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都是女孩子 第101章

作者:不想下楼买烟

  她又快速地炸了眨眼,而后迟疑地眯起,瞥向一旁,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啊。”过了一会儿,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她急忙道:“没有,那其实是……”

  “是什么?”我问。

  明海愣愣地看着我,一时间没有说话,像是在斟酌言辞。

  我看到她这个样子,不知怎的,心里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

  我站起身来。

  我想出去上个网,我说了很多次,再包宿剁吊。

  可是最后,我欠的吊连起来,可能都绕了地球两圈。

  我说:“算了,你开心就好。”

  直到我摸着兜里的烟出门之后,明海都没有说话,房间里被笔记本电脑的光芒照亮,只有石英钟滴滴答答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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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对于写作方面的一些事情有所迷茫,近期可能会恢复每日一更的频率,等我消化完几本关于写作技巧方面的书籍后,烟叔再恢复正常更新……

  总之原谅我这么个爱钻牛角尖的性格……

第一百三十八章:

  今天,就是汪少海要跟我皇城pk的日子。

  贴满整个学校的海报,通知的时间,是在下午三点整。

  今天我没跟明海去编程部,我还在家躺着,枕着后脑勺看天花板——明海走的时候,进我的房间催我一起,我说我不去,她也没什么很意外的表情,只是点点头,表示她知道了。

  我盯着雪白的天花板,没来由地有些烦躁,于是我起身下床,从兜里摸出一盒烟,打开厕所的排风扇。

  厕所里开着窗户,外面的阳光变成了一道光柱,烟雾在其中缭绕,显得曼妙。我抽了口烟,看眼表,距离下午三点钟就剩一个小时了——一个小时之后,汪少海就会穿着那一身骚包的西装,带着跑车,跟我抢不是我女朋友的女人。

  抽完烟,我觉得有些口渴,走到客厅,我拿起杯子,见茶几上有张纸条。纸条上的字迹很清秀,铁画银钩,一看就知道出自谁手,上面写着:“你会来吗?”

  我拿着纸条看了一会儿,半晌后,深深地吸了口气。

  去!

  那就去!

  我突然觉得心里很烦,老子就算丢人又能怎样,答应了就是答应了,不去还显得怕了他一样。

  我陆仁这辈子虚过谁?

  我走到自己的房间衣柜,在衣柜里翻找,找了半天,思来想去地挨个衣服斟酌,心里暗暗骂了自己不爱买衣服的性格一通,还是找了件灰色的卫衣。临出门的时候,我照了下镜子,眼见上衣一件黑色卫衣,底下一件灰色长裤,这气质看上去极为洒脱,就像是一个潇洒的水泥工一般。

  我有心想回房换身衣服,但我一看表,离三点就剩四十五分钟了,于是我急忙下楼,出了楼下那条狭长小巷,走到大路上打车。

  我穿着一身灰在大街旁支愣着胳膊拦车,眼见一辆出租车即将停到我面前,我突然想起来,这种情况最好买点啥比较好,比如说买束花什么的,不然显得太敷衍,也不太好。

  眼见那出租车要停了,我拦车的手急忙抬起,左顾右盼,伸了个懒腰。

  那出租车司机顿时愣了,车子在我面前停了一会儿,见我还是在伸懒腰,特别大声地骂了句有病,然后把车开走了。

  我家附近倒是还真有一家花店,那花店很小,时常看见一个穿围裙的奔三男人坐在门口抽烟,一脸萎靡,时不时还打着哈欠。那店面也小的不行,怎么看都像第二天就要黄摊了一样。

  进了花店之后,那花店的店主正叼着烟,在屋子里玩欢乐斗地主,电脑里的女声慵懒道:“快点啊,等得我花都谢了。”

  我对着一旁的镜子整了整衣领,走到一个玻璃柜前面,跟老板说:“来个花。”

  老板转头看了我一眼,给斗地主上了托管,说:“要啥?”

  “玫瑰。”我说。

  穿着围裙的老板横竖看了我一眼,然后拎着剪子进了后屋,没过一会儿,拎着一束用包装纸扎好的玫瑰,上面还绑着淡蓝色的缎带,老板递给我,说:“十块。”

  我把十块钱给了他,接过玫瑰。那老板叼着烟打量着我,说:“送女朋友啊?”

