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克丝的法穿棒 第300章

作者:夜隐枭

  在这四个方面,拉克丝需要竭尽全力地做到最好。

  后勤自不必说,虽然目前拉克丝的一切资源要么是家族供应的,要么是友情赞助的,但至少是充足的。

  赏罚也很分明,现在还没有作战任务,训练之中的赏罚一眼分明,而且也很容易让士兵们信服。

  威望这一点是拉克丝的强项,无论是登峰人的身份还是个人强大的实力,都是获得士兵认同、积攒个人威望的办法,虽然她还没有办法证明“有指挥能力”,但同样的,这些士兵也都是菜鸟——吃惯了苦头的拉克丝毫无负担地和这些士兵同吃同住、同练同休,一点特殊化都没有,镇住他们绰绰有余。

  最后在名义上,拉克丝在经过了思考之后,将这部分一分为二处理:明面上她是福斯拜罗的领主,指挥这支军队自然是名正言顺,但除此之外,在征兵的时候开始,她就已经在了解士兵们的理想了。

  对于普通的德玛西亚人来说,理想是一个无比奢侈的词语。

  或者说,在大部分的德玛西亚人看来,能成为一个有明确晋升途径的军人,就已经算是实现理想了。

  这还不够。

  卡尔亚说得好,一支军队想要成为强军,就必须知道自己战斗的理由——对于德玛西亚人来说,参军意味着可以保卫德玛西亚、可以获得明确的晋升途径、可以成为贵族老爷,这是大部分德玛西亚军人的想法。

  所以,在面对外敌入侵的时候,德玛西亚人总会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哪怕国王战死沙场,士兵也依旧会坚持作战,不至于瞬间溃退、土崩瓦解。

  但拉克丝认为,这种信念很好,但还不够。

  在她的计划之中,福斯拜罗军队要面对的,不仅是来自于北境的外敌,更有可能是德玛西亚内部的保守势力——这支军队未来要保卫的,不仅是福斯拜罗,还有福斯拜罗即将诞生的新秩序!

  所以,她必须让这些士兵认同这份新秩序,让他们愿意为此而战!

  虽然福斯拜罗的改革还没有拉开帷幕,这份新秩序还没有出现,但却并不妨碍拉克丝让这些士兵明白自己的心意。

  借口“缺乏人手”“缺乏治安官”,在拉克丝的要求下,离开了雄都的福斯拜罗军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扫盲。

  ……

  希思莉亚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拉克珊娜伯爵会要求大家在每天跋涉之余,晚上还聚在一起读书识字。

  希思莉亚是识字的——或者说,德玛西亚军人和诺克萨斯那群胎教肄业水平的士兵,在文化程度上差异巨大,他们没有完完全全的文盲。

  走精兵路线的德玛西亚军人一般都会进行最简单的读写,能读写自己的名字和简单的语句、能背诵军规条例。

  不会写名字的人是不可能通过预备役考核的。

  但按照拉克珊娜伯爵的说法,福斯拜罗地广人稀,这一千私军未来都会是军官,所以仅仅会基础的读写并不够。

  这种言辞里多多少少有那么几分画饼的意味,未来要做军官,那未来再说,总不至于急于一时嘛!

  如果换一位贵族老爷来说,士兵们恐怕未必愿意在白天辛辛苦苦赶路之余、晚上还要围在一起学习;但拉克丝毕竟不是一般的贵族,她似乎深谙从众之心,在众人有所疑惑的时候,直接点名了几个有自己明确理想的人。

  “希思莉亚,你是要成为福斯拜罗飞翼的,龙禽骑士不能清晰地阐述侦查所得,那能合格么?”

  在列阵的士兵中,忽然被点名的希思莉亚猛地站直了身子,下意识地红了脸,大声回答道:“不合格!”

  “查郎泽!你不是说你要组件一支盾阵、一支比无畏先锋盾阵更精锐的盾阵么?”拉克丝再次点名,“不识字、没有传承,你能明白怎么进行盾阵指挥?你怎么和无畏先锋比?”

  一个仿佛立起来的熊一般的大个子站直了身子,似乎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最终只能挤出来一句“是!”

  “还有你,珀斯!”拉克丝继续点名道,“你是德玛西亚先民的后裔,是当初筚路蓝缕的开拓者的血脉,想要重铸先民的荣光,仅仅靠着蛮干又怎么能成事?”

  “……”

  “阿斯特……”

  “到!”

  “海曼丽!”

  “是!”

  “……”

  “……”

  一千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在拉克丝一口气点了三十多个有个人理想的人之后,不管是因为被说服,还是因为服气了拉克丝对众人的了解,终于再也没有人表示反对了。

  反对个锤子啊?

  读书识字是好事这件事大家心里也都知道,心有迟疑也多是因为白天在行军,晚上很辛苦了——现在拉克珊娜伯爵直接亲自出场,“领衔授课”,站在士兵们的立场上,他们已经没有了任何拒绝的理由。

  毕竟讲课的总比听课的累吧?

