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百鬼夜行哪有这么萌 第104章

作者:蝙蝠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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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天羽曼陀罗华、蝙蝠个萝莉控、七色的人偶师、黎明逐暗者、蝙蝠姬今更新了吗(妥,明天加更)、斜汪真眼、寂寥鱼粉、月阳狐·佩西、牧Nreo同学的打赏~

第一百五十章 元戎剑奇谭(七)

丁洋是一位宝物猎人。

依靠倒斗起家的他在一个古墓里行动的时候,无意中吞下了一枚居然还没有过保质期的丹药。

这令原本只是一个凡人的他半只脚踏入了修仙的大门。

在敛获了大量财富后,他就摇身一变,洗白成了一个皮包公司身价千万的老总。

同时因为被网上铺天盖地的修仙小说洗脑的关系,察觉到自己通过奇遇跨入了普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有听说过的境界后,丁洋就觉得自己意识到了什么——我他娘的绝对是主角啊!

可惜这个时代灵气匮乏,想要通过自我摸索把另外半只脚也拉进修仙的门槛几乎不可能。

于是丁洋就干脆把自己的皮包公司转型成了垃圾场,专门去乡下收各种年代久远的垃圾,而他也时常出入古玩街,成为了所有古董店老板眼中的肥羊,为的就是能够在其中寻找到那么几个从古代流传下来的法宝。

没想到这么一来,还真被他找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法宝,虽然还没有碰到决定性的好东西——譬如里面住着老爷爷的戒指,或是能够催熟各种奇花异草的神秘小瓶子——但更是坚定了他‘劳资就是主角啊!’的想法。

今天他本来只是心血来潮地出来转悠一下,可没想到却见到了一些令他感兴趣的场面。

现在的他正在跟踪一个穿着看起来就像个乡巴佬的少年。

别误会,他并没有那种会让男同胞们菊花一凉的爱好,单纯只是因为好奇。

那个少年在一天之内,几乎逛遍了这附近的所有彩票店,只要店里有卖刮刮乐,他就会掏钱买一张,刮开兑奖之后就走人——没错,每一张都有奖,而且奖金都在一千到五千左右。

这大半天下来,差不多已经让他有了近十万的收入,虽然和丁洋没法比,不过却令丁洋意识到对方身上很可能有什么宝贝。

当然,丁洋并没什么杀人越货的想法。

即便是被修仙小说洗脑,他也很清楚现在是法制社会,还没到人当事人佛挡杀佛的地步,随便弄死别人,自己也得进监狱捡肥皂或直接吃花生米……

更何况丁洋本身也不是啥坏人(当然也不是好人),否则的话根本不需要把公司转型成垃圾场,完全可以用一些更加激进的手法来收集疑似法宝的东西。

现在的他也只是想要见识一下对方的宝贝而已。

看到那个少年再度于一个彩点兑换了五千块奖金揣入刚买没多久的包里,并小心翼翼地离开那里后,他正想要跟上去,却发现有三个彪形大汉抢先一步做了同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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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朕还是挺有用的吧?”

剑中女鬼得意地在陈土娃周围飘来飘去。

在找了大半天后,她才发现自己仅剩不多的能力中,居然还有透视。于是这才带着陈土娃去买刮刮乐。

少年虽然对此有些犹豫,不过最后想到自己还在病床上躺着的父亲,以及等着用学费的弟弟,最后也只能用这种见不得光的手段来赚钱了。

理论上来说,本钱凑够之后就能通过女鬼的这种能力来赌石、捡漏之类赚一票大的,不过那样一来这本小说就变成商业异能类小说,所以土娃并没有那么做的打算。

“还行吧。”因为总觉得自己夸奖对方的话,会让女鬼得意忘形,所以陈土娃只是没啥表情地回了一句。

“那滴血认主的事儿……”

“不成,我最近贫血。”

“不用你的血也行啊!朕不挑食!”

“不成,我最近晕血。”

“明明午饭还吃鸭血粉丝汤来着……”

“那是一回事么?”

两人斗着嘴的同时走进了一条小巷子。

这个时候,剑中女鬼才瞥了眼陈土娃身后,然后悠然说道:“有几个意图不轨的家伙正在偷偷靠近你哦?”

陈土娃先是愣了一下,不过马上就反应过来。

所谓财不露白,应该是刚才自己赢钱的时候被小混混盯上了——毕竟一个小孩子手里拿着几扎钱,对不法之徒来说还是挺有诱惑力的。

本来为了遮掩大量奖金和那把古剑,自己还特地花钱买了个大登山包,没想到还是被盯上了。

“要朕帮忙吗?只要滴血认主的话,凡人再多也不是朕的对手哦?”

看到陈土娃陷入困境,剑中女鬼不仅没有慌张,反而还和颜悦色地游说陈土娃起来。

“你看我的鞋。”

陈土娃不慌不忙地说道。

“啥?”剑中女鬼一愣。

她顺着陈土娃的意思往下一看,发现对方只是穿着一双有些破旧的运动鞋。

“我以前穿布鞋参加市中学赛级长跑比赛得了第一,这双鞋就是当时的奖励。”

说完,少年就撒开脚丫子,如同离弦之箭般,嗖地跑没影了,只留下傻眼的女鬼和那几个不法之徒。

“唉,那小子跑了!”

