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甲壳蚁
毕方用筷子沾水,在桌面上画出了一个简单的熊掌。
“但是熊却没有进化出人类一样的足弓,所以每只熊都是扁平足,但这不影响熊的奔跑速度,熊在野外追击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40千米。”
“熊也可以熟练地用两条腿走路,例如发现高处有蜂巢蜂蜜的话,熊都会选择两足行走方式站立增高获取食物。”
“由于需要长时间的跋涉去寻找各种食物,熊慢慢地长出了很厚的熊掌肉垫,并且囤积了大量的脂肪和筋膜,所以许多古人才会对熊掌心向往之。”
绕了一大圈,毕方又将话题绕回了原点。
脂肪历史上就是肉类最好的部分,比如鱼肚、雪花牛肉,肥羊肉。
有着脂肪的地方,才不会像其他全瘦的部位,显得太柴了,味如嚼蜡。
瘦肉嚼起来像木皮渣样,肥肉才是吃肉应有的味道。
更别说是在古代油水不足的情况下了,在重体力劳动者和平民眼中,脂肪肉就会显得格外的肥美。
当然,古代能吃得起熊掌的人,也不会存在什么油水不足,因此熊掌本身一定也有其独特的味美之处,如此才能登上满汉全席的菜单。
“相比较熊的后掌,熊的前掌可是有力的武器和强大的工具了,熊和老虎一样都可以使用掌击,在与其他动物争斗或者捕猎时,熊会站起身来使用掌击,边扇边抓,熊的前肢力大无穷。”
“许多熊在捕鱼、挖土豆红薯时都是依靠前掌的力量。”
毕方咬着筷子,心中也较为期待。
熊本质上是一种进化的相当成功的生物,棕熊的战斗力甚至可以和大型猫科动物西伯利亚虎相互抗衡。
它们有非常宽阔的肩胛骨,无论是肱骨、尺骨和桡骨都十分的粗大,可以承受撞击和撕咬,并且身上的肌肉量非常大,达到了80%左右。
肩部、腰部、前后肢基本都被厚实的肌肉所覆盖。
也就自己这样的非常人才能做到一对一单挑,换成普通猎人,几乎都是九死一生。
说完这一大圈,一股浓厚的酱汁味突然传来,毕方微微仰头,一个大盘子最先顶开棉帘。
一个多层木盘上,摆满了热气腾腾的肉块。
服务生将其一个一个端放在毕方的桌子前。
照烧,炖煮,炭烤,天妇罗,麻辣,清蒸,足足六种菜式。
不得不说,曰本料理和中国菜系其实还是有许多相同之处的。
【没有刺身的我不是很认同(狗头)】
【饿了】
【晚饭时间到!】
毕方拆开筷子,先插入了照烧中。
精通于荒野求生和狩猎的毕方,对于如何做菜就显得有些生疏。
居于荒野,基本上只有煮和烤两种比较擅长,调味料顶多撒上一把盐,根本不可能搞到层次更为丰富的酿造类调料。
筷子很轻易的插进肉中,轻轻一拨,肉丝分明,肉煮的十分软烂,看上去十分晶莹,有点像是红烧肉的变种。
毕方感觉照烧和红烧这两种都差不多,都是咸甜口的。
夹在筷子上,肉块如同果冻般摇晃,放入口中,入口即化,却意外的带着一丝劲道,但随即而来的,是一股极其浓厚的膻味……
“咳咳。”毕方强忍着吐出来的欲望,咳嗽两声,喝了口水才咽下去。
弹幕上,还有一大堆人在问味道到底如何。
毕方擦了擦嘴,沉吟片刻后道:“味道不错,但是不好吃……”
观众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毕方组织了一下语言:“酱料汁调的还行,但是肉本身又腥又膻,而且非常油腻。”
脂肪是好,但有点太油了,像是吃下了一块纯肥肉。
此言一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
许多观众不买账了。
【老方你不是在骗人的吧?】
【孟子说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是假的?】
弹幕密密麻麻,突然间,一条长长的弹幕吸引了众人注意。
真假不说,光是专业性,便让人感觉牛逼轰轰。
【确实不好吃,新割的熊掌,不能立刻就吃的,要等到第二年彻底干透,才能炖吃,而且新割的熊掌不可以见水,要用草纸把血水擦干,然后预备大口瓷坛,先用石灰垫底。】
【然后再铺上一层厚厚的炒米,放下熊掌后四周再用炒米塞严,上面再放石灰封口,放一两年,才可以拿出来洗净烹调。】
一两年,观众震惊了。
这不会烂吗?
