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从单骑入荆州开始 第313章

作者:臊眉耷目

士孙瑞认真地道:“纵然皇甫义真再有苦衷,可如今到了大汉朝的生死存亡之时,却是不能任凭他裹足不前,不为朝廷效力了……皇甫嵩那边,自有我去说,诸位尽管放心便是。”

“好!”王允重重的一拍手,道:“且再略作准备,待行事那天,诸位可将府邸中的伴当家奴一同派出,以壮声势,说什么咱么要迎接陛下进入河北!”

……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陈王刘宠驻扎在南陵的军队,此刻大部分已经进入了梦想。

今日白天,刘宠举全军之力,大批量的赶制攻城器械,如今已经准备了他预计中的六七成。

只等万事俱备,便可大举进攻长安城,救出天子,成就万世不拔的功绩。

而陈王麾下的这些陈国兵卒,则也是在睡梦中流着口水,畅想着攻克长安之后,他们大王许诺给他们的钱货,女人,粮谷……以及飞黄腾达的前程。

但很可惜,他们的美梦就要被血淋淋的现实给撕裂了。

刘宠驻扎在南陵军营的不远处,张辽的兵马已经逐渐接近了他的营盘。

张辽单手提刀,不曾骑马,正躲在树林中,双眸阴狠地观察着远处的动静。

仔细的观察过好一会之后,张辽终于确定了对方的情况,他能够感觉到对方此时已经深深的懈怠,正是己方强攻入其营的大好良机。

“下手!”张辽吩咐身边的传令兵。

辕门之外,陈国的巡哨之兵正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百无聊赖的在原地来回走动着。

突然间,便见一名哨兵突然停住了脚步,他眯起眼睛,观察远处的黑暗。

那黑暗中影影绰绰,似乎是有什么东西正在向着己方的营盘所在快速移动。

那哨兵急忙拉了拉同伴,道:“我在这守着,你火速进营,向大王陈述,说是有……”

话还没等说完,便见一支力道雄浑的长箭从半空中划破空气而言,一下子扎在了那士卒的脖子上。

你士卒的眼睛顿时睁的浑圆,他本能的伸手去挡自己脖颈上的伤口,但此箭已经入了要害,根本就无法施救。

“告诉大王、有、有敌袭……”

说完这话,哨兵便两眼一翻白直接倒地,看样子是怎么也站不起来了。

在那名哨兵喊完这些话的时候,他身边的那些同伴们顿时脸色大变。

而辕门之外,也响起了如同鼓点一般的马蹄声响,犹如天兵天将骤然下凡,让人惊惧莫名。

“有敌袭!”

很快,四周接二连三传来惨叫声和呐喊声,响彻在了刘宠军的辕门口。

不知从什么地方,就仿佛是凭空一般跳出了许多人影,挥舞着各式各样的武器,蜂拥一般向营盘冲来的并州军,战力素质实在太高,目下状态松散的陈国军队根本抵挡不住。

那些原本在外围警戒的哨兵,根本来不及预警,大部分就被早已准备完全的敌人扑倒,余下的也都很快陷入重重包围。

“西边有敌人,西边有敌人……”

“快,上马。”

帅帐内,刘宠隐隐约约听到外面有喊杀声,他猛然一个激灵,从床榻上直起身来,惊恐的向着外面瞧去。

第四百零一章 张辽的目标

此时,南陵刘宠军的大营内,张辽所统御的数千并州精锐,已经如同旋风般的杀入了其主寨之中,并展开了迅猛的攻势。

并州军的大部都是精骑,此番劫营都随身携带着火种,他们按照张辽的吩咐,以曲为最小行动单位,在各部曲长的率领下,依照事先早就准备好的作战计划,开始执行各自的任务。

张辽这个人做事非常的有规划,他早在刘宠安营扎寨之前,就已经派遣手下的精锐斥候,大致的摸清了刘宠建造营盘时的习惯,以及他大寨内,要害之地的位置。

“杀啊!不要放走了刘宠老贼!”

“活捉刘宠老贼,相国必可敕万户侯!”

