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都是女孩子 第83章

作者:不想下楼买烟

  “行。”我点点头,又开始掏钱包,这儿打爆五个气球能拿个大娃娃,一个能拿个小的,看这摊有点寒碜,没什么娃娃,也只摆着三个大的,几个小的……

  十三发下去,估计这摊就差不多了,能搜刮一大半。

  随着我拿起枪,远处那个沙包摊的摊主也摇了摇头,几个摊的摊主也叹了口气,众人又点了支烟,那沙包摊主说:“人就是有钱,没办法。”

  身旁那大学生把烟头扔在脚下,踩灭后说:“得,那你愿意浪费钱,我也没招,你自己玩吧,我先跟我老婆……”

  把橡皮子弹装好过后,我单手抄起枪,随手一瞄,扣动扳机——

  “啪!”

一百一十章:

  随着板子上一只气球应声而破,一旁的大学生挑了挑眉,说:“卧槽?”

  我叼着烟,吐了口烟气,朝他挑了挑眉。

  这大学生也愣了愣,大概我瞄都没瞄,举枪就是一个气球,姿势有点太帅,于是点了点头,说:“行啊,蒙的挺准……”

  那摊主也一愣,脸色看上去有点不太好看了——他这个摊子弹给的少,所以必须打中一个气球就给个奖品,要不根本就没人来,我这一枪打中,他就得给出一个娃娃了。

  我把枪搁在桌子上,继续上膛。

  随着我这一枪打中一个气球,老韩也是怔了怔,脸上露出笑吟吟的表情,说:“行啊,再打中一个,就可以回本了。”

  我叼着烟,吸了一口,问老韩:“你想要哪个?那个大兔子,还是那只大熊?那不还有个大白鸭子嘛,挺好看的。”

  我说的三个娃娃,是摊上摆着最大的娃娃,那摊主闻言,脸皮抽了抽,却也没说什么,估计只当我这一枪是蒙的,搓着手,表情不太好看,准备等我赶紧打完收摊了。

  老韩露出一个微笑,秋水眸子打量着我,轻声道:“只要是你给的,我都喜欢。”

  我点点头:“那妥了,你别到时候不要,说拎不动。”说完,我又抬起枪口。

  “啪!”

  “啪!”

  “啪!”

  随着气球一个一个地炸裂,那大学生的表情有些呆滞,身后的围观群众也鸦雀无声。

  估计是瞄都不瞄的射击,看起来太过诡异,而且我每次开枪,看起来都压根没有瞄着气球,而是照着天上瞄的,但只要一扣动扳机,台上就有个气球爆裂。

  不多时,我已经打了将近七个气球了。

  抽了口烟,我转过头,见老韩也有些发愣,纤细小手捂着嘴,眼睛睁得大大的。

  我朝她挑了挑眉,然后转过头,抄枪上膛,顺手又打爆了个气球。

  随着不断打爆气球,那摊主的表情也越来越难看,脸皮不断抽搐,看起来有点肉痛,在我打爆第十个气球的时候,这摊主急忙上前,抢我手里的枪,说:“十个了!你刚才交了二十块钱!打完了啊!”

  我把枪攥在手里没松手,这摊主怎么拽都没拽动,我把烟头扔在地上,问:“你刚才吹牛逼的时候怎么说的来着?不是说多给三发吗?”

  “我没说,没说。”这摊主连连摇头,还要抢我手里的枪。

  我点点头,朝旁边围观的人群吆喝了一声:“这摊刚才跟我说,要是我交二十块钱,多给三发,谁听见了帮忙做个证好不好?”

  那围观的人熙熙攘攘,方才看我瞄都不瞄地打爆十个气球,甚是厉害,再加上这摊主确实一个臭名远扬,远处那沙包摊的摊主大笑三声,道:“我听见了!”

  随着那沙包摊朱发话,人群中也有个人叫嚷:“我也听见了!”

  “我刚才听见了!”

  “我也是!”

  此时,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听见的,没听见的,全都吆喝起来,遥遥围成一个圈,人们指着那摊主,义愤填膺。

  “赶紧的,给这小伙子三发!墨迹!”

  “你敢摆摊不敢输是不是?”

  “再墨迹,信不信把你的摊砸了?”

  我抽了口烟,转头看了一下,见那些人脸上都带着一股很异样的愤怒,我跟那摊主说:

  “算了,十个就十个吧,把那个熊,还有那鸭子给我。”

  眼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还有人大声谩骂,那摊主的面色有些发紧,赶紧走到架子旁边,踮着脚把两个大娃娃拿过来,递到我手上。

  我把两个娃娃递给老韩,拍了拍她的后背,往集市外面走。

  我跟她说:“都给你了,你别说拿不动!”

