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顺1730 第1075章

作者:望舒慕羲和

明天打不打?

明天再不打,那就不用打了,联军就可以直接解散了。

英军是选择死守加尔各答,还是焚烧威廉堡跑路去恒河以北,那就看英国人的了。反正贾法尔的意思很明确,再不打,他就要撤了。

可打,怎么打?

大顺这边,摆明了就是个防守反击的阵型,怎么打?

贾法尔的骑兵,能在大顺的中军突破孟加拉步兵之前,摧毁大顺的侧面一翼吗?

在一片惨淡愁云中,精神亢奋的克莱武,却给出了一个赌一把的可能。

“先生们,实际上我们还是有可能获得一定的胜利的。虽然,我相信,我们不可能全歼他们,但是,如果指挥得当,我们有可能毁灭其四分之一的兵力。”

“我注意到,他们的行军很有章法。但是,我们仍旧有机会。只要我们敢于主动、主动战斗。”

“他们的弱点,就在于他们摆出了防守反击的阵型,让大量的骑兵部署在中间的纵队。”

“如果我们能够把握住这个时间差,完全有可能在他们的中间纵队未能支援之前,凭借我们盟友的骑兵优势,摧毁他们的侧翼。”

在众人都无计可施的时候,克莱武的这番亢奋的话,再度点亮了众人的希望。作为之前和杜普莱克斯对抗时候,少数能够出奇兵战胜法国人的明星,克莱武的大胆历来为众人所知。

而此时,克莱武再度提出了一个豪赌一场的战术。

他之前赌过许多次,基本都赢了。

除了第一次和西拉杰的孟加拉军队对抗的时候,赌了一把,一脚踢在了钢板上,偷袭大营直接偷到了西拉杰部署好的中军,被打了回来,但依旧全身而退。

其余的时候,基本都赌赢了。

现在这种局面,拉开阵势和大顺打,确实没有机会。

赌,意味着可能赢、也可能输个倾家荡产。

大顺不是孟加拉军队,真要是像第一次对抗西拉杰时候那样踢到钢板上,那就压根不可能全身而退,会满盘皆输。

但现在,众人已经没有选择,于是纷纷看向克莱武,询问该怎么豪赌这一场。

克莱武展开地图,用锡兵娃娃当做简单的兵模,讲了他的豪赌方案。

“明天早晨,我们可以早起,在中国人行军进攻的时候,我们也选择动起来。”

“让我们精锐的多塞特郡团,和贾法尔的骑兵,以及孟加拉102、103营,都集中在右翼。”

“我们不要和中国人展平行线,而是要快速行军,将我们的阵线,向中国人的左翼扭转。”

“趁着他们调整部署的时候,抓紧时间,发起对其左翼的进攻。”

“这样,孟加拉的孱弱步兵,可以和中国人的阵线拉开距离,使得中国人即便想要击溃孟加拉的步兵,也需要行军的时间接近。”

“而且,我发现中国人很依赖炮兵,他们离开了优势的炮兵,未必就会打仗。至少据我所知,他们攻打准噶尔汗国、攻打荷兰人、甚至攻打日本,都是集中了数倍的优势炮兵。”

“这固然是他们的优势,但也意味着,我们有机会争取一个时间差,至少在一个小时内让他们的炮兵无法发挥全部优势。”

“当然,这个战术很冒险。如果我们不能在没有炮火准备的情况下、且于一小时之内不能击溃他们的左翼,那么我们全军都会陷入极大的危险当中。”

“但是,这是唯一可以尝试的办法。根据这两天的观察,他们的侧翼纵队,只有3500名步兵和少量的骑兵。”

“如果我们集中3000名骑兵、1200名欧洲和孟加拉营的步兵,尝试一次突袭……一旦在半小时内将他们的左翼冲散,那么我们就可以获得优势……”

“这么做,当然有极大的风险。但显然,如果不这么做,他们就可以像个乌龟一样挪动到钻石湾,并且占领那里,建造炮台……那样的话,加尔各答,就像是完全没有海军优势的法国人的路易斯堡一样,成为死地。我们只能选择放弃威廉堡,渡河撤退了。”

