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从单骑入荆州开始 第516章

作者:臊眉耷目

贾诩心下无奈地叹了口气……

“您说吧,我听。”

随后,刘琦就将今日白天,从早上徐庶向他进行汇报的事情,再加上陶商的适才与自己的沟通,原原本本地向贾诩做出了陈述。

贾诩听完之后,认真思虑了片刻,方才言道:“君侯是惦记徐州的形势还是惦记陶商的安危?”

“多少都有些。”刘琦抿了抿嘴,道:“主要是徐州陶谦一死,针对徐州诸郡国的战事必然迭起,公孙瓒和曹操想来都会去往徐州分一杯羹,在这种情况下,我当如何,是任凭事件发展,还是应该做些什么?我现在想不透彻。”

虽然刘琦话中表达的意思,给出了贾诩‘是给出了任凭事情发展’‘该做些什么’两种选择,但贾诩明白,刘琦想要跟他探讨的问题只有一个。

那就是针对徐州的事‘该做些什么?’

如果准备什么都不做的话,那刘琦也绝对不会开口问自己了。

贾诩筹谋了一会,道:“其实依照老夫的想法,徐州与荆州不接壤,且中间相隔孙坚和袁术两大势力,我荆州不临其地,徐州诸事与我荆州的利害不大,但却可以通过徐州之战,适当的改变一下当今天下的格局。”

刘琦闻言笑了。

他就知道,在这种迷茫的时候,向贾诩这个老毒物请教,他一定会给自己打开一扇明亮的窗户。

因为他本人就是一个很少受到情绪波动的怪种,这天下间很少有事情能够直接影响到他的情绪,这也就导致贾诩的思维异常的敏锐。

“我应该如何做?”

贾诩拱手道:“首先,这陶商……绝不能让他死,陶谦虽然在徐州不受拥戴,但他毕竟是徐州刺史,而且朝廷似有意敕封他为徐州牧,这么多年在徐州的威压还是有的,陶氏一门在徐州,三五年内,都会有一定的号召力。”

“可陶商若执意回徐州,又如之奈何?”

贾诩很是风轻云淡地道:“他执意回去,就不代表他就一定会死。”

“陶应当了徐州之主,陶商这个嫡长子的哥哥回去,难道陶应会不忌惮他?”

贾诩道:“忌不忌惮,还是得君侯说了算……若是君侯请旨朝廷,给予陶商一个在荆州或是在益州的正式官位,择期赴任,而又许诺陶应,将力保他为徐州牧……条件就是,一定要让陶商安全返回南方赴任,您说陶应会不会答应?”

刘琦闻言一下子愣住了。

贾诩淡淡道:“什么基业不基业的,眼下各地牧守确实是将郡府城池当成了自家私产,想要一代传一代,但实际上,这州牧郡守的职位真正当归属何人,还是朝廷的敕封最重……陶商是不是嫡长子不重要,只要朝廷一份诏书到了徐州,对陶应来说,十个陶商也不算是威胁,而且以老夫度之,陶应最多也就再活一年,但他当徐州牧的这一年,却可以将陶氏的威望延续下去了,这对日后君侯用陶商在徐州行事,颇有好处。”

刘琦奇道:“你为何肯定他活不过一年?”

“陶谦死了……公孙瓒,孙坚,曹操,袁术怕是都会盯上徐州,而且徐州本地本来就一直不太平,臧霸等泰山贼,还有下邳的笮融,都是内患……别说是陶应了,就是君侯现在去继任,想多活两年怕是都难了。”

第七百零四章 枪杆子改政权

贾诩这话说的不太中听,但事实却就是这么个事儿。

当然,贾诩话中还有未尽实言之处,不过以他的性格,想要让他全言尽述,只怕也不太现实。

幸亏刘琦本人是一个聪慧之主,他很快就想明白了贾诩话中的深层次涵义。

眼下的局势,是陶应必死,但他死后,不论徐州是何人占据,陶家在徐州一定尚有一些余威,而在陶应死后,如果能用陶商在徐州掀起一些风浪,不论当时占据徐州的人是谁,荆州方面都可以适当的得到些好处。

