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征程 第14章

作者:我爱小豆

可能是看见镇长脸色不太好,布里茨急忙打了个招呼就抱着酒去了镇中心,今天的啤酒节是在夜里举行,现在要把啤酒放过去,做好准备工作。

布里茨抱着酒桶走了,老比利还待在原地,要不是镇里现在只有这一个酒馆,我才不会在你这定酒!老比利内心愤恨道。这大概是他这个镇长做的最憋屈的几年了,现在镇里青壮年都去参军,甚至从去年开始,男爵的征兵年龄从14岁降到了13岁,导致现在镇子里能撑起来场面的,就剩下了几个老家伙。如今镇上经济奇差无比,就连粮食都要依靠男爵大人进口才能满足,这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老比利感叹道。

摇摇头,老比利去了下一家,裁缝铺。啤酒节光喝啤酒有什么意思,必须要有两个节目才行,上个月就让老裁缝米特做的表演服,不知道做好没有。

枫叶村中,家家户户也一大早开始收拾东西,整理家务。啤酒节在福斯坦只是众多节日中微不足道的其中一个节日,但在凯多齐领,这是新年前最盛大的一个节日,起因据说是第一任凯多齐男爵嗜好饮酒,所以才大力发展起这个节日。

莉亚早早的起来帮着母亲喂养家畜,收蓄稻谷。这几只鸡是前段日子买的,洛克自从去年成了小队长,寄给家里的钱也比以前多了,老洛克和蒂亚一商量,就从男爵大人的商队买来了几只小鸡仔,虽然只是小鸡仔,但因为是母鸡,所以也花费了不少的积蓄,而且鸡也要吃粮食的,几只鸡仔的消耗量不比一个儿童差多少,现在枫叶村有能力养家畜了除了村长一家,也就他们家有这能力了,这几只鸡仔,不知羡煞了多少同村人的眼。

如今鸡仔也长大了,除了夭折的一只,剩下的每天能给他们家贡献三、四枚鸡蛋,这些母鸡是全家人的宝,莉亚每天有一小半时间都用来照看它们。

老洛克还在睡觉,这两年地里的农活大多由他一人完成,而且都是旱地,耕种就更加不易,身子骨早就操劳坏了,所以现在还没醒,他需要休息。

莉亚小心的拾掇着一篮子鸡蛋,篮子并不大,约莫只有二十余枚鸡蛋,但这也是他们家攒了一个星期才攒了这么多。这篮子鸡蛋蒂亚打算晚上去镇上时卖掉,他们家一般是不去镇上的,但因为今天是啤酒节,村长号召全村人都去,既然要去就不能空手去,勤俭精明的蒂亚省了一个星期的鸡蛋,就是打算带到镇上,卖个好价钱。

上午10时,老洛克才伸着懒腰起了床,莉亚娘儿俩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老洛克和母女俩打了声招呼,又去了地里,虽然是深秋,但田里还种着米薯,这种耐寒耐干的作物是男爵商队近两年来卖给农民的,虽然米薯的味道很涩而且个头也很小,但能在如今的地里种出来能糊口的粮食,已经是大幸了,没人在乎这。老洛克必须去看看,因为快到冬天了,豚鼠等动物也开始疯了一样的储备粮食,如果没人照看他家的田,估计不到两天,他家的米薯能被豚鼠搬空。

老洛克挥舞着木藤做的鞭子行走在土路上,他家的田虽然离家不远,但也靠近山涧,一路上都是树叶飘落的萧瑟,一些毛发灰白的豚鼠在枯草丛中窜来窜去,这些豚鼠以前看着还挺可爱,但现在没人喜欢它们,平民尤其是农民对于抢夺自己粮食的强盗都有一种莫名的愤慨。

老洛克走到自己的田里,两亩种着米薯的田里翻起了不少土包,土包中清晰可见块茎状作物的根须,上面依稀存在锯齿咬过的痕迹。“该死的豚鼠!”老洛克咒骂道,走到土包附近蹲下用手推平了土包。米薯生命力极强,要是及时盖上土,兴许还能活。做完这些,老洛克起身用鞭子挥打着地面,豚鼠性情胆小,丁点大的动静就能吓跑,老洛克这么做是为了赶走田地里可能还存在的豚鼠。

