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脑被掏空
别忘了,他这柳枝,专打神魂!
一鞭下去,直接将神魂抽散一半!
就和当初打那个九品兵家军官一样,他是主动将神魂分裂,放置到长刀中,所以被李启一鞭子抽的当场昏死过去。
现在也是如此,包顿魂不附体,魂气外溢,被一鞭子抽中,当场七窍流血,痛苦的缩成一团,像是被放在电椅上加到了十万伏特一样。
这样一来,他身边围绕的金气领域也随之消散。
李启毫不犹豫,啪啪又是两鞭子,将他外溢的神魂全部抽散,同时运起蛮力,早已启动的牛力术也随之喷出一口白烟,直接冲了过去,一脚踩在包顿脖子上。
喀拉一声,直接把脖子踩扁了,眼见是活不了了。
但李启这种人,不动手之前会再三考虑动不动手,甚至会显得有些优柔寡断,但一旦下定决心出手,那必然不留后患!
他又是一脚,但对方颅骨太硬,居然把他脚给崴了。
“好硬……”李启换了一把这些博山派自己的剑,使劲儿砍头。
但他砍头的时候,却发现剑都砍卷刃了,但也砍不动脊椎。
剖开皮肉一看,却发现包顿这厮,看似肥胖,却骨若金刚,金气渗透到骨骸里,坚韧非常,摸着甚至割手。
李启心中凛然,知道了包顿的实力。
如果真要和他硬碰硬,那自己估摸着能被他用双手打烂,这厮的肉身,加上这可怖的金气领域,李启这样的,他估计能一个打三个以上,李启甚至都很难伤到他,反而一靠近就会被金气领域搅成饺子馅。
可惜了,李启并不是近战战士,他是祝人,是施法者。
众所周知,战士是会被施法者吊起来打的。
被鬼气逼出神魂,魂不附体,再加上柳枝鞭打神魂,一套连招下来,钢筋铁骨毫无用处,神魂被抽散了,不过一具任人宰割的躯壳而已。
李启看着砍不掉他的头,转而再换了一把剑,刺破了他的心脏,把五脏六腑搅得稀烂,确认断了气,这才停手。
没办法,有牛鬼蛇神的世界,不得不防。
指不定没处理完首尾,人就诈尸了呢?
五脏内有五常之气,夫人之所以聪明智惠者,以含五常之气也,人死,五藏腐朽,腐朽则五常无所托矣,所用藏智者已败矣。
人之所以聪明智慧,是由于含有五常之气,人死了五脏就会腐朽,五脏腐朽了那么五常之气就没有寄托之处,这时候,鬼魂就会丧失神智。
所谓戮其尸,就是起到了这个作用,毁坏了身体,鬼魂就会难以保持。
再加上,他的神魂也被柳枝抽碎,这下连投胎都别想了,直接化为天地的一份子吧。
做完这些,李启清理了一下现场,他没有受伤,所以只是把脚印,手印之类的痕迹抹除,然后,收拾了一下战利品,放在火堆里,接着一把火点燃画舫。
他什么也没拿,这样不容易被追踪。
随后,他马上跃入澧水之中,潜伏到水底,一路顺着水流出城。
全程没有任何动静。
只能看见后面的画舫燃起大火,火光重重,各种“走水啦!”“救火啊!”之类的呼声不绝。
但李启不管,他在几十米深的水下快速游动,回到排波帮,拿走自己的长刀和背篓,然后捡了块石头,砸碎了张菜头的脑袋,抽散了神魂。
接着再度下水,没过一会就顺着河流游出了城。
六叔做事稳重,不用担心,该交待的也交待了,鲤流意的修行办法也给出去了,还给了他们六金,排波帮的事情已了。
一路游了很远,他才上岸,走到林子之中,长啸一声。
没过几分钟,老马呼啸而至,背后还背着沈水碧。
“啊,你回来了?咱们要走了吗?”沈水碧问道。
“走!这次不停了!”李启大手一挥,翻身上马!
第二卷
第90章 白蛇州
大鹿国,白蛇州,蛇尾县。
白蛇州位于澧州旁边,和澧州得名于澧水类似,白蛇州的名字得名于白蛇山。
那是一座绵延数千里的高大山脉,因为其过于高耸,所以山巅积雪,宛若一条白蛇铺在大地之上蜿蜒前行,故命名为白蛇山。
整个白蛇州,被白蛇山一分为二,距离澧州的事情,已经过去整整十五天了。
十五天,老马日夜兼程,一路狂奔,算是跑出了澧州,也不用担忧官差的人追上来了。
只是……跨州啊。
李启还是头一次进行跨州的远游,哪怕是在原本的世界里,他也没跑过这么远。
万里之遥啊。
换算一下,大概是从BJ一路跑到了新德里。
李启忍不住感慨这天下之大。
地球真他妈的……也就只有一个大鹿国那么大了。
结果大鹿国,只不过是一个穷乡僻壤的小地方,据说整个大鹿国只不过唐国一个县城大小,而对于巫神山来说,大鹿国这样的小国家,有上千个。
真是难以想象的大小。
根据沈水碧的说法,他们距离罗浮娘娘的距离,已经走了一半左右了,看起来马上就要到了。
正因为如此,沈水碧最近都很高兴,每天都迫不及待的远眺西方。
只是,老马撑不住了。
连续奔袭十五天,光吃一些甜菜,燕麦和青草,肯定是不够的,老马的膘在这十五天的日夜兼程里掉的飞快,眼见就瘦了一大圈。
不知道的,还以为李启给他准备了二十匹母马呢。
所以,此时的李启,准备在蛇尾县停留一下,既补充物资,又能给老马休息一下,让他补充营养,养点膘,顺便赚点钱补充一下消耗的金钱。
怎么挣钱呢?
