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 第16章

作者:黑天魔神

“别那么生分,叫我阿铜吧!”牛铜丝毫没有上位者的威严,他热情地抬手指了一下坐在对面的巫源:“这里没有外人,我和阿源是朋友。呵呵……现在,你也是。”

巫源笑着插进话来:“阿浩,我之前看你身份文书上写着来自磐石寨。怎么,这次是来赤蹄城办事的吗?”

“我是村里新晋的‘百人首’,要去黑角城申报晋升。昨晚路过,在旅店里休息,刚好听到客人们议论城主受伤,所以今天就过来看看。”这些事情没什么可隐瞒的。

巫源对他的兴趣越发浓厚:“这么说,你的身份还挺多。行巫者、医者,而且还是百人首。”

天浩谦逊地笑笑。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牛铜与巫源相互间使了个眼色,只是速度太快,一晃而过。

“正好明天我也要回雷角城,咱们一起同路吧!”巫源笑着发出邀请。

“那我就提前多谢了。”天浩拱手道谢,神情自若。

谈论内容很快偏离了牛铜的伤势,转移到了其它方面。

巫源应该是饿了,他卷起衣服袖子,直接拿起一块带肉的大骨头啃着。肉炖得很烂,他三口两口吃光,随手把光秃秃的骨头扔在桌上。看着骨棒的圆形断面,巫源不由得轻笑道:“阿铜,我这几天在城里转了转,就算是在你的治下,愿意接受新货币政策的人也不多啊!”

牛铜端起碗,喝了一大口肉汤,发出长长的叹息:“我是很支持狮王的意见,他这样做没有错。与南方的白人比起来,我们欠缺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天浩在旁边仔细听着两人谈话。

北方蛮族会定期召开首领大会,所有部族之王都会参加。不同部族之间会爆发战争,却必须在首领大会期间无条件暂时休战。从这一点来看,颇有些上古时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意思。

白人占据着南方大陆,他们拥有远超北方蛮族的科技文明。狮王是一位开明的部族首领,他在四年前的大会上提出新的货币政策:仿照南方白人的做法,定铸金、银、铜三种货币,用于取代粮食和布匹的旧式货币系统。对此,部族首领们当时分为三种意见。有人赞成,有人反对,还有人不置可否。经过投票表决,赞成者略占上风。狮族开始铸造货币分发给各部族,同时收取了对应价值的货物。然而四年过去了,北方蛮族的金属货币使用率不大,交易量极小。

牛铜是一位开明的城主。他在赤蹄城大力倡导使用金属货币,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人们还是习惯于使用粮食和布匹。

他对此感到疑惑:“会不会是狮王搞错了?金属货币不适合我们,还是以前的老办法比较好?”

巫源对此无法解释。他亲眼看到过南方白人王国的繁华,却不明白其中的原因。

“我来说说我的感受吧!”天浩从皮袍口袋里摸出一枚铜币,轻轻摆在桌上,又从旁边拿起一块之前吃净的拳头大小骨头,与铜币摆在一起:“这次我和我弟弟离开寨子前往雷角城,背包里装的全是肉。晚上在沿途寨子休息的时候,我们就拿出一些肉来作为费用。冻硬的肉很重,分割也不方便。说好了住一个晚上要花五斤肉,实际砍下来总会多点儿或少点儿。说起来,这还是因为天冷,肉装在袋子里不会坏。如果换了是夏天,只要在路上走上一天时间,肉就会变臭,没人会要。”

巫源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赞许地点点头:“所以狮王陛下是对的,金属货币制度肯定比我们原来的粮食和布匹制度先进。”

“但是想要让所有人都接纳这个制度,还需要时间,以及更多的宣传。”天浩尽可能让自己的话浅显易懂:“比如在我们的寨子,如果你用一枚这样的硬币买东西,没人会接受这种东西,说不定还会把你当做骗子抓起来,结结实实揍一顿。”

牛铜对此深有感触:“赤蹄城做到现在这个局面,真的很不容易。我当初强行在城内推行金属货币,很是花了些力气。”

“继续做你该做的事情吧!”巫源把视线落在牛铜的伤腿上,安慰地笑道:“这次赌赛你就不用出场了,安安心心呆在家里养病。明天我回黑角城,会向族长禀明一切。”

牛铜顿时变得有些闷闷不乐:“我只是有些不甘心。原本可以赢下一场,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

他们显然在说着另外一件事。天浩观察着两人的表情:“什么赌赛需要阿铜你出场?”