  然后,开始了文化学习的士兵们惊愕的发现,文化课听起来,似乎还……挺有意思的?

  被恕瑞玛帝国最优秀的特级教师贴身辅导教学了快十年,拉克丝的教学水平已经相当优秀了,而且,别看她的年龄不大,但见多识广,虽然不如卡尔亚一般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对于这些刚刚参军的年轻人来说,那真的是降维打击。

  为了树立起这些士兵们坚定的信念,拉克丝虽然讲的是德玛西亚语,但讲述却是按照历史角度进行的。

  去掉史料里各家贵族对自家先祖夸张的吹捧,将历史浓缩为一个个小故事,将其分享和讲给众多士兵们听——讲先民们跟随奥伦开拓德玛西亚的历史,讲开拓路上的艰难和成就。

  有娑娜进行“配乐演奏”的情况下,明明是文化课,但在士兵们看来,除了每天要记住一些新词语和新语法之外,似乎跟听故事相比,差别也不是很大?

  拉克丝本人的言语是很有感染力的。

  而当初奥伦带领先民开拓的故事也称得上是传奇、先民们的传奇也的确充满了史诗故事的英雄之气。

  再加上这些士兵也正在跟随拉克丝一路跋涉、拉克丝也如奥伦一般身先士卒……

  一种非常微妙的、仿佛传说之中的历史映照在现实中的感觉让士兵们士气无比振奋。

  讲着讲着,就连在晚餐之后可以稍事休息、在规定范围内自由活动的染魔者们,也喜欢围在士兵们的外围,听拉克丝讲故事了——相较于第二天还要趁着白天复习的士兵,这些染魔者就是在纯纯地听故事、打发时间了。

  然后,听着听着,他们就听到了卡尔亚的故事,听到了那个隐瞒身份的法师,以生命为代价救下奥伦的故事。

  这个故事对所有人的冲击都很大。

  如果没有了之前的讲述,恐怕士兵们不会接受“邪恶的法师曾经救下奥伦陛下一命”这个故事。

  但正是因为拉克丝讲得够精彩、娑娜的配乐也能引起情绪的共鸣,士兵们虽然从未见过那位德玛西亚的开拓者,但却也感受到了他那慷慨的英雄之气——对于这种英雄人物,哪怕是邪恶的法师,也的确应该对他怀有崇敬之心!

  然而,对于随行的染魔者来说,这个故事给他们的感受却完全不以言。

  染魔者向来是不被承认的边缘人物,哪怕在这次行进开始的时候,拉克丝就曾经表示“去福斯拜罗是迎接新生”,染魔者这边依旧毫无士气可言,大部分人依旧如同行尸走肉。

  对于他们来说,拉克丝每天晚上的讲述,更像是一个乐子——先民们越是光辉,他们就越是感觉讽刺。

  直到讲到了卡尔亚所控制的文物贩子的部分。

  如果单独将这个故事讲出来,染魔者们只会觉得讽刺、觉得可笑。

  然而,当拉克丝讲明了后续,讲述了后来“那些跟随他的脚步,追随奥伦陛下的孩子,后来成为了光照会和搜魔人的先驱”之后,不少人的表情都变得微妙了起来。

  染魔者的身份特殊,客观地说,德玛西亚对待染魔者的确不公平。

  但实际上,如果可以失去魔力,其实大部分的染魔者都是愿意留在德玛西亚的——这是染魔者相当矛盾的一点。

  身为德玛西亚人,自小在德玛西亚长大,染魔者在发现了自己染魔之后,第一反应通常不是“德玛西亚待我不公”,而是“我怎么这么倒霉”。

  因为从历史的角度上说,德玛西亚的建立本就是为了躲避和对抗那些符文战争中无法无天的法师!

  哪怕是叛逆如塞拉斯,在被发现染魔之后,结果也是在父母的陪同下向搜魔人“自首”,因为那时候他也认为染魔是自己运气不好,是自己的问题,没有魔法的德玛西亚才是好的德玛西亚。

  真正让塞拉斯“道心崩塌”的原因,是他发现了在贵族的庄园里满是各色魔法灵光,是他发现禁魔政策对贵族和平民的不一致。

  平民染魔,哪怕躲藏起来,依旧要被抓出来处理,要么喝下禁魔药剂,要么被放逐出德玛西亚,要么被关进禁魔监狱;而贵族庄园却几乎从来没有被搜魔人大肆搜查过。

  像是塞拉斯一样,能够意识到这一点的人很少,所以,大部分染魔者都不认为染魔是一种才能。

  是德玛西亚不愿意接纳他们!

