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都是女孩子 第97章

作者:不想下楼买烟

  出了校门之后,我提议一起去吃个饭,然后再一起回家。龙哥没什么表态,但明海拒绝了,她说并不饿,也没有什么逛街的心情——她这么说就很难劝,我本来想,她要是说继续回家写代码,我就可以做出一副轻松的样子,跟她说改天再写嘛,也不差这会儿。

  但人家直说了压根不想去,我强拉着她去,就显得很没有道理了——所以这件事里面,也有个很深刻的道理,就是说话要诚实,不想去就直说不想去,若是找借口敷衍,别人会给你想办法,而想了办法之后,你若还是不想去,那么就显得这人很不识趣,很不让人开心。

  既然明海这么说了,无奈之下,我也只得同意让明海回家,其实我挺想一起逛个街,顺便也给明海买件衣服什么的——她这人挺不爱浪费钱,至于自己出去买衣服,更是无稽之谈。

  明海在家的时候也总是穿个黑背心,底下穿着一件黑色的内裤,跟龙哥一样。这倒也不能说,这两个人就是喜欢在家只穿着内裤,我猜没有人喜欢在家只穿一条内裤,尤其是家里还有人和自己同居的时候。

  我自己在家的时候,除了睡觉时,只穿着一条内裤在客厅溜达,也会显得很尴尬——问题在于,龙哥和明海这两人都没什么能换的衣服,譬如龙哥,先前那件短裙,她只穿过几次就不穿了,她觉得很怪,而这也可以理解。先不说龙哥以前是个男的,哪怕有些女生,让她们穿胸前戴着蕾丝边能看见一条雪白**的连衣裙,她们也很不愿穿,人各有志,这没办法。

  龙哥其他的衣服,就只剩一件灰色的大卫衣,那是我高中时候穿的,没想到被龙哥翻了出来。这件衣服她穿起来很不合身,而且还被她用香烟烫了两个洞,至于其他的衣服,还有一条深蓝色的运动裤,上面的商标是个流氓兔,再没别的了。

  至于明海,除了一条长裤,还有两件穿久了的衬衫,外加两套黑色内衣,我倒再没见过她穿什么别的衣服——既然她不想去,那也没办法,等下次有机会的吧。

  百货商城在步行街东面,到了步行街,我本来想继续给龙哥买几件小裙子,被她狠狠拒绝——伤心之余,我想起上回给她买的短裙,她就没怎么穿,本着买完不穿等于没买的心态,我也只得依着龙哥,给她挑了一身卫衣。

  卫衣倒是不怎么值钱——一般这些好看新潮的衣服,都不怎么贵,反倒是有些看着很土气,但料子很精贵的衣服,价钱都贵的要死。而我觉得这有些本末倒置,穿衣服除了舒适,就是为了一个好看,毕竟谁都懒得看一个城乡部的老干部身上衣服是什么料子,人们都直接看衣服本身好不好看,管你的金链子是多少k,如果不适合,戴着就只像是暴发户和土鳖,再不济就像黑社会,固有印象通常都是可怕的。

  但我还是想给龙哥添置一身贵的衣服,这倒也不能说我想让龙哥穿的很土气,我是比谁都想让龙哥穿的像是个小公主,但她只想穿卫衣,一看价钱,通常都不超过五十,思来想去,我就挑了那件五十的——但龙哥表示不喜欢,她拿了一件十块的,看着料子不是很贵重,而且外观花里胡哨,我本来想拒绝,但她就是喜欢,我也只得作罢。

  既然买了衣服,紧接着就是要添置裤子——裤子这方面,龙哥倒不是很上心,而我本来也不是很上心。毕竟人们谈论外观穿着是否好看的时候,他们说的通常都是上衣,而不是裤子,除非你穿着豹纹裤上街,露出半个性感的糙屁股,里面还穿着丁字裤,否则人们谁管你穿什么裤子。

  但这里又有我的私心在里面,来之前,我总是担心这一趟会花很多钱,可是见龙哥没花多少钱的时候,我又慌了,总觉得这一趟逛街很不实在,于是我刻意买了件很贵的裤子,牌子叫什么我一时半会忘了,商标是两个小人坐在一起,背对背拥抱——那个店员乐开了花,跟我讲着一件裤子究竟有多么重要,一件好的裤子可以让人印象改观,让上司刮目相看,直至走到人生巅峰,赢取白富美……