【熊掌收拾干净以后,要先抹上厚厚的一层蜂蜜,在文火上煮一个小时,然后再把蜂蜜洗去,放好作料,一开始就用文火来炖,最好用炭火,炖上三个小时,一开锅烂。】
【如果不先用蜜糖来炖,炖上三天三夜,都是没有办法下筷子的,膻味特别大,而且就算是这样,味道其实也就一般。】
嘶。
观众倒吸一口凉气,全球再度变暖几分。
连毕方都惊了,看他直播的真是啥人都有啊,还有会做熊掌的?
【敢问阁下何方神圣?】
【啊,我?我不会烧菜,都是我爷爷告诉我的,他和我说熊掌真的不好吃,就是一块膻味很重的肥肉。并且很难处理,处理不好的话,还不如吃普通的鸡鸭鱼肉。】
“你爷爷是谁?”
毕方万分好奇。
【我爷爷张正雄。】
【不过认识的人应该很少了,至于孟子说的,其实只是孟子以熊掌做比喻,并不是说熊掌和鱼很好吃,只是说熊掌更加的稀有,古代杀熊很难,所以熊掌的珍惜程度就高。】
所以,熊掌真的不好吃。
古人喜欢,大概是因为……逼格够高?
第五百三十八章 潜行水下
春秋时期的楚国太子商臣搞宫廷政变,造自己老爸楚成王的反,楚成王临死前曾强烈要求吃上一顿煮熊掌才能瞑目。
仔细想想,可能并不是真的因为熊掌好吃,楚成王昏庸无能。
或许仅仅是某种嘲讽,嘲讽自己儿子的所作所为。
那时候吃熊掌,通常只是为了报复周王的统治,当时名义上是国家,其实是部落。
熊、罴、貔、貅、貙、虎。
六种兽为部落图腾,其中的熊是华夏祖先的代表,楚国就以熊作为国号,彰显自己的强大实力。
中原人却不以为然,总觉得楚国是蛮族,可惜楚国国力强盛,打也打不过,就只能以吃熊掌来表达蔑视之感,就像如今的鄙视链一般,来秀自身的优越感。
从那时起,吃熊掌开始变为流行,人人都觉得“时尚”。
可熊掌真的好吃吗?
倒也未必,或者说,真不好吃。
现代调料都整不好的东西,妄想几千年前就做的多么完美,可能性微乎其微。
听到这里,观众们大失所望。
没想到等了半天,就等出一个不好吃的结论?
“除了熊掌之外,好像没听说熊类其他部位有人喜欢食用,我猜应该也是因为不好吃的。”
毕方在脑海中搜刮了一圈,找到了一个世纪案例,佐证了自己的这一说法。
“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时候已经建立了自然保护区,严禁偷猎,结果一个山地居民本来想打些野猪和麝香鹿的,意外打到了一只带着无线项圈的熊猫。”
熊猫?
听到这观众来了精神。
根据上下文……
卧槽,不会是那个人把熊猫给吃了吧?
毕方点头肯定了观众们的想法。
的确如此,这样的行为,放到现在,堪称胆大包天。
法庭上。
法官:“你说说发现熊猫的经过。”
居民:“我看见雪地里的脚印。起先我还以为是人。然后我发现熊猫被勒死了。我知道杀熊猫是不对的,我想把这件事瞒起来。我用刀切下脚,然后我把身体剖开,拿出内脏。我把这些都藏在林子里。最后我把皮和肉带走了。”
法官:“你把肉怎么办了?”
山民:“我带回家,我老婆用萝卜炖它,我们吃了一些。味道不好。所以我们就拿它喂猪。我还送了一些给我妹妹。”
这是整个案宗上的记录。
但毕方已经记不清了,他将大概内容回忆了一遍,口述给了观众。
“最后的判决是要蹲两年,那还是动保法不完全的83年,要是换成现在,估计真要坐穿了。”
“熊猫同样是熊类,所以我想大概都是差不多的。熊类动物,真的不好吃,大家也完全没必要尝试,除了浪费钱,没有别的作用。”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山地粮食产量低,不打山货换点外来的粮食,生活就会变得十分贫困。
山地居民基本都要靠打猎来点外快,而且不会挑,打到什么,就卖什么,陷阱里,捕到什么,就卖什么。
就连这样的居民都要将肉直接拿来喂猪,可见熊类动物的肉难吃到了何种地步。
或许真要像弹幕中所说的那样,经过一到两年的准备和处理,才能做出一到堪堪能入口的食物。
到了这种程度,吃的早已不是食材,而是一种逼格。
看啊,我这一道菜,耗费了无数的人力物力,你吃得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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