要是年轻10岁,老洛克绝对不会轻易放过这些豚鼠,小洛克小时候吃过的肉类很有限,除了河里的鱼虾等小东西,就是豚鼠了,那时候老洛克没少给小洛克尝鲜。

第三十八章 节日

夜晚的矿山镇寂静无声,除了一处,镇中心的广场。这里此时篝火漫天,几乎所有矿山镇以及矿山镇下辖的村落中的人都来到了这,参加一年一度的啤酒节。

“今天我们汇聚在这里,预祝我们的明年将更加美好!”镇长老比利开始了例行的演讲,在他看来这是每年最重要的一环。

“虽然我们的孩子们,你们的丈夫们,此时也许仍然在前线打仗,但我们矿山镇的所有人,都将守护他们!”老比利不愧是做了几十年的镇长,说起话来条条是道,而且极易煽动镇民的情绪,至少现在广场内的所有人都被他勾起了对亲人的思念。

“今年,我们矿山镇克服重重困难,已经……”老比利仍在演讲,但下面的人听他说话的已经不多,因为已经讲过了最重要的部分,接下来讲述的都是老比利作为镇长,这一年做了多少多少贡献,取得了多少多少成就。很多平民的文化水平有限,比如洛克一家,就洛克在前线可能识了几个字,剩下的绝大多数人,根本就听不懂老比利在说些什么,那些矿产增量,经济变好等词语,老实巴交的平民们都听不懂,别说他们,就连老比利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的这套说辞是镇上的行政官给他的,行政官是男爵封派给每个镇的管理人员,级别比镇长低,但是直属于男爵,老比利也不敢得罪。

篝火周围,除了一部分更老实的平民在听老比利的天书,剩下的人都开始了自己的狂欢。喝酒的喝酒,吃面包的吃面包。今天的啤酒是免费的,面包需要花钱,不过很少,只需要几个铜德勒,这对于大多数吃不饱饭的人来说,简直是一年一次的福利。精明的商人开始贩卖自己的商品,虽然整个矿山镇的商店关门的关门,倒闭的倒闭,但总有那么一两个还在坚持,而这一年一度的啤酒节,就是他们赚钱的最好时机。

老洛克此时正端着一杯啤酒与镇上相识的人喝酒吹牛,吹牛的对象无外乎就是他那个当了小队长的儿子,在他周围的也都是一帮老实巴交的普通人,小队长在他们看来的确已经不是小角色了,值得他们这些人巴结,甚至有不少人趁此提亲,就算小洛克还没回来,至少婚事可以订下。

老洛克虽然老实,但也不傻,当然不能随便应下,而且女儿、妻子就在旁边,儿子的终身大事,他怎么可以随便处理。而商人们则不太关注老洛克,小队长,这个等级也就和镇上守备小队的队长平级罢了,往大了说最多和村长平级,而且是管军事的,含金量根本不能和村长相提并论,而且商人重利,老洛克的儿子能不能从战场上活着回来还未可知,商人因为拥有金钱,地位要高于普通人一筹,所以他们并不在意一个小队长的父亲。

而地位再往上的镇里的官员,比如书记官、税务官、财务官、守备队的几位队长就更瞧不起区区一个小队长了,他们为什么会看重一个级别比自己还低的小队长。

当然,这只是一部分人的想法,也有不少人找老洛克寒暄。比如镇里管林木的一位官员,这位管林木的官员是一位八面玲珑的人,谁都不得罪,和谁都有交情,口评不错。老洛克受宠若惊的敬了一杯酒,林木官随便交谈了两句,也让老洛克更早的醉了。矿山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镇里出来的小队长据说也就五六个,这五六个人的家属至少要比目前在场的九成以上的人家尊贵,多攀一个交情,又费不了多大的事,林木官是这么想的。