  但我觉得这都是扯淡,因为我看一个人外貌穿着的时候,很少看人的裤子,就连衣服也很少看,除非那人是个女的,而且穿的很暴漏,否则我不会观察对方的穿着——就像是网上经常流传的观人法,看人应该先看一个人的鞋子,如果那鞋很干净,或是穿着皮鞋,油光铮亮,就说明这人很让人喜欢,是个可靠的角色,或者他的情商很高。

  但事实上,我也很少看别人的鞋——龙哥的鞋通常很脏,这是因为她走过很多的路,而且也有个不拘小节的性格,而这是她让人喜欢的一点。很难说,如果有一天,她穿得一身干干净净,整洁的要死,宛若小家碧玉一般站在我面前,我是否会更喜欢她——可能我只会觉得龙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怎么脑子变得有点问题。

  龙哥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先前买完了两件衣服,她直接走到更衣室换上,然后继续陪我逛着商场。她走在我前面的时候,我看她的屁股后面耷拉下一个商标,于是我又把她拽回店里,用剪刀剪了商标。

  我俩又开始买鞋,龙哥对于鞋子不怎么重视,她告诉了我尺码,说随便挑双我喜欢的就行,这话说的不像是她买鞋,倒像是我在买鞋——于是我又在鞋店里挑,本来我想买一双运动鞋,突然想起了老沈挺会搭配的,我记得老沈以前穿着一双帆布鞋,仔细想想,帆布鞋穿在龙哥的脚上,估计也会很好看,于是我挑了个最贵样式的帆布鞋,据说鞋底都是皮的,让龙哥进来试鞋。

  她穿上之后,蹦蹦跳跳,见没什么不妥,于是心不在焉地点点头。然后我走到店里结账——今天一天,我刻意挑了不少贵的衣服,结果全加起来也没多少钱,愣是没超过五百块——我觉得龙哥挺适合当媳妇,毕竟这样的女朋友挺省钱的。

  买完了鞋之后,龙哥走在我前面,一身行头已经焕然一新,虽然还是先前的卫衣+运动裤的装扮,却显得清爽了许多,一头白色齐肩短发毛躁躁地披在身后,看着她的背影,我想起在编程部看见她的脖颈,那脖颈很白嫩,而且也很水灵,像是一块上好的和田玉。

  百货商城里的人不算很多,先前明海的部团结束,时间就已经临近傍晚了,此时只有数个行人寥寥路过,百货商城里的灯光很亮,打在明晃晃的地砖上,那地砖也被擦得很亮,明晃晃的,一时间分不清黑天白昼。

  我叫住龙哥,见她疑惑地看向我,我四下打量,挺轻松地说:“来都来了,买点啥再回去吧。”

  龙哥看着我,眨了眨宝石红色的眼睛,问:“你还要买啥啊?”

  我端着下巴琢磨,视线越过龙哥,看向不远处的一家店门。

  那店里装潢还算中规中矩,门口摆着玻璃柜台,里面设置了黄色的灯,柜里放着几个看着就很高档的红色垫子,像是绸缎里缝了鹅绒。上面精心摆着几个金项链,金项链上点缀着一颗切割的很完美的小钻石,在灯光的照耀下灿灿生辉。

  见我迟疑地看着那珠宝店,龙哥看了我一会儿,又扭头看着那家店。

  她半边嘴角扯了扯,露出一个很轻蔑的笑容:“你别告诉我,你要买个金链子带!”

  我点点头,拍了拍龙哥的肩膀,随手推着她往店那边走,随口说:“卡里还剩八千多,够买个次点的金链子了……你觉得我带金链子怎么样,想想是不是特别涩费,特别帅?”

