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成了不留姓名的大佬 第32章

作者:苹果味咖啡

  后来白泷才知道,当初这个院落的主人是在这棵杏树下自刎,怨气渗入了根茎,血气环绕,它要么被怨恨血气污浊,要么就此生机断绝,可这枚杏树不仅没有死去,反而吞入怨气,散为无害的灵气,足足消解了三十多年的怨气,硬生没有让厉鬼化作鬼神,也没有让灾害进一步扩大。

  虽然并未完成生出灵智,但也不枉称之为一颗灵树。

  白泷也没打算把它给砍了,反而把它养了起来,也修建过树枝,上过除虫药。

  他长期出门,对这个院落也颇为喜欢,但因为是鬼宅的缘故,四周无人,也没有邻里代为照看屋子。

  养宠物看家,还需要拆迁人来照料,所以这颗杏树反而适合留在这里,哪怕长期不回来,它也能活,养的好了,甚至能把自己给送走。

  白泷刚刚半只脚踏入了庭院之中,杏树便传来莎莎声响,树枝摇曳,空气中弥漫起了一层清香。

  灵气之香,亦是杏花香。

  白泷走到杏树之前,看着树干上系着一根又一根的绳子,上面挂着十多个各式各样的物件,不禁有些怀念。

  自从白泷将一枚偶手得来的通灵宝玉挂在它的枝干上后,每次拿到了一些自觉无用的道具,就给它挂上。

  时间久了,这里也挂上了各式各样的物件。

  譬如通灵宝玉,譬如青木护符,譬如洛水河石。

  通灵宝玉可令人孕养灵智,对万物之灵长的人族来说,作用太小;

  青木护符本就是用于促进植物生长用,这东西卖给谁都不好使,难道要给植物人挂上;

  洛水河石,是原本用来镇压水位的一块石头,并且只是数百块石头中的一块,浸了水泽之力,可令水汽下沉,丰润大地,滋养一方土地水脉。

  虽说都是些好东西,但对白泷来说作用不大,也不知道卖给谁……并且它们看上去也和普通物品没有区别,卖不出太高的价钱,就自己留着,给杏树挂上了。

  白泷在杏树旁侧的石凳上坐下,托着腮帮,望着杏树感叹。

  “快大半个月了啊。”

  “折腾一圈总算是回来了。”

  “这是给你带的礼物,上次忘记了,这次带来了。”

  白泷从背包里拾了一瓶果酒,太好的酒他买不起,但普通的酒还是有的买的。

  现代文明的酿酒工艺自然比过去更加先进,品种也是五花八门。

  这颗老杏树没什么别的爱好,就是喜欢饮酒。

  自从白泷不小心打翻了大半坛的千年火酒酿之后,就发现了它是真的好这口。

  并且它不是很挑剔口味,并不是非琼浆玉液不可下口,普普通通的花雕酒也能酣饮,对于雪花、青岛啤酒也来者不拒。

  所以白泷隔段时间就会带瓶酒给它灌溉一下土壤。

  白泷给自己倒了半杯果酒,剩下的洒在树下的土壤里。

  端起杯子,和一颗树木酣畅对饮,态度怡然且放松。

  不同于需要隐藏身份的现代社会,在异界中,他无需隐藏也不需要约束,想笑便笑,哪怕疯魔一场酒中仙。

  他一边说着这些天来的烦心事,一边谈笑着,借着酒劲,吐露许多繁琐小事。

  杏树也是不是晃动一下树枝,它的回应白泷大致能听懂,也就两种回答。

  摇动树枝代表是,吹起清风代表不是。

  就这样谈论了好一会儿,直至月色渐晚,有打更人敲锣路过。

  白泷这停下了牢骚,打了哈欠,把背包往身下一垫。

  因为屋子半个月没打扫,大概都是灰尘,他打算待在枣树下睡一晚上了。

  这里灵气十足,睡的未必不比房里踏实。

  “帮我调节一下温度,别太冷了。”

  白泷提醒了一下杏树一句,随后闭上眼睛,进入了梦乡。

  杏树缓缓晃动枝丫,在月光下呼吸,银色的辉光微微黯淡,但悄然之间,树枝上已长出了花骨朵儿,盛放时期的杏花,娇艳朵朵,繁花丽色,占尽春风,但随着时间推移,杏花会逐渐又浓转为淡色,从鲜艳化作纯白,谢落之前便是一片雪白无暇。

  杏花初开,花香清淡,花越纯白,花香轻远益清。

  这一片无人靠近的街坊巷道已被盈盈清香所覆盖,沁人心脾,却鲜为人知。

  ……

  时至清晨,朝露待日晞。

  一名披着白色大衣的女子抵达了金陵城前。

  衣着上沾染着露水痕迹,鞋子上是泥泞,她手中没有行囊,只是背着一把剑。

  精致的五官尚且有些稚嫩,但那双眸子中满是清冷与傲然。

  “金陵……”

