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 第220章

作者:黑天魔神

对豕人而言,这样的夸奖已经是最高等级。

凶齿从衣袋里拿出一封密信,恭恭敬敬双手送到巫彭面前:“启禀大国师,这是殿下命我转交给您的信。”

巫彭也不多话,伸手接过,拆开封口火漆,从信封里倒出信纸,用力抖开,迅速浏览,脸上神情也从凝重变成了惊喜。

“白鹿、青鹿、玄鹿、炎鹿……这……他一下子送来了四位部族之王?”

凶齿低着头,无论态度还是语调都很尊敬:“是的,四位部族之王的尸体都在外面,保存的很完整,尤其是头部。”

收集和制作骨碗是北方蛮族的传统,是深深烙印在血脉深处的习惯。在外人看来,这种行为极其野蛮,甚至可以说是残忍。但在蛮族看来这是彰显武力的重要证据,只有敌人的脑袋才能证明自己的实力,就像赐予勇士的勋章。

骨碗的来源很多:仇敌、对手、父辈以上的祖先、同胞血亲……不同的骨碗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究其功能,仍只是一种容器。把仇人的脑袋割下来做成骨碗,喝酒吃饭,能让人增添勇气;用祖先血亲的骨碗盛水装汤,能保佑自己身体健康,祛除病痛。

贵族对骨碗的需求就更多了。以牛族为例,王室珍宝馆里最重要的宝物组成部分,就是来自其它部族之王的头颅骨碗。身份越高的人脑袋越值钱,用他们头颅制成的骨碗就越显得贵重。

上次天浩进攻豕族,如果不是得到了豕王的尸体,他的功绩至少要折掉一半。

这一次,他送来了四颗鹿族分部族长的人头,虽比不上豕王那么尊贵,却仍是令人羡慕的大功。

骨碗本身就具有重要意义——部族之王死了,他所执掌的族群也就彻底崩溃,被俘、被灭、被杀……敌人的消亡,意味着我们的强大。

“好!非常好!”巫彭神情激动,历来稳重的他大声笑道:“鹿族……哈哈哈哈,一下子就是四个族群,这实在太好了。”

目光离开手中的信,巫彭注视着站在面前的凶齿,笑着问:“说说,你们族长这次抓到了多少俘虏?”

离开黑角城的时候,凶齿得到天浩再三叮嘱:无论大国师提出任何问题,都要据实回答。

“总共五十八万三千四百二十二个。半数以上的女人,老人和孩子占比约为三成。”

“你说什么?五十八万?”这个庞大的数字再次让巫彭感到震惊。

凶齿点点头:“我们族长邀约狂牛部和野牛部一起出兵,合力灭掉了牡鹿部。因为牡鹿族长继任为鹿族之王,也就暂时没有族群首领。这一战我们缴获很多,狂牛部和野牛部总计得到三十万鹿族俘虏。至于他们具体怎么分配……我不是很清楚,殿下没告诉我。”

他的话听起来有些幼稚,可信度却更高。大国师不由得笑了,这才是符合凶齿年龄的回答。

元猛和宗域回来时间较早,关于雷角部和鹿族之间的这场战争,早已在牛族内部传得沸沸扬扬。出于保密考虑,元猛和宗域分别派出信使,向巫彭汇报了详细的事情经过,也各自呈上了战俘清单。

巫彭知道天浩此次出征收获巨大,却没想到会如此丰厚。

他看中的不仅仅是人口,而是鹿族人精巧的纺织技术。这意味着牛族在一夜之间有了与鹿族不相上下,甚至远远超过鹿族的强大纺织能力。毕竟现在整个鹿族只剩下一个雄鹿部,包括分给狂牛部和野牛部的战俘,此次战争得到的俘虏总量多达八十万以上,近九十万。

