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征程 第12章

作者:我爱小豆

“是地下室,大人”克比适时的站出来解释道,“据说最初是魔法师建造的。”

这是洛克见到过的第二个由魔法师创造的东西,第一个是在索隆少爷帐篷见到的沙发。

“也存在街面上的黑市,那个更大”克比解释道,“但咱们的身份不太好抛头露面,所以来这个地下的,虽然小了点,但都是精品,来这的也不是普通来黑市买东西的。”

“不错,仅仅是货币交易,不需要去多大的交易场所。”洛克点头表示赞成。

两边悬挂着一根根火把,这向下的阶梯不长,但因为是在地下,显得格外的黑,好在几人都是胆大的硬汉,并没有太大的感觉。

第三十三章 交易成功

当几人眼前一亮时,一将近四百平方的空间出现在了几人面前。这空间四周都是火把,并不显黑,没有房屋,有的是一个个的摊位,卖什么的都有,粮食、武器、奴隶……

入口周围有一群随意站着的混混,这些人都露着双臂,显示出各种各样的纹身,无处不在透露出我们是坏人的样子。这些人是这个黑市看场子的人,类似于保镖,要是有什么事,都是由他们解决。

洛克扫过去,除了有两三个双目有神,肩甲微提的人让他留意外,别的在他看来都是炮灰。

“那两个家伙有三等兵的实力。”汉斯低声说道,大家都看出来了,没有多说。

“区区一个黑市,也算不错了。”凯恩大大咧咧的说道,这家伙最近受到汉斯晋升小队长和二等兵的双重刺激,一直在拼命训练,现在也差不多有二等兵的实力,说出这番大话,也是有资格的。

古拉斯没有说话,只是对那帮混混露出感兴趣的神情,怕是手痒了。

克比经过近期的相处,深知这帮人是什么货色,连忙带头走向黑市的中央,一般黑市最大的卖家都在那,也只有那能吃下他们的银德勒,而且不会有麻烦。

那一群混混整天在这守着,除了混吃等死自然也练就了一副看人的本领,古拉斯和汉斯等人看猎物的神情让这帮人很不爽,不是他们带头的俩个人拉着,这群人怕不是早就上去找茬了。

那两个小头领也算是精明之人,一看就知道这几个人不好惹,战乱年代能活下来,还混的不错的人,哪个是傻的,连忙约束自己的手下。“谁给老子惹事,我让他见不到今晚的月亮。”脸上有一道疤的小头领之一,恶狠狠的对着手下说道。

洛克等人走进黑市中央时,发现这竟然有一座底下空间内唯一的屋子,仅仅三十平方的小屋子,在洛克几人进入后显得格外拥挤。

“几位客人有什么要求吗?”洛克几人还在四处大量这小屋子时,一阴沉干涩的声音传来,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子坐在房间内唯一的柜台后问道。

这座屋子很奇怪,没有货物,有的只是一个个架子和纸条,每个架子上都有一个纸条,上面写着货物的名单。一眼望去,有二三十个架子,看来这家的确能量不小,不过大多都是粮食的种类和少数的生活用品,武器只有很少的几种,譬如匕首和短剑,盔甲更是一个没有。

克比对于应付这种事当然得心应手,“老家伙,这次给你带来了大生意,就看你吃不吃得下了。”说罢,对汉斯和古拉斯使了个眼色,两人将后腰的钱袋取出,重重的抛在那柜台上。几人之前商量好了,由克比出面交易,几人扮演随从的角色。

那老头刚开始还对克比的话不以为然,露出轻蔑的神色,只是对洛克几人更加关注,但随后被那两个钱袋的一声重响砸醒,活了几十年的他当然能听出这是钱的声音,似乎还不是硬币。

老头伸出干瘪的手掌,剥开钱袋,里面银灿灿的德勒耀花了他的眼。他拿出其中的几枚,迫不及待的用牙齿咬测试真假。夏尔洛的硬币银和别的金属比例是6:3,外加一成的杂质,而福斯坦的银德勒金属比例虽然是5:5,但胜在杂质很少,所以更硬,内行人很容易分辨真假。

“不知几位是想……”老头验证了真假后,开始正色洛克等人,开始询问交易内容。

“我们要银币,全部换成银币,如果是金币就更高了。”克比说出了自己的要求,银币当然是夏尔洛的货币,和银德勒在福斯坦的地位一样,属于平民能接触的最高档货币。

“金币,嘿嘿,老头我可没那么大本事。”那老头怪笑了一声,如同100银德勒虽然官方上等同于1金德勒,但绝对是没人肯换的,夏尔洛也一样,金币与银币的实际比例是1:12左右,甚至更高。