“文和先生果然是智计深远,让人佩服啊。”刘琦想通了之后,由衷地夸赞贾诩。

别看刘琦麾下智谋之士眼下也如烟如雨,但能在关键时刻,对他进行教导和提点的,也不过就是贾诩和荀攸。

相比于还有半只脚踩踏自己颍川荀氏中的荀攸,善于自保没有其他野心的贾诩,反倒是能够顺其自然的成为刘琦最信任的人。

贾诩谦逊地欠了欠身:“不敢承蒙君侯这般夸赞,总之君侯有事吩咐,贾诩便是拼了这条老命,也一定要替君侯办成。”

这话就说的有点假了……对你而言,这世界上能有什么事比你的命重要?

不多时,刘琦派去送陶商见刘雅的荆武卒匆匆忙忙地赶了回来,向刘琦复命。

“事情办的如何了?”刘琦问那荆武卒道。

荆武卒有些犹犹豫豫。

“陶君见了姑娘,说了他要去往徐州的事,还未等说完,姑娘便连连啜泣……”

刘琦长叹口气,这事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然后呢?”

“然后姑娘就让属下带陶君出府,说是他若去徐州,那就永不复见……随后就命人将大门关上了。”

“嗯,那陶商是何表现?”

“陶君……当时就晕过去了。”

刘琦哑口无言。

就这点出息……

他转头看向贾诩,却见贾诩也是随意的一摊左手,表示无奈。

“让人给陶君治一治,赶紧弄醒了抬到这来。”

陶商这一股急火攻心,虽然晕倒在地,但幸好并无大碍,只是由刘琦麾下的荆武卒一番施救后,便苏醒了过来。

回到刘琦面前,陶商一脸的颓败丧气,但却依旧坚持着咬牙要回徐州。

这股子执迷不悟的韧劲,倒是值得人欣赏。

刘琦挥了挥手,让陶商坐下,道:“徐州你想回就回去吧,我适才已经想过了,你不惜冒险也要回徐州祭奠父亲,孝感动天,若是连你的性命都保不住,那刘某人就羞为大汉之臣了。”

陶商惊讶地抬头看向刘琦。

“我会派人先去一趟徐州,亲自手书一封给汝弟,陈明个中厉害,然后上表朝廷,表奏你为永昌郡的抚夷都护,来年便即上任,按道理来说,你身为士人应为父守孝三载,但如今天下多事,朝廷需用贤良,特别是南中刚定,需要有人前往行之教化,这三年的守孝之期,便给你缩短到三个月,夺情启用,你到了徐州祭奠恭祖公侯,便即返回吧。”

陶商心中涌起了一阵感激。

他的文治武功虽然不是顶尖,但好歹也是出身士族之门,对于政治上的事情还是有敏感度的。

刘琦让自己做抚夷中郎将,并夺情启用,本质上是在保护自己,陶商心中非常明白。

他冲着刘琦长施一礼,道:“末吏些君侯大恩,末吏若能侥幸归来,必以残躯回报君侯!”

“先不忙谢,这次去徐州,还有事需要你替我办。”

“不知君侯所言何事?陶商此番去徐州,定不辱使命。”

“你去徐州,要去见那位被袁术表奏为豫章郡太守的……诸葛玄!”

……

一转眼,建康二年临近年终虽尾,而刘虞也终于抵达了雒阳。

眼见具有极高声望的宗亲重返朝堂,刘协不由大喜过望。

有刘虞在,那汉室宗亲在朝中便有了立足之地,天下宗亲入雒,便可自成一股力量!

届时便可与王允,杨彪等为首的士人力量,还有以吕布为首的并州武人集团分庭抗礼,成为刘协本人强有力的支持者。

那刘协便能够从士人集团的手中抢回权柄了。

刘协敕封刘虞为太师,位列三公之上,与王允并立于朝。

在他看来,有刘虞在,拿回亲政的权力便不再是难事了。

但事情很显然并没有像是刘虞想的那么简单。

刘虞与孝灵皇帝同辈,与刘表同辈,故算是刘协的皇叔。

当刘协向他这位皇叔询问何时可以拿回治政权柄的时候,刘虞给他的则是当头一棒。

“三两年内,怕是极难的。”

刘协听了这话,心下顿时一凉。

“叔父还朝,难道还不能辅佐朕亲政吗?”