巫源对他的问话毫不在意,顺口道:“雷牛部族与血鹰部族的射术比赛,各选三个人下场,阿铜也是选手之一。”

与牛族一样,鹰族也分为血鹰、飞鹰、猎鹰等多个部族。射术是他们的强项,鹰族弓箭手在所有蛮族当中首屈一指。其中最强的飞鹰部,其次是猎鹰部。血鹰部族人口稀少,属于弱族,居住区域与雷牛部邻接。蛮族与南方白人的战争延续了很久,强壮的牛族战士也在战争中不断进化,对于武器的使用和操控能力变强。十五年前,雷牛部开始与血鹰部共同举行射术比赛,各自拿出大量物资为赌注,族内贵族们也纷纷参加。双方输赢次数并不悬殊,区别不大。

“今年大赛的情况与去年不同。”巫源解释道:“血鹰部最好的弓箭手上个月战死在锁龙关,他们今年派出来的三名选手整体实力不如我们。原本应该是稳赢的局面,没想到阿铜出了意外,现在没法上场。这样一来,我们这边的整体实力就不如血鹰部,肯定是输了。”

牛铜对此也是无可奈何:“族长对这件事情很重视。他连续派人催促,还专门把阿源派来为我治伤。我的射术在部族里排名第一,这次不能上场,只能让族长另外选人了。”

“排名第一?”天浩试探着问:“也就是说,阿铜你是咱们部族里最好的弓箭手?”

牛铜点点头:“是这样。”

天浩把目光转向巫源:“你刚才说,血鹰部最好的弓箭手战死了,他们今年派来参赛的选手整体实力不如咱们?”

巫源不明白天浩为什么忽然问起这个。他端起酒碗抿了一口,语气有些沉闷:“如果阿铜可以上场,今年咱们肯定稳赢。现在嘛……唉,不提了。”

“我觉得我们现在也可以赢。”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房间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牛铜与巫源不约而同把目光聚集到天浩身上,如此的灼热,充满惊讶,天浩有种仿佛全世界都盯着自己的感觉。

他拿起一支筷子,用力掰成长、中、短三段。然后拿起另外一支筷子,对比之前的木段,将其掰成同等长度的三段,在桌上顺序摆开。

“这是血鹰部的选手。”天浩抬手指了指横列摆放的三条木段:“分别对应着他们的第一、第二、第三。”

接着,天浩将另外三条木段紧挨着摆下:“这是我们的人,对应第一、第二、第三。最上面这个,就是阿铜。也就是说,阿铜没有受伤以前,我们的人都要比血鹰部强,三场比赛都能赢,是这样吗?”

两个人都不明白天浩究竟是什么意思,却被他的举动提起了兴趣。桌上的碗碟挡住了视线,牛铜干脆把装肉的大碗挪到旁边,给天浩腾出更多的空间。他盯着桌面上那根最长的木段,再看看紧挨着摆放,长度略短的木段,神情有些不悦,缓缓点头:“是的。”

天浩左手拿起代表牛铜的木段,右手拿起代表雷牛部三名弓箭手的最短那根木段,相互交换:“现在阿铜变成了实力最弱的选手,我们同样可以把参赛顺序调换一下。阿铜你可以出场,但是你得对付血鹰部的最强选手。”

牛铜顿时瞪了他一眼:“为什么?”

“因为你肯定会输,但我们一定会赢。”天浩一边说,一边将手里的木段改变对比顺序:“接下来,我们的长对付他们的中,我们的中对付他们的短。三场比赛下来,我们还可以赢两场。”

看着桌子上的这些小木段,瞪大双眼的牛铜彻底陷入沉默。

巫源感到自己的眼角在微微抽搐。他做了个长长的深呼吸,努力控制着身体里瞬间产生的强烈激动,发出惊叹:“阿浩说得没错,这样的话,我们能赢。”

良久,牛铜终于抬起头,他的望向天浩的目光里充满了震惊:“阿浩,你是怎么想到的?”

