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甲壳蚁
【冲上去直接干!】
【完了,是不是要无了?】
讲解室内,骨川小夫与源静香同样心脏一抽,这种成功与否在此一举的情形太刺激了。
一击不中,以人类的速度根本不可能再抓到这家伙。
“要失败了吗?”
“不,要成功啊!”
令人疑惑的是,在梅花鹿看过来的同时,毕方并没有放手一搏,发起进攻,反而压低身形,低下脑袋,仅用余光去注视梅花鹿。
惊奇的是,梅花鹿在扫了一眼后,居然真就没有发现毕方!
等到它将脑袋转回去后,毕方似乎确认了眼前这头梅花鹿的性格,再次试图靠近。
越近,成功率就越高。
这是毫无疑问的。
他的腹部着地,将双手置于肩膀处,用手和脚趾支撑起身体,离开地面十厘米的距离,身体不断前进,然后落回地点,将手和脚前进,再次支撑起身体,重复的动作让毕方看起来就像是一条滑稽的毛毛虫。
但这是不引起动物警觉,减少自身行动声音的最好方式,一种较为灵活的匍匐式。
渐渐,距离已经拉到二十米以内,在靠近十五米时,梅花鹿明显已经察觉到了什么,抬头的频率与时间都有所提升。
可等它反应过来时,一切早已尘埃落定。
全身弓曲的毕方放开弓弦,整个人如同百米助跑般从地面弹射而起,泥土在巨大作用力下印下深深的凹坑,在前脚着地的那一刻,整个人已经拉伸开,梭镖后仰到极限。
由精到动,梅花鹿本能的弹跳逃跑,眨眼间就跳出三米,将双方的距离再次拉回到二十米,可还未等它落地,梭镖在巨大扭矩下,已经待在无可匹敌的力量射出。
尖锐的燧石石矛划破空气,发出尖锐的啸声。
毕方提前预判的梅花鹿的逃跑方向,鹿科动物普遍胆小,在受到攻击或惊吓时,蹦跳是下意识反应,往往不是向前,而是向两侧,并且是向着地形更加开阔一测,这是生物本能所决定的!
因此在梅花鹿蹦跳的那一刻,毕方便已经看准了它右侧那边没有灌木的土壤!
梭镖带着鲜血从刚刚落地的梅花鹿脖颈处穿过,巨大的力量,让这头体长超过一米的大鹿落地即跪地。
被巨大的力量带倒到一旁,直接趴在了地上。
但它并没有死,梅花鹿没有被扎穿大动脉与神经,仅仅是破开了喉管,它挣扎的想要爬起,可第二根梭镖紧随而至。
这根更准,更快,阴狠地朝着梅花鹿的腹部穿去,将栗红色的彻底染成血红色。
“呼。”
毕方长舒一口气,刺到腹部,伤到了重要气管,基本已经可以宣告胜利。
将身后的长矛握在手中,毕方朝着倒地的梅花鹿走去。
观众也再一次认识到了梭镖的恐怖。
两根梭镖,轻易地便能解决一头成年雄鹿。
一头梅花鹿体长一般在125至145厘米,肩高70至95厘米,体重70至100千克,眼前这一头体长大概在一米三左右,体重应该有个八十千克?
八十千克,已经是大部分普通人,甚至还达不到的体重了。
两矛能杀一头鹿,那就说明了也能两矛杀一个人,准一点,说不定一矛就行,难怪连黑熊都在梭镖的锋芒下避推开三分。
这简直就是古代的机关枪啊!
【牛逼!】
【不管何时何地,看老方狩猎都很爽,一本满足!】
【打赏了打赏了,这个月看出来的狼毫,全部都送给你,呜呜呜】
【南山必胜客赠送给主播宇宙飞船*1】
毕方蹲在地上,梅花鹿的四肢尚在抽搐,他掏出捕鲸叉,对着梅花鹿的后脑一刀捅下:“我们可以从后脑的缝隙处插入匕首,破坏它的大脑,就能最迅速的结束它的痛苦。”
大脑被破坏的瞬间,梅花鹿瞬间停止了抽搐,鲜血在地面上缓缓溢开。
抓到了梅花鹿,毕方没有着急处理,而是来到了先前它吃草的地方,翻了翻土壤,在被梅花鹿翻开的地方摸索着挖出了一截黑色的根茎。
用力一拉,黑色的根茎被带出土壤,在粗长的藤上,还连着几颗巨大的球状物。
【卧槽,这是啥,土豆?】
【你家土豆长这样啊?】
“是葛根,梅花鹿最喜欢的食物之一。”
毕方用水往块状物上浇去,露出的黑色的葛根块,一刀斩开原本被鹿啃食过的地方,顿时露出了黄白色的,类似芋头的巅峰组织。
“梅花鹿夏秋季会迁到阴坡的林缘地带,主要采食的就是藤本和草本植物,像是葛藤、何首乌、明党参、草莓等等,都是它们的最爱。”
“这些东西我们也能吃,所以如果你流落野外的,看到了一头鹿,又糟糕的没有抓到它,那可以看看它之前在的地方,有没有你能吃的东西。”
用刀挖下一块,毕方直接塞进嘴里,含糊道:“葛根可以生吃,和芋头一样,很涩口,水分充足,而且有股淡淡的甜味,如果你饿了的话,它是不错的一顿饭。”
简单尝了尝,毕方将剩下的葛根放进了背包,并从中取出一截绳子,缠绕在梅花鹿的犄角之上,看了看四周的环境,拖着梅花鹿来到一处大树前,将绳子抛过一截树枝。
拉着绳子,整头大鹿被吊在了树枝上。