刘虞叹息道:“经过董卓乱政一事,宗亲力量羸弱,王允辅佐陛下重建朝纲,虽有匡扶国君之功,但却也让朝廷彻底为士人所据,宗亲暂时没有立足之地,陛下想重振朝纲,只怕非一两年之功。”

顿了顿,便听刘虞道:“当年先帝立州牧,其本意也是想在雒阳都城之外,扩大宗亲之力扶国……可惜,一切都乱了。”

“叔父,那朕眼下,应该如何?”刘协急切地问道。

“当务之急,是扩大的宗亲在朝廷之力,目下我们有刘伯瑜这一大臂助在南方,声势颇隆,但朝廷之内,除臣之外,并无宗亲担任要职,长此以往,陛下必然会被架空,当务之急,是在朝廷内安排宗室之人为股肱之臣。”

刘协犹豫道:“叔父乃是当世名臣,入京尚可,其余各地宗亲,并无功绩,若强召入朝,恐太傅不允。”

刘虞笑道:“这点臣早就已经想到了,如今之事,非战不可!”

“非战不可?”

“不错,只要出兵作战,建立功勋,才能打破眼下局面,让立功者进入朝廷分权,这是陛下唯一的机会。”

枪杆子底下出政权,这个道理在哪个朝代都是一通而百通。

“那我们该讨伐谁?”

“关中的张白骑,还有白波黄巾,当是首选,臣愿代劳,率兵讨贼,为陛下打开僵局。”

刘协沉默了一下,道:“可是皇叔若要出战……手中无人啊。”

刘虞笑了:“陛下放心,臣心中,已经揣摩出几个人选了,若有他们相助,臣此番出征必成。”

第七百零五章 刘备入朝

刘虞向刘协首先推荐的,自然是刘备,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上和刘琦的想法相同。

当刘虞向刘协提出这个意见的时候,刘协表示很是赞同,并同时将刘琦当初派杨松来对自己的谏言向刘虞叙述了一遍。

刘虞听完之后,哈哈大笑,抚须淡笑不语。

“皇叔为何发笑?”刘协不解地问道。

“回陛下,臣笑的是,那刘伯瑜竟然也有小心思,让刘备入朝,却不让关羽、张飞等人随行,却是摆明了看重了关、张的武勇,想要留之为己用,故而用一些虚言,来请陛下不要召关、张入朝。”

刘协闻言皱了皱眉:“皇兄麾下猛将如云,还会惦记刘备的两个部曲么?皇叔此言是不是未免有失偏颇……况且,那关张的身份确实不高,而刘备与他那两个部曲,又确实有尊卑不分之嫌,此风不可助长。”

刘虞叹息道:“若是在清平盛世,陛下的想法或许没有什么,但如今天下纷乱,民间游侠武人的豪迈之风,该默认还是要默认的,毕竟士人的力量大,但战场上,还是得需要武人替陛下打天下的。”

“这个……”刘协闻言一阵犹豫:“可是,朕已经答应皇兄了。”

“陛下也不必急于一时,可先召刘备入朝,敕以官职,至于关羽和张飞,陛下可一面安抚刘备,一面安抚刘琦,并与刘琦说明情况,让他寻找些机会,让关、张建功,提升身份,待日后再行召入朝中为将,作为陛下的股肱之将。”

“也只能如此了。”刘协轻轻地额首。

“另外,臣听闻车骑将军皇甫义真在长安病重?”

刘协点了点头,道:“皇甫将军乃是大汉国柱,有他镇守长安,方可压制关中内的诸多凉阀,只可惜天妒英才,朕上个月得了消息,车骑将军的病……怕是撑不过来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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