自此,整个北方大陆,所有蛮族部落的整体格局,将彻底改变。

“衣食住行”,谁也不可能绕过第一项,同时也是最重要的衣服。

牛族领地位于大陆最北端,没有后顾之忧,现在有了如此庞大的鹿族战俘群,再加上此前就被天浩解密的织机技术,布料供应方面毫无问题,足以成为各部落最大的布料供应族群。

巫彭仿佛看见一个新的时代已经开启。

他同时想到了牛族内部的实力划分。

经此一役,雷牛部赫然成为整个族群最强大的分部——牛伟邦死后,磐石领与雷牛部合并,总人口就多达六十万,现在加上五十八鹿族战俘,人口总量将近一百二十万,远远超出主族黑牛部。

更重要的是,无论元猛还是宗域,都在信中对年轻的雷牛族长赞不绝口。换言之,狂牛部和野牛部已经选择了站队,他们是天浩的亲密盟友。

一个新的,实力强大的族群集团出现了。

巫彭不由得长长呼了口气:幸好这一切发生在先王殡天之后,如果先王仍然在位,这次大胜极有可能演变为一次大乱。

任何王者都不愿意看到主族实力被严重削弱,或者某个分族实力急剧膨胀,一跃超过主族。

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外乎两种:其一,分化该部族,切割成无数小块,对人口进行再次分配。其二,找个借口杀掉该部族首领,换个无能的庸才上位。

很幸运,现在是两位王子共同监国,新的陛下要在一年后才能选出。因此,雷牛部强大对整个牛族来说是有益的补充,而不是一场灾难。

连巫彭自己都没有发现,逻辑思维在不知不觉间产生了变化。与王室的利益比较起来,族群整体利益占据了他的思维主动权。

……

大陆南方,撒克逊王国,让克郡,普威尔竞技场。

这里是博斯维尔侯爵家族的传统势力区域。

简单来说,是国王赐予侯爵的封地。

然而从最初的那任侯爵至今,时间过去了太久,贵族权势不断削弱,统治力也在下降。民众可不是傻瓜,老老实实服从命令的蠢货们也在进化。他们年复一年上缴税金和粮食,在饥寒困苦中思索“为什么我一定要过这种苦日子”之类的问题……哲学家产生了,很快是各种不同类型的思想者。人们不再认为权力和地位与生俱来,各种针对有钱人和贵族的笑话也不断出现。

当然,调侃讥讽的言辞只能私下交流,当面嘲笑贵族老爷“是一头猪”之类的话只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是杀身之祸。

现任的博斯维尔侯爵已经老了。年轻的时候喜欢打打杀杀,砍人脑袋之类的活动也没少参与,上了年纪就没有雄心壮志,只想着维护地位巩固权力,想要得到更好的名声。

第三百二三节 角斗士

比如:让所有人都觉得我是一个善良的贵族。

“杀光所有不听话的家伙,剩下的都很老实”这种理论在贵族圈里很有市场。但博斯维尔侯爵知道这样做要付出很大代价。光是维持军队和武装力量,相关开支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那些“不听话家伙”其实是自己的领民。换句话说,就算他们不喜欢自己这个领主,怨声载道,甚至没人的时候还会冲着地上吐唾沫,恶狠狠骂几句……可归根结底,税务官和士兵上门的时候,他们还得老老实实掏空钱袋,从仓库里拿出谷物、奶酪、果干、腌肉和酒,依照自己定下的规矩,依法纳税。

只要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能从下面把税收上来,被骂几句其实没什么大不了。

说到底,就是一个逻辑思维转换的问题。

在“杀人”和“收税”这两件截然对立的事情上,博斯维尔侯爵选择了后者。

只要是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喜欢被骂。

侯爵对此很头疼。

因此,在“杀人灭口”和“讨好民众”这道选择题面前,他同样选择了后者。

他将自己的寿辰定为让克郡的节日。

这一天,在家族经营的主要城市让克(与郡同名),侯爵花费大笔金钱营造出欢乐的气氛,用颜色鲜艳的布料和彩带装点各种建筑物,所有墙壁都被粉刷一新,同时还要举行各种欢庆活动。

