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77章

作者:殆火

“少爷,您没事吧?”

公子哥疼坏了,摇摇手:“算了算了!”

不过护卫伸手将他拉起后,又是偏巧碰了一个路人,那路人手里拿的羽扇吧嗒脱手,落在地上。

公子哥身子晃了下,重心一个不稳踩在羽扇上,再次“啊”一声摔了下去。

石矶的卦摊本就在闹市,刚才吸引了不少人围观,只是没人敢出声。

这一下,又有更多人看了过来,顷刻间摔了两跤?这地也太滑了吧?

不少人带着敬仰的目光看着通天,石矶算卦很准,没想到她的师傅更准。

公子哥跌跌撞撞地爬起来,气得都快骂人了,可蓦然间,天空打了个闷雷。

闷雷吓了某个路人一跳,条件反射地抖了抖身子,却不想正好撞在了公子哥身上。

公子哥刚起来没站稳,叫出声来,噗通一声,身体仰面跌在了地上。

护卫们颤栗的看着通天,这老道也太玄乎了吧?

纵是石矶,平常给出的卦象也十分模糊,从没有详细现实到这种地步。

这一幕幕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所有人都眼睁睁看到公子哥又是摔倒又是被撞,要说没动什么手脚,谁都不信。

三次啊!

足足摔了三次啊!

“邪门!”公子哥似乎也心生敬畏,连忙让护卫搀着离开集市。

石矶怯怯的看着通天,她觉得自己犯了错,师尊明明告知过他们要闭山门不出,静颂黄庭,可她还是去找了太乙寻仇,更是说出脱离截教的话,如今还在朝歌摆卦摊。

“走。”通天没跟石矶多言一发声,就径直向着朝歌中心城区走去。

刚才的因果?

那算什么,太乙区区一小辈都能护着弟子,他通天护不得?

管你是人是妖是仙。

……

闻仲的太师府中。

这里是朝歌的截教大本营。

通天、金灵圣母、赵公明、闻仲、石矶等具在。

“石矶。”

“弟……弟子在。”

“你且闭眼,伸出手来。”

通天拿出青萍剑,对着石矶掌心一割,霎时便有一道血痕。

饶是以石矶的修为也疼的睁开了眼,她只能用法力死死撑着,那可是青萍剑啊!这一剑割下去,伤口都无法愈合。

“这一剑,罚你不敬师长,擅自脱离教中,可有怨言?”

“石矶不敢。”

通天点头,问道:“你和太乙做过一场,可是不敌而逃?”

石矶抿着唇道:“是……弟子学艺不精,丢了师尊颜面。”

“闭眼。”

石矶闭眼,面有愧色,师尊这等人物最是看中面皮。

她下意识伸出另一只手,却发现没有痛感,只觉得颈上一沉,多了一物,冰冰凉的。

“睁眼。”

石矶低头一看,她又怎能不识得脖颈间之物?

此物呈长命锁状,锁体乃是金黄色,其上两侧刻有玄奥铭文,锁下有三条白玉锁链,是通天脖颈上的挂饰之物。

“你乃天地玄黄顽石得道,无父无母。”

“当知弟子事师,敬同于父,习其道也,学其言语,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今日是你入门千年整,便将此穿心锁赠你,一旦祭出,中招者顶上三花皆灭、胸中五气俱消、三魂七魄与五脏六腑也被牢牢锁住动弹不得。”

“下次遇上太乙,若是还输了,便将你逐出师门!”

“弟……弟子……谨记于心……”石矶一时哽咽。

“去后庭静坐一夜,剑伤自愈,我截教岂有似你这等落荒而逃之人,当好生反思!”

这时闻仲来告:“师祖,弟子的师弟回来了。”

第102章 此臣之幸

一面白无须、器宇轩昂的少年入了府中,拜道:

“弟子杨戬见过师祖、师尊、师叔……”

数月前纣王在灌江口降雨,闻仲担心降不下雨,便告知老师金灵圣母,请求老师赶来灌江口降雨,也好弥补一番。

虽然纣王成功降下雨水,但金灵圣母还是来了,除了又给灌江口下了几次大雨外,还将杨戬收为了弟子。

金灵圣母面带笑意,对杨戬很是满意。

闻仲也颇为欣慰,早前他还在北疆纠结继承人的事情,现在就来了。

杨戬心性、悟性上佳,难能可贵的是,和自己一样有着三只眼,三目三十行,学习速度很快。

金灵圣母道:“为师观你八九玄功已有小成。”

