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鱼儿小小
身上的火焰内力,几乎在瞬息之间,仿佛遇到了最最喜欢的挚爱亲朋一般,带着一股朝圣般的气韵,猛然狂烈了数倍甚至十倍。
轰……
那金红色一掌印到面前。
董尽忠就感觉自己的双掌恍如虚幻,完全起不到半点阻挡作用。
稍一触及就已被震碎成烂泥。
一股比起自己所修内气还要燥热宏大无数倍的热意,反卷过来。
呼……
风吹过。
董尽忠绝望无力的低头看着自己燃成一捧火炬的躯体,感受到五脏六腑同时化为焦灰,意识沉入黑暗。
最后,他甚至没有注意到,身旁负责策应的谭四海,那“分水破浪十八式”矛法,好像并没有用出来。
那个人,根本就不在身边。
事实上,“义薄云天”谭四海也的确不在他的身边。
早在陈平以七星步精通境的身法,飘忽闪烁杀死杀散上百帮众的时候,谭四海已然后悔了。
这一次,倒不是后悔没有追击。
而是后悔为何自己要掺杂进入这等事件中。
长河帮势力庞大,元丰码头又十分丰足,他在这里当个分舵舵主,过的是土皇帝一般的日子。
是有多么想不开,要与七色堂联手去对付一个江湖后起之秀。
无怨无仇的,这是吃了没事干,惹祸上身。
他一见对方那根本看不清虚实的步法,就知道,这并不是自己等人所能应付的高手。
当场就脚底下抹油,转身就跑……
跑的时候,甚至没有通知底下帮众一声,也没有通知身边互为犄角的董尽忠一声。
当董尽忠被一掌震成一团焦灰火炬的时候,谭四海已经拎着分水细矛跃出十丈,几个腾身,内气流转,就要扑出连绵屋宇,扑到街道对面……
他根本就没想过去试一试,自己能不能挡得住对手的杀招。
大丈夫不立危墙之下,就是这个道理。
“没用的。”
一声冷冷清清的声音,隔着老远传入耳中。
谭四海条件反射一般,挥矛舞动,身前气劲汹涌,像是掀起重重大浪。
嗡……
弓弦响声此时才听得清楚。
谭四海手中长矛已然如同烧红的铁棍一般,从中断裂开来。
他双手焦黑,心脏狂跳,头脑发晕。
被一箭射得倒跃抛飞,眼睛都冒出金星来。
一时间,只觉烦恶欲呕。
‘好重的箭,好毒的火……’
谭四海只是接了一箭,身体就不太受控制。
他也搞不清对方为何有着如此厉害的弓箭绝艺,为何小道消息也没有传闻。
他只知道,再受对方一箭,可能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也见不到豪华舵主宅院里的五房小妾。
“停……田兄弟,我是被董尽忠逼迫的,有一个大隐秘,须告于你知晓……”
谭四海扯着嗓子惊吼。
他涕泪横流,与两人初次相见时相同。
那一次,流泪以示亲切。
这一次,却是真的害怕。
谭四海的话,还没说完……
一溜红光有如斜阳西坠,拖出长长光尾,轰中他的脑袋。
那张泪水、鼻涕沾满的亲和力十足大脸,下一刻,就已爆开……血水四溅,转而化为纷纷扬扬的焦灰落下。
“小凳子,你看清了吧,谭四海并不义薄云天,他很怕死,还是个小人。”
陈平再次张弓,第二箭比第一箭更狠,直接射爆谭四海的脑袋,再不关注对方的尸身跌落何处。
只是喃喃说了一句。
心想,小凳子若是早早的能看清局势,看透人心,说不定,他能撑得久一点……学他家兄长那样,多忍耐一会,忍到自己前来救援。
可惜。
劫运+10,福缘+8的信息掠过脑海,陈平面色平静,并无一丝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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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之中,鹰唳传来。
陈平抬起头。
就看到云朵飘飞处,一道银色影子如同闪电般,倏忽掠过,消失不见。
快得让自己出弓搭箭的时间都没有。
“好家伙。”
“连这东西也出现了吗?”
陈平心中一凛。
他练了牵丝戏之后,五脏变得强大,五感也极致增强,眼神自然是极好。
就算是黑暗之中,也基本上可以视物。
更何况如今是艳阳高照的白天。
匆匆一眼,就看清了那掠过高空的银色影子到底是什么。
那是一头白羽,黑点,尖嘴、玉爪的大鹰……
通常,这种大鹰被草原中人称之为“万鹰之神”,攻击力强,飞得极快,很难猎杀。草原贵族会想方设法弄一只所谓的“玉雕”,以示尊贵。
这东西,不但是狩猎的好帮手,还可以运用在战场之上,追敌,传信都是一把好手。
陈平本来是不认得的,上辈子他看过一些记录片,把海东青的品类和形貌拍得清清楚楚。
此时一见此鹰,立刻就明白,自己想要躲躲藏藏,那是再也休想了。
从这一刻开始,自己无疑就变成了山林中奔跑的“兔子”。
不但天上有鹰,地上还有狗……
麻烦是真的大了。
“那鹰很厉害吗?”
花脸儿心思敏锐,能感受到陈平内心情绪的波动。
她跟着抬头瞄了一眼天空,有些不解的问道。
心想,那不就是只鸟吗?
七哥如今已经变得如此强大。
以往看着十分危险的董尽忠和谭四海,能逼得自己几人连夜逃亡的两大高手,在七哥的手上,都没有走过两招。
面对一只鸟,又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不是厉不厉害的问题,它也不会跟我打。”
陈平不知道怎么跟中原地区的千金小姐,解释草原神鹰的灵动和难缠,只是笑道:“你只要清楚一点,不摆脱这东西的盯视,咱们就算是逃出百里千里,也是没用。
随后还会有着数不清的敌人,被胡人驱使着一波又一波的上前缠斗……打不死,也能恶心死咱们。”
“你是说,这鸟是胡人的耳目?”
花脸儿是真的明白了。
如果那只鹰眼神够好,脑子够聪明的话,只要一直在天上吊着,自己两人无论逃到哪,都没有丝毫用处。
行踪暴露之后,己方在明,敌方在暗……
对方还能轻闲自在的调兵遣将。
所以,无论怎么看都是必输之战。
“要想逃出生天,必须得先行设计把这鸟儿干掉。”
“正是这个道理。”
陈平点了点头。
此时当然不是研究怎么杀鸟的时候。
如果不出意料。
对面的高手很快就会蜂涌而来。
再躲在城中,无疑是等死。
只能出城,一路向北。
坏处是,敌人会把分散的兵力收拢,集兵一处,传出信息,前堵后追……
好处当然也不是没有。
至少,小桌子在城中躲着,会安全许多。
此时自己和花脸儿两人已然现身,想必也没谁会吃饱了没事干,去找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的麻烦。
‘前路茫茫,就看谁的手段更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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