  要知道,当初塞拉斯打破禁魔监狱外墙的时候,跟着他逃出来的染魔者中,有相当一部分完全没有参与后续的作乱,只是希望趁着混乱逃离——哪怕被关进了禁魔监狱,他们依旧不认为是德玛西亚的问题。

  但拉克丝故事里的这个“恕瑞玛来的文物贩子”却不一样,他也是染魔者,而且毋庸置疑还是一位实力强大之人,但他最终却完成了自我救赎,成为了德玛西亚的建国元勋——虽然他身份特殊,通常不会被特意提及,但他的名字依旧留在了英勇之厅的先民墙上。

  所以,在听完了这个故事之后,染魔者之中有不少人面带嘲讽,也有不少人暗自沉默。

  但无论他们作何感想,这个古老的故事依旧深深地烙印在了所有人的心底。

  如一颗种子,等待着有一日被浇灌滋润、生根发芽。

  长路漫漫。

  德玛西亚的历史很久,拉克丝的故事还有很长。

第四百四十八章 磨砺

  对于这批精心招募的预备役士兵来说,这一次从德玛西亚雄都到福斯拜罗的旅程,既是行军,更是训练。

  上千哩的路程,拉克丝以身作则,要求所有人全程披甲前进——要知道,虽然符文钢铠甲向来以轻便坚韧著称,但这里的“轻便”是跟其他铠甲相比的。

  再怎么轻便的铠甲,一整套穿在身上,重量也要二十斤,正常在安全地带行军的时候,士兵大多是不披甲的。

  然而,为了达到训练的效果,在这个暑气尚未完全消散的时节,拉克丝和这支军队的所有人一起,身披铠甲,全副武装地前进,白天辛苦赶路,晚上还要学习……对于这些新兵来说,这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

  最开始的时候,这支队伍只能勉强做到日行三十哩——走得更快的话,虽然士兵们不至于掉队,但晚上安营扎寨的时候工作的速度却会明显减慢,以至于晚上休息的太晚、学不好也歇不好。

  对于这种长途旅行,拉克丝无疑是非常有经验的,只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她就摸清了这些菜鸟们的水平。

  他们身体素质不错,精神头也很足,但高涨的热情并不足以解决所有问题,新丁之所以是新丁,就是因为他们在面对计划和意料之外的事情时,总是大惊小怪。

  行军虽然叫行军,但可不是光靠走就够了!

  亲自横穿过大塞沙漠、按照卡尔亚的计划将自己压榨到极限的拉克丝很清楚,要用怎样的手段循序渐进,才能将这趟行军变成对于菜鸟们的历练。

  晚上的学习只是一方面,除此之外,他们还要学会合作、学会分配体力和经历、学会在精神状态没有那么好的情况下继续前进、学会每天花大量的时间巡逻和扎营却不觉得烦躁……

  士兵应该知道自己战斗的原因,但在进入训练和战斗状态之后,他们应该像是上满了发条的玩偶,一板一眼,不打任何折扣。

  就这样,随着队伍渐渐远离了德玛西亚,这些踌躇满志的年轻士兵们很快就意识到了不对劲。

  看起来是在“身先士卒、同甘共苦”,但实际上,领头的拉克丝一直在调节着整治队伍前进的速度。

  在拉克丝的带领着,这支队伍越走越快,每一天晚上聚集在一起学习之后,士兵们都会困得几乎睁不开自己的眼睛,而有赖于拉克丝的精准控制,哪怕他们越走越快、每天走过的距离越来越远,但扎营完毕、学习结束之后,他们每天的状态都是一模一样的疲惫。

  毫无疑问的,就像是在大塞沙漠的时候,卡尔亚压榨拉克丝和伊诺的极限一般,拉克丝此时也在压榨着这些年轻士兵的极限——由于个体素质不同,这些士兵并不能如拉克丝一样甚至到后来不眠不休,但当他们北上越过了维罗斯、开始沿着冰川犁出的河道行军时,他们的速度已经比刚刚离开德玛西亚雄都的时候快了接近一倍!

  这无疑是相当惊人的进步。

  在不骑乘坐骑、不借助民兵和驮兽运输随军装备、一切物资自己抗的情况下,就算是无畏先锋,每天行军的速度也超不过八十哩。

  要知道,无畏先锋那群家伙有一个算一个,身体条件都跟畜生差不多,而且通常行军的组织也比较小,往往都是以剑阵或者盾阵的形式,十六人一组行军的——这种小而灵活的组织形式,跑起来必然要比大部队来的快。

  而现在,在拉克丝的压榨之下,这些士兵每天天一亮就被尖厉的哨声叫醒、集合,然后一面念叨着昨天晚上新学的知识,一面快速进食、整装拔营,一走就是十个小时,只有中间有短暂的休息。

  队伍中几乎所有的驮兽和大车都被用于承载身体条件不行的染魔者,但这些背着帐篷、被褥和大锅的新丁们,却硬生生跑出了一天六十哩的惊人速度!

  而且,不是跑一天两天——他们持续这种速度,整整跑了八天,直至靠近了北境山脉、海拔开始升高、气温开始降低,拉克丝才主动放缓了行军的速度。

  当这些士兵第一次踩到冰川碾出的河道,第一次感受到北境独有的清冷,他们惊讶地发现,似乎这里……也没有传说之中的那么恐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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