杨戬抱拳:“弟子愚钝,自入朝歌参军以来,便随着执金吾于山林间狩猎,与野兽凶物厮斗,略有所成。”

八九玄功是道门三教第一护法玄功,人、阐、截三教亲传都可修行,但适合此功法的人极少,能修行如此迅速的人,更少。

闻仲唏嘘不已,这就是天赋差距,他也拜金灵圣母为师,得授八九玄功,有着金刚护体,刀枪不入之能,但他当时足足耗费了数年,才略有小成。

“汪汪!”杨戬身边的一只白毛细腰的大狗挑着舌头,似在邀功。

“大黑!”杨戬呵斥道,师门长辈面前,不得放肆。

他在朝歌狩猎军中占据要职,除了手中那柄斩杀作恶的三首蛟龙,剥皮削骨后由金灵圣母炼制的三尖两刃刀、拜师时所授的金弹银弓外,大黑也有不小功劳。

大黑能嗅出猎物所在方向,一旦有大支无法力敌的兽群靠近,便会预警,帮助狩猎队多次避开危险。

“无妨。”通天挥手:“你乃我截教三代弟子,此狗不错,本座便送它一道机缘,赐名哮天。”

通天没啥能送的,穿心锁都送出去了,而且杨戬是三代弟子,即便通天算出他是应劫之人,也不适合太过优待,毕竟一边的闻仲也是三代弟子,手心手背都是肉。

一道法力注入哮天犬身上,似有变化。

杨戬摸了摸狗头,他还是觉得大黑叫得比较顺口。

开局一条狗,法宝全靠凑,除了妹妹,也就大黑和他最亲。

这时,闻仲抚须道:“师弟,雷将军打算明日在陛下面前为你请功,朝歌百姓偶尔能吃上肉食,你等功不可没,陛下必定重赏。”

“全凭师兄安排。”杨戬有些激动,终于能见到那位纣王了,也许,自己能在他心中留下印象。

自灌江口降雨后,杨戬就已经暗下决心往朝歌一行,报效国家,为纣王效死,哪怕为一小兵,为一杂役也值得。

后来拜金灵圣母为师,学得道法,多了一丝救母希望,可他也未曾忘记报效纣王,反而因为武艺更甚以往,越发坚定。

现在的自己肯定救不了母亲,但在凡间却是少有的武艺高强之士,为什么不为圣明的君王做些什么呢?

别的不说,只是为灌江口降雨,替自己顶包,救了灌江口一地百姓,就足以让他杨戬肝脑涂地赴汤蹈火。

通天点头称善。

他这次来朝歌的主要目标就是观察纣王,马场里见过一面,但看出的东西并不多。

朝堂上才是看出君王作为的地方。

……

次日,早朝。

升殿,群臣山呼,却发现了不对劲,怎么隐隐有股酒味?

子受假装自己彻夜饮酒喝了个荤七八素。

实际上以他的酒量,葡萄酒根本喝不醉,不过只要弄得满身酒味,在衣服上撒点酒,让群臣们闻到就可以了。

杨任皱眉,第一个跳来出来,民间多有流传杨大夫直言敢谏的美名,他就是大商第一诤臣。

杨任先是恭敬一礼,纣王小德有亏,偶有荒谬之行,但大德无损,总体上是一个圣明的君王,值得他用心辅佐,不足的地方,当然由他们这些臣子弥补。

他朗声道:“君彻夜饮酒,酒气大冲于殿,耽误政事,臣愿君废酒,不然,臣请死。”

子受一听,以死直谏?!

可他再一看,杨任。

这个大喷子是满朝文武中最配合自己的人,只有他敢乱喷一气。

要是没有杨任,何不食肉糜多半只能憋在心里,压根没机会说出来。

这种人肯定不能死,死了谁来配合自己?

商容没他敢说,遇事喜欢明哲保身,闻仲没他有文采,调动不了群臣情绪。

子受思量,反正他也不是要逼死大臣,那是暴君行为,昏君挨挨骂就行了。

于是他道:“杨卿勿要如此,朕少饮便是。”

先敷衍过去,明天再带着酒气上朝,杨任就又会开喷,反复几次,昏庸值不就来了?

纣王明知有错,却不纳谏,敷衍臣子!昏君!

杨任没想到这次劝谏这么轻松,微微一愣。

这时费仲出列,恭声道:“幸矣,臣遇明君也!若杨大夫遇上夏桀,死久矣!”

他的意思是如果杨任对夏桀死谏,早就凉透了。

费仲捻着小胡子,颇为得意,看我多会说话,这么一来,必能讨得陛下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