  老韩似乎很开心的样子,一双秋水眸子嗔怪地看了我一眼,垂下小脑袋,抱紧怀里的熊。

  她的另一只胳膊费劲地夹着那只鸭子,我伸手接过,帮她抱在怀里,一旁的小脑袋侧头看了我一眼,朝我露出一抹微笑。

  走了大概有一段距离,见身后围观者的骂声还没停歇。

  我从怀里掏出老韩先前给我买的烟,抽出一支,叼在嘴上,点燃。

  我微微转过头去,不远处的集市内,那些骂咧的人群中突然窜出一个男子,一脚就把那个摊位桌子踢翻,开了个头,接下来就仿佛连锁反应一般,人群呼啦一声乱起来,离得远了,只听见无数混乱的脚步声,冲了过去。

  混乱中,有哄抢娃娃的,有抢了气枪就跑的,有尖声怒骂的,那摊主瞬间被人群淹没,再看不见身影。

  老韩依偎在娃娃上,似乎心情很是不错,突然问:“怎么那么吵啊?”

  我拍了拍她的小脑袋,说:“可能因为我太牛逼,他们也准备试试水,现在都哄抢着排队呢。”

  “嗯。”老韩顺从地点了点头。

  “今天开不开心?”我问。

  “你怎么问这么多次啊。”

  “怕你不开心。”

  “可我还好啊。”

  我点了点头,我俩就这么往前走着,漫长的柏油路沿着海边,穿过不远处的矮山,不知道要通向哪里。

  身旁,俏脸浮上一抹嫣红,娇艳欲滴,她一双秋水眸子看过来,轻声道:

  “你要是,能抱我一下……我会更开心的……”

  我没有说话,沿着这条柏油路径直看过去,看着远处有些黑漆漆的矮山,大概是我很久没说话的远古,半晌后,老韩的小脑袋垂了下去。

  她轻声道:“抱歉,我有点,得意忘形了……”

  我把烟头扔在地上,板着老韩的肩膀,认真地看着她。

  她抱着怀里毛茸茸的大熊,痴痴地抬着小脑袋,秋水眸子里带着些许惊讶,和欣喜。

  我叹了口气,伸出手臂,搂着老韩的后背。

  她垂着小脑袋,额前发丝在海风中微微浮动,吹到我的脸上,有些痒。

  我感受着她的体温逐渐升高,眼前晶莹娇嫩的耳垂通红一片,极为撩人。

  隔着一只玩偶熊,我难以感受她的心跳。

  我们的身后,一片被月光照亮的柏油路,向着天际而去,不知道要通向哪里。

  耳畔只有轻微的呼吸声,还有远方海浪的声音。

一百一十一章:

  时间不知过了多久。

  我拍了拍她的后背,放下手臂。

  她仰着头,月光落入她漆黑的眸子里,像是落入一池秋水,很迷离,她脸庞上淡淡的红色还没有退却。

  我从怀里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支,点燃。

  “出来玩,最重要的是开心。”我说:

  “兄弟之间一起出来玩,不开心怎么行。”

  闻言,漂亮眸子隐约有些暗淡,而后,她的脸上,绽放出一抹温暖的微笑。

  “是啊。”

  第二天早上,我们吃了最后一顿早饭,早饭依旧是一桌很清淡的沙拉,配了一碗很少的米饭,我们吃完之后,就回到房间收拾东西。回家的路上依旧是老沈开车,路上的风景很不错,从海边回到城市要经过一段不短的高速路,一路上种着一排很长的白桦。大概是早上露水未散的缘故,山风从远处吹拂过来,带着一股很清甜的草木香气。

  进了城之后,车子又七扭八拐一阵,停在了我家门口。到家之后,我们三个跟老沈打了声招呼,便拿着行李上楼了,我跟老沈说有空再一起出来玩,老沈微笑着向我竖起中指。

  好在我跟龙哥的行李都不重,我的行李只有几套换洗的衣服,而龙哥的背包里更干净。走的时候,龙哥的背包里装着一堆零食,还能有些重量,等回来之后,她背包里的零食也都吃完了,她的行李几乎就是个空背包,里面装着一条换下的裤衩。

  至于明海,她跟在我俩身后,执意要自己背包,她那挺结实的程序员背包里,似乎也装了不少东西,但据说都是一些书籍。

  上楼之后,龙哥便迫不及待地冲回房间,准备打开电脑玩游戏——在海边的时候,她曾经出去找过网吧,当时倒是找到了,但据她说,那地方实在太远,走路得走上个二十分钟,去玩一趟怪累的,就不再去了。

