哆啦A梦世界里的魔法师 第427章

作者:蜗牛爱桑叶

“这些都无所谓,被晒成干尸也好,我现在想做的事情只有一件,就是在你脸上狠狠揍一拳”

“自取灭亡的途径”看着仍然在接近的冶源大治,他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丝敬佩和向往。

为什么他的族人们永远是在勾心斗角,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其他人的安危

为什么活在这世界上这么久了,他却连一个可以放心托付后背的人都没有遇到

就连他最信任的女人,曙光女神那个表子,都可以为自己而在他背后狠狠刺上一刀

在这个世界上活了这么久,他却连几个活了十几岁的孩子都比不过这真的是正确的吗

“这究竟是为什么”太阳神看着仍然在不断靠近的冶源大治:“为什么我们神却不会像这个孩子一样能为同伴拼命”

想到这里,他周围的光芒都弱了一些,发现异常的他连忙调整自己的状态免得出什么遗漏。

“看来我是真的老了,居然变得跟人类一样多愁善感。不过这些像蝼蚁一样的东西,也有着闪光点”

“太阳神,这一剑是我替他们还你的”冶源大治终于冲到他面前,用力刺出了这柄断剑。

太阳神微微摇了摇头:“没用的,你现在失去了一切力量,根本碰不到我。”

“噗”话音刚落,这柄断剑就稳稳当当的刺进了他的腹部,而海底的太阳神很明显的愣了一下。

“没道理啊,我现在还处于圣阳状态,你靠近我的时候应该被光给净化了才对啊”

不仅是他,连对面的冶源大治和噬魂之碑都愣住了:“不会吧居然真的成功了”

当时冶源大治只是想着报仇,根本没想到会成功,难道他在刚才爆发出什么不为人知的力量

“不对,不是你”太阳神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周围的暗能量会突然浓郁了这么多”

此时周围的海水已经变成了黑色,浓郁的黑暗力量在水中流淌着,仿佛要命的毒液一般静静的在他们身旁流淌着。

“哈哈哈,我布依金果然天生就是王者,现在人鱼之剑到手,就算是神也得给我臣服”

布依金仅剩的左手握着人鱼之剑,再次出现在大家面前:“还不快向我表示忠诚”

“这人怕是脑子有病吧”冶源大治和太阳神望着这个二货,双目都失去了色彩。

一个人鱼族,居然敢跟两个随时都可以干掉他的强者发癫,就因为他手里有一把好的武器

“蠢货,还不快点动手”噬魂之碑焦急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耳边:“趁现在赶快多捅几下啊,还在这里愣着干啥”

“对,我差点忘了”冶源大治毫不犹豫的拔出暗刃,再次对着他的腹部捅了进去。

等暗刃第二次插在他身上的时候,太阳神才反应过来,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居然又动手了

“可恶,你怎么不讲道德”他的眼睛里似有圣火:“在这个时候不应该先干掉亵渎者吗”

“抱歉,相比处理布依金,我更想让自己活下去”冶源大治毫不要脸的又捅了他一次。

太阳神一把抓住了他的手:“可恶,你还想来我刚才真不应该为了你而心生怜悯”

冶源大治本来想仗着身体优势抽出来再捅一刀的,但是他才发现,这家伙手力其实比自己想的还要大

“不让我抽出来好说”他的手腕无情的转动着,让刀子在对方的体内造成更大的伤害。

“混蛋”太阳神一脚踹在了冶源大治的腹部,干裂的皮肤随之掉落。

现在他的状态非常差,不仅被暗刃引爆了旧伤,而且周围阳光消散,他没办法补充神力,各种意义上都进入了低谷。

此时冶源大治已经像干尸一样,嘴唇开裂,皮肤也在渐渐脱落,鲜血缓缓流入海洋。

不过他没有悲伤,嘴角反而有了笑容:“太好了,多亏了布依金,没想到有一天还能受到他的帮助”

“你必将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太阳神缓缓将暗刃抽出来,现在他元气大伤,连基本行动能力都变弱了许多。

就在这时,周围的水流仿佛有了生命,顶着太阳神的力量再次把剑插了回去

等他发现的时候,暗刃已经出现在了他的右胸上,硬生生插断了他的两根肋骨。

“嘿嘿,你别忘了还有我们在呢”出木衫的声音越来越小,小到连太阳神都快要听不清了。

他咳嗽了两下,鲜血不断从嘴角溢出:“没想到,我堂堂太阳神居然会差点栽在这个地方”

才过了几秒,他腹部被冶源大治捅出的伤口就已经有了愈合的迹象,暗刃的重伤效果因为魔纹碎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咳咳,若非我折断了这把剑,若非那家伙刚才不知道为什么将能量送入虚空”

太阳神重重的咳嗽着:“算了,现在这里的人应该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快点干正事吧”

说完,他就飞速靠近冶源大治,抓住他的身体,释放自己还算完好的精神力入侵他的识海。

“可恶”出木衫在旁边看着,却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多的力量行动了。

“可恶,明明就差了一点”出木衫刚才被净化的能力太多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太阳神作恶:“哼,我祝你被前辈给吃掉”

青月在下方看着一道虚幻的精神力刺入冶源大治的识海,连忙想要上去帮忙。

但是才站起来,双脚就无力的跪了下去,他也损失了大量的气血,暂时丧失了行动能力。

若非太阳神已经确认了这两个家伙不会有威胁,他到现在还真不敢做这么冒险的事情。

至于哆啦a梦他们,则是在忙着和布依金纠缠,同样没办法加入战局,才会有了这个局面。

噬魂之碑全力戒备着太阳神的精神入侵,对方的精神力近乎完好,他也没有太大的把握能够守住,所以下定决心能不出手就不出手。

只要他还没有暴露,那么他们就没输

第六八四章 残局

太阳神的精神力触手很轻松的穿过了他的思维风暴,来到了识海内,噬魂之碑蛰伏得更深了一些。

到了对方那个境界的人,他也必须全力以赴,若是他深入记忆,老头子也有把握留住他。

谁知这次太阳神根本没有探索对方记忆的想法,直接冲向了一直在他识海沉睡的神魂。

见到要得手了,太阳神终于露出笑容:“就是这个东西,只要有了它,我就能成为众神的统领!”

