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道长途 第41章

作者:大脑被掏空

  每天都吃!

  武道修行,首重毅力,次重资粮,穷逼一边玩蛋去,你不配练武。

  不过,好在这里是十万大山的深处。

  外界难以见到的水源,这里到处都是。

  “所以,我们在这个地方呢,水网密布,只要每天都找到一处山脉水源,水气的数量应该不成问题。”沈水碧说着。

  “那么,我就把完整的功法交给你咯。”她说着,开始给李启演练。

  武道修行,没有术法,只分为练法(或者叫吃法),和打法,打法需要一点点的磨练,但练法却可以立马开始。

  李启除了巫道祝人之法的第二个修行,也马上开始了。

  按照沈水碧的说法,兼修其实是非常寻常的事情,不过,主次一定要分清,也有一定的禁忌,否则便容易出现身体诸气混乱,人身小天地失衡的情况。

  更何况,修一门已经是非常消耗精力的事情了,一般兼修都是用来弥补短板,没多少人有精力钻研两门道统的。

  道这东西,一条道统,就足够让人穷尽一生了。

  但对于李启而言,他的修为远远没有到那种地步,所以根本不用担心。

  博士生可以说自己换专业很困难,因为他们的专业性极高,换个专业根本看不懂。

  但小学生,兼修一下语文数学英语有什么问题吗?

  时间很快过去,李启的身体在大林木气的帮助下,很快就痊愈了,只花了两天时间。

  这段时间,他放缓了前进的步伐。

  他每天都只走半天,一边走,一边寻找水源。

  找到就停下来,泡在水里喝,喝到肚子滚圆,然后按照练法,开始练习鲤流意。

  一拳一脚,都是为了促进人身小天地更好的吸收水气,然后消化,或者叫炼化出内气。

  或许是因为排波劲的底子,李启修炼鲤流意出乎寻常的快。

  这让他不禁感慨。

  因为按照沈水碧的说法。

  罗浮山,底下一本垫桌脚的八品武道功法,放到外面去,足以引起一些江湖门派的厮杀和抢夺,能够让一座江湖门派立住根基。

  然后,这一本功法的残缺碎片,就成了排波劲,能让一个纤夫帮立足,让两三百号人视若珍宝,并且借此为生。

  以前自己如果染指这种东西,绝对会冒出对应的利益团体和江湖高手过来,轻易将自己击毙,然后夺走。

  因为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可是现在,沈水碧萌萌哒,一边摇着耳朵,一边若无其事的就把这东西教给他了。