到后来,就连镇长一家,也派了一个亲属找老洛克敬了一杯酒,聪明人在哪都有,尤其是这些混了这么多年的老油条。

福斯坦地处西南,不同于偏东的夏尔洛盛产麦酒,这里更多的人喝的是啤酒,啤酒成本比麦酒还低,绝大多数人都喝的起,也在福斯坦流传的更广。

啤酒节的夜晚是深邃而又美丽的,小小的矿山镇又度过了美好的一夜。

第二天清晨,广场中央横倒在一地的人们都被寒风吹醒,虽然有啤酒暖胃,虽然篝火燃烧了一夜,但毕竟是深秋季节,身体再好的人也撑不住。老洛克被这寒风一吹,腰疼又犯了,睁着朦胧的眼睛,走向镇子里。

蒂亚和莉亚母女俩昨晚借住到了镇上的某家亲戚家,她俩可受不了一整夜的寒风。老洛克走在路上,又想起了自己的田,劳动人民就这样,除了一日三餐、家长里短,想的也就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在镇上这个远方亲戚的热情挽留下,老洛克一家三口走向了镇子口,准备回家了。矿山镇很小,基本每户人家往上传三代可能都有点亲戚关系,老洛克现在是独苗,蒂亚倒是有几个姐妹弟兄,但都关系很淡,谁都瞧不起这个嫁到农村的亲戚,母凭子贵,洛克在军队里混出了名堂,她这个当母亲的也沾了光,那些以前瞧不起她的人,现在对她说话都没那么随意了,蒂亚虽然很不适应,但感觉很好。

走到镇子口,老洛克又念叨起自己的地,不知昨天赶走的那些豚鼠今天会不会又回来偷他家的米薯。蒂亚则是揣着怀里的几十枚铜德勒,不停的摸索着,这些是昨晚她卖鸡蛋挣得,她打算给女儿在过年的时候扯两块布,做个新裙子,女儿这些年照顾他们老两口受了罪,她早把莉亚当自己的亲生女儿了。

莉亚则是搀扶着自己的父母,老洛克脸上依旧红光满面,一看就知道是昨晚喝多了,蒂亚虽然抱着头巾,穿着厚厚的亚麻衣,但依然被冻得发抖,老两口毕竟年纪大了,莉亚要操不少心。

三人走到镇口,远处一条龙般的黑色马队走来,马儿脖子上挂着的铃铛丁玲桄榔响着,熟悉这响声的人一听就知道,这是男爵的商队,回来了!

老洛克一行人一看,得,今儿个暂时不用回了。

第三十九章 骄傲的老比利

“嘿,老洛克,这么着急回家干吗?”离得老远,一声大嗓门传来,说话的是商队的一个小管事,“来来来,今天和我喝一杯!”小管事骑着马,颠颠的走了过来。

老洛克认识他,叫布鲁斯,这是一个跟随商队混油水的小管事,不同于男爵管理商队的管事,和其他大家族参入商队的管事,这种小管事在商队有很多,干的都是一些呼和小楼咯打杂的活,叫他一声管事是巴结他,这类小管事没有多少实权,但做一些倒买倒卖的小生意,商队里的管事们不会多管。因为,既然能混在商队当小管事,谁都有一两门后台,或是这个队长的表亲,或是这个商人的子侄,管事们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田就行,别的很少搭理。

布鲁斯的后台当然也不是小角色,他的叔叔就是那位帮助洛克把夏茜塞到军营里,并且答应帮助洛克打造盾牌的胖子管事亨利。亨利这种商队真正的管事,当然不会随回乡商队,专门回一趟凯多齐领,目前作为战争收割胜利果实的时候,时间就是金钱,亨利率领商队在彼得斯领将货物宣泄一空后,立马又跟随大部分商队回到了前线,前线虽然目前还依然混乱,不少地方仍有战火,但那里却处处是黄金。

至于布鲁斯这种小管事,就被亨利打发回乡了,回乡虽然能远离战火,甚至可以回家与亲人相聚,但这种军队里的商人,和士兵一样,都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挣钱的,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德勒才是他们毕生追求的目标,要是能继续待在前线发大财,鬼才愿意回来呢,但毕竟人家是真正的管事,他只是打工的小弟,也只能听这个叔叔的话,乖乖回乡。

