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顺1730 第696章

作者:望舒慕羲和

历史上奥兰治派上台,本质上,还是因为民众对摄政派的不满。而摄政派,是共和派。荷兰的“反动”主义回潮,恰恰是因为荷兰过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发展,以至于不少百姓宁可给自己头上找一个君主。

这一次的煽动,看上去句句都在大谈共和派里的激进派所说的自由,但实际上却是在鼓励第三等级、第四等级的民众,发泄对摄政寡头的不满。

就在这个荷兰即将大乱的关键时刻,共和派中的保守派,与亲王党中的改革派,达成了政治同盟。

7月14日,奥兰治家族的威廉四世,承认了自己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且不足以履行荷兰民众授予他的执政官的义务。

15日,威廉四世将执政官的权力,转让给了新组建的摄政委员会。包括陆海军总司令的权责,但鉴于执政官才能任海陆军总司令,所以摄政委员会拥有海陆军的控制权,也可以任命将军,但却不能直接认为摄政委员会就可以任命海陆军总司令。

15日下午,威廉四世乘车离开海牙。

从没有这么效率过的尼德兰政坛,由摄政委员会向各个城市发出命令:鉴于共和国现在的混乱局势,各个城市的民兵立刻由摄政委员会派出军官接管并且维持秩序,判定莱顿市自己推选民兵首领的行为违背了尼德兰的法律。

随后,摄政委员会向尼德兰发出通告,宣告尼德兰已经陷入危险之中,这场无意义的战争应该到此为止了。

尼德兰应该对法媾和,并且如果法国能够退兵,尼德兰将单方面撕毁英荷共同防御条约,并且立刻退出战争。

摄政委员会的人立刻召回了驻守在南部堡垒群的军队,撤回阿姆斯特丹,并且开始向各个城市进军,暂时接管各个城市的管理。

鉴于暴动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也鉴于荷兰的百姓还有从几十年后的法国学会到底该怎么办。

于是,摄政委员会兵不血刃地解除了莱顿市的民兵武装,稳定了各个城市的街头暴乱,并将大量的趁机制造骚乱者中的严重分子,除以尼德兰最严酷的刑罚——五马分尸,内脏绑在木杆上让海鸟叼啄。

原本一直喊着各城市自治、自由、集权就是克伦威尔的各个城市的共和派。此时此刻,对这种明显的“暴政”行为,一句反对的话也没说。

因为,14号的恶魔之夜——他们是这么叫的,而很多第四等级的人称之为自由之夜——这些城市寡头们发现,愤怒的第三、第四等级民众在获得无政府约束之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把他们这些城市寡头、大商人和包税人吊死。

最终能保护他们的,还是稳定、秩序、国家的暴力机器、法律、传统,以及国家。

20号,摄政委员会在承诺了要对尼德兰进行一些改革、并且会设置专业的请愿团接待团队、并且向“海牙意外”的遇难者赔偿、并且对之前暴动参与者除那些被五马分尸的之外既往不咎后,政变结束。

暴乱的火苗渐渐被压住。

摄政委员会将荷兰的统治中心,从当初为了避开阿姆斯特丹庞大的摄政派势力的海牙,搬回了阿姆斯特丹。

这场政变,所有人都有收获。

共和派中的激进派,看到了第三等级和第四等级的真正力量,开始琢磨在日后的参政、平等和有德性的公民中,给他们的存在留出空间。

摄政寡头们,守护住了他们的财产、地位以及有利于他们的政治制度。至少,摄政委员会并没有大刀阔斧地改革或者直接收权,暂时只是派兵维持了混乱的秩序。

奥兰治派保住了奥兰治家族的最后一点威望,威廉四世至少没有被愤怒的民众杀死,虽然丧失了执政官的地位,但是执政官的制度依旧保留,依旧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而共和派中的保守派,则获得了他们梦寐以求的许多东西。

