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道长途 第27章

作者:大脑被掏空

  以前怎么没觉得酸萝卜怎么好吃呢?盐味,真是太好吃了。

  总是吃白米,嘴里真的是淡出个鸟来了,有机会能吃到口味比较重的食物,李启还是很珍惜这个机会的。

  “帮人送一批货,说是……送的什么宝石,但估计不太值钱,我听人说,那些宝石都是一小块就好几万钱,漂亮的更是一小颗就几十金,贵的吓死人,咱们背的那个,人手一块,小的都有三四百斤!加一起五六千斤,什么宝石能有这么多的?”巴奎笑嘻嘻的说道。

  “不过我们这次去连峡,也没多远,李启兄弟你是干什么的?这刚刚开春就自己一个人跑出来,行李也就一个包袱,不像是跑商,是受人之托出来传信的?”巴奎问道。

  说话之间,他也夹起一块酸萝卜放在嘴里品味。

  除了酸萝卜肉沫之外,还有一碟咸菜扣肉,一箩筐蒸好的米饼,这就是他们宴请的时候的菜肴和主食了。

  很难说丰盛,但对李启来说绝对是难得的美食了,对巴奎来说应该也不便宜,看得出来,这壮汉不能说是好人,但肯定是个豪爽人。

  不能说是好人这点好理解,李启估摸着巴奎杀人越货的事情肯定没少做。

  说他豪爽,也就像现在这样,李启和他共过生死,一起闯过妖魔,所以哪怕互相并不了解,他也把李启当朋友看,很是真诚。

  “也不是什么光彩的理由,我是在老家得罪了人,出来逃难的。”李启倒也没有隐瞒,不过歪曲了一些事情:“那厮欺人太甚,总是想着侵占我家家产,被我杀了,所以逃了。”

  “痛快!咱就喜欢你这样的汉子!谁敢欺负咱们,那就得一刀攮死!谁也别想看不起爷们!走一个!”巴奎似乎对这种故事尤其中意,举起酒盅,要和李启干杯。

  李启和他碰杯,喝了一口。

  然后,他就看见,巴奎一边赞赏自己,一边抽出自己腰间的柴刀,耀武扬威。

  几乎是瞬间,李启感觉到眼睛一阵刺痛!

  气!

  巴奎的柴刀里,有一股刺眼的气。

  红色的,极为凶恶,李启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就像是有刀子在脸上试探性的割划一般。

  “巴奎兄弟,你那把刀?”他强忍住那种扑面而来的寒意,故作无事的询问巴奎。

  那天晚上,他和巴奎共同对抗那条野狗妖魔的时候,他就看见了这东西上面有隐隐约约的红光,只是那时候自己没当回事,自觉根本伤不到自己的厚皮。

  毕竟,牛力术带来的厚皮,可以说是刀枪不入了。

  但是,此时此刻,他才能察觉到那口柴刀的锐利。

  那是什么气?!

  这是和自己柳枝一样的法器吗?在柴刀之中灌输了某种气,让其拥有了某种特质?

  自己的柳枝是灌输了地祇神气,这个又是什么?

  “我这把刀怎么了?”巴奎有些奇怪,为什么李启看起来这么……虚?

  好像在害怕什么一样。

  “你这把刀,砍过多少东西啊?”李启终于平静了下来,故作平静的问道。

  “哈哈!这你可问对人了,这把刀可是咱吃饭的家伙,上山下山,砍柴砍兽,全靠这家伙,说来也奇怪,其他人的刀没几下就会钝,可咱家这把刀,越用越利,杀了不知道多少猪,多少兔子,砍树切肉,没有做不来的。”他邦邦邦的敲着刀身,自豪的说道。

  然后,他神神秘秘的凑了过来:“连人血,也沾了不少。”

  然后,他又坐了回去:“就连我老家的神婆都说,我这把刀已经不是普通柴刀了,里面有煞气,鬼看了都会往回退,咱走南闯北,全靠这个!”

  李启听他一同吹嘘,若有所思的看向那口刀。

  原来,这种气,叫煞气?

  从描述中来看,应该不是通过什么祭祀,或者修行来的,煞气的来源……应该是杀生。

  杀人,杀野兽,杀活着的东西。

  甚至可能不止杀生,杀死的估计也行,比如杀鬼,杀僵尸什么的。

  总而言之,李启记下了这种气的来源。

  说不定可以搞一点来增加一下自己的实力。

  毕竟这个看起来难度不是太高,不说杀人,多杀点猪应该没问题吧?

  这么想着,一顿饭吃完喝完,两个人都没醉,毕竟大家都是有功法的身体,不至于被这种米酒灌醉,不过肚子倒是吃的滚圆。

  一块米饼就着咸菜和酸萝卜,加上一些肉沫或者扣肉的大肥肉,让两个壮汉都吃的很尽兴。

  “那么,李启兄弟,有缘再见,咱就先走了!”巴奎打了个招呼,背上自己的背篓,付了账,准备前往去连峡了。

  李启目送对方离开,然后自己也转过身,朝着客栈走去。

  走着走着,他的速度越来越快,从走路,变成了小跑,然后变成快跑!

