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贼王之神枪手 第62章

作者:大胖没我胖

而弃疗这时指一种勇往无前的气势,如果两个实力相当的剑客在战斗时,一个畏手畏脚,怕受到伤害,另一个凶狠刚猛,不惧生死,那么胜利者肯定是后者。

而两者结合起来,其含义也就不言而喻,代表了剑士最为难得的两种高贵品格,可以说是剑客们追求梦想的基础。”

艾玛,我编不下去了。

李昂一通胡侃下来,唬一唬索隆那是没问题的,就连耕四郎也微微点头,觉得李昂说得句句在理。

“大师不愧是大师,能说出这样一番见解。”索隆听完后似乎也很受益,称赞道。

“可别什么大师了,我这剑术只是略有小成,算不得大师,你师父才是真正的大师。”李昂赶忙说道,我明明是一个玩枪的,这一手剑术只是防止别人切后排。

见到索隆还要说话,李昂想着这点时间已经产生不少误会了,本着多说多措,少说少错的原则,赶忙从岔开话题,特别是星爆弃疗斩这个简直一辈子都不想再提。

“一场切磋下来,消耗不少吧,我再去做点饭菜。”

李昂不说还不觉得,一说这索隆的肚子马上就叫起来了,本来会来的就晚,没吃到多少东西,又打了一架,运动过后还真是有点饿。

就这样,李昂在饭桌上插科打诨的说起当革命军时的所见所闻。索隆虽然没有路飞那么好奇心旺盛,但也对外界产生了一点向往之情。

最主要的是,三人也没有再谈有关任何剑术,剑道的问题,把目标都放在了消灭饭菜上。

第一百四十二章 巧遇

经过一夜的休息,李昂也算是水了个饱。第二天一大早,带上了一些生活必须物资,拿着地图和指南针,李昂就作别了霜月村。

李昂在临走前,小心的嘱咐耕四郎前往不要把他的行踪告诉革命军,别人问起就说没见过。不然假期休矣。

“很好,接下来,就去橘子镇吧,离这里也不算很远。估计我划个半天就到了。”坐在小船上的李昂,看着手里的地图,自言自语道。

讲道理,路飞出海之后,真正意义上的第一站,应该是谢尔滋镇,而不是橘子镇。在谢尔滋镇上,路飞和索隆第一次相遇,同时出现了故事中的第一个反派,蒙卡上校,或者说斧手摩根,也引出了海军这一个大山。

有的人可能就要说了,第一个出场的反派明明是亚尔丽塔,那个出场时拿着狼牙帮的大肥婆,后来吃了滑溜溜果实成功瘦身,并且还变成了一个美女。

不过亚尔丽塔自从跟巴基混了以后,很难说巴基这一帮活宝是反派角色。巴基以及跟着他混的那一堆人,可以说海贼王世界中最成功的的洗白案例了。

最后巴基明明都身为七武海了,没有去烧杀掳虐,而是开起了物流公司,手下的一群海贼也摇身一变,成了快递员。估计他们自己都没多少脸说自己是反派了吧。

而蒙卡上校虽说现在还在谢尔滋镇作威作福,但是结果他也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在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偏远小岛,蒙卡上校仗着权力就可以鱼肉乡里。

然而这种事情并不是蒙卡一人的专利,一些低沉的海军将领,原理权利政治中心,在一些不为人知的地方当土皇帝,这种事情已经是屡见不鲜了。

如果李昂解决了斧手摩根,那么说不定走之后还会出现一个刀手摩根,锤手摩根。斧手摩根只是个适逢其会的小角色罢了。只能说是治标不治本。

其根本还是这个世界的体制问题,在这样一个实力为尊,海军当道的世界,什么魑魅魍魉都能跳出来为害一方。

“而且我他喵可是偷偷跑出来旅游的说,不要一天就搞事情啊,搞着搞着就被抓回去了。”所以最后李昂还是放弃了前往谢尔滋镇的想法,跳过这一步,直接去橘子镇找巴基,比起没啥特点的斧手摩根来,还是巴基大神的智障光环更加吸引李昂。

于是李昂划着划着,划着划着,就遇见了斧手摩根。

“什么鬼!这个转变也太突兀无了吧,刚才还纠结了半天,最后决定不去见这个没啥实力的跳梁小丑,结果过他反倒找上门来了。”

李昂虚着眼睛,看着前方的一艘军舰,不禁觉得有些头疼。

因为这个没有眼力见的斧手摩根,居然将他当做可疑分子,准备抓走审问。

两分钟前。

蒙卡上校虽说是海军上校,但是在海上漂哪有什么意思,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待在谢尔滋镇内,当皇帝可比出海有意思多了。

但是也不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待在谢尔滋镇内啊,重要出来假装训练一下,抓一抓海贼什么的,不然每年有上司问起抓了那些海贼,消灭了什么海贼团这类问题,也不好回答。总不能常年来都是毫无作为吧。