竞技场三楼的豪华包厢里,透过侧面被布幔半掩的空格,伊丽莎白看到老迈的博斯维尔侯爵在一群卫兵和亲族簇拥下,走进隔壁包厢。她连忙从座位上站起,连同身边的贝尔托尼琪,两人同时以双手拉住各自裙边,弯腰屈膝,以标准的宫廷礼节,向侯爵行了一礼。

侯爵微微一笑,抬起右手,向伊丽莎白示意。

他很喜欢这个年轻的女孩。

不要误会,是老人对年轻人很不错的印象,而不是男女之间容易联想到亲密接触的那种喜欢。

艾尔普索女伯爵是新近崛起的贵族。她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婀娜多姿,就连见多识广的博斯维尔老侯爵也认为她的身材近乎完美,穿在她身上淡蓝色的长裙与其很配,款式简单,装饰只是别在腰上的一条银链。

关键在于布料,极美的真丝质地,手指触摸上去有种妙不可言的滑腻,一切都表明这条长裙并不便宜。

看着侧面包厢里那个行礼之后回到椅子上坐下的美丽身影,老侯爵赞许地点点头,他一向认为穿衣服必须看人,如果换个身段肥胖的妞,穿上那条蓝色长裙简直就是个笑话。暂且不说能不能装进去,光是腰腹之间被撑开撑满的一层层堆积脂肪,想想都令人感到恶寒。

枯瘦的左手插进衣服口袋,触摸着装在衣袋里的钻石,老侯爵会心地笑了——艾尔普索女伯爵很懂事,有着超越她年轻外表的过人见识。她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非常珍贵,光是这颗宝石,就值两千金镑。

她提出的要求并不过分,合情合理:希望从侯爵这里得到一张贸易许可证,把艾尔普索家族的生意扩展到让克郡。

她经营的货品项目非常丰富——洁白的砂糖、柔软的毛皮、新鲜的鱼和肉类、名贵的花草、款式新颖的服装……对了,还有一种价格昂贵,但有着很强提神效果的白色粉末。

在侯爵看来,与其说伊丽莎白是一位贵族,不如说是一个商人。

只要能给自己带来税收,侯爵对她就没有恶感。

但他仍然小心谨慎观察着这个女人。

严格来说,伊丽莎白不算特别漂亮。博斯维尔侯爵阅历丰富,美女见得多了,却从未见过像伊丽莎白这样能保持曼妙身材,在饮食方面严格控制的女贵族。诗歌作品都在称赞女性的容貌,却很少有人知道真正的美貌来自身材。就算一头母猪长着绝世容颜,又有多少男人会主动趴下去舔它的屁股?

就算与国王后宫里那些佳丽相比,艾尔普索女伯爵仍能算得上是一个美人儿!

这就是老侯爵给她下的定义。

更重要的是,她对自己的家族没有觊觎之心。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攀上博斯维尔侯爵的关系。就算伊丽莎白有钱,随随便便就能送出价值上千金镑的钻石礼物,老侯爵也不会随便接见陌生人。

她很聪明,找到了贝尔托尼琪。

那是侯爵的第七个女儿,也是年龄最小,排名最末的家族顺位继承人。

如果伊丽莎白首先找到自己的儿子,老侯爵根本不会答应她的任何要求。那意味着双方很难,甚至无法形成单纯的商业合作关系,极有可能伊丽莎白想要的就是爵位本身。美貌,加上财富,在男人面前是威力巨大的组合武器,没几个人能抵挡这种诱惑。

贝尔托尼琪就不同,伊丽莎白最多只会与她成为密友,这让老侯爵彻底放了心。

这时,号角齐鸣,整个竞技场响起无数欢呼,喧哗的人群纷纷从看台上站起来,朝着正前方巨大的圆形场地投掷花瓣和纸质彩球。

角斗士入场了。

在“取悦民众”方面,博斯维尔侯爵很是花了一番心思。

奴隶角斗分为不同类型,其中最普通的是白人。奴隶来源广泛,破产者、输光的赌徒、罪犯……歌剧是如此高雅,贵族并不认为平民有能力或有资格欣赏,血腥的真人角斗更适合他们,反正人类的数量实在太多,既然无法在战争中消耗,就必须以合理、合法的借口让他们死去,同时给活着的人带来乐趣。

