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闻
他开始写游记。
‘大离历八百七十六年,六月二十三,游学初,路遇运柴老伯,轮陷,助之,同乘,言欢,其言女匪掳人,甚喜(划掉),怒生,若有遇,必探其穴,路尽而别,逐路,野宿……’
写完这一天的经历,他也就写了半张纸而已,总觉得有些单调,算了,就这样吧,带的纸不多,若是用白话写,能水几万字,虽然纸张随时可以补充,但以后的路还很长,总不能到时候背着一大堆白话记录的游记吧?
东西收好,明月当空,篝火还在燃烧,云景干脆取出一本书‘闭着眼睛读’,听着周围虫鸣鸟叫,不时喝一口茶水,别提多惬意了。
但凡是云景看过的书,内容他都能记在脑海,但他为什么还要带着书本呢,这不为了打发时间嘛。
还有就是,看书和在脑海里面回忆内容到底是不一样的,就跟前世很多老色批一样,明明很多小电影都看过,脑海里面有清晰的画面,他们不也还是会看小电影嘛,看和想,感官就不同……
夜深了,篝火燃尽,云景检查了一下周围没大型猛兽,小动物不用理会,睡觉睡觉。
到底是荒郊野外睡觉,隔天一早云景起来,虽然吊床离地颇有一段距离,但身上的衣服还是被露水露得有些润,于是生火做饭,顺便烤干衣服。
早餐他就熬了点粥,放点盐,拿出母亲做的咸菜末,就着粥吃,干了两碗。
完了隔空取来清水洗漱,浇灭火堆,去林子里放水,他这才背上行囊重新启程踏上旅途。
至于石锅灶台,就留在原地吧,万一以后有赶路的旅客来到那里或许能用到,反正他做起来也方便……
从夜宿的地方出发,走了一二十里地,云景来到一个叫兆丰镇的小镇,这个镇子比牛角镇还小一些,整体环境也差不多,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他去这个镇子官府‘打卡’,顺便吃了点东西,继续上路。
没恰好遇到各种狗屁倒灶的事情,一个人的旅途就是这么无聊枯燥且乏味,云景自己倒是乐在其中。
这天下午,云景远离兆丰镇五六十里,然后来到了一个很特别的地方,看到眼中的景象也是微微失神。
他所在的地方是一片荒野,方圆十里地可谓寸草不生!
在这里,山体崩塌的痕迹尤为明显,大地上不乏数百米上千米的沟壑痕迹,似乎被利刃斩切出来,甚至在崩塌的山体上还能看到恐怖掌印的痕迹。
方圆十里,大地寸草不生,沟壑纵横,山体崩塌……
看到这样的景象,云景微微闭起了眼睛,心头有感,感受到了这片大地上某些残留的气息,脑海中一下子勾勒出了一副恐怖的画面。
在那画面中,似有天人跃空而起,挥舞天刀斩下刀光,撕碎大地,还有猛人脚踩大地山野震动,拳掌崩塌山体,更有人挥手间冻结面积不小的大地……
最后,在他脑海里面呈现出来的是,一只恐怖火焰巨鸟冲突而起,宛如传说中的大日金乌,遮天蔽日,恐怖高温炙烤大地,将那些强人撕碎焚毁,那火焰巨鸟烧得大地流浆,烧得万物不生!
赫然睁开眼睛,云景眼中闪过一丝惊骇。
这个地方,绝对是几年前长公主遭遇敌国刺客的之处。
太恐怖了,数十米上百米高的山体都被崩塌,大地上数百米上千米的沟壑纵横,甚至这么多年过去,这片区域依旧寸草不生!
“真意境,难怪说他们是神话不出时行走世间的最高武力单位,这等手段,堪称人形小当量核弹了”
嘴里呢喃,云景对真意境的认知程度提高了一个档次。
“真意,意,此地这么多年过去了,居然还有真意境强者的意志残留,甚至能影响自己的思维勾勒出那样的画面来!”