如果这老头有渠道搞到金币,这些银德勒估计能换2000银币也就是20枚金币,就是18枚金币,洛克也决定交易,这可是一本万利的买卖,金币不同于银币,它的贬值是有限的,18枚金币后勤处收的话没有2000银德勒,洛克是不会松手的,这一来一回净赚1600银德勒,没有比这来钱更快的了。

“金币没有,银币倒是没问题。”老头嘿嘿一笑,说罢拍了拍手,一身披黑袍的侍从,从门外进去,附耳听了老头一番吩咐后走出。

不多时一更大的袋子由四个大汉护卫着送进来,看样子这些人都是黑市里这家铺子养的人。四个护卫放下袋子后就出去守在门口,没有走开。

克比上前剥开袋子口,里面全是银币。

交易圆满的完成了,洛克几人没有过多的停留在沃利尔城,匆匆的回到了营里,本来带上古拉斯、汉斯等人是担心黑吃黑,没想到是虚惊一场,一路上没有不开眼的打扰他们。

这次一共换到了接近2000的银币,这些钱直接放到后勤处交管太扎眼,洛克取出了其中的700银币,让汉斯找人带给约夏克大叔,这700银币比约夏克借给他的200银德勒恩价值高了将近一倍,用来还人情再好不过。

剩下的钱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陆续出手就是,洛克没有太大的志向,以前是活下来,现在是活的更好。这笔钱只是第一步,他争取在战争结束后将自己和家人一辈子的养老钱都挣下,然后在男爵领下买个庄园享福,这就是洛克的梦想,这1000多银币,让他离自己的梦想更近了一步。

傍晚,部队停留在一树林旁边。

“安营扎寨!”巡营校士的吆喝声传来,部队士兵开始有序的整合。

洛克此时骑在马上,嘴里叼着一枯枝,看着不远处的树林。

说实话洛克对魔化生物和魔兽还是很好奇的,他在猜想这片树林里会不会有魔化生物。

“我们现在在白令山脉西南,这片树林应该是属于白令山脉。”约夏克大叔不知什么时候骑马走到了洛克旁边,“我知道你想找魔化生物提升实力,但我还是要劝你,目前还是老实修炼,等你斗气总量上去了,在考虑其他。”

“知道了,大叔。”洛克点头应是。

约夏克并不知道索隆少爷给洛克红海花,洛克也不是大嘴巴,当然不会到处宣扬,这一个月的勤奋修炼外加两次红海花的服用,洛克的斗气已经接近约夏克大叔的三分之二。

当然,这件事情只有洛克知道。

“白令山脉只是摩菲森林的一部分,后天下午应该就到位于白令山脉西北的比摩尔城了。”约夏克骑着马,自顾自的说道。

“这次兵团集合,又有硬仗打了。”洛克双腿一夹马匹,跟着上去说道。

“快要入冬了,战争再拖一年,再铁的士兵也撑不住了。”约夏克大叔年纪大了,明白的事不少,已经预感到王国内部已经快耗空了。

“咱们这次急行军赶路,说不准会是第一个抵达兵团总部的大队。”洛克一挥马鞭,向军营内部骑去。

“也许吧,我知道你小子发了财,等到了兵团总部,你找点路子,那儿可是有不少好东西呢!”约夏克大叔笑道,也跟着向营内骑去。

深秋了,天边的红霞还挂在云边,但丝毫没有散发出应有的热量,冷风吹过,枯黄的树枝随风而落。

第三十四章 洛克一家

福斯坦王国境内,德尔省,凯多齐领,枫叶村,一箍着白色发带的年青女子正在河边浆洗衣服。

虽然已是深秋,但凯多齐领属于南方,气温还没有太过低冷,所以女子此时还在洗衣服,也在情理之中。虽然她的手已经被冻的生白。

“莉亚~蒂亚喊你回家吃饭呐~”远处的村口,一抱着头巾的中年妇女向着此处喊到。

“知道了~玛丽大婶~”女子回应了一声,快速的将洗好的衣服收好,没洗好的也放在了一边,准备明天有空接着过来洗。

女子收拾好后,发现玛丽大婶还在村口等她,麻利的拿着东西跑了过去。

“玛丽大婶,我们走吧。”女子一手提着盛放衣服的木盆,一手挽着玛丽大婶的胳膊。

“哎,蒂亚真是有个好女儿啊,我真羡慕。”玛丽大婶赞叹道。

“玛丽大婶,汉克他们也不错呀,今年的田还要感谢您一家的帮助呢。”女子说道。

“那几个小子,除了又给老娘生了几张嘴吃饭,哪还有别的本事!”玛丽大婶一向那么泼辣。

“呵呵~”女子捂嘴轻笑。

“要说咱们村还是你弟弟最有出息,这才几年都是小队长了,以后那还得了?”玛丽大婶赞叹道。

许是想起了几年没见的弟弟,女子陈默了片刻,又笑道“汉斯也挺好的呀,三等兵呢,在村里大家也都夸呢。”

