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 第368章

作者:黑天魔神

他在思考。

“让我想想,给我点时间,让我好好考虑一下……”

……

撒克逊王国,让克郡。

博斯维尔侯爵在自己的工作室里接见了伊丽莎白。

年迈的他脸上全是微笑,桌上摆着热气腾腾的咖啡,以及几款精美的点心。

“你已经很长时间没来让克郡,贝尔托尼琪总是抱怨我没有邀请你。”两个人坐的很近,老侯爵握住伊丽莎白的手,在微笑中慢慢摩挲着。

他是一个戒心很重的人。年龄意味着经验,到了博斯维尔侯爵这个岁数,经历与见识远远超过年轻人。古话说得好:“年轻人爱色,老年人爱财”,这话放在博斯维尔侯爵身上再适合不过。

艾尔普索商行在让克郡的经营很不错,博斯维尔侯爵在其中的股份让他赚到了丰厚利润。更重要是,伊丽莎白为人公正,在经营方面也没有问题。老侯爵一直暗中观察小女儿贝尔托尼琪与伊丽莎白之间的关系,发现两人只是朋友,后者虽说的确利用过贝尔托尼琪达到某些小小的私人目的,却无伤大雅,也在老侯爵的许可范围之内。

只要能赚钱,有真实看得见的收益,那么一切都可以谈。

对于国王的戒心,甚至可以说是带有一定程度的厌恶,促使博斯维尔侯爵成为了伊丽莎白借款名单上的重要成员。

原因很简单,之前的忘忧粉生意赚到了很多钱,侯爵从来就不是一个觉得口袋里金镑太多,以至于沉甸甸装不下的人。

有了这个基础,老侯爵开始对别的事情产生了兴趣……小小的,在他看来可有可无的兴趣。

“劳伦斯已经回信了。”博斯维尔侯爵从书桌上拿起一份信,笑道:“国王同意了我们的借款计划,明天就能送来新的合约文本。从下个月开始,我们的生意就能扩大到撒克逊王国的每一个角落,还有其它国家。”

他的右手一直没有松开伊丽莎白的手掌。少女的皮肤是如此光滑,而且柔顺,堪比最优质的丝绸。

老了,那方面的能力大幅度弱化,却总会在某些倍受刺激的时候产生莫名需求。尤其是到了博斯维尔侯爵这样的身份,普通女人他根本看不上。

身穿淡蓝色长裙的伊丽莎白显得优雅大方,她任由自己的手被对方握住,仿佛那才是正确的摆放姿势,面带灿烂笑容的她就像活泼天真的小女孩:“太好了,这的确是个好消息。尊敬的爵爷,这一切都是因为您。”

老侯爵温和地笑着,放下书信,以很自然的动作,将左手缓慢伸向伊丽莎白半露在外的肩膀。因为是沙发,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也在不断缩短。

“我感觉你今天特别迷人。”他重新使用着至少十年前说过的漂亮话。圣主作证,这些年来博斯维尔侯爵还是头一次说这句话。

伊丽莎白眼睛里的目光有些挣扎,她的身体有些颤抖,却没有明显的拒绝动作:“……贝尔托尼琪是我的朋友,我……”

“她是我的女儿。她在这件事情上没有发言权。”老侯爵的态度异常坚决,言语之间透出专属于他的个人威严。

房门紧闭着,没有得到允许任何人不得进来。

几小时后,伊丽莎白离开了工作室。

博斯维尔侯爵实在太老了,那方面能力与可能爆发的机会为零,然而对于漂亮女人的喜欢却丝毫没有减少。就像文明时代的机器猫,大雄虽然无法将其拆开洞悉其中的秘密,却可以抚弄它圆滚滚胖乎乎的外表,摸了一遍又一遍。

她很快回到让克郡自己的住处。

伊丽莎白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屈辱,虽然最初她的确有过类似的想法,却随着与博斯维尔侯爵一次次在工作室里的独处被消磨干净。取而代之的,是对远在北方那位年轻王者牢不可破的忠诚。

为了自己深爱的男人,我愿意做任何事。

拢了拢身上的衣裙,伊丽莎白走进后院的仓库,看到了正在堆积如山货物之间忙碌的工人,以及清点货物的斯图尔特。

“准备的怎么样了?”她神情如常,丝毫看不出半小时面色潮红,气喘吁吁的痕迹。

“差不多了。”斯图尔特随手从旁边拿起一个很大的口袋。袋子表面加盖了撒克逊王室的黑色徽记,这是博斯维尔侯爵与王国财政大臣之间商议过的“借款内容”之一。所有战死或被俘的士兵家庭都能得到五个金镑抚恤金,但其中有两个金镑不是以货币,而是以实物方式支付。其中包括不同种类的粮食、布料、盐,以及其它类型的等值商品。