这显然是一种搏命的打法,而且是一种一锤子买卖的打法。

一旦一小时内不能吃掉大顺军的左翼,那么,就要面临全军被歼灭的危险。

因为,拿走了英军和贾法尔骑兵的孟加拉步兵,根本无力阻挡大顺的进攻,只能靠这种把平行线变夹角斜线的方式,拉长接战距离,拖延时间。

这种打时间差的前提,就是孟加拉骑兵要不经过任何的炮火准备,直冲大顺的左翼步兵。

然而,这,似乎的确是唯一获胜的可能。

……

大顺军的营帐内。

杜锋兴高采烈。

“这就和打马吊牌一样。我有至少有八张牌可以胡,而他只有最后一张单吊牌。”

“庙算胜于战场。天子与兴国公布局许久,使得我手里的牌面无限好。”

“可攻、可不攻。可守、可不守。可筑堡推进、可偷袭后方、可摆乌龟阵、可慢慢堆炮台、可靠海军封锁、可攻其所必救折向达卡。”

“而他们能赢的方法,只有一种。集中兵力,猛攻我军的左翼或者右翼。再无其余可能的赢法。”

“因为……他不会傻到,集中所有的有进攻能力的兵力,来攻我的中军。那样会被包饺子,一旦撕不开,跑都跑不掉。”

“他们没有和我们真正交过手,包括荷兰人,实际上也没有。他们只是见到了我们的攻城、围城、筑城、修炮台的能力。却压根不知道,当年本朝军改的方向,到底是什么。”

“我们真正的优势,在于军改后的步兵操典和战术条例以及大量的营连军官生。法国军队此时要做阵型转换,需要五分钟,而我们只要一分钟。我们步兵的战场行军速度极快,而且纵队变横队或者方阵的速度极快。”

“我们的骑兵当然可以战胜孟加拉的骑兵,但是……如果不黏住他们,他们会跑的飞快,抓都不好抓。”

“我头疼的不是怎么赢,而是我手里的骑兵,还是有点少,两翼骑兵对撕,只怕七点开打,七点半贾法尔就会明白赢不了,肯定要撇下英军和步兵开溜……他要溜了,北渡恒河还得打,麻烦,终究不比恒河以北传檄而定的功劳好看。”

“此战的关键,不是胜利。而是……筑京观。所以,要想办法黏住他们,诱使他们主动进攻,从而把击溃战打成屠杀,震慑孟加拉人百年不敢有反抗之心。”

“昔者,叔党谓楚王曰:克敌必示子孙,当筑京观,以无忘武功。”

“古人云:夫武者,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

“武者之功,此战可得三。”

“贾法尔临阵倒戈投靠外敌,此本朝最恨之贼行,若将其剪除,此一功也。”

“天竺藩镇之祸,战乱连连,本朝若定,可谓禁暴安民,此二功也。”

“天竺适种棉、稻,麻,又有上等肥料硝石。此一战而定,本朝百姓多得其利,可谓保大、丰财,此三功也。”

“故足以彰显武德以示子孙。正好一战而定,免得日后烽烟四起,竟要四处屠戮。”

说完,杜锋笑道:“这样吧,今日我坐庄,你们压一压。猜他们会打我们的左翼?还是偷我们的右翼?反正我压他肯定不会像上次打西拉杰那样试图偷我中军大纛,这个谁敢压,我一赔二十。”

“从我当锡兰都督的那一天,我就在琢磨杜普莱克斯;从克莱武脱颖而出的那一天,我就又多了个要琢磨的人。兴国公早就和我说过印度的事,我琢磨了整整十年。我敢说,凭我的了解,克莱武一定会豪赌一场的。”

营帐内,一片轻松的气氛。

如何行军、如何渡河、何时扎营、渡河如何组织、如何架桥、今日行军几里以避开沼泽等等这些,都不是主帅要干的事,参谋部就是干这个的。

一切照常推进,营帐内根本没有任何的紧张气氛,打也好、不打也好;明天打也好、后天打也罢,这都不影响。

最不济,他们就是不打,那就改换策略,主动进攻,大不了打成击溃战,强度恒河追击迫使贾法尔跑路便是。

反正乔治堡那抢出了时间,就算偷袭威廉堡不成,在枢密院规定的时间内,啃也把加尔各答啃下来了。

无非就是那样的话,杜锋觉得封爵虽还能封,但只怕伯爵到顶了,封侯这辈子都没指望了。

第067章 钻石湾屠杀(二)

