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脑被掏空
不过,还没等他自己吓自己成功,疑惑就被解决了,因为下面挂了画像。
仔细一看,和巴奎他们半点关系都没有,纯粹是另一伙倒霉蛋。
他这才安下心,仔细阅读起来。
只是,越是看,越是看画像,他就越感觉那些人眼熟。
仔细想了想,他才终于想起来,原来,这些挂起来的人,不就是当初和他在同一个路边茶摊遇到的两个行商团中的一个吗!
巴奎这个团成功跑到了,但这一帮人,却全死在了路上,被行人发现之后,告诉了官府!
理清事情之后,李启摇了摇头。
他再度认识到了单人出门的危险。
怪不得大家都不愿意出远门,单人出远门更是视之如虎豹,害怕的要命。
不过,只是,李启继续往下看,却看见一则通缉令。
上面写着:“缉捕文书,澧州太守有令!”
“今,唐国叛逆罗浮娘娘,身为妖神,得皇帝恩赏,牧民一方,却无德无行,祸乱百姓,任用小人,致使一方大乱。”
“剑南道刺史令其自查,却不尊君命,妄自尊大,行事叛逆,皇帝宽厚,下旨令其自行闭门改过,然则此獠目无君命,公然辱君罔上,不听调遣,意欲叛往天竺。”
“犯此大罪,当诛,但罗浮娘娘法力高深,神通不俗,袭杀天使,叛国出逃,现遁入百越,不知所踪,我大鹿国乃百越诸国之一,与唐国世代交好,结为兄弟,兄长之国叛逆,当为我大鹿国叛逆,凡有罗浮娘娘线索,赐百金,能杀其人,赐爵二级,封万户,能生擒其人,当裂一州之地,封王。”
这一个通缉令和其他人都不一样,是用黄布写的,挂在城边估计有一段时间了,但依然排在前列,显然是很重要的东西。
“叛国的通缉令啊……那确实。”李启扫了一遍,直接略过。
和他有毛关系?那种级别的猛男,噢,不对,猛人,还搁这杀其人呢?
这告示的效果,多半也就是警示天下,原来出了这么一个叛逆。
仅此而已,怎么可能靠民间的力量就杀的了啊?
略过这个,李启继续往下看。
然后他看到了自己。
第26章 睡觉
继续看下去,他居然发现了自己的通缉令。
倒也不是他的通缉令,而是关于自己杀人的那件事。
“兹有妖魔,于澧州城内杀人潜逃,据目击者言:其妖身高八尺,皮肤血红,蛮力惊人,刀枪不入,于澧州城内连杀十数人,穷凶恶极,疑似夺舍了名为李启的纤夫,现不知所踪,特此昭告县人,小心为上,如遇此妖魔,需立刻逃窜,有线索者,赏五百钱,有证据击杀此獠者,赏仟钱,生擒此獠者,赏仟五百钱。”
合着自己杀了十几个人,就值一千五百钱,勉勉强强够到了十分之一金。
按照现在的价格,用大鹿五铢钱的话,起码需要万钱才能换来一金。
那个杀了能裂土封王的罗浮娘娘,光是一个消息就值百金。
一百金啊……那得是多大一笔钱啊?
想都不敢想。
李启一脸自如,虽然被通缉了,但这些原本就是在他的计算中,所以没有什么奇怪的。
倒是说自己被妖魔夺舍了……呃,应该是六叔的主意。
自己没有赶尽杀绝,那帮逃回去的力壮帮纤夫,估计都知道那个红皮大力妖魔其实就是李启。
这时候,李启又直接逃遁了。
官府肯定要去找排波帮问问情况。
排波帮肯定会一口咬定不知道,再加上,这么多年,排波帮都是那样,不管是功法还是行事都很正常。
按照这种情况,官府会怀疑的,恐怕只有李启这个人,要么机缘巧合下学会了某种邪法,要么就是被某种妖魔给夺舍了,以李启的面目去杀人,然后现在逃窜了。
除魔司肯定已经动员起来了,但李启当初赌的那一下,应该是赌对了。
他是外道之人,占卜之法难以寻找到他的位置,占卜做不到,那么就只能依靠线索来寻找他了。
可惜的是,李启这个名字,简直寻常的难以置信,澧州起码有一万个叫李启的,依照名字来找根本就是大海捞针。
那就只有依靠画像来找了。
画像要找谁呢?
呵呵,最熟悉李启的,莫过于排波帮了。
他很相信六叔,六叔肯定会把画像弄得面目全非,只要自己不在人前暴露出牛力术那种特证般的红皮,想来是不会出事的。
说到底,还是世间太乱,这种通缉,过个几个月还没抓到,也就这么过去了。
因为这甚至都不能算通缉,只能说是昭告。
真的缉捕文书可不是这么轻易的东西,那是要用黄纸的。
肯定是官府也知道希望渺茫,所以根本就没有立案!
毕竟,立了案,年底核查的时候,可是要给上头交待的,没有立案,那就无所谓,力壮帮还敢给官府施压不成?