张辽的兵将不多,但胜在并州军的机动力非常强大,而且此时天色晦暗,刘宠麾下的弩兵优势着实是发挥不出来。

不说攻城,也不说夜袭,若论及正常的对阵,西凉军和并州军还真就未必能轻易拿下刘宠。

刘宠麾下有数千张强弩,若是指挥兵卒布阵妥当,依靠地形固守,那这数千张强弩,就是对付骑兵最有利的武器!

磐河之战,麴义凭借八百张强弩,就能将威震鲜胡的白马义从射杀的人仰马翻,令公孙瓒惊惧而撤,而刘宠手中的强弩数量,则是麴义手中强弩的数倍,若是与马军对阵,只要安排筹谋妥当,其威力可想而知。

不要说张辽这区区四千名兵将,便是再来四千精骑,只有布置妥当,也定可尽歼其众。

但很可惜,刘宠这次所面对的人——是张辽,一个虽然年轻,但在军事上的心思和手段,都足矣在大汉朝称得上是顶尖的一流将帅。

有的人临阵靠的是经验,但有的人,却天生对战争就有非常强的敏感度。

张辽就是这样的人。

他只需要大概知晓刘宠的行踪,以及他排兵布阵的方式,就很快能琢磨出出应怎么样将对方迅速拿下。

弩兵之阵,虽然是克制骑兵的主要手段,但却有很高的使用要求。

距离以及掩体和地势是重中之重。

若是在平原之上,或是近距离的交锋中,再或是没有其他的强力盾兵或是步卒作为支援的情况下,弩兵其实也不过都是一堆废柴,面对骑兵的脚踩马踏,也一样是没有用武之地,只能任凭其屠戮。

而另外还有很关键的一点,那就是清晰的视野。

无论是弓兵,还是弩兵,想要精准的射杀敌人,一定要有清晰的视野,这是最基本的前提,毕竟这年头,不是每一个弓弩之士都可以做到‘觅声而射’的。

但是今夜的劫营,这些对于弓弩兵有优势的地方,刘宠一个都没有占到。

弓弩没有了用武之地,那张辽最大的威胁就消失了。

他现在需要做的,便只是狠狠的打击对方。

并州军的各曲在刘宠的军寨中到处游走,他们按照张辽事先的吩咐,并不着急去屠戮陈国的士卒,而是各自依照事先规划好的战略,跟着各曲军侯,在彼军的营寨中纵马狂奔,用强大的机动能力来迷惑对手,制造混乱。

这就是张辽作战时的精明之处。

张辽麾下只有四千人,而刘宠麾下则是有兵数万,就算是利用骑兵最有利的平原战,张辽也根本不可能吃下刘宠的这些兵马。

一旦在不小心之下,将己方兵将深陷在对方的包围圈中,那后果就是会被对方反客为主,一举聚歼。

骑兵也不是无敌的,中土黄河流域的战争已是经过了数千年的演化,很多的战术和战斗几乎皆有先例可寻。

故而,在这个时代冷兵器时代,并没有无敌的兵种,最无敌的只是再不断更新改革的战术。

张辽麾下的将士不以屠杀为主,他们所杀死的只有这一路上他们所碰见的陈国兵卒,他们主要的行为,一是奔跑疾驰,并发生高呼,让整个营寨内的边边角角,几乎都能听到并州军的喊叫声和马蹄声,扰乱对方的视听,让他们摸不清己方的虚实。

人是一种感官动物,就算是陈国的兵士们事前知道长安城内的守军并不多,但是一旦他们的感官被混淆了,那先前所有的理智也就会化为乌有。

除了纵马狂奔高呼,张辽手下的人还不断的用手中的火种在刘宠的军营中四下放火,燃烧着营盘内的帐篷、草料、粮秣、驮车等等。

对于任何生物来说,火焰都是能够引起基因本身恐惧的东西,那种感觉是磨灭不掉的……火是能够摧毁任何生物存在的强大力量,绝对没有人在火焰的面前而做到面不改色,坦然应之,这是存在与生物基因中的本能,无法改变。

混乱的奔驰再加上营寨中逐渐增大的火焰,令刘宠三军皆乱了起来!

张辽充分的掌控到了这场夜袭的精髓,要想达到今夜的胜利,杀死敌人的有生力量,对于己方来说无任何意义。

只有让对方混乱起来,才能够达到他最终的目地!