  至于明海,她拿着背包进屋,收拾了十几分钟,便出来了,然后坐在沙发上,盯着茶几若有所思——她出来的时候还换了一身衣服,是她以前那件挺正式的衬衫,下身一条普通的牛仔裤,我看了一会儿,怎么看怎么像程序员。

  正常来说,明海回到房间之后,应该是脱了衣服直接上床睡觉的,我记得她这个人没什么爱好,也没什么喜欢的东西。在海边的那天晚上,我下楼抽烟,见她正从便利店回来,袋子里装着五瓶红牛。当时我从她手里抢了一瓶,坐在楼下聊天,聊着聊着,我问她有什么爱好没有,她认真思考了半天,说喜欢编程。

  我极度怀疑她搞错了爱好的定义,于是我换了个方式去问,我说,有没有一种你非常喜欢去做的事情,哪怕得不到报酬,你也非常喜欢去做的事?她想了半天,说是睡觉。

  明海只喜欢做一些应该做的事情——比如说,现在的她生活很困难,她没有钱,只能住在朋友家里,那么这时候,她需要一些钱来补贴生活所用,那么她开始锻炼专业技能,学习编程,好赚上一些零花钱。

  而编程是她现在该做的事情,她就会以一种非常病态的热情去编程,就像是我以前沉迷电脑游戏,没日没夜地以病态般的热情泡在网吧一样,而这导致她没日没夜地坐在电脑前面,等到困的时候,就下楼去买红牛——明海这人真的很神奇,有一次我出去玩,回家很早,当时我下楼的时候,明海正提着一箱红牛上楼,我去便利店买烟的时候跟店长闲聊了几句,当时那个店长知道我跟明海同居,他以一种极其轻松的神色问我,买的多的话,他可以低价帮我批发。

  当时我在店里抽烟,看他的神色不似开玩笑的样子,我跟店长辩解几句,他也很愕然,他说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只是看那小姑娘两三天就下楼买个几箱,没想到是要自己喝。

  红牛这东西喝起来有股怪味,像是泡泡糖融化之后,兑进了糖水里面,仔细喝还有股淡淡的骚味,虽然喝起来确实提神醒脑,但那味道十分独特,每一个脑子正常的人喝了第一口,大概都知道这不是什么能够常喝的东西,至少跟可乐不一样。但明海很可能不这么觉得,只要这东西对她来讲确实有用,那它就是好喝的,然后她就会无休止地滥用——我怀疑假如明海没有住在我家,她也没有变成男人,那么也许某一天,我就会从新闻上看见明海死于药物滥用的消息。

  以明海那种极端病态的实用主义,我毫不怀疑,假如有一种药丸能够使人提神醒脑,她会当糖块吃,如果那药丸实在太苦,她再不济就当老干妈下饭吃——下饭这事对她而言只是个概念,用老干妈下饭和用红牛下饭,在她看来估计都没什么区别。

  我走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柠檬茶,调好两杯,端着柠檬茶走到客厅,我在明海面前放下一杯,坐在沙发上:“你准备出门啊。”

  明海拿起桌上的柠檬茶轻轻啜了一口,道:“得去报名的大学了解一下情况,看看奖学金,或者学费什么的。”

  我也点了点头,明海这人挺聪明的,高中那阵,无论是什么奖,或者什么奖状,基本上都有楚明海这个名字,所以我也毫不怀疑,她能去大学拿个奖学金。

  明海又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接着又起来补了一顿早饭。她走到柜子前面,轻车熟路地拿出泡面,然后再轻车熟路地烧好热水,等泡面泡好之后,她重新坐回了沙发上,盯着泡面发呆。

  她等待泡面的时候像是一尊雕塑,她的身体不太好,所以脸色是一种略微病态的惨白,小巧的鼻子很挺,漆黑的头发顺着肩膀散下来,同样漆黑的眼睛透不出一丝光线,不知道在盯着泡面,还是在盯着泡面后面的茶几。

  而我已经习惯了她这个样子,她在我家住了也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只要明海晚上没睡好,她第二天起来就是这副茫然的神色,似乎是因为血压太低的原因,也似乎是因为她同样低的血糖——上回我们去医院测血糖的时候,顺便测了一下她的血压,低压三十多,高压五十,而正常人的血压我也忘记了,我只记得高压似乎是八十或者一百左右。

  她吃完泡面之后,就闷声不吭地出门了。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觉得很闲,很无聊,我有点想出去上网,但又想起自己打排位时匹配到的队友,尤其是队友秒选亚索的那一刻,我就已经能看见对面五个人上高地拆我家大水晶,而过了十五分钟,通常真的就有五个人上高地拆我家大水晶,当时我一度怀疑自己有了预知未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