而蒙卡上校今天出海,就是为了找一找海贼,混一点业绩。所以李昂很不幸,好巧不巧的就撞到了这一天,而且还咋你这茫茫大海上和蒙卡相遇了,不得不说这运气简直差得没边了。

站在甲板上眺望远方的蒙卡上校,突然看见前面出现了一艘小船,上面还有一个人拿着两根船桨,飞快的在海中划动。

“前面那人是谁,怎么会一个人在海中划船,是不是什么可疑分子。”

听到蒙卡的疑问,其身边的一名士兵赶忙翻动起一本小册子,上面全是一些东海通缉犯的头像。

“报告蒙卡上校,此人不在通缉名单内。”很快,那名士兵就翻完了已经很熟悉的册子。

“没有吗?”蒙卡低声道,“不过,依然很可疑,我们还是将他先抓起来问问。”

于是李昂现在就知道什么叫做难受了。

“所以说我只是游客啊,游客。不是什么海贼,我也没有挂上海贼旗,怎么就找上我了呢?我真的是大大的良民。”

没办法,李昂才不想搞出一些事端来,如果能息事宁人,那就最好。

“蒙卡上校,我看也没有携带武器,可能真的是个游客。”

“别废话,我看他就是一个海贼,开枪,射杀他。”得,软的不行,蒙卡也没了耐心,直接就下令攻击了。反正管他是不是海贼,我只要说他是,他就是。

“是……是,准备攻击。”

于是李昂就抓瞎了,这尼玛说好的开枪,怎么还带开炮的啊,这你都能骗我,有一手啊。

没错,李昂倒是能躲枪炮,但是身下的这一艘小木船躲不了啊,被抢打中后堵一堵破洞,还能勉强用。要是被大炮打中,一下就没了。

“所以说刚才我才想不去找摩根,结果他就找上来了,在想打他也没意义,他就来打我了。我这运气咋怎么背,怕不是某个大宇宙的意志在坑我。”

不过事已至此,李昂也没有办法,为了保住小船,就算不想打,现在夜的打了。虽说人工李昂全力逃跑,肯定是能跑得掉的,毕竟连海王类都追不上他。

不过这都被人打到脸上来了,还忍气吞声不还手,这可不是李昂的性格。

“还好我机智,对这种情况早有准备。”李昂一手拿刀,另一手则拿出来了一个白色的,充满了小圆洞的面具。“我就知道没那么轻松,我不去搞事,事也会来搞我,做好了这一手准备。”

仔细一看,这充满了小圆洞的白色面具,还他喵有点瘆人,配合李昂手里的大砍刀,有一种发自心底的恐惧。

如果有地球人在这里,一眼就能认出来,这李昂玩cospy上瘾了,cos玩杰克,现在又来cos杰森。

李昂带上面具,从小船上,一个大跳,就跳向了军舰的甲板:“接下来,只要将甲板上的这些看过我面目的人宰掉就好了。”

上架感言

上一章应该就是最后一章公共章节了,从下一章开始,就正式上架,进入VIP章节。

其实说起上架一事,还是有些唏嘘。

当初写这本书也就是一时热血,也可以说突发奇想。想要试一试能不能在海贼王世界里来一个青梅煮酒论英雄,点评一下海贼王世界的英雄豪杰,夏姬八的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

当然,结果大家也看见了,有不少人觉得我第四章那段简直就是毒点,也有人认为那一段写得好。见仁见智。

对于一本同人,特别是拥有一个庞大世界观的同人,每次发出去都担心自己的设定有没有问题,有没有什么bug,有没有什么和原作冲突的地方。同时还要能足够的吸引人,让大家觉得有趣。

所以每天的章节发出去之后,我都会问自己,我写了什么?难道都是垃圾?如果是垃圾我该怎么办?

见到收藏越来越多,大家有兴趣把我这本书看下去,我也逐渐有了信心。

现在越写越多,一直写了三十万字,写到了上架。就像是样了一个孩子,见到孩子一步步长大,已经到了要上学的年纪。我这个做父亲的当然也很高兴。也有一些忐忑,担忧之后娃儿的成绩不好。

之前有不少同学在下面催更,其实能有人催更我是挺开心的,这至少代表了还有不少人喜欢我这一本书。没有人催更那才悲催,所以这里我做一下统一的回复。

上架之后,某胖在这里承诺,以后每天都会更新六千字,应该还是分两章,每章三千左右。虽然加得不多,比起现在的每日四千来,也就多了两千。但是这每天的六千字也是我一字一句敲出来的,说句厚脸皮的话,那都是凝聚了我的心血。

上架并不是坏事,它意味这一种新的开始,之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而我希望,后面的这一段路能和你们共同走过。也希望大家在上架之后,还能继续支持某胖。你们的支持才是某胖写这本书的最大动力。

第一百四十三章 屠杀

杰森,全民杰森?沃赫斯,是《十三号星期五》的绝对主角,在电影历史上那是鼎鼎有名的大魔头,杀人狂。

其特征就是带着一个白色的曲棍球面具,以及手持的那一把大砍刀,这两点最为让人印象深刻。杰森杀了多少人?杀过什么人?在哪里杀过人?这些都不要紧,不是核心粉丝可能都记不住,唯独那两个特征一直牢记在脑海中。