到时候,那两个家伙即使再怎么看不惯我,他们也必须承认我的位置,我必将带领整个神族复兴!”

抓住这个神魂之后,太阳神没有丝毫留恋的退出了这里,甚至连破坏这里的想法都没有。

后方的噬魂之碑也松了一口气:“看来他不打算探索一下这孩子的记忆,这倒是一个好消息。”

如果他执意要探索,那么老头子也只好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了。

但是此时太阳神的身体状况也不好,旁边还有两个随时可能会恢复的炸弹,他不敢停留。

退出冶源大治的识海,太阳神将神魂收进自己的体内:“过去这么久,我终于重逢了!”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了不对:“奇怪,这里面怎么还有奇怪的东西?是那家伙的吗?”

太阳神狐疑的看了冶源大治一眼,如果是这家伙留下来的后手,那么可就要小心了。

要直接毁掉吗?”太阳神想了一会儿,摇了摇头:“不行,捏碎后灵魂碎片反而会更加难以清理!”

想到这里,他就打算先带着神魂回去,之后在慢慢清理那个灵魂,以及里面那双眼睛。

之前冶源大治将美杜莎之眼放在了神魂中,主要是为了祛除美杜莎之眼里面狂乱的负面影响。

当然,除此之外,还顺便充当了封印神魂的作用,就是为了去恶心那个专门和他作对的金色灵魂。

不过冶源大治没想到的是,这次居然在和太阳神战斗的战役中随着神魂一起遗失了。

太阳神恨恨的看了一眼半昏迷的冶源大治:“这次算你走运,我没有力量来杀你了,下次我不会给你活路!”

此时他可以清楚的感受到,附近那个孩子的精神力正在恢复,过不了多久又会有战斗力了。

而他本身受伤极重,就算能杀掉虚弱状态下的他,也是得不偿失。

还不如回去好好恢复一番,汲取神魂中的力量。只要他成功了,这些蝼蚁一般的生物何须放在眼里?

想到这里,太阳神冷笑一声,开始往上飞行,只要离开了黑暗笼罩的海洋依然是他的天下!

可恶!”青月狠狠的捶打了一下地面:“我真是没用,居然什么也没做到!”

就在这时,一只脚狠狠的踢在他的脸上:“你打啊,你这家伙怎么不过来打我了?”

布依金拿起人鱼之剑站在他的面前,现在这几个超能力者都是待宰的羔羊了!

所有人,现在先把那些超凡的人类给杀死,包括那个正在往上飞的光球!”

如果他们今天真的逃走了,对我后续计划的影响很大!”说话间,布依金对着太阳神狠狠的挥出一剑。

周围的海水形成了巨大的旋涡,笼罩在太阳神的附近,毫无准备就被攻击的他被卷到了海底。

太阳神站起来,摸了一把脸上的淤泥,不过他的脸几乎和淤泥一样黑:“这个家伙,我今天真是给你脸了!”

接着他又看向了旁边还未愈合的空间裂缝:“好险,如果掉进这个裂缝里的话我可能就回不来了。”

想到这里,他更加气愤的调集了一丝太阳神力:“所以你这个亵渎者,给我去死吧!”

布依金还沉醉于自己掌握力量的旋涡中,一道金色火焰突然落在了他身上。

这是什么东西?难道是那个金团的?”他伸手触摸了一下腰间的火苗:“果然已经虚弱到极致了啊,连火焰都这么弱。”

话音刚落,金色火焰突然暴涨,将布依金整个人全部笼罩在了狂暴的火焰中。

啊啊啊这是什么东西?”火焰中的人影发出了痛苦的哀嚎:“救命,谁来救救我?”

我什么都不要了,怪鱼族的宝座,深海之王,我们整个种族的财宝,我全都给你,只要有人救我”

在场的人全部选择袖手旁观,开什么玩笑,这种情况下谁去救他谁就得死在这里啊!

而且对方在这种情况下说出的承诺真的可信吗?按照布依金的性格八成是会选择反悔,傻子才会救他!

神圣的火焰不断燃烧,连周围的海水都成为了燃料,只为清除这个人亵渎神明的罪孽。

见到周围人的反应,他被火焰灼烧的双眼渐渐失去了焦距,他知道今天自己必死无疑了。

最终,布依金在大家的注视下高举圣剑:“我诅咒拿到这把剑的人,除非他能弑杀神!”

说完之后,布依金的身体就彻底化为了飞灰,而黑暗的气息也萦绕在人鱼之剑上挥之不去。

周围的人见到这把剑缓缓飘落在地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敢去捡起这把邪异的剑。

咳咳,终于死了吗,异端。”太阳神再次准备腾空而起:“那我也差不多该回家了,应该不会有人阻拦吧?”

他的目光扫视周围的人,所有的生物全部低下了自己的头颅,不敢与神明对视。

就在这时,哆啦a梦突然跳了起来:“哈哈哈,好痒好痒,这次又是谁从我的口袋里过来了!”

一个孩子的头从口袋伸了出来:“就是这里,呜呜”然后立刻缩了回去。

太阳神愣了一下,刚才是不是冒出了一个什么东西?算了,还是快点回去恢复伤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