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沉默的爱
这让他感到兴奋,通过回忆,他发现了路易的秘密。
路易的母亲希望他考上医学院,而这并不是他想从事的工作。先说难度,他所在的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医学院排名全美前40,但录取率只有5%,加上审查者对有色人种刻板的歧视,想要考进医学院,不是光努力就可以成功的。
路易表面上答应,背地里则做着他最想做的事情——他喜欢打篮球,也曾想过成为职业球员,尽管拥有190公分的身高,但他的天赋太差了,跑不快也跳不高,虽然瞬间爆发力不错,但没有职业球队会要一个球风偏软的矮个大前锋。
球探是他的新方向,美国作为篮球之国,在70年代,职业篮球还在苟延残喘,这混乱的十年让ABA破产,奥斯卡·罗伯森案让保留条款成为历史,但大批量涌入NBA的ABA明星几乎都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现象。
被CBS取消的电视直播(改为延时录播),黑人太多,暴力,毒狗成堆……种种让人皱眉的负面形象正在伤害联盟的商业价值,同时代的其他三大体育联盟,都在70年代实现了腾飞,只有NBA苦苦坚持着。
尽管球员的收入相比60年代有了巨大的提升,但球队的行政人员,教练,球探,他们的收入提升有限。
如果路易告诉母亲他想做个职业球探,为此放弃当医生,那就只有几种结果:母亲怒火攻心被当场气死;怒火攻心但没有气死,于是将全部的怒火转变为对路易的物理伤害;怒火攻心之下先对路易进行物理伤害,再将他赶出家门。
路易觉得,在取得成果之前,不应该让母亲知道自己的秘密。
而卢若何,也就是新生后的路易,则认为不应该继续瞒下去。
路易的秘密之所以让他兴奋,是因为前世的卢若何,是CBAXJ队的总经理助理。
虽然同时期NBA的高度职业化是CBA望尘莫及的,但卢若何却不是个只负责记录和给总经理端茶送水的助理。他管理着XJ队的球探网络,哪个省的体校、高中出了好苗子,他就会过去看一眼,若是真材实料,就想办法签下来。
他最得意的两个手笔,一个是2014年背后筹谋多月,帮助XJ签下辽宁青年队的周奇;另一个,则是以“允许完成学业”这一其他俱乐部都无法满足的条件,签下了清华大学的“第一高中生”齐林。
他是负责站在幕后出谋划策的人,所有的赞美都属于总经理,所有的成功都属于球队,但他得到了每年六位数的薪水,生活圆满,无忧无虑,直到穿越至70年代,成为路易。
卢若何相信,路易一定不希望有人夺走他的人生,就像他也不愿放弃功成名就的人生来到这个时代。
可是,他们不能控制这些事。
既来之则安之,如果成为职业球探是路易的梦想——或者短期目标,那他就将其实现。这可能是他在当代唯一有把握实现的事了。
他不想成为愤怒的群众,去大声抗议,反对一切;
不想像随处可见的嬉皮士一样留着放荡不羁的长发,开着面包车,随意拉走想要搭便车的女人在装着窗帘的后座巫山云雨;
他不想去为了战力非凡的远古拳师的合理诉求去到处走动;
这些人的世界离他太远,他无法感同身受,他现在只能踩着满地的烟头,回到学校,好好理理路易的生活,再决定如何进行下一步。
俄亥俄州立大学(OSU),是一所老牌公立研究型大学。它是全美面积最大的校园之一,有着优质的硬件设施以及丰富的校园资源,并被誉为“公立常春藤”。
路易能考上这种学校,说明本身具备不俗的学习能力。
而且,他的母亲还希望他去考医学院,如果对他的能力没有信心的话,应该不至于提出这种目标。
路易回到了学校,OSU有几个校区,他的校区在哥伦布,四十年后,这座城市被评为全世界最宜居城市的第二名,而现在,它只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城市。
路易的宿舍里,还有个舍友,来自中国台湾省,叫吴三省。
此人除了是个好学生之外,还特别热衷于收藏观看70年代的每一期《花花公子》和《阁楼》杂志。
“路先生,你骂醒我吧,这样的生活不能再继续了,我是带着成为亿万富翁的梦想来到美国的,现在却沉醉于纸质的美色之中!”吴三省非常喜欢用行动诠释自己的名字。
他的名字取自典故“吾日三省吾身”,因此每天他都会想办法反省一顿。如果实在没有事情可反省,他就会随便找个缘由,比如“我究竟造了什么孽,才会被安排进一个连女人都没有的班里。”。
“你确实应该适可而止了,纸质的美色永远比不上肌肤之亲的快感。”路易想到昨晚——他喝醉了,关键剧情一点都想不起来。
闻言,吴三省放下手里的《阁楼》。
“你不说我都快忘了,你昨晚去哪了?纪律主任让你回来之后去一趟!”吴三省竟然拿出了另一本杂志,最新一期的《花花公子》。“路先生,我记得你不喜欢自由派那一套啊,怎么也夜不归宿了?”