杂色皮肤角斗士的价钱比白人更高,主要是因为数量少,捕获困难。黑色与棕色人种大多生活在海外,大陆南方尽头也有,那些地方不是常年严寒就是难以到达,只有成规模的捕奴队才有收获。这些杂色人种体魄强健,一个比一个能打,每当他们出现在角斗场上,总能引起观众欢呼。

最高级的角斗士来自大陆北方,也就是锁龙关以北。他们是真正的巨人,有着漂亮的黄色皮肤,强悍程度堪比野兽。他们很值钱,一个健壮的巨人奴隶相当于一整队(十个以上,视具体情况分级)的杂色奴隶。没人能听懂他们的语言,这些家伙很难管束,但必须承认,他们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战士,悍不畏死。

四名野蛮人,二对二。

他们配备了短剑和圆盾,这是角斗士的基础型武装。

左臂上的烙印表明他们曾是战士,隶属于锁龙关卫戍部队,在战争中被俘,沦落到这般境地。

看台上的观众正趋于疯狂,无数声音聚合成音响风暴,不外乎是要求立刻开始角斗,让自己下注的一方赢取胜利。

“这帮该死的混蛋,他们为什么就不能想想是谁给他们带来了快乐?码的……明明是我付的钱。如果不是我从黑心的角斗士商人那里把这些巨人买回来,他们能看到这么精彩的角斗吗?”

博斯维尔侯爵皱着眉,低声嘟囔,他在叹息中发出抱怨,热闹喧哗的环境让他感觉自己仍是被民众拥戴的对象,从某种意义上缓解了不满。老头撇了撇嘴,坐在旁边的长子会意地点点头,做了个手势,侍卫队长随即举起握在手中的长枪,发出信号,看台斜对面的卫兵举起重锤,用力敲响巨大的锣。

角斗开始了。

短剑插进了肚子,盾牌砸飞了对手的眼球,牙齿咬住别人的肩膀,手指抠进嘴唇,死死抓住舌头,就像渔夫捕捉滑腻的泥鳅,从泥巴洞里狠狠揪出来。

濒死惨叫被看台上乱哄哄的叫嚷彻底盖过,内脏曝晒在热辣辣的阳光下,有人被挖出心脏,有人的脖子被砍断一半,惨叫着不愿意死,左手用力按住随时可能歪掉的头部,右手紧握短剑拼命刺向对手。

伊丽莎白眼眸深处闪烁着冰冷,她对血腥残忍的杀戮毫无兴趣,却必须装作很兴奋的样子。

她看见博斯维尔家族的好几个男人冲着自己频频微笑,尽可能摆出他们最帅气一面。

呵呵……他们很馋我的身子,同时更馋我口袋里的金镑。

贝尔托尼琪很喜欢看角斗,她激动得大喊大叫,偶尔从衣袋里拿出一个漂亮精致的银色鼻烟壶,不时凑到鼻孔下面用力吸着。

忘忧粉的推销很成功。按照天浩在密信中的指示,伊丽莎白把斯图尔特带回来的高纯度制品加以淡化,用面粉和糖粉稀释,掺兑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五。

尽管如此,这种神奇粉末仍能发挥出强大威力。

贝尔托尼琪是个非常好的推销媒介,她对忘忧粉喜欢的不得了。短短几天时间,她在自己的社交圈子里大肆宣扬,试用者多达数百人。

全部都是贵族。

伊丽莎白牢记着天浩在密信中的指示:尽快让忘忧粉进入上流社会消费圈,暂时不考虑对平民阶层出售这种药粉。可能的话,让国王本人,甚至更多的王室成员都用上忘忧粉。上行下效,只要忘忧粉风靡上流社会,就根本不用担心未来的销量。

角斗已经到了最后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