天浩的笑容很是平和:“看来明天我们要一起走了,大家都去雷角城。”

第三十一节 纯洁的友谊

这个时代的城主出行远不如上古时代那么隆重。赤蹄城附近的积雪没有磐石寨周边那么厚,四轮马车可以正常行驶。只是考虑到牛铜的伤势,速度缓慢,不算快。

巫源和牛铜身份尊贵,两个人的护卫队加在一起,人数超过了两百。天浩与天狂都不会骑马,他们与步兵护卫们走在一起,在雪地上留下杂乱的脚印。

望着前面骑在马上的巫源,再看看那辆被骑兵簇拥着的马车,天浩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昨天在城主府吃饭的时候,他就觉得情况不太对劲。无论行巫者、医者,还是百人首,这三个身份在巫源和牛铜看来都很普通。就算自己治好了牛铜的腿伤,他也没必要给予自己那种平等的态度。

巫源的态度就更难以理解。他是执掌整个雷牛部族的大巫,地位仅在牛族国师之下。而我……只是一个小村寨里的行巫者,而且还不是得到老祭司认可的正式行巫,最多只能算是预备人员。

这就像两头老虎邀请一只猫共进晚餐,主动要求彼此成为朋友那么诡异。

为什么?

有两种解释,天浩认为比较合理。

难道牛铜和巫源和自己一样,都是来自已经毁灭文明时代的寄生者?

这种可能性的几率太渺茫了,天浩根本不敢出言印证。就算要说,也必须耐心等到对方先开口。

第二种解释,就是自己身上有着他们可以利用,有需求的东西。

这比第一种解释更加荒谬。

当正常逻辑无法对事物本身做出解释的时候,思维也就朝着另类方向产生偏移。天浩脑海里不禁生出连他自己都觉得后背直冒冷汗的念头——难道这两个家伙看上了我的屁股?

逃走是不可能的。两条腿无论如何也比不上速度极快的骑兵。

玩笑归玩笑,他们亲近自己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眼缘”这种事的发生概率不大。这个世界的身份尊卑等级分化有多么严重,天浩已经有了极其深刻的了解。从本质上来说,磐石寨头领孚松不是一个坏人。然而他对姓氏的渴望是如此执着,就算赌上整个寨子的命运,也要不顾一切向部族统治者求取一个姓。

天浩的确想要与赤蹄城的统治者拉近关系,也想通过治疗腿伤从牛铜那里得到一些好处。棉布或者麻布、麦面、稻米、钱……总之,只要是可以改善生活条件,能够被称之为“财富”的东西,他都很乐意接纳。

一个普通小蛮族与城主和大巫之间纯洁的友谊?

还是让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见鬼去吧!

天浩从那顿宴席开始后不久就察觉情况有异。“货币政策”这种事情是统治者阶层的专利,就算牛铜与巫源两个人关系再好,也不会在自己这个外人面前提起。

拿不准对方的真实用意,天浩只能尽量在对方面前显示自己的存在价值。不得已,被迫给雷牛部和血鹰部的箭术比斗出谋划策。

谁赢谁输关我什么事?

还是那个问题,他们如此刻意与我拉近关系,究竟是为什么?

天浩找不到答案,百思不得其解。

算了,老老实实跟着走吧!看情况再说。

前面,就是雷角城。

……

这是一座有着十二万人口的大型城市。四面环山,中间凹陷形成盆地。一大一小两条河流分别从城市南面和东面经过,浸润着面积广袤的耕地,养活了数量庞大的部族。虽是冬天,这里却看不到太多积雪,气温比赤蹄城还要暖和。

巫源给天浩和天狂安排了一家旅店,算是雷角城内档次较高的地方。他和牛铜显得有些匆忙,随便交代了几句,留下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就离开了。

天浩数了一下,袋子里装着一百个银币。

以文明时代对工业产品挑剔的眼光来看,这种货币打造得其实很粗糙。铸造产生的圆形不太规则,边缘和表面有太多的微小凸起和凹陷。正面图案是一个犄角很大的牛头,背面是一个简化版的锤子。

“再有一把镰刀就好了,那样看起来才是我真正熟悉的东西。”天浩撇了撇嘴,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低音喃喃着。窗外的阳光照在平摆掌心的银币上,反射出银制品特有的金属光泽。

申报百人首的流程并不复杂。巫源帮着把申请文书递上去,第二天下午,一个身穿绯红色制服的中年男子来到旅店,出示了自己身为雷角城行政官员的兽皮证明,天浩跟着他离开旅店,前往签印府。