“那小子还不是得靠你弟弟,洛克我打小就觉得这孩子机灵。”玛丽大婶听女子夸她的儿子十分高兴。

两人结伴走在村里,路过的村民都十分热情的打着照顾。村中父母老人居多,青壮年大多都参军未归。

走到村子偏西的一处院子后,玛丽大婶与女子聊了两句,便离开了,她们家在隔壁,离得并不远。

女子挥了挥手,目送玛丽大婶进了自己的院子后,也推门进屋。门扉只是普通的柴门,不过看样子挺新,应该是刚修不久的。

“母亲,我回来了。”女子喊到。

女子就是莉亚,洛克的姐姐,而这间院子也是洛克曾经生活了14年的家。

“奥,女儿回来啦。”一长着灰白头发的老者,蹲在院子内的一木墩上,边抽着旱烟,边打着招呼。这是老洛克,洛克和莉亚的父亲。

平民是没有姓氏的,只有名字,比如洛克、夏茜。而一些文化程度低的家庭,在只有一个男孩的情况下,孩子会继承父亲的名字,比如洛克就继承他父亲的名字,认识的村民称呼两者为,老洛克,小洛克。

当然,洛克现在已经是个青年了,而且地位不低,大家不会再叫他小洛克,而是叫他洛克。

贵族则不同,每个贵族都拥有自己的姓氏,家族,以及族徽。这三样是贵族中评判势力大小的重要标准。而外人一般称呼贵族的姓氏,比如凯多齐就是一个姓氏,而姓氏代表的是贵族的脸面,贵族中只有当家的家主才有资格被人尊称姓氏。

比如凯多齐男爵只有一个,索隆少爷虽然也姓凯多齐,但别人只称他为索隆。

“父亲,都说了多少次了,不要总是抽烟!”莉亚是个懂事、乖巧的女孩,但唯独在父亲喜欢抽旱烟这件事上,莉亚总和父亲意见不合。

“咳咳……反正没几年好活了,临死前过过嘴瘾。”老洛克咳了两声,将烟枪熄灭后,绑在后腰,对于女儿的话还是听得。

莉亚将衣服和木盆放回屋后,搬了个小凳子出来,坐在老洛克身后,给老洛克敲起了背。

“还是女儿好啊~”老洛克伸了伸懒腰,舒服的赞叹道。老洛克自认这辈子做的最成功的两件事就是,领养了姐姐生的女儿,以及生了洛克这个好儿子。当然莉亚不是他亲生女儿这件事,只有他和他老伴以及村里的一些老人知道。

不多时,饭香味传来,一中年妇女从屋中端着碗出来,这个眼角长满鱼尾纹,头发也花白的女人是蒂亚,洛克和莉亚的母亲。

碗里只是面饼以及几根玉米棒子,但这也是难得美味,要不是这两年有一个一直照应家里的弟弟,他(她)们可能连这都吃不上。

蒂亚将碗放在一木墩子上,又回屋端了一大碗汤出来,汤是煮过玉米棒子的水,蒂亚在水中又加了几根野菜,使得这碗汤既有玉米的甜味,又有野菜的清新蔬菜味。一顿简朴的晚餐,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平民的常态。

三人提着小板凳围坐在木墩子周围,开始了晚餐。虽然凯多齐领隶属南方,但深秋季节,北风吹过,用餐的三人还是不由哆嗦了一下,在低气温的环境下,几人加快了用餐的进度。

不是不想在屋内吃饭,而是洛克家的木屋只有小小的20平米,这小小的空间还分成三份,一份厨房,一份老洛克和蒂亚的房间,一份莉亚和洛克的房间,屋内除了灶台和两张床,甚至没有多余的家具,洛克一家的吃饭或者蒂亚和莉亚做的一些手工活,都是坐在屋外的院子里完成的。

不只是洛克一家,在枫叶村这个小村,绝大多数人家都是如此。屋里站着都嫌挤,更别说围坐着吃饭了。

饭桌上,三人默默的吃着饭,围坐着的木墩空出了一个位置,这是曾经洛克的位置。老洛克性格老实,莉亚的性格随了母亲蒂亚,也是个任劳任怨的朴实女子,一家人凑在一起吃饭,总是想起了曾经的洛克,所以饭桌上的闲聊虽然也有,但是不多。