第二天早晨五点三刻。

冬季总是弥漫在孟加拉的薄雾还未完全散去,大顺军左翼纵队的侦骑已经和那些穆思林轻骑短暂地交火了。

大顺的侦骑一般都是七人一个小队,他们的制式装备,是一支海军款的短管燧发枪、一支燧发短枪,一支长矛、以及一支骑兵刀。

这些侦骑一般都是良家子组成,因为这需要一定的自小培养的马术。

和那些正规的农民出身、拉上战马训练两三年的正规列阵骑兵不同,侦骑需要很好的马术。

当侦骑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抢到很多战利品。

一般来说,对面的侦骑身上的东西不少。尤其是穆思林骑兵。

比如此时大顺的这支侦骑小队发现的对面的孟加拉轻骑。

一支塔瓦弯刀,可以卖一笔钱;一件可能破损的羊毛和绸布编织的紧身“奇希利卡多”布甲,也能卖一笔钱;身上的金银首饰、会镶嵌一些银装饰的蒙古款式的脚尖勾起可以勾住马镫的靴子……或者身上抢到的女人纱巾,等等,都可以卖钱。

这支侦骑小队在南洋服役许久,对于这些穆斯林小地主或者小贵族身上的装饰,非常了解。所以他们比较乐于砍人,运气好有时候再拽个耳环、摸个戒指什么的,只要没死,吃喝嫖赌一年的钱就出来了。

侦骑小队的队长看着对面淡淡薄雾里冒头的六个骑兵,将嘴里嚼着的烟吐出来,露出来了亮闪闪的两颗金牙。那是他在南洋的战利品,从死人嘴里拔下来的。

检查了一下身上的火枪,一起打过几仗的伙伴也不需要什么口头的命令,摇晃了一下脑袋吹了声口哨,便默契地心有灵犀。

他的鞋跟敲了一下马镫,小队开始朝着对面慢跑过去。

对面的孟加拉轻骑也发现了他们,并没有跑,而是也朝他们对冲了过来。

两边还有两百余步的时候,他猛然提快了马速,吆喝一声,肩膀一抖,将挂在背后的海军款短管枪向后折了一下,活动了一下肩膀,将长矛夹在了腋下,但是夹的并不紧,也没有按照那些在他看来那些奇葩的操典规定的手肘要低于长矛卡在腰部、前臂要倾斜成什么样的标准动作。

对面的孟加拉骑兵手里也是夹着长矛。

此时侦骑小队队长的眼中,已经没有了别人,只有对面的这个孟加拉骑兵。

马匹开始加速,在两人相距约莫五六十步的时候,原本夹在腋下的长矛,被他举了起来。

左手松开了缰绳,只要双腿控制马匹,变成了标准的双手持枪姿势。

对面的孟加拉骑兵显然有些慌张,但他终究没有做出双手持枪的姿势,而是硬着头皮,将长矛斜着指向了大顺这个侦骑小队长的面部。

双马交错的瞬间,小队长举矛一拨,随后手臂一收一刺,在瞬间刺中了对面的脸。

身体下意识地向侧面以倾,避开了对面被他隔开后偏离了方向的长矛。

已经在身后的敌人落马,他收起了长矛,控着缰绳,准备绕圈子重新冲击,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枪声。

他也顺势把长矛丢在地上,从侧面的捆扎袋那拔出了手枪。

在拔出手枪的时候,他的心情挺不是滋味的。倒不是说因为杀人,他嘴上的金牙都是从死人嘴里拔的,杀人这种事对他而言已经毫无内心波澜了。

只是握着手里的短枪,感叹着自己这批人的时代过去了。

他们或许是大顺最后一批职业武士,或者叫良家子小地主职业兵了。

除却那种重甲单手持枪冲阵的,实际上此时大部分的骑兵单手持枪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马术不合格,马上武艺这种东西,已经没几个人练了。

他生在那种典型的“列侯”良家子家庭,大顺的列侯不是爵,类似于老战士、老五营。自小骑马,骑了十多年,可以随意地双手持枪、松开缰绳、只靠双腿和腰腹控制马匹。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大顺组建的一些骑兵营,没几个能双手持矛的,甚至很多可能都是流民或者农民里招募的。

指望他们用双手持枪,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就像是最简单的回马枪斜下刺这个动作,他玩起来,靠着双手持枪,简直不要太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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