“卧槽,跑得好快,大哥,追不上啊!”

“抄近道,快抄近道!”

后面正偷偷接近的混混那边顿时传来了慌乱的声音。

显然烤熟的鸭子突然插翅飞走了这事让他们有些措手不及。

不过虽然陈土娃跑得飞快,可毕竟不怎么来南楚市,对于地形不太熟悉,而那三个无赖却是本地人,对各种捷径小道熟悉异常,没多久陈土娃就被他们堵在了小巷子里。

“呼呼……你小子踏马的……呼哧呼哧……再给我跑啊……呼呼……”

“尼玛…呼呼…跑得跟个…呼呼…兔子一样…呼呼……”

“我……呼哧呼哧……一定要打断……哈哈……你的腿!”

三人气喘吁吁的样子威慑力大减,不过眼中那份得意之情却昭然若揭。

结果还没动手就被大气不喘一下的陈土娃抡起登山包给砸倒了一个。

装着将近十万元现金与那把古剑的登山包颇有分量,抡起来虽然没流星锤那么强,不过胜在出其不意,跟传说中的兵器榜第一位折凳差不多一个意思。

“居然敢动手……看来我也得拿出点真本事了!”看起来似乎是老大的那个家伙掏出一把蝴蝶刀,耍了一通眼花缭乱的动作,然后大概是想要表现出自己的凶狠,便伸长舌头舔了一下刀刃。

另外一个似乎是小弟的家伙则在一旁喝彩拍马屁。

就在陈土娃思考着要不要趁这个机会离开的时候,那两个混混却突然两眼一翻,莫名其妙地倒在了地上。

然后从小巷的拐角处才走出一个大约二十七八岁的男子。

“别担心,他们只是睡着了而已,没什么大事。”他朝陈土娃做了个喝的动作:“小兄弟要去那边的奶茶店喝点什么吗?我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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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元戎剑奇谭(八)

对陌生人抱有一定程度的警惕感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所以理论上来说,陈土娃不应该答应对方的邀请。

但少年却敏锐地察觉到了对方并不是那么好打发的角色。

其他姑且不论,光是那种让人一下子睡过去的能力就很恐怖了……至少陈土娃自觉没办法应对。

在思考完之后,这位农民的孩子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就算见到这么不科学的事也没有惊慌的感觉,看来之前剑中女鬼对他的冲击过大,三观碎的有些彻底啊……

“哇!”女鬼飘到那个青年面前,用拳头朝对方眼睛上挥舞着做威吓状。

可对方却全然没有一点反应——除非是经过特殊训练,否则有东西以极快的速度靠近自己的脸时,人都会下意识地闭眼,但是青年却连这种反应都没有。

看来和普通人一样,这个青年并不能看到女鬼。

“什么嘛,还以为碰到了有些道行的修行者,结果只是个半吊子啊……”

女鬼扫兴地撇了撇嘴。

“怎么了吗?”看到沉思的陈土娃,青年好奇地问道。

“不,没什么。”陈土娃回过神来摇了摇头,然后露出自己那副标志性的憨厚神情:“大叔为什么要请俺喝饮料呢?”

女鬼看到陈土娃又露出了那种欺骗性极强的神情,做了一个夸张的呕吐动作。

不过自然又被陈土娃给无视了。

“一定要说的话,应该是对你包里的‘某物’有些兴趣吧。”

说着,青年就自顾自地朝奶茶店走了过去,似乎完全没有考虑过陈土娃会拒小,说;发自!群,呆!呆*9:8#0>2!0;5&8/56绝的情况。

陈土娃稍作迟疑便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

经过那两个还在呼呼大睡的混混身边时,女鬼才小声在他耳边说道。

“是瞌睡虫……那家伙居然能够驯养这种东西。”

瞌睡虫?那种神话里的东西居然真的存在吗。

陈土娃有些讶异。

仿佛察觉到了他的惊讶,女鬼用半透明的双手遮住了他的眼睛,结果透过女鬼的双手,陈土娃也在那两个混混的耳朵上看到了有些类似竹节虫一样的生物,此时那种生物半个身体都伸进了对方的耳朵里,让人有一种不太好的联想……

土娃子跟着那个男子进入奶茶店,点了两杯奶茶,并选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坐下后,那个青年才正式自我介绍了一下。

“我叫丁洋,目前算半个修仙者。”他用右手食指敲了敲桌子,桌上的吸管就像是有了生命一样自己跳了起来,插进奶茶的盖子当中,感觉颇为神奇。

只是吸管插的力道太大了点,把塑料软杯里面的奶茶溅得到处都是。

“不知道小兄弟师承何方啊?”不过丁洋看起来对自己这一手十分满意,笑眯眯地看向陈土娃。

如果没有旁边一个把丁洋这一手批驳地一无是处的女鬼在的话,陈土娃大概也会被他这一手给吓到吧。

“俺就是个普通人。”

陈土娃挠了挠头,继续憨厚地笑着,看起来特诚恳:“哪有丁大哥你那么厉害。”

“普通人可没办法买彩票张张中奖。”

丁洋哈哈一笑,毫不犹豫地戳穿了土娃子的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