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贫道爱烫头
另外,如果发生超级英雄团战,史蒂夫的定位是指挥者,负责为超级英雄制定战术,这对他有很高要求。
必须处于前线战场,必须具有超强自保能力,具有一定救援能力。
屏障果实完美符合这些要求。
另外一颗名为武器果实,能把身体任何一部分变成武器,无论是刀剑类冷兵器还是枪炮类热兵器都可以。
最强杀伤方式是全身变化,比如把自己变成一枚导弹,发射出去,在这种情况下爆炸,身体能快速恢复。
但是,如果在冷兵器的状态下,或者把手脚变成枪炮,在这种时候被人挥刀斩断手脚,无法重新长出来。
想完美使用武器果实,不仅需要强悍的身体,保证能量输出,还需要丰富的想象力,尤其是武器想象力。
如果想象力不足,只能把五根手指变成刀剑利爪,把手臂变成枪炮,把身体变成导弹,杀伤力非常有限。
如果想象力足够强,如果身体能提供足够多的能量,钢铁战衣、航空母舰乃至宇宙飞船,全都属于武器。
就算无法变成宇宙飞船,飞船上面的歼星炮,很明显属于武器,如果能变成歼星炮,有几个人能挡得住?
因此,还是那个基础问题。
——能量供应。
一个身体瘦弱、四肢无力、五劳七伤的学者,无论多么天马行空,他的身体素质,撑不住激发武器损耗。
万物有得有失,等价交换。
雷林超越极限、破碎虚空的发挥震震果实的破坏力,是因为雷林本就具有超强战力,领悟空间法则真谛。
如果雷林不懂空间法则,只有正常地球人的身体素质,出手一招,震震果实的反震之力,就能震死雷林。
恶魔果实能赋予超能力,看起来似乎打破世间法则,无中生有赋能,实际上最是公平,比变种人更公平。
变种能力的数值是天生的,先天是什么级别,后天也是什么级别。
变种人训练的是熟练度。
恶魔果实的数值和熟练度,全都需要刻苦修行,如果自暴自弃,靠着异能混吃等死,必然会被时代淘汰。
雷林得到的诸多恶魔果实,只有一枚恶魔果实比较适合混吃等死。
那就是自然系烧烧果实。
身体具有元素化能力。
能够挡住杀手的狙击枪。
别的果实,决然不能混吃等死。
雷林收起两枚恶魔果实,心中想着接下来的计划,快速进入梦乡。
在鱼龙混杂之地,展露实力是非常有必要的,扮猪吃虎虽然很爽,但一次次被人挑衅,着实让人很厌烦。
辣手抹除一伙宇宙海盗,展露出毁天灭地的实力,九成九的冒险团队不敢打雷林的主意,登门寻求合作。
宇宙灵球的悬赏金太诱人了。
哪怕知道争抢宝物非常危险。
哪怕知道得到宇宙灵球的人会成为众矢之的,遭受无数势力追杀。
但是,利令智昏。
四十亿信用点,哪怕是在超高消费的虚无之地,也能花销十辈子。
金钱的魅力是无穷的。
钞能力能轻松击败无数强者。
很多冒险团队为了多些机会,为了自身安全,想拉拢雷林做队友。
雷林让弗兰克去忽悠他们。
弗兰克比较擅长这些事。
雷林顿悟的时候,云罗、阿诺等人每天逛街消遣,并没有做正事。
不是不想,而是担心打扰雷林。
顿悟是可遇不可求的状态。
不能因为些许小事受到干扰。
……
一颗暗无天日的星球。
这颗星球以前是生命星球,有幽深的森林和发达的科技,后来遭遇一场惨烈战争,整个文明被敌人抹除。
森林被歼星炮灼烧成灰烬。
城市被连环火炮轰炸成废墟。
所有生命都被杀掉。
就连人工智能都被敌人格式化。
只有在鬼蜮般的断壁残垣中,依稀能够见到文明的痕迹,这样的星球,平日根本不会有任何冒险家到来。
今天不一样。
今天来了个时常脑抽的冒险家。
他的名字叫做彼得奎尔。
地球人。
二十年前被人绑架到了宇宙,被一伙宇宙佣兵养大,经受过严格训练,喜欢探险冒险,尤其喜欢听音乐。
他有个非常威风的外号。
——星爵!