  我说:“也差不多了。”

  那老板看了我一会儿,乐了:“你这约会怎么穿成这样式儿啊。”

  “哪样式儿?”我把钱包塞回裤兜里,问。

  “多土啊。”

  “特别土?”我一愣。

  那男的一脸一言难尽的表情,叼着烟,瞅了我半天,很折中地说道:“土。”

  我照着一旁的镜子看了一会儿,发现确实有点土。

  我的长相其实还算有点小帅的,但不怎么臻于打扮,镜子里那一头莫名其妙有点中分的头发,常年在家呆得有些白的脸,土里土气地灰色大长卫衣,外加一条灰色长裤,要是腰间挂把扳手,不是杀人凶手就是水泥工学徒。

  但土也没辙了,我一看时间真不赶趟,就冲老板笑了笑,拿着玫瑰出门了。我刚一出门,就想起来明海说过自己不喜欢玫瑰,上次汪少海给人家买了五束——人家那是五个花束啊,这可不是我这一朵。

  结果明海还是没要,我也帮了把手,一股脑扔进学校门口的大垃圾箱里了,现在估计都臭了。

  大街上车来车往,我这一身水泥工装束,手里还拿着一束玫瑰花,一副若有所思的忧郁样子,也挺上回头率的。路过的小姑娘时不时盯着我看,现在的我,大概像是一只做好了万全准备,琢磨如何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一辆出租车驶来,这回我没在支愣着手装伸懒腰,而是拦下了这辆出租车。上车之后,我坐在副驾驶,说:“S大走一趟。”

  出租车司机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看着挺精神,他侧头看了我一眼,愣是看呆了,说:“哥们儿,你是要修下水管去啊。”

  我一皱眉头:“怎么说话呢,我砌墙工人跟修水管能比吗,一月工资差两百块钱呢。”

  这哥们儿没见过爱贫嘴的乘客,嘿嘿笑了一会儿,启动车子,车子在路上行驶。

  他倒是显得很懂,说:“接女朋友得整个好点的行头啊,小姑娘都有攀比心,你穿这老B土,让她朋友看见了,指不定在背后笑话你女朋友呢。”

  我侧头在后视镜里看了眼自己的样子,心里也觉得无所谓了。

  我说:“赶紧到了再说吧,我女朋友有点野,过会儿该挠我了。”

  这司机又乐了一会儿,说:“好嘞。”

  我到了大学的时候,时间不多不少,正好三点整。进了大学之后,我乍一看,以为这是放学了还是怎么着,一堆人都在操场边上驻足观看,这人数怎么也得上百人。

  操场上还打着横幅:“今天到底谁能赢回她的芳心。”这横幅底下还用一行小字添油加醋地写着事情始末,眼见操场正中,今天的汪少海穿着一身粉色西装,他好像就跟西装过不去一般,一天到晚不是西装就是西装。

  昨天那辆跑车依旧停在操场上,他靠在跑车旁边,垂眸闭目养神,脑袋抹得油光铮亮,一看就很潇洒,很帅气。惹得围观群众中几个女生眼里冒小星星,就连围观的女老师都有些羡慕,暗暗叹了口气,只恨自己没年轻一回。

  我没走上前,而是把玫瑰花放在怀里,在一旁靠墙站着。路过几个女生见我,也都把视线转移开,她们也不知道听谁宣传的,都兴冲冲地往操场赶。

  传达室那大爷在窗口看了我一会儿,咳嗽两声,说:“小伙子,你整错日子了吧,水管昨天修好啦!”

  我有点忧伤,我说:“大爷,我是砌墙的。”

第一百三十九章:

  我靠在大学的门口,眼见学校里的人越来越多,操场上熙熙攘攘,也时不时有路过的人驻足观看.

  大概过了一会儿,汪小馨领着明海来到了操场上,她遮住明海的眼睛,似乎听见操场上有些吵,脸上露出些许烦闷的表情。见明海到了操场上,这些大学生都知道这人是今天的正主,一时间交头接耳,啧啧有声,嘈杂的声音,到是一时间静了下来。

  汪小馨把遮着明海眼睛的手拿开,明海见一群人默不作声地围在操场附近,皆是看着她,明海一时间也有些发愣。

  眼见正主确实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围观的人群怔了一会儿,也都了然,心里默约也清楚了为什么这个在学校里也算是声名远扬的汪少海,为何要如此执着于这个女人。

  说实话,明海的外貌也算是很出众的,眉眼狭长冷漠,精致的鼻子,还有一张很白的瓜子脸——她常年喜欢穿黑色的衣服,而且她的气质也跟黑色很配,冷漠,精致,神秘。加上她的肤色是一种病态的惨白,这惨白说不出是好看还是惊悚,像是黑暗古堡中长眠以久的吸血鬼,这肤色跟黑色的服饰搭配起来,就有一种很出尘的优雅在里面。

  明海站在原地,到是没有跟我想象似的转身就走。她也没有看汪少海西装革履的服装,也没有看操场上的跑车,反而是把两只手揣进兜里,脸上面无表情,不着痕迹地在人群中扫视。

  “在一起!”围观人群中有人起哄。

  这一声起哄,突然就在安静的人群中起了连锁反应,围观的人群沸腾起来,我眼见最先起哄的那个人缩回人群,显得有些贼,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

  “在一起!”