这部分抵扣抚恤由博斯维尔侯爵负责,最终还是落到了伊丽莎白名下的艾尔普索商行。这些慰问袋里夹杂了一定比例的忘忧粉,通过这种被官方认可的方式,它们将进入千家万户,成为撒克逊王国平民们新的精神寄托。

国王乔治对军队的监管极其严格,无论任何形式的补给品和配给品都需要通过审核。所有证据都表明忘忧粉是一种极好的精神刺激物,可以确保士兵在极端情况下保持清醒。但因为各种条例限制,伊莉莎白无法让自己的货物进入王国军队。

战败了,国王需要钱,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

同样的慰问袋还将运往赛斯特港,重建中的王国海军也需要这东西。

伊丽莎白牢记着天浩的命令:让白人都用上忘忧粉,越多越好。

……

撒克逊王国北方,莫伦特郡,奥德文镇。

这是一个人口约为两千人的小镇,位于爱普镇西南面,两地之间距离超过一百公里。

太阳快要落山了。农夫麦克背着装满农具的藤筐,离开忙碌了一天的田地,朝着远处的小镇走去。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这里都属于撒克逊王国的最北部。圣主是怜悯的,祂在戈壁与沃土之间设置了一片森林,挡住了北面的风沙,使这里的土地易于耕种,而且产出丰富。

这是一条绵密的林带,奥德文镇北面的林区严格来说不算密集,甚至可以说是洗漱。林带自东向西变宽,进而形成普通人难以进入且会在其中迷失方向的原始森林。

小镇上的人需要木柴,这里也没有贵族,林区边缘生长起来的树木总是不见多,刚好在消耗与植物繁衍之间维持着平衡。

麦克脚步轻快,他哼着小曲。勤劳的人通常都很幸福,他也不例外。连年丰收使麦克装满了粮仓和地窖,虽说大部分收获是马铃薯,但这种东西只要切块晒干,就能上缴抵充每年应该上缴的税款。麦克老婆死得早,他是小镇上众所周知的老鳏夫。主要是麦克喜欢喝酒,再加上家底殷实,自己也颇有节制,引得很多女人都对他颇感兴趣。

他每天都会去小酒馆里呆上一会儿,一杯啤酒对麦克来说不算什么。那个叫做丽莎的酒吧女郎是麦克的老情人,每个星期约会两次,非常亲密的那种……当然麦克会为此付钱,丽莎也不会狮子大开口。

这是一种微妙的默契:麦克知道自己的好名声,只要愿意,很多女人心甘情愿倒贴着都会嫁过来。酒吧女郎其实不能算是永久性职业,丽莎现在年轻漂亮,老了以后就生活无着,所以她不会要自己太多。

反过来,丽莎自己也很清楚,麦克之所以找上自己是因为小镇上没有更漂亮的女人。只要他愿意往南走,那里的城市更加繁华,想要什么样的女人都有。

麦克是个很棒的农夫。他养了十几头猪,六只羊,三头牛,一匹马,还有一大群母鸡和鸭子。诚然,这些东西在贵族看来不算什么,甚至还不够一次宴会的消耗,可是在绝大多数平民眼里,每年都能宰一到两头大肥猪,把熏肉和火腿从年头吃到年尾,农夫麦克的确算得上是奥德文镇上真正的富人。

麦克平时要下地干活,单靠他一个人打理这些牲口肯定忙不过来。尤其是院子里的那些鸡鸭,伺候它们很麻烦,所以麦克专门雇了两个妇人帮着自己喂猪喂鸡。他开出的价格很不错,主要是腌猪肉,那种带有浓烈着咸鲜味的大块腌制脂肪非常好吃,尤其是切成薄片在平底锅里煎至酥脆,配上肉汁,用热烘烘的烤面包夹在中间,你会感受到来自牙齿与舌头向大脑释放出关于幸福的各种信号。

是的,麦克掌握着某种特殊的腌肉技巧。这不奇怪,就像老妇人们在腌制咸菜方面颇有心得,她们泡制的酸黄瓜风味独特,就算繁华城市里最豪华的餐厅也无法比拟。

麦克身边总会出现一些女人。一个颇有资财的老鳏夫本身就充满了吸引力,而且他没有孩子,年富力强。夏天干活的时候麦克总会脱掉衣服光着上身,那一块块暴露在外的腱子肉充满了男性魅力,被汗水浸透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几乎所有看到这一幕的女人都会忍不住脸红心跳,恨不得扑上去抱着这家伙狠狠咬上几口。