  龙哥翻了个白眼,却还是乖乖地被我推着走,说:“我建议你别带,像个傻皮……”

第一百三十一章:(月票加更4::10)

  我俩到了店里面,那店员是个女孩儿,站在柜台后面,也只是抬眼看了我俩一眼,继续撑着脑袋看电脑——然而这不能说她没有服务态度,而是这种珠宝店通常很少有人买东西,通常也只是来转转,看看这些金链子什么的,啧啧有声几句,就走了,纯当闲逛。

  而当真要买珠宝的,通常只有两种人。第一种是那种西装革履,带着金表,神态沉稳的男人,这种人通常事业有成,在结婚纪念日或者恋爱纪念日的时候,为了讨好女友,给家里的女人买个珠宝首饰,而这种人也是最常见的。

  而第二种,就是穿着土气的穷小子,这种人看着很老实,也不像是有什么钱,穿得朴素干净,用手揣着兜,在店门口一站,面色迟疑。

  而第二种人的心态很难揣摩,让人浮想联翩。他可能是个努力工作的大学生,为了给自己初恋女友送个好的礼物,或者是贫穷的老夫老妻,但男主人很有情调,某天,突然意识到从来没有给自家老婆买过一件首饰——我家附近就有个珠宝店,店里门客寥寥,偶尔我下楼买烟的时候,运气好,就会看见一单成功的生意,而不出意外,买珠宝的,就是这两种人。

  这玩意儿就跟看风水似的,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

  我跟龙哥瞅着就像是两个学生,龙哥的脸上习惯性地带着不耐烦的神情,揣着兜,看着也不像那些迷恋昂贵首饰的女人。因为龙哥刚买过衣服的原因,穿着也算清爽,但那股小太妹的感觉还是挥之不去。

  而我表情佛系,穿的也是一个土,大夏天穿着一件白色棉短袖,底下一条长裤,如果我在胖一点,把衣服脱了,坦胸露乳,再拿把西瓜刀,估计跟附近卖西瓜的老大爷差不离。

  龙哥揣着兜在店里打量,有节奏地点着脑袋,像是黑帮老大去自家开的洗浴中心视察。过了一会儿,她看也不看地拍了拍我的后背,吊儿郎当地指着一个柜台里的链子,说:“我感觉这个适合你。”

  我正盯着柜台里的项链看,看着动辄几K的价格咋舌,准备买个便宜点的,给龙哥戴上。听她这么一说,我转过头去,见那柜台里的金链子特别粗,瞅着就是足金,但是因为粗金链子的设计,反而莫名有了一种廉价感,像是戴上之后去澡堂泡澡,链子会慢慢在水里飘起来。

  我点点头,说:“给邻居家哈士奇带,估计能挺有范。”

  龙哥一听笑了,她嗤笑的时候扯起右边的嘴角,显得很轻蔑。

  龙哥除了真笑的很开心,会露出两颗小虎牙之外,平时她笑的时候,都只露出一侧的小虎牙——如果是她以前还是男人的时候,这么笑显得玩世不恭,但她现在是个女人,这么一笑,也显得很有味道。

  表情轻蔑的女人,看上去总是很有味道,让人很有征服欲。

  龙哥说:“你是不是还得给那哈士奇买个墨镜?”

  闻言,我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啧啧有声:“你倒真有才。”

  龙哥闻言撇了撇小嘴,百般聊赖地揣着兜,打量着店里的装潢。

  我在柜台前面琢磨,见有个链子不错,链身是一种很细的金,带着这种链子,能显得女人的脖颈很修长。在链子底下,坠着一枚小小的粉红色的水晶,却切割成一种很中性的锥形。

  我用手指点着玻璃柜台,盯着那道链子,心里没来由地蹦出一个画面——在窗外幽蓝月亮的照耀下,老韩的脖颈特别长,看起来很适合戴项链。她的皮肤也很好,很白皙,却不像是老韩的惨白,龙哥的白嫩。老韩的皮肤是一种泛着荧光的白,像是湖畔幽幽矗立赏月的仙女,一股子仙气。

  我失神了一会儿,摇摇头,手指又点了点柜台,见价钱还算便宜,两百二,于是打开柜子,端详了一会儿项链。

  龙哥等的很无聊,她不太喜欢首饰,而店里的装潢也就那样,她看几眼就失去了兴趣,于是一直盯着我,见我拿出一个很细的链子,她古怪地看着我,说:“我觉得你带这个不好看。”

  我撇了撇嘴,端详着项链,还没来得及说话,龙哥想了想又补充道:“我觉得哈士奇带也不好看。”

  我没说什么,端详着手里的项链,看着也挺满意的,于是走上前,放在柜台上,说:“结账。”

  龙哥迟疑地跟在我身后:“你真要买啊!你带这个贼傻皮,我看柜台里有个大链子,是银的,瞅着也挺粗犷,估计适合你带……”

