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成了不留姓名的大佬 第278章

作者:苹果味咖啡

  “你做的不错,这样一来,斗神流迟早也能在全世界范围内建立道场,我们距离成功指日可待。”

  “师傅请放心,我一定会拿下麒麟头衔。”

  “我很期待。”电话另一端就这么挂断了。

  金斗寇躺在豪华套房里,扯下了衣领,拿起一瓶威士忌打开了瓶塞,饮下一口烈酒。

  然而烈酒也浇不灭心头那股炙热,反而灼烤的越来越旺盛,越来越炙热。

  他哈出一口气,浑身燥热难耐,强烈的饥渴感用来,他擦了擦嘴角。

  ……今天用了秘术,损耗实在是有些大了,需要点新鲜的。

  ……可这里是冲国境内,没什么提前准备。

  ……得忍一忍么?滋味可真不好受。

  他又饮下一口烈酒,这时突然听见了一个声音。

  邦邦邦……背后的窗台传来了敲门声,金斗寇看向阳台,见到一道人影站在那里,佩戴着一副幼稚面具。

  “……泰罗?”他一时失声。

  “……”对方一本正经的纠正道:“是赛文。”

第三百三十二章 原谅你是死者的事

  “不对——!”

  金斗寇立刻清醒,一点酒精不可能让他思考陷入僵直。

  他盯着对方,这里可是酒店的十三层,对方是怎么上来的!

  正思索时,穿着黑色风衣,佩戴面具的人影已经推开了玻璃窗走入室内。

  金斗寇警惕的往后挪了半步,但他并不惧怕,只是很警惕。

  实力强如他,哪怕是被手枪对准,这个距离也不是闪不开子弹。

  只是对方也应该明确的知道这点,居然还敢找过来,证明对实力有绝对自信。

  佩戴着搞笑面具俨然是不想暴露身份。

  “你是……什么人?”他先用寒语试探,然而话音刚落,一枚肉眼追不上的迅电流光便穿过了他的面颊侧边,嵌入了酒店的墙壁,直接击穿了一堵墙壁,留下弹孔大小的空洞。

  赛文假面的指尖闪烁着电弧,冷漠道:“我知道你听得懂中文,别装模作样的……给老子说人话,说华语。”

  金斗寇心惊不已,他没能看清刚刚的是什么,对方手里刚刚闪烁的是雷霆?到底是什么人!

  他急忙用不太熟练的中文说道:“尊敬的……阁下,是什么人?”

  “我?一个路过的假面骑士……”赛文假面淡淡道:“的末日罢了。”

  “什么?”

  “我的身份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赛文假面道:“我得知道你是什么。”

  “我?”金斗寇迟钝的说:“我是金斗寇,斗神流大弟子,也是来参加麒麟头衔战……”

  “就这些?”赛文假面往前一步,看似不经意的一步落下,漆黑的真气已经透体而出,房间内的灯光随着闪烁:“你不想说也没关系,等我把你打个半死,你也瞒不住。”

  “什……”金斗寇还想言语交涉,然而赛文假面已经走到跟前,他太快了。

  金斗寇眼瞳剧烈收缩,下意识大吼一声,挥拳反击,气劲凝练,一拳正中对方胸口中央。

  他先是一惊,随后一喜,大笑道:“中了我的拳头,你大意了,我的真气是内伤性质,你此时一定已经内出血,这个位置是主要心脉,你必死无……”

  他狂笑中,又发现对方似乎根本动都没动,低头看去,却发现自己的拳头只是停留在对方衣服的表层,仅仅是划破了衣服的表层。

  “……疑?”

  “轮到我了,捶你胸口。”

  赛文假面抬起拳头,大巧不工,朴实无华的一拳落在金斗寇的胸膛上。

  金斗寇胸膛传来骨裂声,胸骨断裂,一口老血咳出,一个接近一百公斤的活人被轰飞十米之远,撞在了家具上,木屑飞溅,斜斜的靠在墙壁上,眼冒金星。

  “阿西,阿西……”

  他口吐芬芳,只能疯狂咳血,连续挣扎了三四次才勉强重新支棱起上半身。

  “真弱。”白泷挥了挥手,嫌弃至极:“六流,不,九流水平吧。”

  哪怕是崔明欢面对这一击也不可能立刻溃败成这样,对方的真气果然不擅长防御,甚至根本没有防御的能力,如果仅此而已的实力,那么崔明欢是不会输的,顾青衣更是五个回合就能把他放倒,哪怕是以伤换伤……

  而自己要击败他,最多三招,如今天魔真气已经内天地圆满境界,自发形成真气壁垒,看上去如同无形的甲胄批身,不是先天真气都不可能破的了这层防御。

  但如果对方仅仅是胜之不武也就罢了,白泷不会为了崔明欢找过来,问题是……

  他盯着对方的躯壳,果然……又一次,幽暗深邃的气息从对方的躯壳里流淌出来。

  金斗寇的双眼深处亮起深红色的光芒,他的伤势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回复,同时肌肤的颜色开始变得更加深邃,倾向于青灰,俨然不似人类。

  这是一股白泷太熟悉的气息。

  ——魔气!

  “你惹怒我了,我要杀了你,吃了你的学哦如。”金斗寇咬牙切齿,他的牙齿也变的尖锐起来,骨骼噼啪作响,双眼中爆出血芒寒光。

  “这就是你的本体?”白泷奇特道:“还是说……你的特殊能力?”

  “你以为我会告诉你?”金斗寇狞笑:“给我死!”