这种事情只可能发生在奥德文这样的偏远小镇。

天色越来越暗淡,麦克加快了速度。他并不感觉有多累,反倒精力十足。远远的已经可以看到小镇上模糊的教堂尖顶,以及矗立在最高位置的米字架。他迫不及待想要尽快赶到小酒馆,在丽莎圆滚滚的屁股上狠狠摸上几下,再来上一大杯啤酒,好好享受人生,享受生活。

从森林里辟出的道路不算宽,路边长满了野草。不知道为什么,麦克忽然对前面被阴影笼罩的密林产生了几分畏惧……他自己也觉得奇怪,以前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似乎就像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第五百三三节 先头部队

人类有些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特殊能力。

麦克不由得停下脚步,下意识伸手去摸斜插在身后背篓里的铲子。

夕阳仍然挂在天上,金黄色光线透过树枝与叶片之间的缝隙,斑驳撒在地面上,映出复杂混乱的图案。

他终于发现究竟是什么地方感觉不对劲——实在太安静了,这不是自己熟悉的树林。在这个季节,林子里有很多动物,即便是到了晚上也有鸟叫虫鸣,可是现在周围一片死寂,仿佛所有声音都被诡异的魔法吞噬。

前面道路拐弯的位置,出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巨人。

他穿着麦克从未见过的铠甲,款式很特别:厚重的钢铁防护层覆盖了整个上身,腰部和腹部是细密的链甲,腿部的护甲并不妨碍活动,膝盖防护设计精巧,屈伸之间不会形成障碍,尤其注重与小腿护甲的连接。

树林里光线暗淡,看不清站在十多米外这个巨人的相貌,却可以看到他左前臂上绑着一面小型圆盾,手里拿着一支火枪。

麦克死去的父亲是一名士兵。小时候,麦克见过父亲在军营里受训:军官让士兵们排成横队,自下向上斜端着火枪射击,目标是一个用木头和稻草捆绑而成的巨人。因为身高的缘故,士兵们只能也必须仰射,因此不难理解巨人在腿脚及腹部的防护尤其厚重。

这是一个北方巨人!

麦克感觉浑身都在冒着冷汗,他发现对方正死死盯着自己,那张被黑暗阴影占据的粗糙脸上释放出狞笑,对方举起火枪瞄准自己,防护猎手锁定了一只无处可逃的兔子。

他的头发很短,模样看起来很年轻,如果按照白人的观点,实际年龄估计在二十岁左右。

巨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

奥德文镇距离主要城市太远了,撒克逊王国主力部队打败的消息尚未传来。这不是官方的错,没有电话和电报,传达讯息只能依靠人力和畜力,除非是国王下达征税之类的紧急命令,正常情况下,奥德文镇上的人们知道某种“新闻”至少要在事发四个月,甚至半年以后。

我不是他的对手!

脑海里刚冒出这样的念头,麦克下意识的就想转身朝着侧面树林深处逃去。他知道那是对自己最有利的地形,身材高大的巨人在林子里远不如自己灵活。只要速度够快,就有活命的希望。

就在即将转身的同时,对面的巨人口中发出一连串麦克听不懂的陌生字句。

“塔事沃德。”

身后传来剧烈动静,脖颈上感受到一股从那个方向袭来的冷风。农夫麦克连转身动作都尚未完成,只来得及用眼角余光瞟向肩膀侧后,只看见一道雪亮的寒光掠过,他的视角瞬间翻转,整个世界在眼眶里变了模样,一片鲜红。

那是另一个巨人,他从麦克身后挥刀,轻而易举砍断了农户的脖子,大片鲜血从断颈伤口汹涌而出,喷了麦克与身体断开的脑袋一脸。人头在空中翻滚,直到落在地上,麦克的残存意识仍未察觉到自己已经死亡。

“你这该死的家伙,他是我的!是我的!”