布鲁斯虽然年纪小,职位也低,但他眼光不错,交际也算可以,商队里的人大大小小都能说上话,而且这厮因为常年被叔叔打发回乡,所以和各个村镇中小队长的亲人都熟,洛克去年晋升小队长,就是这家伙通知的洛克家乡人。

老洛克看着这个去年给他们家带来好消息的人,老洛克谄媚的笑道“是布鲁斯大人啊,这次回来的够早啊。”

由不得不早,矿山镇是凯多齐领最偏僻的镇子,而且多山石,道路艰险,一般情况下是商队最后一站到达的地方,而这次,矿山镇在商队的行程里排第二,仅次于凯多齐男爵的城堡,至于原因,正在眼前。

布鲁斯以前面对小队长的亲属,倒还可以装模作样,因为小队长虽然也是个队长,但也就比普通士兵强点,一场恶仗打下来,总有或死亡或失踪的小队长,和他这个在运输队里的小管事差的不是一点半点。虽然和小队长平级,但他也有自傲的资本。但现在可不行,他面前站着的可是一位中队长的父母和姐姐,他必须要保持足够的敬意,要是有什么闲话传出去,到了那位洛克大人的耳朵里,不说别的,光他那个叔叔就绕不过他。

“洛克大叔你说笑了,我哪称得上什么大人呀,我这次可是有好消息给你带来呀!”布鲁斯笑道。

“哦?什么好消息啊?”老洛克、蒂亚和莉亚都好奇的看着布鲁斯,在他们心中小洛克安安全全就是最好的消息。

布鲁斯眉头上挑,得意的说道“你们的儿子,洛克大人,上个月被男爵提拔为中队长了呀!”

“中队长?!”说话的不是老洛克三人,而是周围陆续听见商队抵达的矿山镇镇民,“那不就是和镇长一级了嘛!”有人惊讶道,嘴里带着一股化不开的羡慕的酸味。

“当然。”布鲁斯笑道。

老洛克已经被布鲁斯说的震惊到了,呆在那不知说什么好。蒂亚也好不到哪去,她倒不是关心洛克有多大的官,而是知道儿子安全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再加上洛克升职,她又是高兴,又是欣慰,只感觉生了一个好儿子。莉亚则平静多了,但眼神中也露出了不一样的彩色,直把旁边的布鲁斯电的找不着北。

最后还是镇长出面了,“都散开点,散开点,让商队进镇。”镇子里陆陆续续出来的人,堵住了这个本就不宽阔的道路,商队卡在那也不是办法,镇长老比利昨晚虽然喝了不少,但他也是个久经酒场的人物,今天早早的就醒来,正好听见商队回来,边急急穿着好走到镇口迎接。

老比利刚刚也听见布鲁斯所说的,老洛克家的小崽子被男爵提拔为中队长了?我怕不是没睡醒,老比利拍了拍自己肥胖的脸。清醒后认识到这是事实,也愉快的接受了。要是十几二十年前,他听到这个消息,或许会嫉妒,或许会不甘于一个比自己小了整整一辈的小家伙与自己同级,但已经40岁的老比利,作为半截入了土的人,早已看破了世事,有的也只是作为同镇的骄傲。

不得他不骄傲啊,据他所知男爵部队里只有四个中队,正好对应男爵治下的四个镇子,每个镇子出两位中队长,既是出于平衡也是出于方便管理,如今小洛克也晋升为中队长,如果其他两位中队长都没事的话,那就说明他们一个镇子出了三位中队长,这讲出去,他老比利的面子也比同为镇长的其他三位镇长大得多啊。

但保险起见,老比利在看到周围镇民围着老洛克一家道喜和寒暄中,悄悄的拉了一把布鲁斯,“小布鲁斯,你给我说说,约夏克和卡尔没出啥事吧。”

布鲁斯笑嘻嘻的对着老比利说“比利大叔,约夏克大叔和卡尔大叔身体好着呐,他们还要你给他们留好酒,等战争结束了,找您喝酒呐。”

老比利一听,才放下心来,笑着对布鲁斯说“你给他们说一声,我老比利每年都给他们攒了一批酒,四年了,等他们回来,我请全镇外出的小伙子们喝酒都没问题!”