砖石建筑普及的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对水泥的使用。走进签印府的时候,天浩特别留意了一下这里高大的墙壁,可以确定砖块之间干燥的粘粘物体与自己熟知的水泥有着部分共同点,只是具体的硬度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宽阔的内堂,方形的结构,明亮的光线……天浩不禁想起了磐石寨阴暗丑陋的小木屋,不禁有些感慨:无论文明时代还是这个看似野蛮的世界,在政府办公区域建设方面都舍得下本钱。一样的奢华,一样的大气磅礴。

磐石寨的村民们在这个冬天几乎全部饿死,附近青龙寨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可是看看签印府里这些红光满面的家伙,“饥饿”两个字与他们没有半点关系。

有着来自整个雷牛部族所有村寨上缴的粮食,这座城市吃得很饱。

走廊上有十几个人在排队,他们手里都拿着各自的身份文书。天浩被安排在队伍末端,看着正前方被一个个高大背影挡住的走廊尽头,他闻到空气中飘来一股刺鼻的焦糊味。

是肉类在高温炙烤下烧焦的那种气味,其间不时传来忽高忽低的嚎叫声,更有几声凄厉的惨叫。

天浩觉得自己可能是来错了地方。看看周围的人,发现一个个脸上神情凝重,尤其是站在自己前面的那几个,他们紧握双拳,牙齿在口腔里死死咬住,身体也在微微颤抖。

走廊尽头是一个很大的房间。黑乎乎的屋子没有窗户,砖石结构的地面有两个火塘,几个赤裸上身的精壮男人聚在那里,中间看似为首的人手里拿着两张很大的兽皮文书,按照顺序念着名字。

“从峪寨,克刚。”

排在最前面的男人大步走过去,他脱下身上的皮袍,露出粗壮结实的胳膊。紧握着左拳,臂膀上的肌肉像膨胀皮球那样隆起。念着名字那人应该是个管事,他盯着叫做“克刚”的男人看了一眼,也不说话,随便抬起手了挥了一下,两名站在旁边的侍卫大步上前,一个从反方向用力扣住克刚的肩膀,另一个拿起放在炭火上烧至通红的烙铁,带着说不出的冷酷与一丝虐意,将这块滚烫的金属狠狠按在克刚左臂上端。

伴随着清晰的“嗤嗤”声,皮肉与烙铁之间立刻升腾起浓烈白气,蛋白质被烧焦的臭味再一次充斥鼻孔。克刚的忍耐力显然要强于之前那些人。他紧紧咬住牙关,剧烈颤抖的身体在强大意志力控制下仅有微微起伏。他没有发出喊叫,冷汗在头皮和面颊上密密麻麻渗透出来,从鼻孔深处与紧抿嘴唇的背后,不断传来音量明显被压低的“唔唔”闷哼。

松开烙铁,负责叫名的管事用赞赏的眼光看着脸色发白,近乎虚脱的克刚:“还行,比前面那几个家伙强多了。这种有胆识不怕死的人才是真正的‘百人首’。去那边休息吧!下一个。”

在这种地方得到上位者的赞誉,对接受烙印的人来说就是最高奖励。缓过气来的克刚忍着剧烈伤痛,高高兴兴地从排队等候的人群旁边走过,坐在侧面靠墙的木凳上休息。他叉着腰,故意把胳膊的受创面暴露在众人面前,天浩看到那里烙着一个清晰的圆形图案,正中是一只四十五度斜着向上的黑色牛角。

这个时代谈不上什么防伪技术,无法制造身份证、军官证、特殊单位工作证之类的东西。半军半名的类斯巴达制度决定了基层民众管理者同时也是低阶军官。想要成为百人首,除了得到所在村寨首领们的一致认同,得到所在部族族长的承认,还必须在左臂位置用烧红的金属标价打上烙印。

这只黑色牛角代表着百人首。无论走到哪里,只要脱掉上衣,露出特殊标记,就能得到所有蛮族的承认。

狮族的标记是一个狮头,虎族是虎头,鹰族是一对翅膀,熊族是尖利的牙齿……每一个种族都有专属的特殊标记。

想要成为人上人,先得吃点儿皮肉之苦。这与文明世界区别很大。

轮到天浩了。

尚未成年的他身材干瘦,虽说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上却看不到明显的肌肉轮廓。管事有些疑惑,他要过天浩拿在手上的身份文书,对照着自己手里的兽皮花名册,印证之后发现没有问题,于是摇摇头,眼里闪烁着若有若无的讥讽,还有一丝淡淡的鄙夷。

第三十二节 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