听起来像是某颗星球的王爷。
星爵的生活作风,确实与地球上的某位王爷非常相似,那位王爷出身于大理段氏,是金庸第一金字招牌。
他说一句“你是我闺女”,就算对方老爹拿出DNA检测证明,也不会有任何人相信,武侠世界第一招牌。
星爵没看过《天龙八部》,但他靠着英俊的容貌,幽默的口才,浪漫刺激的冒险经历,追到了无数美人。
宇宙中想追杀星爵的美人可以组成一个连,星爵吓得四处逃窜,生怕哪天醉酒,醒来时被前女友们围殴。
星爵驾驶一艘小型飞船,缓缓降落在这颗文明消逝的星球,不是为了躲避前女友,而是想找寻宇宙灵球。
星爵的运气非常好。
他无意间得到一份星图,根据星图标注的坐标,宇宙灵球很可能在这颗残破星球上,星爵拿出随身听,播放一段动感音乐,一边尬舞一边翻找,很快在断壁残垣中,找到一座保存完好的高科技保险柜,满脸兴奋掏枪开锁。
星爵随身物品有三件最重要。
其一是他的随身听,这是星爵被养父勇度掳走之前,唯一的随身物品,也是星爵对母星地球唯一的记忆。
其二是他的面具,具有拟态和维生两种功能,可以在危险环境生存,也能掩盖容貌,方便星爵溜门撬锁。
其三是两把元素能量枪,枪口能发射地火风水四种元素,背后连接着一个特殊的宇宙,具有无限的子弹。
元素枪威能的极限,在于星爵的精神意志的极限,星爵意志越坚定、意识越专注,爆发出来的威能越强。
另外,星爵自幼经受严格训练,具有非常优秀的近战格斗能力,他的战斗意识很敏锐,时常能出奇制胜。
最常用的方式是尬舞。
用能把人活活尬死的舞蹈,转移敌人的注意力,然后再发动偷袭。
星爵把元素枪调整到土元素,元素洪流进入保险柜缝隙,自动感知保险柜内部结构,快速制作一把钥匙。
五分钟后,星爵打开保险箱。
保险箱里面是一颗银白色球体,布满精致花纹,渗出紫色的雾气。
入手感觉沉甸甸的,好似把一座巨山扛在身上,有种骨骼崩裂的感觉,星爵血液冰凉,觉得自己死定了。
就在此时,一股特殊的能量从星爵体内传出,舒缓星爵的情绪,星爵快速稳定心神,把宇宙灵球收起来。
“这东西,好宝贝!”
星爵笑呵呵的收起宇宙灵球。
只要把这东西卖给收藏家,就能获得巨量信用点,可以购买宇宙战舰,可以离开勇度,可以返回到母星。
勇度是星爵的养父,也是把星爵从地球绑架到宇宙的人,父子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很好,时常爆发出矛盾。
倒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而是天长日久积蓄的误会,以及星爵随着年龄越来越大,生出挑战父亲的想法。
“我找到啦!我找到啦!”
“勇度,这次是我赢了!”
“我要让你刮目相看!”
第391章 《我在宇宙办杂志》
“宇宙历险真的很奇妙,我会永远记住这段经历,直到时间尽头。”
布鲁斯班纳换上一套教师套装,手中拿着一卷能砸死人的外星书籍,摇头晃脑的读书,欣喜的哼唱民歌。
这是他在南美洲隐居时,学到的一首乡村小调,语调轻快,朗朗上口,休假时哼歌,能够散去一切疲惫。
这段宇宙冒险,收获最大的就是布鲁斯班纳,不仅在灵魂层面与浩克越来越融洽,还得到很多外星科技。
当浩克不再是精神负担,当布鲁斯班纳有充足时间做自己的事,属于科学家的求知欲早就已经按捺不住。
布鲁斯班纳如饥似渴的吸收从泰坦星得到的科技产品,翻看昨天下午在虚无之地购买的《宇宙大神话》。
《宇宙大神话》不是总结各个文明的神话体系,而是故事杂志,创办于十二年前,飞一般传遍数个星系。
就连希阿、克里、斯克鲁尔、山达尔等大型帝国,也是顶级畅销杂志,每期杂志销量,全都是天文数字。
创办者是谁?
不知道!
没有人知道创办者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