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顺1730 第814章

作者:望舒慕羲和

私盐本来就存在,私盐在那卖,卖不出去官盐,收不回本,是否还会再去?

这个时代和后世最大的区别,就恰恰在这个运输成本、周转周期上。

这是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搞盐纲法、搞窝商的另一个目的,是集体运输,方便查走私。

现在搞小商人入场,三百斤一船、五百斤一船,今天走、明天走,这走私不得走飞了?

查的过来吗?

大顺的官员不懂太多的经济学术语,可不代表他们不明白。

这一次盐政改革的思路,是标准的市场竞争思路。

列出的优点,一共四条。

其利一:票商少费,则盐价日贱,贱则可胜私。

其利二:票商携本二来,先税后盐,再无欠税之弊。

其利三:票商量力而行,即便资本无多,亦准其贩运,则广生民间生计。

其利四:商贾各自竞争,恐人之不买己货,固其盐必洁白,以质取胜,百姓得利。

即,只要放开市场化经营,那么不但老百姓吃的盐越来越便宜,而且在充分竞争之下,各个盐贩子的盐必然不敢以次充好,肯定盐的质量越来越高。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官员的思路好像也没错。

但有两个问题没考虑到:

其一,怎么保证商人集团不用资本垄断盐票?靠朝廷干涉?那岂不是和改革的指导思路背道而驰?

朝廷怎么干涉?给足够的权,那不是又退回到盐官谋私的老路了吗?不给足够的权,靠什么管这些加起来几千万两的大盐商?

其二,远离食盐产区的地方,小商贩是否有资本承担这么远的运输、周转呢?

而对大商人来说,为什么不在方便销售的地方卖呢?为什么不主占优良市场呢?

谁会去主动为百姓着想,自己专门抢远处运输不便地方的盐票?

好的销售区,大家抢破头。

不好的销售区,无人问津。

抢破头的地方,恶性竞争;无人问津的地方,私盐泛滥。

当然,这可能只是一个说辞。

但这个说辞,却可以作为理由,引出盐商真正想要的东西。

这些大盐商怕的是什么?

怕盐票卖钱吗?

他们又不缺钱。

他们怕的是“三五百斤就可以承办买票”。

那么,什么叫“以科举之名、行孝廉之事”呢?

就是提高入场标准。

理由,也非常简单:

小商人经得起一年多的周转时间吗?

经得起运过去之后,私盐竞争卖不出去带来的破产吗?

经不起。

一旦经不起,三五年之内,偏远地区的盐就没人去卖了。

到时候,私盐就会直接泛滥。

而朝廷,要的恰恰是为了官盐打败私盐,才搞的这种市场化的改革,这不是南辕北辙吗?

那么,朝廷是否需要一个大豪商,来承办这些需要长期资金、资本投入的地方?

以保证远离食盐产区的地区的官盐稳定?不至于今年有来的、多到卖不出;明年没人来,百姓嘴里淡?

需要。

需要的话,利润好的地方,比如淮北盐区周边,让给小资本;最难的地方,给大资本?

这可能吗?

既然改了票法,那我不干行不行?来去自由嘛。我干嘛不抢最好的销售区,去办哪些麻烦地区?

那么,有没有解决办法?

自然有。

吴敬梓给郑玉绪出的办法,一共分六步。

第一步:要明确,直接明着对抗盐政改革,就算今天风头过去了,明天又会提。

所以,一定不能明着反对,要绝对支持盐政改革。

第二步:支持之后,借由盐商控制的儒生,发动舆论,力陈那种小资本入场的危害,尤其是直指“影响朝廷官盐在湖北等地的销售,反而可能会使私盐更加泛滥”。

直接询问那些支持盐政改革的人,是否想到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又准备怎么改?

把各种极端可能都提出来,就问他们万一出了这些问题,怎么解决?

敢不敢如当年传教士和钦天监那样,赌头,立字据,保证不会出类似的事?出了的话,自刎谢罪?

第三步:提出解决方法。

小商人资本不足,没有能力完成偏远地区的转运。

那么,这就需要资本充足的大商人,来承担湖北、皖西、江西等地的运盐卖盐工作。

同时,小船容易携私,而大船却并不容易携私,因为一旦被查,成本太大。

而小商人肯定往容易赚钱且容易周转的地方使劲,却把不容易周转的地方空出来,这也不合理。

最好的办法,是让那些往偏远地区运盐的商人,得到补偿。

如何补偿,则以“远运近补”的方式,即按照比例,近距离的盐和远距离的盐,达成一个比例,捆绑卖票。

比如说,苏南这种地方,大家肯定抢破头。

但没事,可以抢,前提是你得承担一部分皖西、楚北这些边远地区。

比如50万斤苏南的票,必要捆绑20万斤皖西的票。

否则的话,谁来保证苏南的票是公平的?管盐票的二叔的三侄子的四外甥,怎么确保他们不优先拿到苏南的票?

第四步:趁热打铁。

一旦捆绑卖票,则小商人就更干不了了。

这时候,提出“验资换票”,即:资本达到一个数额,证明你有这个能力周转,才能买盐票。

要拿出足够的本金,证明有能力。而普通商人周转困难,利息又高,再拿出本金做保证金,这还怎么干?

这时候,验资的双重目的,就达成了。

资本充足,才有资格干;资本不足,那肯定干不了。资本半足半不足的,再拿出保证金,直接可以退场了,周转不开。

第五步:提升入场资格线。

将转运买票的最低额度,提升到2000旧引到5000旧引之间,也就是大约70万到140万斤盐。

这样一来,就完全阻断了股本在10万两以下的小、中、大却不太大的散商。

不只是盐的钱,还有运费、周转等等,没有10万两,根本办不起5000引的买卖。

一旦将10万两身家以下的商人挤出去,剩下的就好说了。

第六步:旧总承包商坐下划分垄断区。

原本的大盐商,聚在一起商量下,协商好各自的额度、片区,谁也不要多吃。齐行控场。

如此,就算盐政改革,改成了票盐法,但实际上握有盐票的,还是这些大盐商。

只不过,原来的盐引,是我爷爷有,传给我爹,再传给我。

现在,是每年公开卖票,走一遍流程,我的盐票和我爹没有任何关系,是我自己花钱买的。你要有钱你也可以买。

将这六步全部做完,也就达成了“变而不变”、“以科举之名、行孝廉之事”的目的。

改了吗?

改了。

盐纲法废除了吗?

废除了。

改成盐票法了吗?

成了。

盐引不再继承了吗?

是的,不再继承了。

每年开票公卖吗?

公卖。

然后,和之前有区别吗?

要说有,也有。

要说没有,似也没有。

几大盐商靠着手里的资本,即便改了票法,只要把关键的“小商资本不足不能转运皖西楚北”这张牌打出去,提升买票资格额度,那么依旧还是控制着盐的垄断。

到时候,等风声一过。

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之前卖引。

现在卖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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