边的人,但这样的人死士肯定是平时肯定在小地方呆着,加上他的迷烟,沛县有一种迷烟比较出名,我就这样猜测,没想到被猜到了。”

  “夫君,你厉害啊!”

  朱凝云投去了佩服的目光。

  “那当然……”

  李逍微微心虚,坦然接受。

  “家主。”

  这时一名下人匆忙跑来,道:“家主,李可方说救不了了,常英武命在旦夕,说只有请师傅您出手才行。”

  一听这话,周边的侍卫纷纷看向李逍。

  他们也听说了,家主是个神医,是李可方的师傅。

  他们是常英武手下的兵,感情极好。

  侍卫们统一跪了下来,恳求道:“求家主出手救救常百户吧,他今天……虽然有过错,我们愿代为受罚。”

  “你们起来,不用你们说,我也会去救。”

  李逍说道,随后拉着朱凝云,朝着那边走去,“事不宜迟,快走一趟。”

  士兵们纷纷跟了上去,心急如焚。

  李逍知道,这一救,估计这些士兵,以后绝对会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

  虽然是燕王府支过来的兵,但也慢慢的被李逍给转化了,成了自己的亲兵。

  不多时,李逍进入屋中,常英武脸色发青,还在不停的口吐白沫。

  “什么症状?”李逍问道。

  李可方看到李逍到来,焦急道:“师傅,徒儿已经查探清楚了,他的症状中的是来自天竺国的眼镜王蛇毒,徒儿研制不出这样的解药啊,还请师傅出手。”

  “眼镜王蛇毒是么?”

  “应该不会错,这种症状是一模一样。”

  李可方点点头,他对这种毒,真的是研制不出解药。

  虽然师傅医术高超,李可方也不确定能不能救治。

  “让开,我来。”

  李逍推开众人,拿出从胸口抗眼镜王蛇毒血清。

  一针扎了下去。

  随后坐在旁边等待。

  这抗眼镜王蛇毒血清可不便宜。

  10000甜蜜积分一支,还是特效的。

  不过10000积分换一个对自己忠心耿耿的人,还是非常划算。

  “师傅,这就完了?”

  李可方微微一愣,就看到师傅给对方扎了一针,然后就不管不顾,这是什么疗法啊?

  为啥师傅上次治病,也是用这种针?

  “静静等待便可。”李逍不急不躁道。

  周围的士兵都紧张的看着常英武,家主这是针灸疗法?

  扎一针就能解毒?真的行吗?

  大家心里都忐忑不安。

  李逍这一针抗眼镜王蛇毒血清,可谓是见效奇快。

  半柱香过去。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常英武的脸色,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过了一会,他竟然真的睁开了眼睛。

  “我……我没死……不会是做梦吧?”

  常英武不可置信的道。

  “我的天啊,太神奇了……”

  李可方再一次被李逍给震撼到,师傅就是师傅,自己这算狗屁神医,师傅这才是神医啊。

  他激动的看向常英武道:“常百户,惭愧啊,你身负剧毒,我医术浅薄,束手无策,是家主治好了你。”

  “什么!”

  常英武已经惊讶看向李逍,想要起身跪谢救命之恩。

  “别起来,安心养伤,别说话。”

  李逍笑着看向常英武道:“今日你虽然有过失,但看在你以命帮我挡箭的份上,便算你将功赎过,好了,好好休养。”

  听到这话,常英武无比感动,以后定要为家主出生入死。

  轻轻拍了拍常英武的肩膀,李逍起身离去。

  家主真乃神医也!

  所有的士兵们震撼当中,还没回过神来。

  “师傅,教徒弟两招吧,这是怎么回事啊……”

  李时珍的祖父李可方,跪着抱着李逍的大腿,他对这种医术太苛求了,在府中帮李逍做事情,就是为了得到医术。

  “行,看到你这段时间矜矜业业的份上,我就教你两招。”

  李逍笑着解释道:“其实也很简单,以毒攻毒!”

  “以毒攻毒?”

  李可方听得极为认真,惊为天人。

  李逍点点头,接着道:“蛇带着毒,为什么不会毒死自己?就是因为他有毒,但是它血清中,也有抗毒的成分,称之为抗体。这些抗体可以供给人使用。不同种类的蛇毒血清适用于不同种类的蛇咬伤,因为不同种类的蛇毒成分和毒性不同。”

  李可方一字不落的全部记住,随后呆了,原来是这个原理!

  以毒攻毒,好办法啊!

  李逍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朝着这个方向研究研究,对你医术有很大的长进,你可以整理成册,供后人瞻仰。”

  说完,便哈哈一笑,带着凝云潇洒离去。

  “以毒攻毒……”

  李可方愣在原地许久,似乎是想通了什么。

  整个人都通透了……

  可能,李逍自己都没想到,自己这随意的一句话,将会给整个华夏历史的医术,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夫君,你太棒了!”

  出了门,朱凝云惊讶说道,对李逍的佩服再提一步。

  她忍不住打趣说道:“我现在对夫君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

  李逍哈哈一笑,这凝云真是越发的活泼开朗。

  “凝云,出了这摊子事情,反正人也精神了,咱们……”

  “都听夫君你的……”

  ……

  ……

  这几日。

  李逍又跟朱凝云腻歪在一起。

  凝云带着李逍学习看古籍,作画,写字……

  “逍郎,你真不绝的那许莹儿不么?反正我是觉得挺顺眼的……”

  期间,朱凝云又不经意提及许莹儿的事情。

  多子多福嘛,古代人的老思想了。

  “凝云,我这辈子只会娶你一人,绝不纳妾的。爱情应该是一心一意,我只爱你一人,那我便一生一世只娶你一人。”

  每每被问这个问题,李逍都是这样说的。

  李逍觉得,自己真不需要跟其他古代人一样,毕竟是现代人,他不太能接受。

  而且凝云简直是太完美了,完美的简直就是上天赏赐给自己的宝物。

  传统、持家、才貌双绝,其他的女子,李逍真的也瞧不上。

  另外的时间,李逍就是和朱凝云打理新买来的纸张作坊和印刷作坊。

  保持作坊原本的人员不动,核心管理人员,都换上了自己的亲信。

  李逍使用系统的造纸术,改良了造纸作坊的工艺,减少了许多成本,印刷工艺也是如此。

  在明朝,造纸术和印刷术已经算得上比较发达了。

  书籍相比其他的朝代,已经便宜很多。

  但碍于工艺的缘故,也算不得非常便宜。

  一本话本书的价格在一钱银子,也就是一百文钱。

  对于富人不算贵,但对穷人来说算得上比较大的开支。

  “夫君,经过你的改良,这一张报纸的成本,压缩在了一文钱的价格,加上售卖、物流等成本摊下来只有二文。”

  “咱们的话本报纸卖五文,还有三文的利润,而且百姓们都买得起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