老洛克抓起一个玉米就开始啃,时不时的低头喝一口汤,莉亚随母亲蒂亚,只是小口小口的咬着面饼,很轻柔。

“镇上的粮食又涨价了。”蒂亚吃饭时说道。洛克家不同于隔壁汉斯家,他没有青壮男丁,家里的两亩地光靠身体俞下的老洛克和她娘俩,种的粮食根本不够吃,只能保证饿不死罢了,想要吃饱,还得靠买粮。

“涨就涨吧,这日子谁家也没余粮。”老洛克边吃便说,“洛克上个月寄回来的钱,还有多少?”老洛克问道。

“上个月寄回来的钱存了一半,另一半还剩下30铜德勒。”蒂亚说道。

“够了,估摸着这两天男爵的商队就回来了……”老洛克说完没再说话,男爵的商队回来了不假,但并不能保证他们的孩子能寄回钱来,他们见多太多村里的年轻人出去后就回不来,回来的只是男爵商队的死亡补偿和噩耗。他们太害怕有一天收到自己孩子的死亡通知,和大多数村里人一样,他们对于男爵商队是既希望到来又希望不来的复杂情绪。

“别净想那些不好的消息。”蒂亚知道自己老伴心里想什么,她往好处说道“洛克这几年寄回来的钱我存了不少,加上去年当了小队长,寄回来的钱更多了,家里是够用了,是不是该给洛克物色一个媳妇了。”蒂亚对于洛克的婚事很上心,洛克现在已经18了,早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

“恩,洛克这些年在男爵大人的军队里混的不错,是该给他找个好媳妇了。”老洛克点头应和道,对于妻子想给洛克物色一个妻子,老洛克是双手赞成的。

饭后,莉亚和蒂亚收拾碗筷,老洛克则是驼着背,检查了一下院子里的门关好没,摆放好了院子里的农具等物品,最后提着吃饭时的三个小板凳回了屋。

深秋时节,天总是黑的特别快,不止洛克一家,大多数人家此时都已进屋睡觉。

收拾好碗筷后,莉亚向父母问了声好,便回屋去了。这是个七八平米见方的小屋,有的只是两张单薄的木板床,以及一个半米高的小柜子,这既是莉亚的衣柜,又是莉亚放自己的一些小玩意的箱子,比如束发的丝巾、自己编织的手帕……

莉亚将束在头发上的白色丝巾解下来,小心的放在柜子里,柜子里除了这条白色的丝巾还有一条青色的,都是莉亚今年买的,仅仅是因为前线的弟弟拜托商人带的一句话。莉亚抚摸着丝巾,心思不知去了哪里,等回过神来时,脸色一红,将丝巾放回了原位。

莉亚躺在自己的床上,看着旁边的空床,心里也空落落的。她想起了自己的弟弟,洛克,那个调皮又懂事的小男孩。或是想起了小时候,自己抱着洛克睡的情形,莉亚双臂环绕,拢着一团空气,想起了洛克。

第三十五章 深夜

洛克的孩童时代还是比较幸福的,有一个深爱他的姐姐,一对老实本分的父母,他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在炎热的夏天,父母与姐姐在田间务农时他在一旁的水沟里摸鱼,虽然只是不大点的鱼,只有拇指粗细的土黝鱼,但洛克仍乐此不疲,因为这是他们一家生活中有数的肉食。

然而美好的日子在天灾的肆虐下一去不复返。在洛克14岁时,一场大规模的旱灾降临在了这个幅员并不是旷阔的福斯坦王国,四个行省有三个陷入了粮食与饮水危机中,德尔省凯多齐领矿山镇枫叶村的洛克一家陷入了绝境。

已经整整一个半月没有下雨了,时间已经到了六月中旬,往年再有一个月就是收获的季节,往往这个时候伴随着田间活动的减少,父母应该带着自己前往镇中采办,并卖一些村中特产,赚取些许铜德勒以维持并不宽裕的生计,姐姐也会拿着竹篮,包着头巾,盛着她半年来用家里用剩的亚麻布做的围巾、手帕等小物什到镇中卖给过往的行商或冒险者。

粗糙的亚麻布做的围巾、手帕用的并不舒适,但是耐用、结实能御寒的特性受到了小买卖商人和并不宽裕的冒险者的喜爱,而且洛克姐姐的手艺还很不错,六月是下雨的季节,往年这个时候气温还是很低的,姐姐的小物什总能卖的出去。小洛克最喜爱做的事,就是傍晚时坐在村口的大枫树旁边的石头上,在那里远远地眺望姐姐归来,当裹着蓝布头巾、挎着篮子的姐姐从远处出现时,洛克就会兴奋的冲上去,抱着风尘仆仆的姐姐,摸索姐姐的衣兜?乘着亚麻布的篮子?没有,就当洛克露出失望的神情时,姐姐就会笑眯眯的伸出手,几枚暗黄色的甘果,洛克兴奋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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