只要拖过这段时间,他换个名字身份,大摇大摆的回澧州城,估计都没人理他。
就像是那些行商一样,巴奎等人,手里肯定是染着人命的,这帮人可不在乎野外的时候顺手干点坏事。
平时是商,有机会就做贼,而且不会被追究。
这才是才是常态,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不会有人觉得一个个人实力被夸张到这样的世界还会很和平吧?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需要拿到能保护自己的力量。”李启这次单人上路,险些死无葬身之地,内心之中,他对变强有了更多的渴望。
只是……“唉,先走吧,得找地方睡觉呢。”李启转身从告示处离开。
各个团体之间,泾渭分明,想要加入谈何容易?不管是门派也好,帮派也好,都不是随便加入就能取信于人的。
要么是小时候就在其中成长,根底清清楚楚,所以容易得到信任。
要么……就准备拿命去换取信任吧。
李启若不是几次三番挽救了排波帮,也不可能得到如此信任。
排波帮人少,事情小,所以他的能力还能展现一二,得到信任,可那些大帮大派,他能当个什么?就算进去做底层帮众,估计也得不到核心功法,搞不好还不如排波劲呢。
这么一想……能机缘巧合拿到一门术法,还真是运气爆棚了。
所以……下一步该做什么?
李启交了一钱的入城税,这是人头税,进城之后会有个木牌,名叫传验,无论是住店还是购物,都需要出示。
传验制度很先进,但李启不知道为什么,大鹿国的传验,皆是一城一城的单独算,且不保留记录,丢了花钱就能补办,不同城市不通用。
这一系列措施,导致人口非常混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采用这种古怪的制度。
或许有什么隐情吧。
走进城里,李启没准备住店,他先是把包里的干粮拿出来,准备今晚吃,然后又买了一些炒米,米粑粑之类的东西,储存着。
没办法,米最便宜。
听说在北方,面最便宜,不过大鹿国这块,多山多水,四处险峻,没什么平地,很难种麦,所以大多食米。
农民们在山上开垦梯田,据说,农家都有法子能让庄稼汲取山气,所以才能种出亩产三千斤的灵米。
在这个世界……当农民都得有两手,还真是……李启想着这些,在路边的茶摊上,又买了一壶茶,配着赠送的米糕,干嚼自己的干粮,实在是嚼的腮帮子疼,嘴里干的没有口水的时候,就喝点茶水缓缓。
他肚大,一顿能吃七八斤,这次又是准备吃掉所有的存粮,一直吃到天色暗了下来,才把存粮都吃干净,又把茶水喝光,吃了个肚圆,心满意足的走了。
这一顿全是吃米,什么菜也没有,不过也没办法,钱还是省点用好些。
天色已经暗了,虽然还有酒家勾栏在营业,但那些都不是李启能涉足的地方,那种地方吃一顿要好几十钱,他一共也就一千钱,路上茶摊,干粮和入城费还花掉了八钱,现在只剩九百多钱,这些是半年的开销,还是需要省着用。
不过,明天巴奎要请他吃饭。
到时候应该可以蹭点荤腥。
一路上脑门里转悠着,享受着肚子滚圆的快乐,李启找了一家屋檐延伸的比较长的大宅子,在屋檐下坐着,把包袱系紧,准备就在这里睡一晚。
第27章 目光
来这里几年,李启早就学会了在什么地方都能睡着这项绝技了。
没办法,有时候拉船,要从日拉到夜,结束之际累成死狗,也就躺在河边砂石上睡了。
纤夫嘛,能有什么办法?
住店的话,一晚上动辄二十钱,这还是住大通铺,若想要单间,没个四五十钱下不来的,他还舍不得这么奢侈。
想想,曾经的世界其实也是这样。
很多农民种一年的地,拉到城里,卖完之后,兜里也就剩下两三千块。
去一趟城里,赚这么些钱,可是住一晚上……不谈那种大酒店,就是那些快捷酒店,也动辄就需要一两百,三四百块钱。
所以他们宁肯坐在路边熬一晚上,也舍不得住快捷酒店。
李启现在就属于这种。
不过还好的是,他今晚起码吃饱了。
蜷在墙角,有屋檐遮身,足矣。
李启闭上眼睛,准备休息,毕竟他昨天一天一夜都在赶路,已经累的要命了,把包袱拴在了手上,然后揣在怀里,任何人都别想在不惊动他的情况下碰到包袱。
他是睡了。
只是,有一道幽幽的目光,透过深邃的夜空,注视在李启身上。
“性情尚可,机智有余,又不失勇猛,而且沉稳镇定,哪怕面对自己的通缉也若无其事,这小子,哪里像是个黔首纤夫?果然,他是外道之人吗?”
当初,在观河台上,和澧州太守同台,甚至让太守恭敬行礼的那位“祝公子”,站在不远处的一间客栈的客房里,透过打开的窗户,看着李启。
“费尽心血,起了一轮大祭,占得的结果,是说外道现,对我大吉。”他自言自语道:“外道难以卜算,不过总算被我千辛万苦觅得一丝踪迹,可这外道,指的是这东西……还是那个人?”祝公子手里把玩着那个已经坏掉的游戏机。
他已经用诸多方法检测过了,地火风水,雷霆幽冥,神光意志,都尝试性的接触了这个东西,最终确定,这东西只会对微弱的电流起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