  现在已经是中午了,沈水碧应该也醒了。

  那么该启程了,去找罗浮娘娘!

  李启握紧拳头,加快了步伐,提升了速度。

  找到了这位,说不定就有外快!

  新的术法,新的力量,他才能够真的站上去。

第40章 路中

  山高水长,绿树葱葱。

  李启背着一个大背篓,心疼的掂量着自己的钱袋。

  九百九十二钱,现在只剩二百三十一钱了。

  而换来的,就是身上这个大背篓。

  里面有很多东西。

  这个大背篓本身就不便宜。

  遮雨的牛皮纸,耐储藏的米粑粑,还有一些咸肉干。

  一张大帆布,野外能合起来变成大号包袱装东西,卷起来就是趁手的短绳,也能用来当被子盖,还耐磨防火。

  两把柴刀,一小块磨刀石,在野外出事的时候起码有点利器,还能用来砍挡路的藤蔓,也能砍柴烧火。

  一些火折子,两块打火石,不必多说,生火用,平时用打火石,如果危急时刻就能用一甩就燃的火折子。

  还有金疮药,除虫药,一些必备药品,野外生存必需用品。

  一匹麻布,一些小刀,锅铲,农具的铁头什么的,带这些是为了客串行商,到了一些村子,能卖掉一些回血。

  穷啊,能挣一点是一点吧。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小零碎,就不一一提了。

  总而言之,李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以应付之后的远行。

  而且,他斥巨资,花了整整六十钱,给沈水碧换了一身衣服。

  她之前那一身带纱巾,带镂空的白衣,和祝公子走在一起画风相符,但和自己走在一起,那就像个马上要被抢了的冤大头。

  所以给她换了一身女子穿的麻布衣服,现在看起来,就只是个俏丽的村姑而已。

  虽然有点过于俏丽了,正常村民哪里养的出这种美人?

  毕竟,普通乡村或者和李启一样的帮派成员,家里的女性成员,就算天生丽质,长得很美,多半也是需要劳作和操持家计的。

  天生的容貌再好看,但从小便每日洗衣做饭,舂米砍柴,什么天生丽质的人,从小这样长大,都会变成农妇模样,一个个膀大腰圆,皮肤粗糙,非常不好看。

  但说实话,李启这个阶层的人,偏偏需要的就是这种妻子。

  因为她们熟悉各类事务,做事麻利,身体健壮,不容易生病,还能下地干农活或者帮衬丈夫做重体力活,是维持家里生计的一把好手,过日子就得需要这样的老婆。

  若真是养了个皮肤嫩滑,身材娇小,习性娇滴滴的大美人儿在家里,就算她不给你添乱,但单单是不能做活儿这一点,就能让家庭不堪重负。

  养不起啊。

  如果她愿意为丈夫分担,那么最多干两年的活儿,她也会和其他农妇一样,变得膀大腰圆,美丽不再。

  所以,沈水碧就算穿了一身麻布衣服,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她肯定不是普通人。

  但那些都无所谓了,毕竟,李启觉得自己现在应该也不能算普通人,应该罩得住,只要别那么显眼就行了。

  行走在路上,李启看向旁边一身轻装,一点行李都不带,无忧无虑,像是郊游一样在带路的沈水碧。

  这让他想起了启程时候的对话。

  那时候,李启问道:“沈姑娘,你是怎么确定方向的?罗浮娘娘是在哪儿呢?”

  “感觉呗,我从小就在娘娘的身边,娘娘在哪儿,我一睁眼就知道,只要跟着感觉走,肯定就能找到她!”沈水碧自信的握着小拳头,信誓旦旦的说道。

  老实说,李启只觉得非常不靠谱。

  但没办法,这是个有牛鬼蛇神的世界,搞不好真的有用。

  那……一场既不知道目的地,也无法安排行程的旅行,就这么开始了。

  两人一路行走,李启背着个大背篓,里面是两人所有的行李,而沈水碧什么都没有带,穿着新衣服,两手空空,就这么往前走着。

  李启最开始还很质疑她这样的做法。

  但走了两天之后,李启才发现,对方好像真的不需要行李。

  沈水碧居然可以身不染尘,哪怕在野外行走也根本不会脏,既不出汗,也没有异味,哪怕是摔倒了,摔的灰头土脸,她苦着脸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灰尘也会自然的从她身上滑落,根本不会黏在皮肤上。

  除此之外,她还不用吃东西!

  是的,据她自己所说,自己是天生异种,不是寻常成精的妖物,所以不需要吃普通的食物,只需要餐风饮露,吸食不同的气就可以了。

  正因为如此,她也不用排泄,不用流汗,如果她想的话,甚至都可以不用呼吸,只不过呼吸对她来说是进食的手段而已。

  不用洗澡,不会流汗,永远干净,永远美丽。

  这他妈的……二次元美少女啊?

  这么省事的吗?

  总而言之,带上这玩意儿上路,根本就没有任何后勤上的压力,她自己也会走,还跑的挺快。

  挺好,挺好。

  两个人,一路在荒山野岭里跋涉了三天。

  这一天,中午时分,李启需要休息一下,做点午饭,补充体力,顺便歇歇脚。

上一篇:仙寥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