数万大军一乱,整个军营就会犹如炸锅一般的沸腾。

那些士兵在火焰中你推我搡,彼此不管不顾,互相践踏,再加上夜色漆黑,很多持兵械或是持弩的士兵为了宣泄自己的恐惧,而漫无目的的随意攻击,一旦遇到人就会立刻动手,根本不管眼前的人是不是自己人……

这样混乱的情况下,陈国军队己方给己方所造成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而言比张辽给予他们的直接打击要更大。

……

在这个节骨眼上,陈王刘宠已经仓促的穿戴完了甲胄,快速冲出了王帐,四下观瞧着眼前的场景。

他的面容肃整,白花花的须子在下颚来回抖动着,一双老眼却瞪的浑圆,看着虽好似临危不乱,但其实一些细节已经显示了他此刻内心的摇摆状态。

就好比说,他兜顶的兜鍪,此刻和他身上所穿的甲胄,其实并不是一套的……

但这些细小之事,眼下对于刘宠本人和旁边的人来说,已经不是很重要了。

刘宠这个人,虽然在性格方面有些自大,但也不是等闲之辈。

他从年轻时,就豪勇好斗,平日里最喜弓马骑射之道,即使是到了六旬的年龄,这一手箭术的准头,比之当年也不逞多让。

刘琦的箭术经过黄忠和太史慈的指点,再加上勤学苦练,已属首屈一指,但上次两人较量,双方几乎处于一个水平线上。

刘宠并没有着急率领自己的亲兵去救援,他只是仔细的观察着营寨内的火势,并侧耳倾听周遭的喊杀声与马蹄声。

半晌之后,方见刘宠长叹口气,对身边的护卫们道:“好布阵,好手段,好布局……孤大意了,当真是小瞧了这个张辽!”

一名校尉言道:“大王,眼下当如何退敌,还请大王下令!”

刘宠摆了摆手,道:“不急,彼军人数不多,远不及我军,虽攻势甚急,且有所筹谋,但想要全灭我军,也无异于痴人说梦……只是张辽那厮,到底想要作甚!”

就在刘宠犹豫不决的时候,却见一名亲卫策马疾驰而来,道:“大王,我军囤房军械的后营,目下正有贼兵强攻!形势堪危!”

“军械,军械……”

刘宠喃喃地念叨了两句,接着脸上露出了恍然而悟的表情:“张辽小儿,打的竟是这般主意……好!孤倒是要看你究竟有几分本事!备马,孤亲自率兵去救,且会会张辽小儿!”

第四百零二章 张辽劈陈王

刘宠活了一把年纪,虽然不曾打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仗,战绩不多,但他年轻的时候性格极为刚烈,常自诩为刘氏中最善战者,当然他这个宗族第一好手,到底有多少水平,就真是不好说了。

反正人家是崇尚武力,但具体有多少武力,却不好说了。

此番被张辽给阴了一把,对于刘宠来说,着实是在颜面上有些过不去,对于他而言,张辽小他将近四十余岁,直与他孙子辈的无异。

前几天他还信誓旦旦的与手下兵卒们吹嘘,说是此番必破长安,奉迎天子,可让麾下将士尽得封赏,日后衣食无忧,大家同享富贵。

但结果,张辽用事实教了刘宠学做人。

做人一定要低调,不能太吹牛逼,不然被打脸了容易圆不回来。

……

刘宠点齐了最精锐的贴身护卫和中军猛士,随他一同前往后营,去救援己方的辎重军械。

刘宠一边走,一边暗道自己真是早该想到的。

自己威震天下诸郡的东西,便是那些强弩,而强弩自然不可能全部都分发给弩兵,还有一部分最为备用之弩,由军需官统一管理,而后营之中,近几日来集全军之力所制作的攻城器械,目下也是在后营。

强弩是自己的命脉,而攻城器械,是自己拿下长安的手段筹码。

在这种情况下,张辽最首先想要拿下的自然是自己储存兵械的后营,这事一旦成功了,则万事大吉,那样一来刘宠就再无进攻长安之力。

想通了张辽的歹毒心思,刘宠怒火中烧,他暗暗咬牙,打马的速度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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