对付大型动物,吊切是最好,最快捷的方式,只不过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不太好弄,因为太沉了。
眼下这头一人重的梅花鹿倒是一个人处理正好,大小合适,重量也合适。
“接下来我们把它吊起来,把皮去掉,然后内脏也要掏空,这些东西虽然都能吃,但我们食物充足,显然没这个必要,而且,内脏什么的,处理起来实在是太麻烦了,味道还很大,在荒野中,我通常会选择性的放弃。”
将梅花鹿吊起,鲜血从它的脑袋上留下,与腹部的创口汇合,顺着蹄子一点点滴落。
毕方手握捕鲸叉,磨刀霍霍,从鹿的脑袋开始剥皮,当血淋淋即将出现时,一大团的马赛克糊在了观众脸上。
【olst】
【实不相瞒,其实我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想看步兵的(滑稽】
【马赛克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愚蠢的发明!】
一堆痛恨自己马赛克的弹幕中,也有人想起了刚刚猎杀时的一幕。
【差点忘了,为啥梅花鹿当时没看到老方啊】
当时的梅花鹿,视线几乎就对着毕方,结果愣是没发现,这样太不科学了。
以前抓兔子什么的可不是这样的。
毕方拽着鹿皮,费劲得解释:“很简单,因为梅花鹿是,是色盲。”
扯下一条腿上的鹿皮,毕方喘了口气,气温的升高让他体力消耗也加剧了。
色盲?
观众一愣,显然没想到这个答案。
“很多时候,老虎就在鹿眼前了,它也看不出来,就是这个原因。”
因为色盲,在鹿的眼里,黄色的老虎和周围绿色的树叶颜色根本没差别,条纹也极大程度的错乱了鹿的辨别能力,就如同迷彩服一般。
“其实不止是梅花鹿,大多数哺乳动物是色盲。”
“牛、羊、马、狗、猫等,都不会分辨颜色,反映到它们眼睛里的,只有黑、白、灰3种颜色,狗不能分辨颜色,所以它看景物就像看一张黑白照片。”
【卧槽,是这样的吗?】
【长见识了。】
许多观众开始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家养的宠物,居然是色盲?
“大部分哺乳动物都不能辨别颜色,因此即使没有伪装,只要它们没有闻到你的味道,你也能接近他们到足够猎杀的近距离。”
“另外,还要注意鸟类,鸟类能够分清颜色,而且它们经常是野生动物天然的哨兵。”
“这主要是进化过程导致的。”
两亿年前的中生代,地球上占统治地位的是爬行类动物,比如恐龙、鳄鱼、蛇、蜥蜴。
它们是冷血动物,晚上气温低就要躲起来睡觉,所以一般只在白天活动。
而哺乳动物大都是胎生的,生一个孩子很费劲,数量上无法与爬行动物竞争,白天出门太危险,但哺乳动物是恒温动物,夜间低温对它们影响不大,所以选择在夜间活动,整点夜宵,搞搞夜生活。
白天是爬行动物的天下,晚上就是哺乳动物的天下,就成了一个潜规则。
对夜间活动的哺乳动物来说,能在黑暗中分辨出物体的亮度远比看清物体的色彩重要。
接下来的发展也就可以预料了。
漫长的进化中,大多数哺乳动物丢失了绿和蓝两种颜色的视蛋白,只能看到一个近似黑白灰的世界,但是能够在极弱的光线下看到猎物。
它们对运动物体也更敏感,同时嗅觉也更加发达,而经常处理大量嗅觉信号也使脑神经更发达,再加上牙齿和骨骼的一些变化,脑容量增加,形成了哺乳动物独特的生存优势。
后来恐龙灭绝,白昼也成了哺乳动物的天下。
但色盲占大多数这点,一直没变。
【不对啊,那为啥我们不是色盲?】
观众困惑了。
那为啥人类这么特殊?
“因为灵长目吃野果时需要分清哪些是青涩的果实,哪些是成熟的果实,成熟的果实一般都是红色或橙黄色,含有更多的糖份,能提供更多的能量,口感也更好。”
“能分清红色和绿色的果实是一种巨大的生存优势,在接下来的漫长进化过程中,灵长目动物就重新获得了彩色视觉。”
“因此,不止是我们人类,猩猩,猴子还有狒狒,都和我们一样能看到很多的颜色。”
观众恍然大悟。
牛逼!
“所以,我们今天能够看到丰富多彩的世界,还要归功于人类的吃货本性。”
毕方和观众们开了个玩笑,将注意力重新放在眼前的大鹿上。
由于动脉被挑开更多的鲜血顺着鹿蹄流淌到地上,积蓄成了一个小血洼。
可除了偶然低头的毕方,谁都没发现的是,这个血洼。
正在逐渐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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