“因为我昨天晚上去了B-B-B,那里随处可见杂志上的美女,那感觉嘿……”
“你去B-B-B了?”吴三省将杂志扔床上,“甘霖俩真不够兄弟!”
他的乡音没能传进“路先生”的耳中。
路易被迫前往纪律主任的办公室解释昨晚为何彻夜不归。
尽管自由主义席卷了70年代,但反扑的力量也很强大,美国各地到处都有强硬的保守派。而学校就是保守派最坚固的堡垒。
只要是上课日,他们不允许学生随意外出,尤其限制学生的家属,他们想要来学校探望自己的孩子得像探视囚犯一样选择特定的时间。
因此家长开玩笑说毒贩都比他们更容易接近自己的孩子。
如果是假期,学生虽然出行自由,但不能夜不归宿,大部分的学校实施宵禁。
在纪律主任那,路易按照以往的经验,表示他卷进了自由主义和保守派的冲突中。
这让他蒙混过关,毕竟他是所有人眼里的乖乖仔。
确切的说,他的肤色,就是乖乖仔的代名词。
回到宿舍里,吴三省一脸谄媚,“兄弟,汉堡吃不?饮料喝不?腰酸背痛不?有我能办到的,您只管开口。”
“滚到你的床上看杂志好吗?”路易恶心地说,“你让我不寒而栗。”
“只要你答应下次带我去B-B-B……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此刻的吴三省可以套上一切佞臣的模板,太下贱了。
路易问:“你不是纪律主任眼里的模范学生吗?怎么,也要跟我学坏吗?”
“放心,纪律主任不会拿我怎么样的,她每次都拿异样的眼神看我,摆明对我有意思……”吴三省滚到他的床上,“就这么说定了嗷,路先生!”
路易被迫答应,便开始回想路易选择成为球探的由来,以及他如何写球探报告,如何观察球员。
DSU是体育强校,虽然校篮球队的鼎盛时期得追溯到60年代,那支由哈夫利切克和杰里·卢卡斯领衔的常胜之师,但多年来一直不乏好球员加入。
因此,要现场观察顶级的NCAA球员并不是难事。
问题是,这个约翰·朗所在的密歇根大学今年并没有和DSU交手。
如同蚕蛹般不断被推开的讯息涌入路易的脑海。
路易是通过录像带看的比赛,然后做笔记录下了球员的特点。
宿舍里就有密歇根大学今年在全国锦标赛的比赛录像。
路易找到了比赛录像,他根本没见过这种盒式录像带。
“又看比赛啊?”吴三省妩媚地侧躺着,嘴里的话却刻薄得很,“这帮人未来就是打上职业,不是被人在场上打死,就是嗑药把自己搞死,要是脑子不好使,没准扛枪去乌干达帮食人魔打仗⑴呢!”