一场针对分省自治派的恐吓、一场在马上可以刷到足够威望时候的那个可以抢走一切功劳的位子、一个绝佳的不会再有人因为爱国热情而反对的对法谈判时机。

身在阿姆斯特丹的康不怠,怎么也没想到,荷兰的政局,会以这样一种诡异的方式稳定下来。

但考虑到稳定下来的局势,似乎不管怎么说,大顺的目的也算是达成了。

在15号威廉四世宣告放弃执政官之位的时候,他就和安东尼进行了秘密的谈判,并说出了双方合作的宏伟计划……的一部分。

法国这边,也以前所未有的效率,甚至可以说早早就派了人在奥属尼德兰边境地区等待。

八月初,大顺齐国公作为调停人和保人,在被法军攻下的布鲁塞尔,以保人的身份,见证了法荷两国的谈判。

因为,除了大顺之外,剩下的国家要么太小没资格做这个“保人”、要么就是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的交战方。

而大顺虽然与荷兰还是战争状态,但却不是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的参战方,理论上做这个保人是相当合适的。

谈判地点,就在布鲁塞尔市区大广场的布鲁塞尔市政厅附近。

远处标志性的撒尿小童“马勒戈壁”的身上,被法国人披上了一件衣服。

本来法国人准备直接把这个铜件拆了运回巴黎的,但考虑到布鲁塞尔人的情绪,路易十五考虑到日后可能的奥法同盟,最终还是没有这么做。相反。

法王还“文艺”了一回,特意下了命令给这个小英雄穿件衣裳。

布鲁塞尔的攻破,标志着奥英联军的野战失败;马斯特里赫特要塞群的攻破,标志着荷兰的战败已是定局。

只是,法国也没有赢,法国宫廷也明白,现在的法国财政和常备军都已经见底了,俄国出兵是必然的,即便讨价还价扯皮价格,也只是时间问题。

现在各国都是“小常备军”,和普鲁士那一套不是一回事,和后来的一系列战争的兵制也不是一回事,打到现在兵力见底、财政见底。

再者,法国的海军实在是……在大海上,处处被英国人劫船,西印度群岛刚爆发了一场海战,法国海军拼死突围,但护航的商船全部被扣、所有的商人全部被抓。

加上国王的意志无论如何都要执行,这场法国与荷兰之间的、大顺做保人的谈判,就此展开。

法国人拿出了前所未有的效率,因为他们直接听命于国王的秘密。

荷兰人也拿出来前所未有的效率,因为现在荷兰除了摄政委员会,没人愿意来趟这趟浑水、填这个大坑。

包括掣肘的民意,此时也也不存在。

马斯特里赫特要塞群的第二次被攻破、以及大顺下南洋摧枯拉朽的顺畅,都让荷兰百姓彻底丧失了最后的一点大国情怀,和最后的一点黄金时代的狂热。

当然,爱国,这还是有的。但都打到这份上了,理性的爱国者也已经不介意签订条约了,只要法国不攻进来就行;不理性的狂热者,心态上已经彻底崩溃了。

两边都前所未有的效率,荷兰这边也“纳了投名状”,赶走了奥兰治家族,于是谈判就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效率完成了。

由大顺作保,主要是保证法国的信誉,因为现在法国占据优势。

法兰西与尼德兰双方,于1746年8月11日,签订了《法荷布鲁塞尔和约》。

和约规定:

尼德兰退出战争——包括海陆军参战和货币支持。

尼德兰断绝与英国的任何同盟关系,包括且不限于英荷共同防御条约。

尼德兰保证中立,并且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交战国进入尼德兰领土,且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交战国在尼德兰所属的港口、殖民地、岛屿停靠。

法国将保证尼德兰的中立,并且捍卫尼德兰中立的选择。

尼德兰让出奥属尼德兰地区的所有要塞,暂时由法国接管。

法军保证在战争结束后,交还荷兰,并且保证荷兰日后在南部要塞群的驻军权,且以此作为日后结束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的谈判条件之一,以国王的信誉保证,会尽全力为尼德兰争取。

大顺作为保人,将保证法国的信誉。如果在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结束之前,荷兰背叛,继续驻军几个要塞群或者威胁法军的后方,大顺将拒绝与尼德兰就东南亚问题进行和谈,并且会在反对荷兰一事上坚定地站在法国一边。