深吸口气,云景告诫自己,要低调,自己还弱得很,若是遇到真意境的强者,能不招惹就别招惹,否则生死难料。
相比起这里来,几年前卧虎山上发生的事情,简直就跟小孩子过家家没什么区别。
在这个地方,云景还留意到有很多人生活过的痕迹,他猜测是当初长公主她们发生大战后,有人来到这里,想从那样的高手交手后的残留气息领悟点什么。
不过这么多年过去,这个地方早就没有人了,成了一个寸草不生的荒野。
“寸草不生,应该不是那样的高手自带辐射,估计是长公主的手段太过可怕,将大地都‘烧熟了’,这才无法生长植物……”
在这个地方驻留了半把个小时,云景继续上路,他决定将这里看到的画面写进游记里。
“也不知道将来自己的游记能不能修订后出版,啧,云守心游记……”
路过那片数年前长公主她们的交战之地,接下来倒是一路坦途,一连几天,他都没遇到什么值得关注的事情,大多数都是在荒野度过,偶尔进入城中,除了打卡就是补充补给,这让他的游记都断更了几天,实在是没什么好记录的啊,总不能记自己每天撒了几泡尿拉了几坨屎吧。
有一说一,这些年来,云景早已经告别了用厕筹刮屁股了,用水洗,清洁方便,只是用念力控制清水清洁屁屁,念力相当于他的第三只手,这……
几天时间,云景离开了新林县地界,甚至都跨过了一个叫汗水县的地方,来到了一个叫红林县的地界。
‘翻了’这个地方的地方志,云景得知了这个县的名字由来。
这里之所以叫红林县,盖因境内有一片方圆数十里的山林,那里主要生长一种红叶树,那种树的树叶,从发芽开始就是火红色的,每年从春天开始,那一片山林就变得火红一片,宛如烈火烧山,成为了这个县城的一大奇景。
如今正值盛夏,正是那景观最为壮丽的时候,云景不想错过这样的美景,决定去看看。
站在县城中都能远远看到那里宛如烈火烧山的景象,云景在县城‘打卡’之后就直奔那里而去。
明显和他抱着同样想法的人很多,通往‘火烧林’那条路的行人不少,大多都是游人,其中不乏出行游玩的小娘子们。
相较于火烧林的美景,对于那些小娘子来说,云景无疑是比那里更值得关注的‘美景’,他一路上都承受着那些小姐姐们‘不怀好意’的目光,指不定晚上有多少小姐姐会梦到他呢……
兴致勃勃的来到山下,云景却是被拦住了去路。
“这位公子请留步,此地乃有主之地,还请移步离开”,拦住云景的人倒是挺客气的说道。
云景无语,拱手道:“学生云景,游学至此,见此奇景甚喜,想上山一观,不知此间主人是谁,可否行个方便?”
倒不是非要上山不可,云景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毕竟远远的看一眼,和深入其间的感受到底是不一样的。
“这位兄台不用白费口舌了,此间主人不会让你上去的,此乃赤霞派驻地,他们是江湖门派,不喜外人打扰,你若执意上山,惹怒此间主人,恐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此时一白衣男子好言相劝道。
拦住云景的人本想奉劝两句,听到这话也就不多嘴了……
第二百二十三章 这里面的水很深
那如烈火烧山般的山林距离云景还有几百米,没法深入其间品味这等独特景致,他心中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丢丢遗憾的。
不过那是人家的地盘,不让去,他也不好硬闯,做人还是要讲道理不是。
那种树叶火红的树木云景在书中看到过介绍,名为红脂树,其杆铁实,其叶火红,说它浑身是宝或许有些夸张,但却是一种很好的经济植物。
这种树的汁液有一定的药用价值,树干木质紧密,制作家具是不错的材料,制作成木炭很耐烧,很多有钱人家都喜欢用这种树木制作的木炭,死贵死贵的。
它的树叶是价值最大的地方,可以采集叶子,将其碾碎,过滤汁液,汁液晾干后,研磨成粉末,就是一种不错的胭脂,带着淡淡的特殊香味,因此这种树木得名红脂树。
其树叶的汁液还能用来染色,这个世界绝大多数红色布料都是用这种树木的汁液作为染料的。
所以啊,赤霞派坐拥这方圆几十里的红脂树林,相当于掌控了一条源源不断的金矿。
当然了,他们毕竟只是江湖门派,挣得再多,是要上税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话可不是说说而已。
可话又说回来,这么大一片红脂树林,是一笔无比庞大的财富,说不让人眼红是不可能的,人家不让人随意上去也在情理之中,但赤霞派能守得住这份产业,不用想都知道,人家肯定是有那个能耐。
云景在山下,就感受到了山上深处不止一个先天高手的气息,这赤霞派,是大派,绝非新林县风刀门那样的小门小户能比的。
听到白衣男子的好言提醒,云景转身拱手行礼道:“多谢兄台提醒,倒是有些可惜了,这样的景致,若是错过就再难见到”
“不用谢,大家都是读书人,提醒你也是分内之事,江湖,到底和我们读书人不是一个圈子,没事儿还是别招惹的好,而且你也不用可惜,虽然无法深入其间,但远远观之,也算见识过了”,对方拱手笑道。
他所说的别招惹,倒不是怕了江湖中人,隐隐约约有一点你请我去我还得考虑考虑的意思在里面。
读书人,说白了,在这个时代的社会地位,是要比江湖中人高那么一些的,欣赏美景,但不欣赏江湖门派,并不矛盾。
云景点点头说:“也是,世间美好的东西何其之多,求而不得,虽有几分遗憾,但心头抱有些许念想,何尝不是一件幸事,明月尚且有圆缺之时呢,所以啊,世间哪得事事圆满,此行虽未尽兴,错过也不必介怀”
听到云景的话,那白衣男子愣了一下,转而冲着云景拱手行礼道:“受教了,听君一席话,方才醒悟,我多番流连此地,被景色所迷,却是落了下次,景在心中,何必近观,世间安得尽圆满,有这句就够了,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来过,何憾之有,不虚此行,不虚此行啊,此地不留也罢,去休去休,告辞”
说完,那男子转身就走,一点都不留恋山上的独特美景了,明明之前还看得那么入迷。
所以爱会消失的吗?
