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元位面主系统 第1741章

作者:凯里酸汤鱼

“时间紧迫啊!武魂殿步步紧逼,您可尽快做出决定啊!”雪清河有些着急,直言直语的要求道。

啪!

突然间,宁风致拍了一下雪清河的肩膀,提醒的说道:“清河给小三一些考虑的时间吧!”

“.......,也罢!这是我的令牌,见牌如见我。你可以拿着它随时来找我。”雪清河叹了一口气,摸出一个蓝色刻有天字的令牌,轻声细语的说道。

唐三接过令牌,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因为这仅仅只是一面之词,自己不能因为仇恨蒙蔽上双眼。

雪清河微微鞠了一躬,道:“言尽于此,就此告辞!不劳先生相送,还望先生告知小三其中的利害,早日决断。”

.......

雪清河话音刚落,便和宁风致一起走出去,没有一丝的多想,只剩下一度不知方向的直觉。

玉小刚坐下来,深呼吸几口气,叮嘱几声,道:“一旦与皇室扯上关系,会引来很多麻烦,小三你最好要好好的想清楚,不能意气用事!”

“老师,这个我明白!”唐三阴郁的看着玉小刚,回答道。

玉小刚呵呵一笑,冷静的说道:“你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积蓄实力。实力才是报仇的关键!!”

“这次冠军奖品六万年魂骨很适合你,你一定要得到!利用武魂殿给你的东西,打倒武魂殿!”

“我明白了,老师!”闻言,唐三恍然大悟,瞬间振作起来,一副势在必得的表情,很是要强。

唰唰唰!

突然间,一股幽风吹来,玉小刚和唐三顿时感觉到有些冷。

刚刚一转身,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的坐在玉小刚的正前面。

这一波操作唐三和玉小刚吓了一跳,他们居然同时没有发现,就连柳二龙和弗兰德在外面也不得而知。

来的人正是苏小意,不过现在的苏小意有些不一样。

“唐三,关于雪清河的事情你可能不知道啊!!他不是天斗帝国的太子,而是来自于武魂殿的特殊人!”苏小意笑容满面的看着唐三,直言直语的说道。

苏小意话音刚落,玉小刚和唐三一愣,异口同声的说道:“什么??不是本人,是武魂殿假冒的??”

“这是为什么假冒??莫非他说的一起反抗武魂殿是打算引蛇出洞??”玉小刚一脸不敢置信的问道。

唐三和玉小刚到是非常相信苏小意,因为苏小意料事如神,而且实力不假,没有伤害过他们。

苏小意呵呵一笑,道:“是引蛇出洞!不过不是唐三这条没有完成的蛇,而是你的父亲唐昊!”

“如果你加入天斗,刚刚那个雪清河一定会想办法引出你的父亲,然后联系武魂殿来一个瓮中捉鳖!”

“到时候,你的父亲自然会不敌四手,甚至有可能因为你而死!也不包括斩草除根的效果!”

“这......这不可能啊!如果他是假冒的,宁叔叔会不知道?”唐三还是不相信,质疑的看着苏小意。

玉小刚也是补充几声,道:“如果是假冒的,天斗帝国帝王不可能不会知道怎么一回事的!”

“哈哈哈!果然,你们俩的计谋政治不如武魂殿!现在的天斗帝国其实就是武魂殿的附属国!”

“就连天斗帝国帝王都不知道,其实自己的儿子已经被其他人取而代之。而且天斗帝国一半都是武魂殿的卧底,他们只是等待一个合适的契机罢了!”

“表面上不能谋朝篡位,可是背地里可以给天斗帝国帝王下药,天斗帝王一倒下,天斗太子接手!”

“如此一来,武魂殿可以不用一兵一卒拿下天斗帝国!”

苏小意哈哈大笑,这些事情是刚刚比比东和自己说而知道的。

比比东说了,长老殿里面派出几个人潜入天斗帝国,这些人比比东不知道,但是其中有一个正是太子。

苏小意当时也是假设了一下,原著里面太子是比比东和千寻疾的女儿代替的,但是这里比比东的一血是自己拿的,那么这个人究竟会是誰?

本章完

真相!

唰唰唰————!

既然不是千仞雪,也不是胡列娜,那么究竟会是谁一直潜藏在天斗帝国皇室的雪清河。

这一切,苏小意很清楚,一定全部都是千道流搞得事情,如果不小心翼翼,那么一定会出事的。

然而,苏小意想要回到绝世唐门,就必须打倒千道流,不然是没有一个机会回去绝世唐门的。

“唐三,我交给你的柔道你现在穴位图如何清楚了吗?”苏小意直言直语的看着唐三,问道。

唐三稳重的点了点头,道:“这个我已经掌握了!谢谢你啊,老师......”

“你也不用叫我老师,你就叫我大哥或者意哥吧!我提醒你一声,学位柔道这个东西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而且效果一般般比正常的魂技!”

“小刚,我之前给过你一个教皇令的!你应该保存下来的吧?”苏小意面无表情的看着玉小刚。

玉小刚摸出一个金光闪闪的印牌,印牌上面有着一个魂字,而这就是武魂殿最高权利代表的东西。

看见这个东西,只要是武魂殿的弟子,或者常驻封号斗罗,这一类的一律瑶以尊称的方法。

教皇令,看见这个令牌宛如看见教皇本人,除了长老殿可以不用理会,其他的不能违抗持有令牌的人。

玉小刚深呼吸一口气,道:“苏先生,这个东西我还是还给你吧!我总感觉它有着一种不祥的预感!”

“这个东西你还是留下,不到关键时刻你不要拿出来即可!一般般都不会有着危险发生的!”

“比比东那一边我已经说清楚了,你拿着这个东西,她可以答应你一个不违反自己原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