  柜台后面的女孩儿抬起头来,古怪地看了龙哥好几眼,用扫描机给我结账,帮我拆了链子后面的塑料商标。

  拿起链子,我端详了一会儿,招呼龙哥,说:“过来。”

  “干嘛?”龙哥皱了皱秀气的眉,宝石红色的眸子却突然颤了颤,想到什么似的,瞪大了眼。

  她小声问:“等会儿,这该不会……”

  我点点头:“给你买的。”

  龙哥看着我,宝石红色的眸子在店内灯光的照耀下,显得很璀璨,完全不逊于店里的任何一枚钻石。

  只是那双眼睛很茫然。

  “你傻了吗,过来啊。”我说。

  龙哥又在原地呆了一会儿,她眨了眨眼,像是大脑突然当机,过了一会儿,才迟疑地走到我面前。

  她仰头看着我,一对秀气的眉毛欲言又止般挑着,她像是要说什么,却又止住没说——我猜她很想说干嘛要浪费这个钱,但至于她为什么没说出口,我也不太清楚,只是我对上那双呆呆看着我的眸子,心里莫名其妙地一颤。

  我解开项链扣子,半蹲下去,给龙哥戴上。她转而呆呆地平视着我,看着我的脸,直到我把项链给她戴上之后,她这才垂着脑袋,看着自己的胸口。我像是完成了什么壮举似的,舒了口气,站直身体,笑了笑,看着眼前的龙哥。

  眼前这个少女身材很娇小,呆呆地垂着脑袋,白色的齐肩长发有些散乱,披在身后,被卫衣松松垮垮的帽子兜着,她的右眼上斜着一条深色的伤疤,这让她看起来多了几分野性,像是总在夜里翻腾的野猫,宝石红色的眸子很亮,她呆呆地盯着自己的胸口,她的胸也算是波澜壮阔,虽然穿着宽松的短袖,却还是撑出了两个柔软慵懒的弧度。

  一枚闪耀着光芒的粉色水晶,静静地躺在她的胸口处。

  我问:“喜欢吗?”

  她眨了眨眼睛,于是白嫩的小脸浮起一抹粉红,盯着我脚边的地板,说:“我又没求你买……”

  “求不求是两码事,喜不喜欢啊。”

  她抿了抿嘴,像是有些小小的羞愤,脸上的红润又浓了些许,说:“一般!”

  “一般什么?”

  “一般喜欢!”

  我点点头,抑制不住脸上的笑意,摸了摸她雪白的头发,说:“一般喜欢还行。”

  “嗤!”她嘴里发出嗤的一声,看着一旁的柜台,虽然如此,她却没有扬起一半嘴角,露出先前嘲讽的笑容。

  这一套置办的差不多了,百货商场中间承重柱上挂着的石英表显示时间是九点整,广播也响起很生硬的女性电子音,提示百货商城即将关闭,请各位顾客看管好携带的物品,我们下次再见……

  我见不远处的女性用品店没关门,于是领着老大不情愿的龙哥去看了看,店里的商品通常是些裙子,还有一些女人穿的长袜,袜子的式样倒是挺多,譬如白丝,黑丝,足球袜之类。我端详着下巴琢磨,想了想,又抬起头,见墙上挂着一条红黑相间的短裙,一些热爱jk制服的coser挺喜欢这种裙子,若是龙哥穿上,估计才堪堪遮住翘臀。

  我想象一下龙哥穿这裙子的样子,说:“这裙子挺适合你的。”

  龙哥揣着口袋,表情有点幽怨,说:“别想了,不适合。”

  我点点头,指着墙上,跟一旁等候多时的店员说:“帮我把那条裙子拿下来。”

  那店员拿下裙子,我拿着裙子摩挲料子,布料很厚实,也很软,估计是棉织的——棉质的布料通常都很好洗,也很保暖,我又摩挲了一会儿,若有所思地在龙哥身前比了比,假装没看见龙哥幽怨的小眼神,问:“多少钱?”