  他发出一声咆哮,音波震碎了电视机荧幕和许多玻璃,然而在咆哮尚未结束时,电光火石,雷霆乍现,白泷已经迎面踏近,右手扣住对方的喉咙,掐住脖子,拖着躯壳,天魔真气爆震,轰鸣声中,人形被砸入墙壁里,一口老血喷出,炸出一团血雾。

  “花里胡哨!”

  白泷面色冷酷的如同魔人,掐着对方的脖颈,抡起身体对着左右地面狂甩,接连砸地三次四次,来回循环,直至松开手时,地面已经留下了两米宽度的人形坑洞。

  “啊,啊……”金斗寇此时也根本没办法嚣张了,他以为自己变强了,可在白泷看来,战斗力五或者五十没什么区别,况且你不变身还好,变身了反而被我特攻。

  “不变身就不会死,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白泷松开手,在床单上擦了擦手里的血:“说吧……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你……你闹出这么大动静……”金斗寇还想挣扎。

  “呵……你不人不鬼的样子,杀了你我也不犯法。”白泷冷漠道:“我让你说人话,因为你压根不算人。”

  “我是人……”

  “可你现在不是了。”白泷冷漠道:“这么重的魔气和血腥气,平日没少吃生鲜吧……人肉生鲜。”

  金斗寇眼瞳一阵收缩。

  “我想也是,普通人不可能接纳魔气,成魔者大多都疯子,而且根基足够,你区区练气期,哪来的能耐入魔。”白泷冷笑:“肯定是什么特殊办法,而这也是你个人搞不定的,我康康……”输入一缕天魔真气,很快就找到了魔气源头,然后他一愣,随后笑了,气笑了:“厉害啊……我怎么想不到呢,还有这种办法。”

  他再度掐住金斗寇的脖子:“如果是单纯的魔化,掩盖不住外表的变化,但如果是进行器官移植就不同了,将血肉移植到躯壳之内,就能培养魔的器官……能够自由的控制躯壳变化,同时还能激发它的生命力达到快速恢复的办法,唯一的缺陷就是需要不断的通过新鲜血肉来维持,否则它就会吃掉你自己。”

  “在人体改造方面,我得承认你们很有想法,可惜啊,你们对魔一无所知。”

  “把这玩意移植进去的结果就是你的血液已经完全和魔同化了,入魔疯狂是迟早的事。”

  “对血食的诉求也越来越强烈,稍稍动用魔的力量就会感到饥渴饥饿,直至彻底被食欲支配失去理性。”

  白泷举起金斗寇,盯着对方已经异化的瞳孔质问:“告诉我,你至今为止吃了几个人了?”

  “没,没有……”金斗寇挣扎着:“我没吃过人,只是喝血,喝血……”

  “如果没有,你体内的器官不可能增殖的这么快,让你几乎能达到半魔化。”白泷语气冷漠道:“我比你了解这些东西……因为我杀过不知多少个了。”

  金斗寇战栗不已,他知道这东西的来源是什么,杀?杀那玩意?怎么可能!仅仅看一眼它就几乎抽空自己的全部勇气,除了师傅之外没人能制住……

  “跟我说明白。”白泷继续质问:“你体内为什么会有魔,到底还有多少人体内有这东西!”

  它的存在即是危险,一旦成长到一定地步,寻常人只会沦为食物,它吃的越多就越强,血魔的性质恶劣无比,吞噬万人的血魔有屠城之能,实力直逼六重天王境。

  而现代最不缺的就是人了。

  金斗寇看出对方眼中杀意,什么矜持也留不住了:“我说,我说……我告诉你,你别杀我!”

  白泷神色冷漠。

  金斗寇道:“是师傅,师傅抓住了魔,也是它教我们的,教我们如何控制它的秘术……”

  “斗神流?”白泷沉吟:“什么时候的事,一共多少人?”

  “至少十多年了。”金斗寇不敢隐瞒:“具体多少我不清楚,但可能……三十五十人……”

  “呵,搁这儿攒核弹呢?”白泷又问:“斗神流总部在哪?你师傅叫什么?”

  “在,在汉城……我师傅,师傅叫金城……”金斗寇求饶道:“我知道师傅在哪,我告诉你。”

  “你知道那只魔在哪么?”白泷问。

  “我可以问。”

  “不用,我可以自己问。”白泷淡淡道:“好了,我没什么想问的了。”

  “你,你放过我了?”

  “我对于人类很宽容,但对于魔不行……”白泷平淡道:“况且,你食人血肉,已经是犯罪行为,这里不是南寒,杀人是要偿命的。”

  “你原谅我,我……我可以摘除这东西,我不练武,你把我废掉也好,别杀我……”金斗寇声音战栗。

  “我早第一眼见到你时就知道,你是杀过人的,而且杀人没什么犹豫,擂台上你不就想杀了崔明欢么?”白泷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面具下的眼神毫无波澜:“原谅你是死者的事,而我的任务,就是送你去见他们。”

第三百三十三章 这逼到位了

  “别杀我,别杀我——!”

  金斗寇惊恐万分的呐喊着:“我可以给你钱,很多钱!”

  越是临近生死边缘,越是歇斯底战栗不已,主宰他人生命时他想象自己恍若神明,可这时他终究意识到自己不过同样是卑贱如草芥的沧海一粟。

  他想起了曾经被自己打碎后脑勺的同村孩子,想起被自己逼着跳进河里淹死的初中学生,想起那被活生生逼疯的几家人……

  可那又怎么样!

  那群人只是低贱的贫民!

  你居然要为了这种草根一样蝼蚁一样的人来杀我!

  他终究不是什么枭雄般的人物,而是没什么格局的罪犯,甚至如今连人都不算了。

  在法律判决中有一句话叫做‘剥夺政治权利’,但这类人只要活着也仍然享有基本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