  前前后后,不过半个月而已。

  现实,还真是魔幻啊。

  知道这种情况得来不易,所以李启愈发珍惜此时此刻。

  他每天都坚持修行两种法门,积攒不同的气。

  每天凌晨,他都早早起来,祭祀东方苍龙,拿到大林木气。

  然后拿出刻着户神神像的桃符,祭祀户神,完成一天的祝人修行。

  接着,早上赶路,一边赶路,一边寻找水源,在水源处,修炼鲤流意。

  老实说,鲤流意修炼起来,比祭祀辛苦太多了。

  祭祀要的是动脑子,要学习礼仪,规制,范本,要一板一眼,把所有流程,禁忌和要求记熟,背诵下来。

  这些东西,繁复杂乱,而且稍一犯错,就会前功尽弃,甚至有可能被天神厌弃,此后只能放弃这尊天神。

  这是巫道难的地方。

  但武道,正好相反。

  练错了?没关系,重来就好。

  练对了?别得意,你还得重来。

  反正就是反反复复,重来,重来,重来。

  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

  一直到身体的异种之气,尽数化为身体的内气,如此一天才能算完,一天少说练习三个时辰,累的李启泡在水里动弹不得,这才行。

  但这只不过是练完了而已。

  还得学习打法。

  也就是技击之道,所谓的“武艺”。

  在这样赶半天,练半天的过程中,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

第60章 半月后

  黑夜里。

  丛林中。

  月黑风光,正是杀人放火的好日子。

  羊在山林中并不常见。

  山羊更多的分布在山脚更远处,靠着岩壁生活。

  但是这只或许是走失了,在山林的半山腰上,一只落单的山羊是很吸引人注意的。

  李启的腰已经微微的抬起,右手抽出柴刀搭好,瞄准了山羊的脖颈。

  此时,距离山羊有整整三十米远。

  不过,足够了。

  但他只需要一秒钟,刀锋就能贯穿山羊脖子上的动脉,他只是在等待一个好机会。

  山羊低下头,啃食的脚下的枯草。

  李启飞快的抬手,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

  刀锋直接穿透山羊的脖颈,但是并没有如同李启预想的那样直接倒下。

  这个世界,哪怕是落单的山羊,也不是那么好相与的东西。

  山羊发出一声哀鸣,回光返照的飞快地向前跳跃着。

  山羊,本就擅长攀越山岩,更能一跃五丈,蹦跳着前行,平素是绝对没有普通人能靠自己本领抓得住的。

  几乎只一刹那,这只掉了半个头的山羊,就将李启甩开了一大截。

  “妈的!”李启收起柴刀,双腿生风,拼命向飞奔的山羊追过去,虽然这头山羊已经不可能活下来了,但是在它死前,它很有可能跑出四五里远,李启在这个时间点可不敢追这么远,如果遇到凶暴的野兽,那可就要命了。

  山里不止有山羊,还有豺狼虎豹。

  平时走大路,附近都有村寨,各类猛兽不敢过来。

  因为,大路其实不是专门开辟出来的路,而是指各个村寨和城镇之间,人们常常行走的路径和山峡。

  山里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有了路,这些安全顺畅的途径被一代代村民们摸索出来,旁边的猛兽或者其他危险也早就被拔除,方便村民和行商们使用和前进。

  就连野兽都学乖了,轻易不会靠近这些地方,因为这里是人的地盘,许多年来,无数人来来往往,来这里吃人偶尔能得手,但绝对会被剿杀。

  所以,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些路是没有危险的,或者对李启来说是没有危险的。

  但如果这头山羊横着逃走,走出四五里,进了深山,那可就不一样了。

  深山老林里,不只有猛兽,还可能有妖。

  但是,李启也不想放弃眼前的猎物,一头山羊可以饱餐一顿,不对,不止一顿,足够他吃上三天,而且山羊角和山羊皮可以卖个好价钱。

  李启迅捷的跟在山羊的后面,可是山羊实在跑的太快了,距离越拉越远。

  他不得已,心中暗自权衡了一番得失,决定放弃追杀,追的再远,就实在是太危险了,不值当。

  “唉,我的刀法还是菜了点。”李启停下,摇了摇头。

  刀法太菜了,靠柴刀和鲤流意的爆发,居然连个羊头都砍不下来。

  但是,放弃追杀,可不代表放弃山羊。

  他用力吹了一声口哨。

  尖锐的哨鸣穿透夜空,发出刺耳的尖啸!

  随后,一声极为威猛的律律声传来!

  马嘶夜空,长啸山林!

  这时候,一匹骏马飞快的掠过山地,速度比山羊快的多的多!

  他脚底生云,风声喝喝,以骇人的速度在山林中奔驰!

  山羊一跃五丈,能垂直攀爬九十度的岩壁如平地。

  但这匹马,他能飞!

  脚下云气相随,骏马直接一跃十五丈,也就是一个跳远就能跳接近五十米!

  远远看去,几乎和飞没有什么区别了。

  骏马没几下就追到了山羊的后面,一跃而起,将山羊直接踩翻在地,然后扬起蹄子,奋力一脚,把倒下的山羊踢飞出去,撞在山壁上,当时就没了气儿。

  山羊彻底停了下来,气管被柴刀割破的情况下,方才的奋力奔跑使得它嘴上泛起大量的血泡,现在的被踢了两脚,它已经没有力气再跑动了,没过一会就咽了气。

  马儿落地,高兴的踢踢踏踏着,对着远方的李启鸣叫。

  “来了老马!”李启高声喊着,手脚并用,在山林里穿行,速度比不上山羊和老马,但也不慢。

  很快,他就走到了老马身边,把山羊抬起,扛在肩上,自己骑在马背上,拍了拍老马脖子:“走,咱们回去找沈姑娘。”

  老马亲昵的律律两声,然后开始奔跑。

  哪怕是在山林里,这匹龙驹依然跑的飞快,而且轻松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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