  “汪少!加油!”

  “这两个人行啊,郎才女貌的……”

  “嘘,别瞎说,学校里的海报看见没有,好像还有个人跟汪少争女人……”

  “谁啊?还敢跟汪少海争女人?”

  “不知道,指不准是哪儿的富二代呢……”

  我站在学校门口,靠着大理石制成的门槛单脚立着,一只手抄在怀里,怀里是一朵扎着缎带的玫瑰。那些大学生起着哄,年轻人总是喜欢找乐子,他们自诩还站在青春的尾巴上,然后以青春的名义肆无忌惮地尖叫,祝福,祝福着这两对看似很般配的人。

  这两人看起来确实很般配,一个清冷聪明的女人,还有家境殷实的富二代,就像是无数影视作品曾经出现过的一般,他们应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而这段故事中,通常都会出现一个穿着古怪的丑角,他负责搞笑,上蹿下跳,可能是暗恋着女人的小角色,也有可能是准备打劫的混混,他穿着很土,像是个砌墙的水泥工,最后会在男女主角结婚的婚礼现场由衷鼓掌,祝福这两对新人。

  明海已经是个女人了,她应该作为女人去过一种新的生活,而她最终也会找一个般配的男人,或许是以后,也或许是。

  现在。

  我心里没来由有些烦躁,靠着墙,看着操场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我不自觉地皱起眉,我的表情应该不太好看。

  一旁的传达室大爷看了我很久,过了会儿,他不好意思地道:“对不住啊,小兄弟,下回修水管优先叫你。”

  我摆摆手:“没事的大爷,我说过了,我是砌墙的。”

  明海依旧揣着口袋,在扫视着人群里的每一张面孔,她在等我。

  就像是每个爱情故事里应该有的一样,女主角看上去很讨厌男主,在男主的追求下,她想让心目中那个踩着七彩祥云的家伙来救她,摆脱眼前这个暂时并不太喜欢的男人——最后,她通常会意识到,其实从来就没有什么踩着七彩祥云的英雄,这个世界上的每个看似光鲜的人,其实本质都是普通人,竭尽全力地完成他们普通的一生。意识到这一点之后,那个一直纠缠她的男主角,看上去也就不那么讨厌了。

  而我不是踩着七彩祥云的英雄,甚至看上去都不是。

  我现在看起来是个砌墙的水泥工。

  三点已经到了,汪少海一身得体的西装,他扭头看了眼自己铮亮的跑车,环视了一下围观的人群,然后看了眼自己的手表,脸上露出一抹嘲弄的微笑。

  汪少海说:“看样子,这小子不敢来了。”

  围观的大学生起着哄,也有人抱着膀子看戏,听汪少海这么一说,眉头也是微微一皱。我猜他们在想,这世界上还真有人怂成这种B出,海报贴的沸沸扬扬,结果连露个面都不敢。

  明海环视人群的眼睛也微微暗淡下去,她垂着眼,看起来似乎有些淡淡的失望。

  我觉得这归功于我隐藏的很好,在家的时候,我穿着沙滩大短裤,外加一条短袖。这一身装束若是在家穿没什么毛病,若是穿出去也是这种风格,就显得很有毛病,整个人都有毛病那种。

  我本来不打算露这个头,我知道自己来了就行了。明海本来就不是我的女朋友,而两人看上去也很般配,至于明海答不答应她,那是她的意思,我本来就没有话语权去插上一脚。

  但看着汪少海嘲弄的表情,他的表情看上去很欠揍,就好像在说,我就知道是这样。

  我就莫名有种想要打他脸的冲动,这个打脸并不是形容词,而是动词。

  我从门槛上靠起来,往操场正中心走去,我突然大声说:“谁说老子不敢来的?”

  围观的人群顿时一静,众目睽睽,各式各样的目光看向了我,人群表情各异,有嘲弄的,也有嬉笑的,挑眉的,也有夸张的,诧异的。我也看见了有女孩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她们看向我,又看着我这一身装束,表情顿时很古怪地僵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