而李昂这次扮演的,就是这样一个疯狂杀人鬼的角色。当他提着大砍刀跳上军舰的那一刻起,这一伙人注定就是要被屠戮一空。

见到李昂,哦不,杰森飞身上来,蒙卡再蠢也知道杰森的不一般,能隔着几十米的距离以及二三十米的高度跳上来,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这次估计是钓到大鱼了。没想到你还真是个海贼。”蒙卡上校不禁露出了笑容,只是这个笑容加上他的铁下巴,反而给人一种狰狞的感觉。

杰森没有回话,直接提着大砍刀一步步向着蒙卡走去。李昂既然现在cos了这个角色,那就要将这个角色的精气神也给cos出来,能用刀砍的问题,杰森从来不多哔哔。

“嘿嘿嘿,你以为我会和你单打独斗吗?真是愚蠢.”蒙卡将他的那支斧手向前一指,“开火!”

“砰砰砰砰!”连绵不绝的枪声在这个甲板上响起,甲板上足足有十几名海军,也就意味着有十几支火枪。

然而,面对十几只火枪的连续射击,杰森依然没有改变他的前进路线,还是一步步的缓慢接近着蒙卡。

“你们干什么吃多的,会不会开枪,打准一点!”是的,并不是杰森不怕子弹,而是杰森根本就没有被子弹打中。

这到不是因为蒙卡的这一批手下只会鱼肉乡里,欺软怕硬惯了,已经不会用枪了。再怎么菜,那也不会十几把枪对着杰森却一发都没打中。

而是杰森的动作太快,配上无往不利的见闻色霸气。对于杰森来说,十几个歪瓜裂枣都想打中他?门都没有。

如果有子弹向他射来,他就扭动一下身体,避开这颗子弹后再扭回去,在高速的运动下,这些菜鸡们看来,杰森就好像根本没离开过原地一样,不管怎么开枪,就是打不中。

而杰森的告诉移动也不是全然不能捕捉,总是会留下一些影子。

这就造成了现在的一个情况,杰森一步步,缓缓的逼近蒙卡上校,而周围的人不断的开抢,只能让杰森的身影产生一种虚幻缥缈的感觉。

直到众人将火枪里的弹药打空,扣动扳机只能发出咔咔声,也没能打中杰森一枪。

“这……这到底是人是鬼?”

白色洞洞面具和那一把大砍刀,这两样简单的道具却在此刻发挥了巨大的心里压迫。两者的搭配可以说是经历的时代的考验,多年以来能让人产生恐惧,并且屡试不爽。

再加上杰森躲避子弹时产生的虚影,那一抹虚幻的步伐,以及上船之后一言不发的压抑感,都让与之对立的十多名海军胆寒。

与毫无建树的子弹相对应,杰森已经走到了蒙卡的面前,并且高高地举起了大砍刀。

阅剑识人,不如说是阅兵器识人。虽然并不是任何时候都适用,但是用在杰森和蒙卡这里,那是再适合不过了。

蒙卡自从被克洛踩碎了下巴,并且被赞高催眠后,就变得残暴起来。正与他的那巨大的斧手相对应,代表了他暴戾的性格。

但是现在蒙卡遇见了比他还要暴戾,比他还要残暴的杀人狂魔――杰森。他的那一点点残暴就显得有些不够看。

虽然斧头足够厚重,看起来也比较凶猛。但是论起劈砍的爽快感,论起怎么砍人顺手,怎么砍人舒服,那必然是大砍刀更加的适合。

所以斧手摩根,在比较武器的这一环节,就已经输了。咬人的狗不叫,比起斧手那装饰多过实用的武器来说,大砍刀才是真正适合杀人狂和疯魔的武器。

面对杰森劈砍而来的大砍刀,摩根也不甘示弱,暴躁的喊道:“管你是人是鬼,去死吧!”一斧子就劈向了杰森。

不得不说,斧手这个设计简直失败。寻常海盗如果失去手臂,那么前面将会装上一个弯钩,虽然没啥威力,但是弯钩的设计可以让代替一部分手指的作用,别看就一根手指,那也比没有手指的时候要方便得多。而如果真的要遇到战斗,还是要用弯刀,而不是这个铁钩。

所以义肢这种东西,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用来战斗就本末倒置了,明明在战斗上有更好的选择。

而斧手这种失败的设计,看起来倒是凶恶威猛了,但是如果真的用来战斗。那么在实际战斗中,你就会明白,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的道理。

这个义肢的攻击距离就是臂长,别人的攻击距离是臂长加武器长度,就算你斧手摩根身材高大,臂长也比一般人长一些,那也弥补不了一把武器的长度。在高手对决中,这种就属于致命的失误。

所以蒙卡现在想要和拿着砍刀的杰森比近战,最科学的办法应该是想那些海盗一样,战斗不指望义肢,而是用武器来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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