对面,手持步枪的巨人低声咆哮着猛冲过来,狠狠给了正准备弯腰从地上捡起麦克人头的巨人肩膀上重重一拳,咬牙切齿道:“他是我的猎物,是我发现了这个白人矮鬼。”

“一颗人头而已,你急什么。”这一拳其实不算太重,被打的巨人没有动怒,事实上他也的确有些心虚,毕竟是自己从背后动手抢了同伴的猎物,只是他嘴上仍不肯服输,于是干笑了两声:“阿骁,前面那个寨子里还有很多白人。队长之前就说过,那里才是我们真正的目标。”

阿骁怒视着他,在沉默中剧烈起伏着胸脯,足足过了十秒钟,才无奈接受了现实,带着说不出的怨气与狂怒,一言不发转身离开。

以人头计算功劳,先杀者先算,严禁相互争抢。

这是新编第一军团的首要纪律,也是队长和统领对士兵们的再三叮嘱。

在龙族的官方记录当中,他们被称之为“私掠部队”。

不过士兵们更喜欢另一个名字——猎头人部队。

……

夜幕降临。

愤怒的阿骁如狮子般用肩膀狠狠撞开小酒馆大门,伸手抓住距离最近的一名酒客肩膀,从破碎的门框里拖出,挥刀将对方整个上身从肩膀位置齐齐斩断。

这屋子太窄了,以阿骁的身高必须弯下腰才能钻进去。得到第一个猎物的他立刻抓住对方人头将手缩回来,带血的佩刀插回刀鞘,从后背上抽出长柄战斧,仿佛一台功率巨大的人形推土机,朝着土砖砌成的酒馆墙壁上乱砸猛砍。

在巨人看来,南方白人的建筑实在过于矮小,感觉就像进入了童话中的世界。

阿骁的想法很简单:想要取得战功就必须多砍人头,想要更有效的干掉白人就必须推倒墙壁。他是一个优秀的射手,然而步枪并不适用于所有战斗。城外树林里农夫麦克被同伴抢杀的场景历历在目,阿骁忽然有些明白,在近距离搏斗的情况下,还是以往的战斧和长刀更管用。

五百名猎头者先头部队冲进了奥德文镇,后面还有多达三千人的主力随后跟进。阿骁是第一批,也是最有希望获取战功的那类人。

整个小镇都在哭泣和哀号,到处都传来凄厉的惨叫声。阿骁凶猛的劈砍很快产生了效果,小酒馆临街的墙壁被彻底粉碎,用于支撑的柱子断裂,整个建筑伴随着“吱吱嘎嘎”的可怕断裂声倾斜着坍塌。包括阿骁在内的几名猎头者连忙闪开,他们站在十多米远的安全位置欣赏这一切,看着小酒馆二楼轰然落下,激起漫天的尘土。

不等灰尘完全散尽,阿骁用潮湿的毛巾捂住口鼻,在脑后扎紧,冲进废墟寻找属于自己的猎物。之前杀死第一个白人的时候他就看见酒馆里有很多人,倒塌的残垣断壁之间全是血肉残躯,他狞笑着冲进去,从木屑与泥土中间抓起一个摇摇晃晃浑身是血的女人,不由分说,挥刀砍下已有些变形的人头。

阿骁不知道这个穿着暴露的女人叫做丽莎,是城外被杀农夫麦克的相好。这些事情对他来说毫无意义,除了用于计算战功,白人脑袋的唯一价值就是头盖骨,那个部位可用来制作骨碗,是一种身份与财富的象征。

在废墟中清理的结果,阿骁及其战友得到了十一颗人头,又从泥土和砂石下面挖出了二十二个受了轻伤,身体却没有大碍的白人。

一桶冷水把所有白人俘虏浇醒,他们畏缩着聚在一起,看着这些凶悍野蛮的北方巨人用铁丝把人头串在一块,仿佛巨大化的血腥葡萄,扔在一辆独轮车上,然后用长柄战刀厚重的背面戳着俘虏们的屁股,在听不懂的喝斥声中,驱赶着往小镇南面走去。

奥德文镇没有常备军,只有一支五十人的治安巡逻队。虽然所有队员都配备了火绳枪,可这场战斗来的毫无征兆,无论是首都伦敦还是北面的神威要塞,都没有传来王国联军战败的消息。他们毫无戒备,所有拿起武器反抗,或者做出被认为是反抗行为的镇民都被杀死,身首异处。

以教堂为核心的建筑及周围空地被当做临时战俘营。这里是奥德文镇上最高大华贵的地方,最重要的视野开阔,经过临时改造的木栅和围墙把所有幸存者圈禁其中,总数多达上千人。

周围点着火把,随着一个个战斗小队完成搜索,源源不断送来新的俘虏,这个数字还在增加。

鹏辉手里握着佩刀,带着几名护卫,沿着密集的战俘群外围走动巡视。

他脸上一直带着满意的微笑。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成为千人首,也不是所有千人首都能成为一支军队的统领。已过中年的鹏辉是一个老兵,而且还是从磐石寨时期就跟随天浩一直走到现在的军官。当然那时候他身份低微,只是十人首,后来随着对豕族和鹿族的一次次战斗,积功坐到了现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