布鲁斯笑道“那敢情好,到时候我和我叔叔也来凑一杯。”布鲁斯和他的叔叔亨利不是矿山镇的人,他们是男爵城堡里的商人家族,也就是城里人。

“没问题!”老比利大手一挥。

矿山镇又迎来了黑夜,今天的夜晚虽然没有昨天那么热闹,但对于有些人来说,这个夜晚更加美妙。

比如老洛克一家,洛克能在凶险的前线活下来对于老洛克一家来说,就是不敢奢求的希望,在听到小洛克晋级小队长时,老洛克就高兴的一宿没睡着觉,蒂亚更是连着一周嘴上念叨着她的小洛克,莉亚则对自己的弟弟无比自豪。

现在洛克又晋升中队长了,这不就是和镇长一级了吗?洛克一家三代都是平民,什么时候出来过这么个大人物,老洛克此时想的就是,赶紧回家,去后山上给他的父亲,他的爷爷,以及所有去世了的亲人们,告诉这个好消息。

可惜老洛克失望了,镇子上的小商人、富人缠住了老洛克,有巴结的,有讨好的,甚至还有提亲的,不光有介绍自己家中闺女的给洛克,还有几个将自己家中的青年才俊领过来,给老洛克夫妻俩长眼,这是看上了莉亚。

可笑,现在镇上哪有什么青年才俊,有本事的后生都去打仗了,留下来的不是老弱病残就是酒囊饭袋,凭借着父辈的一两个钱,躲过了男爵的征兵令,老洛克和蒂亚虽然只是普通平民,但他们不是什么都不懂,虽然曾经期望过把女儿、儿子入赘到富贵之家,但现在不同了,小洛克如今混的这么好,他们才不会轻易定下儿子、女儿的婚事。

不光洛克一家忙,镇长也忙起来了,镇上以前有权有势的就那么几家,如果非要细分的话,就是镇长与守备队长,书记官处于最高等级;治安官,税务官等小官职人群处于第二等级;富人,商人处于第三等级;平民第四等级。如今洛克在前线晋级成了中队长,将来战事结束,回来至少也是个守备队长,甚至更有可能加入男爵的私军,担任高职,从而带领亲属入住男爵的城堡。所以,镇长此时需要做一些准备,比如召集税务官、治安官等手下讨论关于洛克一家的优惠政策,或是少收些税务,或是打发一两个闲人去帮洛克一家务农,虽然都是小事,但这些事最能打动人心,镇长职位在一个家族中连任三代,不是没有道理的。

矿山镇连续两个晚上的热闹,仿佛将这几年缺少的人气都找了回来,镇里的每个人都期盼着自己的丈夫或是儿子或是兄弟,能像洛克一样在前线不仅平安活着而且还能被男爵提拔,或许这是这几年来,为数不多的几次,矿山镇大部分居民都充满希望的两个夜晚吧。

洛克挥舞着皮鞭,驾驭着身下这匹被他命名为布鲁的战马,周围士兵们整齐的行军,军旗飘扬,下一站是比摩尔城,距离洛克他们离开沃利尔城已经过去了三天,这期间他们一直绕着白令山脉前行,为了与其余部队按时抵达比摩尔城,一路没有停歇。

第四十章 玛门侯爵

凯多齐男爵,宛如一个智者般,静静的骑在战马上,指挥部队的前进,远处的洛克看着男爵稳稳当当战马上的样子,羡慕极了,他什么时候才能像男爵那样啊,他的布鲁真难伺候,不仅跑得慢,还给他脸色看,要不是洛克实力强劲,还要不小的杀气,还真镇不住这头蠢马。

现在是正午时分,然而男爵并没有下达休息的指令,甚至今天一整天都不会下达,因为距离到达比摩尔城的路程只剩下一天,洛克收到消息,凯多齐男爵与喀什尔男爵准备连行一天,在黑夜到来之前,抵达比摩尔城。

