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魔法与东方帝国 第42章

作者:大英柱石梅中堂

“……”

愣了片刻后,孙少爷只好继续道:“好的,我明白了。另外还有其他地方需要注意的么?”

“您应该也能看出来,我的礼仪很生疏,这显然不合乎一名贵族的身份。”他表面自谦,话里却在抬高自己:“不瞒您说,我和其他几位少爷小姐,准备一同去阿尔比昂,跟那里的正统贵族学习礼仪。在此之前,还希望二位能指导我一下,免得基础太差,到时候丢脸。”

“学习礼仪?跟阿尔比昂贵族?”夏洛特惊讶地说。

“那还不如跟马学。虽然差不多粗鄙,但马至少比阿尔比昂人跑得快。”艾伯特幽默地接完话,也急忙摆出“很有趣”的表情,笑出声来:“哈哈哈哈哈哈哈……”

“???”

几人再次愣住,艾伯特的干笑声也渐渐停了下来。

“什么?你没在试图讲笑话活跃气氛啊……”

由于这些帝国老贵族过于鄙视阿尔比昂同行,屋里的气氛一时再次尴尬起来。

第577节 番外篇(21) 钱程与礼仪

学生会办公室里,钱程拔出剑,细细打量着。

“这铁质真不错。”他感慨道。

“就是寻常的不锈钢而已。”张威回答:“我在网上查了下,其实并不适合做兵器。”

“哦?为什么?”钱程好奇地问。

“说是硬度不够,也不方便热处理,做不出坚韧锋利的好兵器。”张威说:“它的优点是保养容易,不会轻易生锈,所以经常用来做工艺品。”

“网上买的?”黄娟随口问。

“对,我在‘四十大盗’上挑了好久。”张威回答:“他问有没有汉朝样式的剑,我说网上应该挺多的。但人家卖的那些,他又嫌不好用,最后勉强挑了这个。”

黄娟看了看钱程手里的细长铁条,露出疑惑的表情。

“这不是那种西洲式的刺剑么?”她追问道:“这是汉剑?”

“你问他。”张威果断说。

“不是差不多么?”钱程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唰唰地挥了几下。

“哎,别在办公室里玩啊,会打着人的。”黄娟急忙劝道。

“没事,他不会的。”坐在旁边的白芷,信心十足地安慰道。

黄娟看了看他俩,只好不做声。

好在钱程很快就把剑收了起来。

“配重不太对。”他评价道:“回去我再调调吧。”

“只是个工艺品,你就别纠结了。”张威劝道。

“为什么不买好点的?”白芷说着,看了看钱程:“我再多给你点钱就是了。”

她之前专门和钱程说过,除非遇到危急情况,否则,哪怕碰到无礼或者向他挑衅的当地人,在告知自己之前,也不要随便攻击。钱程考虑这里情况太特殊,也答应了。

——反正,就算她不给钱,钱程也会通过混混百夫长和迷之教派之类的势力,得到武器的。还不如直接给他说好,免得反而增加麻烦。

至于尽量避免惹事、不要招惹吏卒这些,就算她不说,钱程也知道。

“我告诉他,想要他要求的那种形制和加工工艺,就更难找了。”张威对白芷解释道:“我也不是很熟悉这方面,他又不想等这么长时间,就先买来一个玩着。”

“有经过锻打和淬火的,肯定更好。”钱程认真地说:“当然,这把也不是不能用。可惜,没加工过,浪费这么好的铁了……”

“我回去也问问吧。”白芷说。

“先买两把备着。”钱程还是坚持:“武器是消耗品,反正不算多。”

“你还真当武器用啊……”黄娟无语道。

“君子别的可以不带,但不能不配剑。”钱程乐呵呵地说:“剑挂在身上,大部分时候只是体现礼仪效果。但它的礼仪效果,也是基于它是实战兵器的事实。”

“钢铁的性能不好的话,实战时不会吃亏么?”张威随口问。

“这铁拿来切肉足够了。”钱程说。

“切肉?”

“就是切肉——剑是杀人用的,能杀死人也就足够了。更高的性能,当然更好,但也不是没了就不能用。”

“啊……”张威想了想:“但是金属性能不好的话……”

“可能会有一点吃亏,但也没那么严重。”钱程回答着,把剑收回长袋子里:“到一定门槛之后,最大的影响,就是剑客自己的水平了。”

“不考虑破甲能力么?”张威来了兴趣,追问道。

“对方披甲?那就跑呗。”钱程不假思索地说。

“……呃。”张威和黄娟没想到他这么干脆,都愣了愣。

钱程说:“如果对方披甲你也披甲,那双方肯定是摆好战阵,有备而来,各自用长兵交战。短兵最好带上斧锤之类,很少会让剑出场。”

“如果对方披甲你没披甲……”钱程想了想:“那就太吃亏了,剑再好也扭转不了。有没有铠甲,比剑的质量好坏,影响大太多了。”

“战场上打出这种局面,要么是国力太悬殊,要么是被突袭。都是应该在战前就避免、在战时几乎无法解决的问题。”他侃侃而谈:“至于平日里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快点跑,赶紧去衙门报官,说有人谋反。”

“每个武器都有使用场合的。”钱程总结道:“剑用在自己的场合就行。”

“那你说的这种汉朝的剑……”张威思考起来。

“这剑就是专门对付无甲敌人的。”钱程解释道:“受过一定基础训练的士人,在双方都没有护甲的情况下,进行决斗。这就是最经典的情况了。”

“汉朝,士人,决斗?”黄娟面带不解。

“是啊。”钱程回答:“看剑形就知道了。虽然细,但这个长度和重量,不太适合完全的新手。剑身结构不利于快速拔出来,并不是针对突袭用的。它的构造,也不适合对付铠甲。”