这让云景一愣一愣的,心说这哥们也是个性情中人啊,然后他看了看不远处漫山遍野火海般的景色,有拦路虎,上有上不去,强闯没那个想法……
那我走?
不等他考虑是去是留,刚才那白衣男子去而复返,走了过来,道:“你看我,光顾着念头通达高兴了,让兄台见笑,未曾请教尊姓大名?鄙人姓黄,单名一个涛字”
“黄兄客气,在下姓云名景”,云景笑道,双方仅仅只是偶遇而已,朋友都谈不上,就没必要告诉他自己的字了。
黄涛也就二十岁左右,还没云景高,晃眼一看两人年纪差不多,但云景明显要年轻些,而且也比对方帅气‘亿点点’。
“原来是云兄弟,刚才你一番话让我受益良多,心头甚幸,若是云兄无要事在身的话,找个地方坐下来喝一杯如何?不知云兄弟可否赏脸?”黄涛拱手邀请道。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有人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也有人一句话说到人心坎上,就被对方当做朋友邀请一叙,类似的事情很常见。
通讯不便交通也不便啊,想遇到个合胃口的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遇到一个,可不得好好相处一番嘛。
游学,出门在外,除了增长见闻,也是一个交友的过程,很多读书人出去一趟,回来后就一大堆天南海北的朋友,有些或许一辈子都见不到一面,但经常有书信来往,也算是这个时代的一大特色了,没有网络的时代,书信就成了维系朋友关系的纽带。
云景也乐得多交几个朋友,虽然这样的朋友比不上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但朋友多了路好走嘛,将来若是遇到什么纠结的事儿,也可打着外出访友的名义避开,那时也有个去处不是。
于是想了想道:“既然黄兄相邀,我左右也无要事,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哈哈,甚好甚好,云兄请,我的车架在那边,你我一同去县城,左右不过十来里地罢了,我知道城中一个不错的休闲之地,包你满意”,黄涛热情道。
看了看天色,日头当空,云景心想大白天对方应该不至于拉自己去逛窑子,所谓的休闲之地不外乎就是茶楼酒馆之类的地方了,于是悻然前往。
在这个时代,读书人之间初次见面就被带去逛窑子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风雅之地嘛,喝着小酒听着小曲看着小姐姐扭腰扭屁股的舞蹈,还有那种地方更适合招待朋友的?那不但不丢脸,反而是一桩美谈呢。
好嘛,兴致勃勃的前来准备去看看那烈火烧山般的景色,结果半路杀出来个程咬金提前结束行程,计划永远都赶不上变化呀。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到底绝大多数都是有钱人家,像云景这样草根逆袭的太少太少,所以人家黄涛出游,随行有车架那是正常的,有书童护卫丫鬟也是正常的。
他有三个丫鬟四个护卫……,我去,狗大户啊。
看到黄涛的阵容云景也是稍微意外。
他的马车异常华丽精美,内饰装潢考究且宽敞,内中放了一张小桌,坐下云景和他,再加上三个丫鬟,居然一点都不显得拥挤。
这家伙也太会享受了,云景一点都不羡慕,真的……
上车后,黄涛对三个丫鬟道:“这是我刚认识的朋友,你们得伺候好了,千万不能怠慢,小玉,你去伺候我云兄弟”
“既然是少爷的朋友,奴婢自当好生伺候,万万不会给少爷丢人”,叫小玉的丫鬟说道,然后挪向了云景这边。
不是,这是什么个节奏啊,用自己的丫鬟招待朋友?云景有些傻眼,这有钱人的生活都这么奔放的吗?
好吧,那叫小玉的丫鬟自称奴婢,是奴,没人权的那种,主子的话怎敢违背,否则被乱棍打死都找不到地儿说理去。
她看上去十七八岁,长相甜美,正是人生中最好的年华,额,实际上若是长得不好看,也没资格跟在黄涛这样的狗大户身边随行伺候着,毕竟人家见客的时候,身边杵着个丑丫头那也丢份啊。
狗大户云景也就心中说说而已,绝对没有贬低对方的意思。
小玉来到云景边上,触动了车上某个机关,居然有铺着软垫的木板升起,人正好可以坐在马车上背靠起来,如此一来,就能双腿靠着车厢的一边伸直半躺着了。
云景心说有钱真好,这样的马车绝逼是私人订制的。
坐好后,叫小玉的丫鬟柔声道:“公子请放松,外出游玩定是乏了吧?让我帮你捏捏脚”
说着,她跪坐在云景前方,将云景的鞋子脱掉放好,然后捧起他的一只脚放怀里按摩起来,云景的脚掌不时还能触碰某个柔软的地方……
云景前世不是没去‘洗过脚’,但此世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有些不适应,看向对面同样这种待遇的黄涛道:“黄兄,这……?”
一脸享受的黄涛甚至还故意用脚去蹭丫鬟的那里,闻言微微皱眉责备的看向小玉道:“云兄,可是小玉有什么伺候得不周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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