部队继续行进着,累对于普通士兵来说,的确如此,就连小队长们也都得提起精神,盯着自己的手下,不然哪个倒霉鬼就会因为落下队伍而失踪,这些年失踪的士兵数占到了死亡数的一半,每个人都不能掉以轻心。当然,这仅仅指的是小队长以下,洛克此时正和杰尔森舒服的骑在马上聊天扯闲。男爵只给中队长以上配马的这条命令简直友好到了极点,洛克从没想过,以前枯燥的行军路程,在骑在马上会是如此的轻松,或是与别的中队长扯淡聊天,或是借来一张弓对天上飞过的一些鸟儿指指点点,顺带提升一下夜宵档次,或是骑着马追赶一番云儿,美名其曰“练马术”,洛克过的很滋润。

这不,洛克骑着马刚从部队的后方骑到前方,他刚刚去视察了一下他们中队是否有落队的问题,结果是脸上多了一道浅浅的夏茜的吻痕。恩,不错,他们中队都是有干劲有体力的小伙子,那种落队的问题肯定是不存在的,如果有,那也是杰尔森的问题,谁叫他是正的中队长呢,洛克只是个副的,管好自己的人马就行,别的就交给杰尔森了。

洛克与杰尔森关系颇为融洽,杰尔森也只是平时吃饭时玩笑式的抱怨一下洛克的不作为,“您是老大哥了,怎么也得照顾照顾我这个后辈啊。”洛克如此对杰尔森说道。

“洛克!”约夏克大叔骑着自己的战马走到队伍中央,对着洛克喊道。

“恩,来了!”洛克赶忙回应。

“什么事吗?”洛克骑着布鲁走到约夏克大叔旁边,询问道。

“你小子,把那几个女人藏好点,别让一般士兵知道!”约夏克大叔皱着眉头训斥道“你这几天收敛一点,马上就到沃利尔城了,估计还有一场恶仗,到时候在男爵大人面前好好表现一番!”

“知道了,大叔。”洛克赶忙答道。

约夏克大叔说道完,骑着战马回到了自己的中队,洛克赶忙也去找杰尔森。他这几天的确是放肆了不少,但这也跟约夏克大叔等人混熟了不无关系。

洛克刚晋升中队长时,忙着行军攻打法兰斯城,之后又是策划游荡村落又是去沃利尔城的黑市交易,洛克很少接触他目前这个阶层所能接触的,还好有约夏克大叔帮他了解,才让洛克知道了不少消息。比如男爵为什么有这么好的骑技,就是因为男爵年轻时曾经留学奥摩尔帝国。奥摩尔帝国,在洛克眼里,只是个传说。

……

“快!别落队!”部队里,小队长得呼和声此起彼伏,洛克曾经也是他们中的一员,现在站在中队长的角度,洛克才发现,原来小队长才是这个队伍的核心,每个小队长所率领的10人小队就是一个小团体,每个小团体密不可分,构成了他们这个强大的大队。相比较于喀什尔男爵的队伍,洛克就发现,他们部队的实力,之所以比喀什尔男爵的部队强,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他们队伍中,小队长的凝聚力更好,而为什么呢,曾经作为小队长中一员的洛克并不知道。

如同一个愚者,在凯多齐男爵这位智者的领导之下,迸发了比常人更加强大的力量。洛克从不否认自己是个愚者,他知道自己没读过多少书,认知有限,但他又知道,只有靠着智者,比如凯多齐男爵,或者索隆少爷,又或是约夏克大叔,他才能混的更好。他也这么做了,所以他是中队长,洛克常常以此自得,因为他觉得自己比他们营大多数当兵的普通平民更有头脑,他觉得自己是愚者之中稍微聪明点的。

对于比摩尔城,洛克心里是略带期待的,虽然在此之前会有一场恶仗,但这都不重要,四年都这么过来了,还差这一场战斗吗,洛克不敢保证自己能在战争中活下来,但他觉得自己不会死在比摩尔城,这个小地方,的确,伯爵领,在四年军龄的洛克眼里已经是个小地方了,因为约夏克大叔等人都说,这个伯爵领最多只有两三千人的抵抗力量,而他们,则是整整一个兵团,五千人开外,更何况是一群饱经战争的精锐,吃下这个伯爵领是手拿把攥。