“但用剑的人,本来就处在几乎碰不到披甲敌人、很少会被突袭、自己的训练也足够的情况下。这种特化到极致的剑,当然能发挥最好的效果。”钱程说:“这把剑已经很粗重了,我听说有的名剑,和这把差不多长,重量只等于你们这儿半公斤。应该能想出它得多细。”

“我说怎么和西洲的有些像。”张威嘀咕道。

“为什么你们会这么陌生?”钱程见他们的表现,好奇道:“你们是很早就不用剑了么?按理说,不止士人,大部分普通人都是买得起剑,也会随身带着剑的。锻剑,磨剑,可都是能让人发大财的生意。”

“现在肯定没人带剑了。”黄娟说:“火器兴起之后,剑就不是实用的武器了吧。”

“哦对,也是。”钱程回想了下第一纪火器的知识:“正常情况的发展,应该是火枪取代剑的定位。民众日常携带火枪,遇到意外用火枪防身,游侠则会时不时用火枪决斗……”

“那是新迦太基吧。”张威忍不住吐槽道。

“我听说,看武器和护具的管理,就能判断出各国官府的实际控制能力了。”他想了想,列举起来。

“控制能力最低下的地方,武器和护具都是随便贩卖的,根本管不了。古代绝大多数地方……呃,现代应该也是大部分地方,都是这个级别的。”

“控制能力好一些的地方,武器管不住,但官府会严格禁止重甲,还有大杀伤力的武器。古代中原朝廷都会查禁长杆武器、弩和甲胄,新迦太基那边也禁止一些重武器和重防弹衣。想法应该都差不多。在治安和管理水平达不到理想要求的情况下,尽量保证普通执法队伍的武力优势,在交手时能压制犯人。”

“再强一些的地方,对武器的管理就更加严格。这种情况下,就像你在街上看到的,很少有人会携带大件武器,因为不但会惹麻烦,而且也没必要。甲胄管理反而放松了,因为有更加强大的武器和更加严格快速的调动制度。”

“当然,民间火器并不会理想化的完全消失,但哪怕出现持有武器和重甲的罪犯,数量也很有限——而且也打不过装甲车。”

“这样啊。”钱程想了想,觉得有道理,露出沮丧的表情。

“怎么了?”白芷关心地问。

“我以为战国、秦朝以来,我们的管理已经很细致了,没想到也就是个新迦太基水平。”钱程叹着气说:“要是被人知道,治理能力只能与蛮夷大国并列,估计会被人嗤笑吧。”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说蛮夷?”黄娟又忍不住,问了出来:“感觉和古代人一样。”

“只是换个名词而已吧。”钱程倒是不太在意。

“不止是名词的问题了。”黄娟看了看张威,说:“当年,清朝就是把外国人都称为蛮夷,还要求阿尔比昂使者,在朝见时,按自己的礼节跪拜行礼。因为礼仪问题,双方起了争执……”

“难道阿尔比昂人不是蛮夷么?”钱程很是奇怪,没等她说完,就问道。

“……”

“阿尔比昂人比清朝强大。”张威说:“而且,你也知道,按中原思路,清朝一样是蛮夷。”

“他是蛮夷,不代表阿尔比昂人就不是。”钱程分析起来:“而且,这件事,明显是阿尔比昂人不守规则。”

“为什么?”黄娟反应不过来了。

“还是那个大禹去裸国的例子。”钱程说:“大禹是圣王,去蛮夷国家,尚且依照他们的礼仪。阿尔比昂作为蛮夷,哪怕拜访的是另一个蛮夷,也应该遵循当地主人的规矩。难道他的德行,比大禹还高?这显然是阿尔比昂人自己先不守礼了。”

“那如果是个正常的华夏国家呢?”张威问:“像汉朝那样的?如果阿尔比昂人不答应遵守礼仪,怎么办?”

“汉朝……那他不答应就不答应呗。”钱程眨眨眼:“想朝贡的国家太多了,又不缺他一个。一堆国家挤破了头,还排不上队呢。”

“那如果阿尔比昂使者在朝堂上违背礼节,和汉朝皇帝大臣争执——”黄娟追问。

“大不敬,斩首。”钱程不假思索地说。

“——比清朝那次还狠啊!”

“呃?怎么了?”钱程看着她的反应,有些奇怪。

“我们这边,一直把这个故事,当成骄傲自大和故步自封的标志。”张威替她解释道。

“那也不该用这当例子吧。”钱程还是觉得奇怪:“起码这件事上,阿尔比昂人才是自大野蛮、不愿交流的。”

“这么说,也是。”黄娟想了想:“能证明自大和故步自封的例子很多,也不知道为什么非要挑这个,作为广为流传的例子。”

“估计是阿尔比昂人自己挑的。”钱程随口猜测道:“可能想暗示大家,阿尔比昂式的礼仪才是文明的,最好的。”

“你觉得阿尔比昂人的礼仪,究竟怎么样呢?”黄娟问。

“你应该问巴里希人。”钱程回答:“评价这个问题,他们比我专业。”

“……”

“不过硬要说的话,我觉得阿尔比昂式礼仪,确实比清朝式的更好些。”张威打圆场道。

“为什么非要在两个蛮夷里,选哪个好……”钱程有些无语:“难道地上有两坨牛粪,也非要都去踩一脚。不能好好走路么。”

“呃,我单纯觉得清朝的礼仪太烦人了。”张威摊摊手:“磕九次头,换我我也烦。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执着于磕头。明明以往,华夏之间,也没有这么重的礼仪。他已经弄的重到变味了。”

“缺什么,就执着于什么。”钱程再次说了一遍,揶揄道。

“……我懂了。”张威当即跟着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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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看了看好莱坞版的电影《花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