不知道,去了蛇尾县再看吧。
蛇尾县,顾名思义,恰好是白蛇山的蛇尾处,也就是白蛇山的最边缘,毗邻澧州,白蛇山上的无穷白雪在此处融化,顺着山坡滚滚而来,然后变成山川水道,恰好汇为一体,成为了澧水的源头。
“李启,我们真的非得在这里停吗……”沈水碧脸色沮丧,苦兮兮的,她恨不得立马飞到娘娘身边,对于李启起码要停下来修整七八天的计划感到非常痛苦。
“沈姑娘……这也没办法啊,你看老马这个样子,还跑得动吗?”李启拍了拍老马的肚皮,却不是以前啪啪啪的响声,而是而是敲到了骨头上,闷闷的。
老马打了个响鼻,眼窝深陷,回过头,苦巴巴的看着沈水碧。
这下沈水碧也说不出话了。
连续十五天日夜兼程,龙驹也受不了啊,这起码瘦了两百斤,这谁顶得住啊。
“好吧……”沈水碧低头,不得已答应了下来。
既然全部都已经定下,那李启也就骑着老马,入城去了。
这次,因为已经到了白蛇州,而且主要是要给老马养膘,所以他是直接骑着马去的。
反正澧州和这里相隔万里,在澧州犯的事儿,和这里可没关系了。
只是,李启虽然已经做好了准备,但他还没进城,就被自己给震撼到了。
腰间仗刀,骑着龙驹,身后挂着一个东瞅瞅西看看的无尘美人,虽然穿着不是很华贵,只是一件中人之家的布衣,却也自有一股气度。
其实有个屁气度,全靠龙驹和沈水碧撑起来的罢了。
随便放个人在这上面,都能有气度。
唯一的好处就是干净,干净的一点不像在野外十几天的人。
很正常,李启每日练功都需要寻找水源,一天在水里泡三个时辰,想脏都难。
同时,他在野外也舍不得穿好衣服,都是穿粗布衣服,此刻进城之前才把好衣服翻出来穿,乍一看还是新的,挺像那么回事儿。
总而言之,这一行人,挺唬人的。
就是老马背后挂了个大背篓,看着很捞比,但也没办法。
这也没个空间戒指芥子袋什么的,没有背篓,没地方装行李啊!
不过,大概也就这么回事儿,虽然有个碍眼的背篓,可这骑龙驹,佩长刀,美人相随的情景,在一个县城里,就是那么鹤立鸡群。
以至于李启走到城门口,都没人敢拦。
还是李启主动下马,交钱买传验,那些守城的士卒这才点头哈腰的给李启办。
李启感受着这种差别待遇,不禁有些感叹。
就很奇怪,明明他们讨好李启半点好处也没有,公事公办即可,但却非得点头哈腰。
而平素里,就好像李启以前在澧州的时候,穿粗布衣服,皮肤黢黑,明明刁难李启也没有任何好处,他们却偏偏喜欢找点事情。
这人呐,就是这样,很难说清的。
总而言之,事情好办就好说,李启身上还有十来金,所以没必要住太差的客栈,一来就找了一家有马厩的,先付了一千钱,让给老马上最好的食料,豆子,甜菜,燕麦,甚至是山货,水果,都给安排上。
辛苦这老兄弟了,还是得给他养养膘,吃点好的。
店家见李启出手阔绰,马匹更是高大威猛,态度也好的不得了,安排了马夫照顾,给老马洗刷了一遍身体。
李启呢,看着阔气,但心都在滴血。
养马这件事,真是费钱。
老马这种龙驹,据说价值千金,正儿八经的千金,按照现代豪车来算,起码也得是布加迪威龙起步,保养费每年得有个十来万以上吧?
不过,只要不展现云气的能力,他就只是普通灵马而非龙驹,只是高大些而已,不至于被盯上。
换算一下,老马跟着自己真是吃苦了,只能吃些凡间俗物,本来他应该吃天材地宝的。
好在李启每次找水源地的时候,他都能混点精纯水气吃吃,用来弥补自己云气的消耗,不至于太惨,只是体力消耗跟不上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