  “两百三十。”

  我看着裙子:“能便宜点不。”

  “便宜不了了。”那店员嗤笑一声,却也没别的意思,在服装店里讨价还价的顾客也不少。

  我看了一会儿裙子,又来回翻了个面,见没什么不妥,从裤兜里掏出信用卡,带着裙子一股脑递给店员,说:“装上。”

  店员拿着裙子走到前台结账,我又在店里逛了逛,打量着柜台上面的袜子。

  一直站在我身旁的龙哥揣着口袋,微微张着嘴,眼珠上下打量着我,显得有些嗔怪,她见我拿起一条白丝,嘴角扯了扯,像是见了什么夸张的事情,脸上的嗔怪又大了几分,她说:“你省省吧,你买了我也不穿。”

  我摩挲着袜子的触感,撇着嘴扭头看了眼她,说:“丝袜保暖,你不成天在家穿裤衩嘛。”

  龙哥翻了个白眼,说:“这么薄的东西,保暖?”

  我把袜子拿起来,颠了颠,准备去借账,说:“你穿上就知道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结完账之后,我又要了个纸袋子装白丝和短裙,毕竟我一个大男人拎着这两样东西走路,总显得有些怪怪的。龙哥抿着嘴跟在我身后,她兜里的手就从来没有抽出来过,我俩走出已经空无一人的大厅,门口的工作人员打了个哈欠,百般聊赖地看着我俩——然而这也怪不得他,就像是没法去怪刚才那个嗤笑的店员,毕竟服务行业总是会遇见很多**,他们也都有自己的苦衷,而临近下班的时候,人总是会变得很倦。

  步行街里已经行人寥寥,毕竟没有人在将近晚上十点的时候在外面瞎逛,除了以前上高中时的我——那时的我很喜欢半夜出去乱逛,原因在于以前我上高中的时候住过一段时候寝室,当时我的父母很担心我自己住会不会染上什么坏习惯,所以为了保险起见,于是就怂恿我去住高中的寝室,而当时我也无所谓,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觉得晚上一起跟室友打打扑克抽抽烟,似乎也会很有趣。可直到我发现十二点寝室楼关灯,而且还有楼管查房的时候,这一切就显得不太好玩了。

  再加上当时的我睡眠很浅,这一点自己住的时候看不出来,跟室友一起住的时候就显得很难受——他们又打呼噜又磨牙,声音虽然不是大的很过分,可这样也很难让我入睡,后来有一天,我半夜显得无聊给龙哥打电话,发现他也没有睡觉,于是我叫他来学校附近等我,而我从寝室楼一楼的厕所翻出去,再去翻学校那堵两米高的墙,跑出去跟龙哥玩一晚上穿越火线,当然他的烟钱、网费还有饮料,都是我请,他平时没什么钱的。

  出去的时候,我还会叫上老沈,那时的老沈是个很阴郁瘦弱的男孩,经常背靠着我们躺在床上,像是懒得跟所有人说话,偶尔说话的时候声音也很慵懒,不紧不慢。他看上去是个很蔫的男生,骨子里却是个很刺头的人,有一天我偷偷跑出去的时候被他撞见了,他问我上哪,我说逃课,他说他也想去。从此以后,我俩便一起翻墙,老沈看似不善于运动,其实翻墙倒是挺快的,只是他翻墙之后总是会受一些不轻不重的伤,或是手腕破皮,或是膝盖嗑肿,但他却总是很无所谓。

  后来某一天,我跟老沈总是翻墙出校的事,被传达室老大爷偶尔翻监控看见了,我俩被全校通报,但碍于我俩学习成绩都不错,所以也没背什么大过,只是要我俩一人写一篇两千字检讨书——之前说过,其实每个看似蔫巴巴的人,骨子里都是很刺头的,我跟老沈也是一样,从那以后,我俩再也没住过宿舍,只是偶尔还是一起约出来通宵上网。

  而老沈跟龙哥,也是在那时候认识的,他俩关系其实一般,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只能说是一起出去上网的关系。

  家里一片黑暗,到家之后,我把先前买的东西放在桌上,敲门进了明海的房间,房间里没人,窗帘随着窗外微风漂着,床上的毯子被叠的整整齐齐——她的本质还是个昼伏夜出的生物,不知道她又去哪了。

  龙哥把我给她买的衣服往沙发上一脱,进屋打开电脑,坐在电脑面前。我在客厅踱步,给明海打电话,没过一会儿,电话通了,背景音有些嘈杂,我坐在沙发上,无奈地问:“又干嘛去了啊?”

  “上网。”明海声音清冷,始终言简意赅。

  我说:“家里不是有笔记本电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