至于洛克期待,是因为约夏克大叔答应,兵团汇合时会带着他去兵团后勤部转转,说不准能淘到一些对他有用得药剂,药剂,在洛克眼里和神秘的魔法挂钩,他询问约夏克大叔两者的关系时,约夏克大叔也说的模棱两可,仿佛他也不太清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两者之间必定有什么联系。

洛克的斗气已经沉寂很久了,虽然他从开始修炼到现在也就一个月,但没有最开始的那种明显提升之后,洛克感觉很不爽,而且实力的缓慢提升让洛克没有安全感,说实话,在战场上生活了三年以上的老兵,虽然求生能力比新兵强了不止一点,但他们的安全感却不如新兵,这就是活的越久,胆子越小。

红海花洛克这两天或从旁侧击,或委婉请求向索隆少爷求过,但索隆少爷都以就算服用也不会提升而拒绝,刚开始洛克心里还有些许不服,但次数多了,洛克了解到,或许索隆少爷说的是真的,毕竟洛克感觉索隆少爷不是个小气的人。

“红海花是骑士侍从入门的最珍贵的良药,只有底蕴深厚的贵族才会拥有。”某一天,洛克在为没有红海花提升实力而烦恼时,格蕾丝突然开口说道。洛克更加确信,这个女人不简单,也更加坚定,不能放走这个女人,娶个极有可能是贵族的女子做老婆,想想都激动,洛克咧着嘴心中如此想到。

小侍女拉菲与洛克的关系也越发的融洽,洛克很惊讶拉菲也曾经服用过红海花,据拉菲所说是她们的侍女长给她们这一类护卫型的侍女服用的,甚至因为她保护的是小姐,而服用过两次。或许两次就是红海花的极限,洛克推测。

“傍晚就抵达比摩尔城外了,希望能遇见那几个老兄弟。”约夏克大叔这么对着洛克说。作为老牌中队长,约夏克大叔认识的人不光仅仅限于喀什尔男爵的部队,可以说在整个第二兵团,约夏克大叔都吃得开,当然只是在中下层。至于其余几个兵团,约夏克大叔也有熟人,就连独立的骑兵兵团,约夏克大叔护卫凯多齐男爵到兵团总部报道时,也与几个家伙有交情。

“大叔您可要给我引荐几位前辈啊。”洛克笑道。

“你小子,没问题。”约夏克大叔豪迈的答道,豪爽这一性格,在哪都吃的开,尤其是军队。

比摩尔城前的阿尔斯山谷,雄鹰军团临时总部就设在这里,连片的墨绿色帐篷在这个寸草不生的山谷接连拔地而起,在山谷的最中心,一褐色的雄鹰展翅战旗迎风飘扬,其下的帐篷里,则时不时有传令官洪亮的传令声。

“第二兵团第三大队已就位!”

“第二兵团第七大队已就位!”

“第三兵团第五大队已就位!”

……

“报告!第二兵团就位数已达一半!”一身着黑色福斯坦军服的传令官抑扬顿挫的对着此时站在营帐中心的一位身材佝偻的老人说道。如果洛克在这,一定会羡慕传令官整洁的军服和佩剑,而忽略这位老人。因为真要对比同是福斯坦的军服,传令官的才是真正的军服,而洛克的则是一团破布。而这位老人,除了眼神比常人更加明亮锐利,其余的和普通老人没什么区别。

“第三兵团呢?”老人语气平静的问道,但却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味道。

“呃……”传令官顿了顿,才答道“目前只有第一大队和第三大队就位。”

“哼!这帮混吃等死的贵族!什么杂碎都往我雄鹰军团里塞,真当这是垃圾场吗?”老人双手猛地一挥,一阵劲风吹过,光凭这一手,老人至少也有高阶骑士侍从的实力,斗气外放,高阶骑士侍从的招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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