吴三省是体育绝缘体,他拒绝一切和性无关的体育活动,可惜的是他至今还是个处男,也就是说他长这么大可能都没有正经运动过。
这样个人连NBA是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职业篮球很糟糕。
而这就是路易不敢告诉母亲他想做什么的原因,至少在1978年,NBA在所有了解它,或者不了解它的人眼里,都是个没有前途的商业机构。
⑴约翰·布里斯克(John Brisker SF/SG),在ABA进过二阵,去了NBA感觉生活不如意,又赚了点钱,决定去非洲看看,1978年失踪后再无消息。经过记者的夸张宣传越传越玄乎,成为当时NBA少有的出圈事件。然而当时没有流量一说,这种事只能增加别人对NBA的恶感。
第三章 同仁
约翰·朗在密歇根出生,高中与大学都在底特律打球。
路易不认识他,这不奇怪,前世的他虽然从事职业篮球的工作,但他是个80后。
他对NBA的了解,还是从乔丹那个时期开始的。
即使是90年代,他也只认识那些个大牌球员,一直到21世纪10年代,出于帮助球队引进美国外援的需要,他对NBA球员的了解才全面了起来。
90年代他尚且了解不多,何况是70年代?
他只能用他在前世还算得上专业的眼光来审视约翰·朗。
在他看来,朗从身材来说,具备不错的职业前景,1米96,投篮能力出众,就像路易之前做好的球探报告——能在罚球线位置出手。这在70-80年代的职业篮球,有很大的价值。
他可以为那些喜欢在低位作业的内线拉开一定的空间。
对了,现在是没有三分线的。
也就是说,这些能在禁区外投篮的人,理论上能起到和未来那些在外线拉扯空间的投手一样的作用。
然后,路易发现自己错了。
让这样的人当空间射手有些浪费,以大学的强度来说,他能运球突破和背打,但他最具特点的技巧是在左右四十五度切出接球投篮。
如果要给他找个模板,路易无法从他最熟悉的CBA着手。不是CBA没有无球跑动接球投篮高手,而是CBA很少有角色球员为了中距离的空位这么跑,因为他们在三分时代打球。
如果要从NBA下手的话,他没看过汉密尔顿打球,因此他认为某种程度上,朗的左右两翼切出接球投篮很像科比、乔丹这些锋卫摇摆人。
他是场上最出众的球员,尽管没有成为巨星的底子,但这样的人肯定能够打进NBA。
他会是个不错的角色球员。
路易心里想着。
要制作一份专业的球探报告,光有球员的技术分析是不够的,他得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个人。
他不能大老远跑到密歇根打听,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学校里的密歇根人,或者在密歇根有关系的人。
结果还真让他找到了。
非常好,对方和他一样都是大一新生,而且是个留着时下流行的蘑菇长直发型的漂亮女孩。
当时他正在俄亥俄体育场健身,刚好,她也在。
这年头,有健身意识的美国人不多见。他们之所以会有交流,是因为有人在健身房里抽烟。
来自现代的路易当即呵斥道:“可以请你到外面抽吗?”
下一个瞬间,路易的大脑给了他信息,烟民遍布美国,由于《室内环境法》和《公共环境法》还有待完善,或者还未颁发,烟民们有权利在任何他们可以点火的地方抽烟。
这包括了餐厅、电影院、体育馆、飞机上——没错,飞机上——当然,健身房不是万金之地,凭什么不能抽烟?
被无故训斥的人面色不善地转过头来:“别多管闲事,东方人!”
当时路易刚刚完成一组卧推,坐在角落休息,因此,对方并不知道他有一米九的身高。当他站起来,冷峻的脸像看死人一样看着那个人的时候,对方的脸上出现了惧意:“我再说一遍,别在这里抽烟。”
然后,莎雅——那个挽救了一场冲突的天使出现了,她把那人劝开,和路易交流了几句。
路易得知她是密歇根人。
脸色顿时灿烂了起来,他试图让自己看着友善一点:“其实我不是一个主张暴力的人。”
他们交流了下,路易发现他的身材和脸在这似乎很吃得开,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他们当晚就在床上完成了灵魂的共鸣,更值得高兴的是,莎雅是个篮球迷,她认识约翰·朗,因为他们来自同一个小镇。
当路易拿出笔和笔记本的时候,莎雅被他郑重其事的样子吓了跳。
“你在做什么?”
“只是记录,请继续。”
莎雅给了朗很高的评价,从球迷的角度来说,有点太高了。
她把朗形容为“一个斗士”,对于他的比赛态度,更是以“永远知道努力和拼命”来描述。
“他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很出名了,连印第安纳大学的鲍勃·奈特(Bob Knight)教练都向他送去了邀请信。”莎雅点了一根香烟,“但他是个有责任心和使命感,且忠于家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