尼德兰将保证在三个月内认购大约折合200万两库平银的法国国债,且每年的利息为5%。

法军在继续北进期间,尼德兰出于中立立场,不会向法国进行军火贸易、粮食贸易。

被俘的尼德兰士兵全部释放,尼德兰将支付法兰西25万两的赎人费用。

尼德兰将立刻驱逐在尼德兰驻扎的英国军队和英国军舰,并且照会英国大使,要求英国舰队在战争继续期间,不得在亚、非、美三洲的荷兰殖民地或岛屿停靠。

尼德兰与法国的关税问题,尼德兰方面将派出代表前往巴黎,双方抛弃成见和仇恨,进行一场有效的谈判。

11号,法荷之间的和约达成。

12号正式对外宣布,英荷共同防御条约废除。

伴随着英荷共同防御条约的单方面解除,英荷同盟宣告瓦解,中荷“友谊”的第一道阻碍已经荡然无存。

于是。

13号,《中荷布鲁塞尔条约》也就借着这个地方,直接签了。

荷兰作为战败方、大顺作为战胜方,抢的又是殖民地,大顺为了“中荷友谊”也不准备让荷兰赔款,私下里又有贸易合作的诉求,双方条约的签订,也就根本没有什么坐地起价、就地还钱、唇枪舌剑的那一套。

基本流程就是大顺拿出来拟定好的条约,荷兰这边看了看,觉得行,就签了。

正式条约的内容,其实挺简单的:

荷兰承认大顺对东南亚的收复,承认大顺对锡兰、印度各殖民地的占领。

大顺与荷兰正式停战。

大顺与荷兰之间,废除“私掠制度”,荷兰不得颁发以大顺为目标的私掠许可证、大顺亦不得颁发以荷兰为目标的私掠许可证。

大顺将归还在南洋战争中被俘的荷兰士兵,并且会出于自愿原则。

荷兰承认当年对“福尔摩沙”的占领,是侵略,并且在所有地图上、以及今后出版的任何书籍上,将福尔摩沙之名,改为台湾。

荷兰因为台湾事件,以及当初掠夺舟山百姓为奴事件,赔偿大顺白银合计31万两库平银。

荷兰将移交印度地区的、所有未被大顺占领的堡垒和贸易站给大顺,大顺补偿荷兰库平银30万两。

两者抵消,所余1万两库平银,将铸造两尊铜像,书刻道歉之铭文,立于台湾和舟山。所需之铜料,由荷兰方面出。

大顺将支持荷兰的中立,并且确保荷兰中立之地位得以实现。

任何对中立之荷兰主动宣战者,大顺将视情况对其宣战或者禁运。如荷兰主动宣战,则视为荷兰自动放弃中立国之地位。

大顺与尼德兰共和国互派使节,尼德兰共和国将派出正式使节前往京城,并向大皇帝陛下说清楚东印度公司只是尼德兰之藩镇情况,且向之前由藩镇派使引发的不敬致歉。

尼德兰政府将保证,废除东印度公司之垄断贸易权。好望角以东之独家贸易权以今年为期,日后不得续发。

大顺与尼德兰将建立亲密合作关系。

具体合作,见附件。

……附件上,都是些片汤话。

而真正的密约里,才是大顺与荷兰日后合作的具体细节。

第543章 双赢(下)

具体的合作细节,要等回阿姆斯特丹慢慢谈。

在中荷布鲁塞尔条约签订的当天,两拨信使就迅速骑马离开。

一路走北线,通过刘钰和俄国女沙皇的私人关系,走俄国的驿站路,从北线前往京城。

一路走南线,通过法国和奥斯曼的关系,经土耳其走波斯去印度,赶在季风来临之前统治南洋,准备发货。

现在正值逆风,船就算可以起航,也得折腾到明年三四月份才能到。如此也没办法,只好让马腿去跑。真要等到三四月份,大顺这边就扛不住了。

荷兰这边是否能谈妥,直接关系到大顺整个的南洋政策和贸易政策。

如果荷兰这边谈不妥,那也就只能搞“分销大区垄断制”了,白花花的银子是不能不要的。

如果荷兰这边谈妥了,肯定就直接装船发货,仍旧让荷兰国控制着欧洲的香料贸易,大顺作为合作方一起干。

大顺虽然有大明朝一百多年海外贸易打下的白银底子,但南洋的摊子太大,底子再厚也等不起。

这里面,就是“资金流水”和“总资产”的区别。

就像是VOC,总资产,绝对不至于说才几百万两白银。但是,之前大顺不过是断了荷兰对日本的贸易,掐断了东印度公司的资金流水,东印度公司立刻就出了问题。

大顺这边也一样。

南洋的港口、堡垒、驻军、控制权、地皮、土地,这都算是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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