  兰香雪望着城楼上的硕大古篆,眼中流露出些许怅然。

  一路上为了躲避血衣楼的鹰犬追踪,浪费了些许时间。

  她几乎日夜不休的赶路,终于是来到了金陵。

  时隔两日,不知公子是否还好,不知他现在身在何处。

  她不敢责问为何公子会不辞而别,只是很想见到他,希望能常伴公子左右。

  兰香雪轻轻按着胸口,这张信笺是她找到公子的唯一方式。

  信封上所指向的地址是金陵烟云府。

  烟云府,曾经的侯爵豪门,但因为上一代家主是个死玻璃而导致家道中落,留下的唯一血脉只有一名女子,但因为女子无法继承爵位,必须择选旁系入赘。

  之后原配夫人病死,家产家业落入十三岁女孩之手,因此烟云府足足乱了六年。

  这名大小姐也的确算是有本事的人,虽然无法继承爵位,却死死的守住了家业,并且弃戎从商,反而在金陵的商界占据了一席之地。

  大约在小半年前,血衣楼中也出现过关于这个府邸里的任务,目标是刺杀烟云府里的唯一一名嫡系,最终血衣楼放弃了这个任务,因为当时接取了任务的刺客组织超过三个。

  除了血衣楼之外,还有刺血盟、不老庄等等……太多刺客出手,导致局势复杂,最终血衣楼放弃。

  事实证明,这也是正确的选择。

  从踏入了烟云府的那一刻,这群人就已经被打上了死亡标记。

  刺杀任务执行当夜,一十七名刺客全部横死,包括两位先天在内,全部离奇暴毙。

  并且事情发展并未就此结束。

  半个月后,不老庄在江湖上除名,六处基地被连根拔除。

  刺血盟也因此这件事而销声匿迹至今,不再敢接取任何生意。

  血衣楼则是趁机扩大了影响力,之后便是自己……

  这件事不提也罢。

  兰香雪不清楚公子和烟云府有何关系。

  但若是烟云府的背后之人是公子,倒是可以说得通了。

  和公子相比较,做人命买卖的刺客组织根本不值一提。

第三十六章 烟云府

  天知道,在兰香雪的心中,白泷到底被提升到了一个什么样的高度。

  用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绝世高人来评价他,只怕兰香雪都认为不够。

  在旁人眼中看来……不,在白泷自己眼中看来,他也不过只是帮了兰香雪一些小忙。

  给她一杯热水,止疼药和消炎药,再加上一杯八宝粥,借给她一把剑,教她一招剑法。

  只是些微不足道的小忙。

  寻常江湖中人不会帮,要么是力有未逮,要么是自身难保。

  白泷是个善良人,乐善好施,平日做做好事,和气生财,没什么大不了。

  但古代人的思维和现代人的思维是不同的。

  兰香雪的企业级理解过于超前,思维方式已经逐渐朝着不可逆转的方向发展。

  待到朝阳升起,清晨薄雾散去。

  兰香雪停驻步伐,眼前便是烟云府的正门。

  府邸大门有些古朴但仍然气势十足,雕栏画栋,朱门红锁。

  曾经的侯爵,在金陵一地,也称得上是一方豪门,百年世家,兴衰一旦。

  曾经的兰香雪从不会驻足于此,她是不能生活在阳光之下的杀手,很少会去思考和理解这些豪门世家,因为大多情况下,一旦她注意到了谁,对方都会成为她的剑下亡魂。

  过去不会有这一刻的心情,是因为过去一无所有,一无所有的人,不需要惧怕再失去什么。

  但现在,反而产生了些许的忐忑,因为她担心被拒绝。

  兰香雪还是选择了迈进,她敲了敲大门,叩响的声音传开。

  少顷,房门被拉开,里面走出一名沉默寡言的高大男子,他的个头巨大,如同一尊小巨人,样貌有些吓人,长得孔武有力,却有点显得呆板。

  兰香雪并无惧色,平静说道:“我来请见烟云府的大小姐。”

  高大的男子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为难的看了看,张了张口,却没有说话。

  这时,一名侍女走来替他解围,模样清秀穿着鹅黄罗裙的少女看上去也才十六七岁。

  她来到门前,轻声问:“请问,有什么事吗?”

  兰香雪拿出怀中的信封:“我是来送信的。”

  侍女眨了眨眼睛,望着白色的信封,很自然的伸出手:“那你把信拿来吧,我呈给我家小姐。”

  兰香雪脸色微微变化,她摇头说:“可否让我和你家大小姐见一面?”

  “这位姑娘,我等素味平生,大小姐也不会轻易见一名外人的,你手中的书信也不知真假,况且姑娘的身份也尚未可知。”侍女眼中微微流露出些许锐利与审视之色:“姑娘这样年纪便行走于江湖……清晨送书信于此,还执意要见我家小姐,这恐怕不太合理。”

  兰香雪知晓自己的要求有些过分,但这封书信她必须握在手里才有安全感,内容是什么,她并未查看,或许会有能够找到公子的线索。

  她也清楚为什么侍女会有这样的警惕心,因为刺杀行动过去还不足半年时间,谁都会有警惕心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只是香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自己会从一名小小的侍女身上感到了危险性,她看得出这名侍女修为并不足先天,可当侍女运转真气之时,给人一种分外锐利的错觉,如同眼中藏匿着刀刃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